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民族分裂与阶级斗争-----还原历史

2009年7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乱,造成156人死亡,1080人受伤。今天我想谈谈对“疆独”问题和“7·5”事件的看法,谨供参考。 一、“疆独”的起源和早期活动
1.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
新疆,最原始的称呼是柱州,汉称西域,意思是中国西部的疆域,这一名称自汉代出现于我国史籍,一直沿用到清朝统一新疆,之后改称新疆。新疆位居东西交通孔道,历史上十分频繁的民族迁徙和交往,导致了新疆古代居民错综复杂的种系族属和民族关系。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早在先秦时期,《穆天子传》等典籍里就记载了新疆的一些情况。先秦时期开始,古代中国人就形成了“四海”的概念。南海指今日南海,东海指今日东黄渤海,北海指贝加尔湖,西海就是指里海(有人认为西海指青海湖,这是不合适的,先秦时期对青海湖以西的新疆地区了解显然远胜过贝加尔湖地区)。这“四海”之内,包括新疆地区各民族在内的所有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前101年,汉朝在西域的轮台、渠犁等地驻兵屯田,并置使者校尉,开始了对西域的管辖。公元前60年,驻扎西域的日逐王贤掸降汉,天山南北诸地均归汉朝中央政府统属。西域都护府的建立,标志着西域诸地正式纳入中央政府的版图。
西域都护府断断续续的存在了近百年(公元前60年至公元23年,公元74年至公元75年,公元91年至公元107年)。公元123年,班勇出任西域长史,此后,西域长史府作为中央政府管辖西域的行政机构持续到魏晋时期,楼兰城则是西域长史府的所在地。唐代又设立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管理新疆地区,自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起,到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止,安西都护府共存在约170年。此后,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长期中断。北宋时期,西域存在着高昌回鹘王国、于阗王国、喀喇汗王朝三个并立的地方政权。到了南宋时期,于阗王国并入喀喇汗王朝,但又出现了西辽王朝。蒙元时期西域大部分地区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的封地。明代,西域在东察合台汗国统治之下。明朝中叶,东察合台汗国演变为叶尔羌汗国。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中央政府没有管辖西域的时期,新疆地区各族人民也一直视自己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从未视自己为外族。例如,公元45年,西域18国请复置都护,甚至要求以送儿子到洛阳学习当人质。632 年,西突厥迎立泥孰,是为咄陆可汗。泥孰被推举为西突厥可汗后,即派遣使臣至唐朝表示内附。在北宋时期,962 年、965 年以及981 年和983 年,高昌回鹘皆遣使献方物于宋。981 年其王向宋太宗上书时,自称“西州外生(甥)”。这一切充分表明,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的中断并不能否认新疆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
总之,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新疆地区各族人民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无论古代中国的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时期还是新疆地区存在地方政权时期,这一事实从未改变。
2.“疆独”的起源
“疆独”起源于旧中国主要是清朝和中华民国时期残酷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
18世纪中叶,清朝先后平定了准噶尔贵族和大、小和卓的叛乱,统一了新疆,恢复了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后,改称西域为“新疆”或“西域新疆”,清政府开始在新疆各地置官立府,行使中央政府对天山南北各地的管辖治理权。新疆与内地的军政体制基本一致,国家的统一局面得到进一步加强。1884年,清政府发布新疆建省上谕,实行以军府制为主体的多元性行政管理体制到单一郡县制的转换,使新疆行政建置与内地趋于一致。
