(杂文)090927“公益”幌子下的抢劫

(杂文)090927“公益”幌子下的抢劫

当下,官场流行开发与公益事业,从前打着“承包”的旗号,现在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但无论是开发还是公益事业都要看它是由什么人来领导?为什么人服务?为什么人谋福利?人民群众从中获取多少好处?当然从根本上来讲绝对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最基本的准则,也是衡量人民的共产党与国民党反动派的试金石。

去年本地兴建“公益事业”,拆除半边街长约一华里,拆迁户近千户人家,表面是要挖一个人造湖,本质是要建新的政务区,老百姓叫它阿房宫。房屋实行拆一补一,表面看上去公平合理,实质上给拆迁户带来极大的不幸与灾难,因为要搬家搬出搬进两次,要租房子,生活环境与习惯都被改变打乱,需要重新适应,而且有些“房奴”在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不得不重新掏钱、借钱装璜新房,许多新楼被迫强行拆除的。官方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与环境,其实正如群众所说:我刚搬家几年,就住在路边很方便,新楼、新家俱、新环境,根本不存在改善居住条件与环境的事,那么拆迁对这些人确实是一种强迫与灾难,要重花几万元装璜房子,真是雪上加霜,这不是雪灾地震却是人祸。桃园、园林园都按农作物一亩只给两千元青苗费,价值几十万元十几万元的树木只赔几万几千元了事,这与官商的“强买强卖”有什么不同?上访得花钱,请人写信写申诉花钱,请律师要花钱,而且你不可能放弃生计成为上访专业户,总之官方把老陌姓盘剥得只剩下泪水和骨头。还美其名曰:“开发公益事业”不打自招地扬言:是政府行为来压迫老陌姓。

一些骑在人民头上的贪官污吏、政绩狂,建不好厂矿企业搞不好生产,更不会著书立传搞学术研究,靠什么捞政绩呢?除了骗商家大老板来投资,那就是抢劫国企国土,还美名曰“国有资产收回”:成为少数官僚升官发财的好路子;再一个就是直接抢劫人民群众的赖以生存的土地、财产、房地产;为了他个人的政绩,不惜剥夺人民的生存权,甚至走到搜刮民脂民膏的地步,实行三光政策:拆光、收光、抢光。却挂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招牌,实质上是为他个人升官发财捞政绩资本。当年,日本法西斯推行“三光政策”是针对解放区和抗日根据地的抗日军民,而政绩狂的“三光政策”却是针对拥护政府、心地善良、手无寸铁的良民,这就有天壤之别,令人不可思意了。

改革以后中国的某些人就抛弃了法律道德良心,打着法制的旗号走上一条倒行逆施,无法无天屠杀良民、丧尽天良的法西斯道路,开始了枪指挥党的罪恶构档,政治上从照到糊,将就了十几年后还是往下糊;政府从理不清到猪头疯,再到瘟疫流行。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复辟,中国人民又陷入水深火热之中。那么,怎样摆脱政绩狂这种打着法制公益旗号的恶行劣迹?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就是民主,人民民主,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领导一切,决定一切,而不是让那个已经腐败的民进党、共和党及书记来领导一切决定一切,因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一切改革都从人民的立场出发,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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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揭露了党国大小河蟹欺压民众无恶不作的滔天罪恶,但是,却没有指出如何才能“实现民主”、如何“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另外,楼主是否觉得河蟹们“公正执法”或者“按照法律办事”就能实现上述目的的呢?如果是,那么楼主只怕是一厢情愿了。

实现民主只有革命,现行的法律他们都不执行,人民的法律他们会执行吗?
所以要具体对待具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