但是也正是清朝,残酷的民族压迫种下了“疆独”的种子。在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梁羽生的小说(不是被改得乱七八糟的电视剧)《七剑下天山》,这部小说反映了新疆地区人民对清朝压迫的反抗。众所周知,清朝的统治是建立在残酷的民族压迫基础上的,大力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分化政策,而穆斯林受到的压迫尤为严重。清朝的法律明确规定“回民犯罪,加等科罪”,“回伤汉民,一以十抵;汉伤回民,十以一抵”。这使得新疆地区人民特别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极为不满,不断进行反抗。而人民的反抗斗争往往被民族上层和宗教首领利用,加上外国侵略者的挑唆,最终蜕变成了分裂活动。例如,1864 年库车的维、回、汉等民族农民在回族马隆、马三保等领导下,以库车为中心,掀起了武装起义的浪潮。但是,这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很快就被当地的民族上层和宗教首领篡夺了领导权,形成若干封建的地方割据政权。1865年,阿古柏在当地的民族上层和宗教首领勾结和英国支持下入侵新疆,盘踞新疆十多年,给新疆地区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中华民国时期,新疆地区在军阀统治之下,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较清朝有增无减。先是杨增新统治新疆17年。担任新疆都督后,实行专制独裁统治,制造民族不合。为了使新疆各族人民长期处于“浑噩”的愚昧状态,实行闭关自守政策。设在星星峡的关卡,不但阻止外省人员进入,就连内地寄来的书报信件也要严加检查,使新疆和内地几乎隔绝。1928年,愚昧不堪的金树仁继新疆都督,上台以后顽固地推行“亲乡”政策,起用河州同乡,排除异己势力,从而引起哈密农民的反抗,1930年爆发了大规模的起义。1933年末,金树仁被迫出逃。阴险狡诈的封建军阀盛世才接任都督,开始他长达10年之久的反动统治。在盛世才反动统治之下,各族人民生活日益恶化,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更加尖锐,孕育了三区革命风暴。哈密农民起义和三区革命风暴都一度被分裂势力利用(后文还要详细介绍)。
可以看出,“疆独”的出现是由于旧中国主要是清朝和中华民国时期残酷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引发人民反抗,而人民的反抗斗争往往被民族上层和宗教首领利用,加上外国侵略者的挑唆,最终蜕变成了分裂活动。只有消除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才能根本上消除“疆独”的土壤。
3.“疆独”的早期活动
突厥原是公元5世纪前后,生活在阿尔泰山地区的游牧民族的名称。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国,其鼎盛时期疆域非常辽阔。后分裂为东、西两个突厥汗国,随着东西突厥汗国的相继灭亡,其后裔逐渐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11世纪以后“突厥”这一概念,已不是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对突厥语系诸民族的统称。 “东突厥斯坦”是19世纪末期西方别有用心的殖民主义者提出的,他们把俄罗斯中亚地区称为“西突厥斯坦”,而把中国的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并编造出新疆是“东突厥”人家园的谬论。因此“东突厥斯坦”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是殖民主义者为肢解中国而捏造的一个政治概念。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思想(简称“双泛主义”)从20世纪初开始传入新疆。泛伊斯兰主义是19世纪中期阿富汗人马丁鲁提出的,其思想核心是联合所有伊斯兰国家,建立统一的伊斯兰政治实体。泛突厥主义运动则源于沙俄统治时代受压迫的鞑靼人,其宗旨是要联合从小亚细亚到中亚的所有突厥语系民族,建立一个统一的突厥帝国。在新疆地区存在残酷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情况下,“双泛主义”迅速传播,为“疆独”打下了思想基础。
1930年,金树仁借口“清理旧制”、“改土归流”,把原来哈密王的土地划分给河州难民,从而引起哈密农民的反抗,爆发了大规模的起义。哈密农民起义逐渐被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所利用。麦斯武德、穆罕默德·伊敏等“双泛主义”者又陆续回到中国。1933年11月,和加尼牙孜在穆罕默德·伊敏的策动下,在英帝国主义的暗中支持下,在喀什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由他本人任总统(实际并未到任),沙比提大毛拉任总理。这个伪政权实行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政策,宣布维吾尔族和外国人享有特权,大批无辜的汉、回族人民和其他各族居民遭到残酷的屠杀和迫害。1934年2月盛世才在苏联的支持下兵进南疆,消灭了这个“共和国”。喀什“伊斯兰共和国”虽然只存在短短三个月,却是第一次公开提出新疆分裂,是新疆分裂运动的开始,其衣钵为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一直承袭至今。
1943年3月,国民党政府发布命令要求各族人民捐献1万匹军马,交不出马,则按高出市场价格一倍的马价交纳现金,新疆当地官僚趁机搜刮,把新疆人民逼上了绝路。1944年8月,巩哈县(今尼勒克县)牧民首先发动了武装起义,他们占领了巩哈县城,由此拉开了三区革命的序幕。所谓“三区”是指当时新疆的伊犁、塔城和阿尔泰三个地区。三区革命初期,临时政府领导权控制在宗教上层封建势力手中。 1944年11月12日,成立“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组成16人的临时政府委员,推举艾列汗·吐烈为政府主席。艾列汗·吐烈大搞反汉排汉,被杀害的汉、回族人民和其他各族居民估计达二万至七万。1945年,在“临时政府”内部,以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等为首的革命派逐步取得了领导权,主张拥护和谈与中国统一,反对反汉排汉与分裂中国,这是20世纪新疆历史上第一次由民族领袖带领民族群众反对分裂的重大政治斗争,最后,将三区革命运动从分裂、排汉的错误方向中拨正为反对国民党统治、汇入中国人民解放斗争洪流上来。1945年10月,“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取消。1946年7月,新疆省联合政府在迪化成立。其后,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等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1949年8月23日,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等人在飞往北平途中的苏联外贝加尔湖地区,因飞机失事遇难。同年9月,应中共中央邀请,三区领导人赛福鼎等人应邀出席新政协,与周恩来讨论了未来新疆省人民政府组成,三区民族军改编事宜。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民党政府对“东突”分裂运动的纵容和支持起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抗战时期,麦斯武德、伊敏、艾山·玉素莆等“东突”分裂运动主要人物又回到中国,在中国内地出版刊物,宣传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的思想,这些活动受到了国民党政府的纵容和支持。例如,穆罕默德·伊敏是1933年南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策划者之一,长期流亡国外。1940年,他被国民党政府“邀请”回国,1946年又被国民党政府委派回新疆,出任新疆联合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他利用合法身份在南疆和田等地公开宣传和鼓动分裂思想。自1947年,穆罕默德·伊敏与阿尤甫·哈日商讨所谓“新疆独立”事宜;双方不断通信,研究在新疆建立“伊斯兰政府的步骤”。 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三区革命运动领导人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等人公开反对国民党扶植的民族分裂主义势力麦斯武德、伊敏、艾沙等人出任省政府领导职务,为维护中国统一做出了贡献。
从“疆独”的早期活动可以看出,“东突”分裂运动尽管得到了外国侵略者的支持和国民党政府的纵容,但是仍然昙花一现,没有成什么气候。而且,早期的“东突”分裂运动已经给新疆地区各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新疆地区各族人民逐渐认识到了:分裂没有出路,把汉族和少数民族的革命斗争联合起来,把新疆地区的革命斗争汇入中国人民解放斗争洪流上来才是唯一的出路。
二、新中国建立和“疆独”的沉寂
1.新疆的解放和共和国初期的反“疆独”斗争
随着解放战争取得胜利,国民党驻新疆部队以陶峙岳为首主张谈判和平起义,并得到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及前省政府主席张治中(当时已在北平脱离国民党)的支持者的支持。经过谈判,与中共中央达成了和平解决新疆问题、新疆国民党当局起义的方案。而反对起义的部分国民党军官被迫同意出走,1949年9月26日,新疆国民党当局正式通电起义,11月20日,解放军彭德怀所部的第一野战军之王震一兵团二、六军到达迪化,并与三区民族军会师,12月,成立新疆省人民政府和新疆军区。
新疆和平解放之初,伊犁的极少数分裂分子就着手组织分裂组织,企图与新建立的人民政府对抗。分裂分子阿不都拉大毛拉在伊犁秘密建立了“大突厥主义伊斯兰党”。 “大突厥主义伊斯兰党”伊犁组的负责人热合曼诺夫,密谋 7月26日 拉出城防营100多人的武装,发动叛乱。当地驻军得知此情况后,迅速借调防之机,收缴了企图叛变部队的枪支,粉碎了其暴乱计划,并逮捕了分裂组织骨干巴克也夫等8人。8月17日,热合曼诺夫在克西拉克塔米村地下室被捕获。跟随热合曼诺夫发动暴乱的349人,平暴中共逮捕114人,依法处置54人。8月18日,昭苏县驻军人员伊德利斯·奴尔派斯串通区、乡长及五军驻昭苏的少数基层军官共36人发动暴乱。8月19日,暴乱分子向夏特区驻军进攻,烧毁了军区合作社,还企图攻占昭苏、特克斯和伊宁。平暴部队及时赶到,击溃暴乱主力,残敌逃匿,后相继被擒,主谋伊德利斯·奴尔派斯于12月26被捕获。平暴中共逮捕47人,依法处置29人。1951年10月28日,马力克阿吉自任暴乱“总指挥”,纠集110名暴徒,裹胁200余名群众发动暴乱。当地驻军在地方公安和群众的配合下迅速出击,暴乱很快平息。次年1月8日,马力克阿吉等18人在拜城县境内被俘,平暴中共逮捕暴徒143名,依法处置98人。1952年2月2日,在巩留县对分裂暴乱分子举行了公判。此后,“大突厥主义伊斯兰党”基本瓦解,牧区的社会治安趋于稳定。
反对和阻挠新疆和平解放的乌斯曼及其亲信在新疆东部的山区和牧区策动了一系列暴乱,主要有:1950年3—1951年9月发生在昌吉、奇台、哈密等地的乌斯曼、尧乐博斯、贾尼木汗等为首的武装暴乱;1950年7—11月,乌拉孜拜等为响应乌斯曼暴乱,在绥来(今玛纳斯县)、景化(今呼图壁县)、昌吉及乌鲁木齐南山一带组织的武装暴乱;1951年1—9月乌斯曼的亲信胡赛音、哈力伯克等在甘肃、新疆、青海三省交界处组织的武装暴乱;1951年3月至1952年9月乌斯曼之子谢尔德曼在镇西(今巴里坤县)、奇台、李远(今吉木萨尔县)、木垒县一带发动的武装暴乱。1951年2月19日人民解放军在青海省柴达木盆地以北、甘青两省交界的海子,一举生擒乌斯满。3月14日,乌斯满被押解到迪化。1951年4月29日,绑赴刑场,执行枪决。1952年9月5日,阿山专署和阿山军分区写给谢尔德曼的劝降信,经过协商,谢尔德曼于1952年9月15日向人民政府投降,乌斯曼集团彻底灭亡。人民政府将谢尔德曼安置在阿勒泰专区畜牧科任副科长,后调任伊犁州畜牧局任副局长,谢尔德曼一直在人民政府中工作到病逝。
1949年9月,“东突”分裂运动主要人物穆罕默德·伊敏、艾沙等随同拒绝起义的国民党军政官员出走境外,和田墨玉阿不都依米提大毛拉为首的分裂势力企图利用和田地处边远、交通困难,乘解放军尚未进驻,抢先建立分裂政权,阻止解放和田。人民解放军二军十五团从阿克苏沿和田河徒步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仅用了17天急行军便赶到和田,挫败了分裂势力的阴谋。1954—1957年阿不都依米提大毛拉秉承境外穆罕默德·伊敏旨意在南疆策划了5起暴乱。即1954年12月和1956年3月的墨玉县两次暴乱,1956年4月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的暴乱,1956年5月的洛浦县暴乱,1957年4月的和田暴乱。1959年,几位维吾尔族妇女向政府报告了有关阿不都依米提大毛拉的可疑行踪,被我公安人员在地窖中抓获,至此,“东突”分裂运动的残余势力也被粉碎了。
新疆的解放和共和国初期的反”疆独”斗争意义是十分重大的。要知道,新疆地区历史上一直存在诸多地方割据势力。像新疆解放前夕就有伊犁等地区的三区民族军,新疆东部的乌斯曼集团,南疆的穆罕默德·伊敏等“东突”分裂运动的残余势力,国民党驻新疆部队等诸多势力。各个势力长期混战,给新疆地区各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而新疆的解放和共和国初期的反“疆独”斗争不仅维护了中国的统一,也第一次真正实现了新疆地区的统一和稳定,为新疆地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共和国初期的反“疆独”斗争得到了新疆地区各族人民的广泛支持。仅以“东突”分裂运动的残余势力阿不都依米提大毛拉在南疆策划的暴乱为例。1950年,阿不都依米提大毛拉计划在和田组织暴动,其他地区配合。然而当时和田各地群众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分裂分子无机可乘,分裂暴乱计划未能实行。1954年12月墨玉县的暴乱,最早是由墨玉县一名爱国宗教人士向政府报告的。最初聚集了墨玉、和田、洛浦等地的6000余名群众,在政府政策的教育和感召下纷纷离散,只有约300人参与了暴乱。而这300人中,经过教育,多数人也纷纷向公安部门自首。1956年3月的墨玉县暴乱中,在当地干部闻讯赶到后,大多数人不仅放下凶器,并且还反戈一击,当场捕获巴海大毛拉等12名骨干分子,暴乱迅速平息。
2.消灭“疆独”的基础
“疆独”的基础是旧中国残酷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新中国成立后,在毛主席的领导下,通过消除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在根本上消除了“疆独”的土壤。
毛主席指出,“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是我党和维族的紧密合作”,“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 1949年12月下旬,经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决定并报中央批准,首先吸收了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等15名党员。这15名党员,包括7个民族,少数民族14人,其中维吾尔族8名。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毛主席当时要求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地方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要求新疆在3年内要培养出1万名左右懂得政策又能联系群众的忠实于人民利益的民族干部。我党培养的第一代少数民族干部很快成长起来,成为各级领导班子的骨干。据1950年10月统计,全疆正副专员、县长165人中,少数民族干部为107人。1953年4月,中共中央同意新疆民族区域自治计划草案。1954年,新疆建立了行署级区域自治单位1个,专署级区域自治单位4个,县级区域自治单位6个。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是新疆各族人民生活中的一个具有历史性的巨大胜利。
解放前的新疆80%的土地掌握在不到5%的地主手里,90%以上的农民都是地主的奴隶,当牛做马,两头不见太阳下地干活,一年下来还吃不饱肚子。从1951年9月开始,在全疆农业区普遍开展减租反霸斗争。至1952年5月,在全疆9个专区的58个县,1500多个乡,近400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减租反霸任务。经毛主席和中共中央批准,1952年9月至1953年12月,在新疆农区分四期进行了土地改革,打倒了千百年来压在各族人民头上的地主阶级,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使345万农民,分得737万多亩土地,使各族农民不仅摆脱了汉族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且结束了本民族内部的以地主阶级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压迫和剥削,真正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了翻身。到1957年,新疆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在新疆基本上消灭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和幸福生活,开辟了广阔的前途。新疆各族人民由衷地感谢毛主席给他们带来新的美好生活,他们更加热爱毛主席,更加信赖中国共产党。1952年3月23日,疏附县帕哈太克里乡维吾尔族农民在庆祝土地改革胜利的大会上,以长诗形式给毛泽东写了一封致敬信——《献给毛泽东》,倾诉过去的苦难生活,描述土改翻身的喜悦,抒发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无比热爱的深厚感情。和田地区维吾尔老人库尔班·吐鲁木决心要骑着毛驴到北京,去感谢毛主席。这件事一时传为美谈,强烈地震撼人们的心灵。
1958年,经毛主席和中共中央批准,新疆结合本地实际,在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中开展了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废除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如废除伊斯兰教门宦制度中的“放口唤和教主继承制”等,废除寺庙私设法庭、监狱和刑罚,干涉民事诉讼,擅自委派部落头人、阿訇,私藏武器,干涉婚姻自由,压迫歧视妇女以及干涉文化教育,强迫少年儿童到寺院学经,当喇嘛等;二是废除寺院的土地、森林、牲畜等封建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高利贷、无偿劳役等剥削制度;三是废除寺庙强迫性的宗教经济负担制度,禁止敲诈勒索群众的财务;四是废除寺庙的封建管理制度,包括管家制度、等级制度、打罚制度和大小寺院的隶属关系等,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五是肃清了宗教界内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巩固了人民政权,安定了社会秩序,使信教群众能够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通过对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的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使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摆脱了剥削阶级和反对分子对宗教的控制和利用,革除了长期以来对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剥削和压迫制度,与此同时,还改变了长期以来宗教与民族,宗教信仰与宗教制度,宗教与生活习惯,宗教与行政,宗教与教育不分以及宗教干预国家法律和司法的现象。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在进行社会改革时采取了稳重和谨慎的步骤,充分考虑了新疆民族和宗教的特点。例如,1952年5月17日,中共中央电告新疆分局:“在新疆实行社会改革,应充分地估计到民族和宗教的特点,有意识地在民族和宗教问题上作一些让步,以换取整个社会改革的胜利,是完全必要的。” 5月26日,新疆分局发出《关于北疆牧区镇压反革命的指示》,没有充分考虑新疆的特点,违背了中央的精神。1952年6月18日,中央电告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暂停在北疆的镇反工作。毛主席指出:“新疆工作的成绩是百分之九十,错误是百分之十,但错误性质是严重的,要纠正”。1952年7月15日至8月5日,西北局、新疆分局召开中国共产党新疆省第二届代表会议,习仲勋同志主持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决议》、《关于在新疆牧区工作的决议》,纠正了王震同志和新疆分局的错误。1954年,相关政策做了进一步调整。牧主经济实行“不斗、不分、不划分阶级”;民族区域自治、宗教信仰自由等被确定为政府在牧区现行政策宣传的重点。这些政策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此外,新疆的建设也有很大发展,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早在50年代初,驻疆人民解放军,在王震同志的领导下,响应毛主席关于军队参加生产的号召,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大生产运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954年10月25日,新疆军区发布命令《公布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机构及管辖部队番号》,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于11月1日正式开始办公。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新疆屯垦事业由原军垦农场开始逐渐转变为正规化国营农场,正式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企业化生产代替原军队自给性生产。1958-1960年,全国“大跃进”的形势如火如荼,兵团迅速掀起垦荒造田大兴水利建设高潮,同时,兵团工业生产也蓬勃发展。到60年代,大批知识青年到来进一步促进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农牧团场基本实现机械化、水利化、园林化。
总之,新中国通过培养出民族干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开展减租反霸斗争、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等一系列社会改革和大力建设新疆,基本消除了新疆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促进了新疆地区的发展,基本清除了“疆独”的土壤。
3.“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的覆灭和“疆独”的沉寂
共和国初期的反“疆独”斗争和一系列社会改革可以说给了“疆独”致命的打击,“疆独”已经不可能掀起太大的风浪。但是,曾经盛极一时的分裂势力不可能一夕间彻底灭亡。对部分叛乱分子的宽大处理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但客观上也给一小撮分裂势力提供了蛰伏的机遇。自治区党委确立了“大量培养和提拔本地民族干部”的方针,民族干部成为新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领导力量。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新疆的干部队伍存在着政治不纯的复杂情况,甚至有里通外国分子。这一切表明,反“疆独”斗争仍未结束。
1960年中苏两国关系恶化后,境内的里通外国分子便与苏联串通,阴谋依靠苏联的支持再次制造分裂新疆事件。1962年4月22日,伊塔反革命暴乱事件爆发,在此后的几个月里,在伊犁和塔城沿边的一些地区中国共有边民六万七千余人逃到苏联。其中5月29日,少数里通外国分子在伊宁制造了政治暴乱。毛主席指出,不要怕在国际上丢人,“我看愿意走的不要硬留,我就不相信那边就是天堂,我也不相信他们这样做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果然,新疆居民逃到苏联后,发现苏联并不如他人所述的那般美好,十分后悔。有人在来信中说:“这里很坏,坏人很多,晚上一个人不敢走路,有很多贼娃子,公开拿着刀子。总之,这里的人都是为了私有财产而努力。”但是,伊塔反革命暴乱事件也确实反映了新疆的干部队伍中的问题。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在隐藏于上层的里通外国分子的操纵下,由托乎提库尔班、尼牙孜·乌买尔、司马义·依不拉音·哈斯木帕尔沙等出面,建立了全疆范围内的分裂组织“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 为了混淆视听,欺骗群众,将组织名称改为与新疆三区革命时期的人民革命党同名,并将成立时间诡称为1960年11月12日,以迎合历史上的新疆分裂政权(1933年“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和1944年“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两个分裂政权均于11月12日建立)。1968年2月,正式建立全疆统一的集团组织,组成了以托乎提库尔班为主席的“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及由若干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的“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中央主席团”。
1969年8月20日,暴乱发生,其中麦盖提县的暴乱分子抢劫了县民兵武器库。在暴乱分子向边境运动时,当地公安及武警分别予以围歼,并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及其他凶器。阿洪诺夫等10名暴乱分子被击毙,其余均被俘获。在平息武装暴乱同期,经过周密的专案侦查和新疆地区各族人民的密切配合,自治区公安保卫部门基本掌握了“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的组织和活动情况,获取了充分、确凿的证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新疆军区确定这是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在新疆的规模最大的有组织、有纲领、有计划、有行动的分裂集团案件。根据中央政府的指示,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责成公安保卫部门在全疆范围内依法对“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分裂集团组织进行了清理和处治,至1970年3月破获全案。据统计全疆涉案人员达5000余人,其中确定为“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成员者1165人;依法惩治230人,做其他处理135人。
应该说,清理里通外国分子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文化大革命是对新疆地区民族干部的一次大考验,为清理里通外国分子创造了条件。在文化大革命中,里通外国分子组织了“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妄图借当时的混乱来分裂祖国。然而,当时的中国“疆独”的支持者寥寥无几,里通外国分子们组织 “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使他们暴露了出来,正好方便了中央政府对残余的分裂势力作一次彻底的清理。毛主席和当时公安部门的负责人的正确领导对破获“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起了关键的作用。破获“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使新疆残余的分裂分子几乎被一网打尽,是反“疆独”斗争的一次伟大胜利。可以说,如果以后坚持建国以来的正确方针,新疆就不会再出现大的分裂活动,“疆独”活动将逐渐彻底消亡。尽管后来出现了新的情况,破获“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还是使“疆独”沉寂了10年左右。
三、改革开放和“疆独”的重新凸现
1.改革开放中存在的问题和“疆独”的关系
严格说起来,在新疆问题上出现严重的失误始于改革开放前的1975年。当时,有些人打着“全面整顿”的旗号,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正确方针,在新疆问题上犯了两个极为严重的错误。一是撤销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各师建制,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移交地方管理。二是释放了几乎全部分裂分子。根据中央1975年8月对“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分裂集团案的指示精神,经自治区党委决定,对该案的处理重新做了认定。除在暴乱中被击毙和做其他处理的要犯387人外,其余1165人均不定为该党成员,而以犯有政治错误结论。对部分罪恶轻、认罪服法的服刑人员也分别做了减刑或提前释放处理。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中央失去了一支最有效的震慑“疆独”的力量,释放了几乎全部分裂分子更是使新中国成立以来反“疆独”斗争的成果几乎丧失殆尽。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疆独”分子不可能掀起大的分裂活动,但是一旦政治形势发生变化,大的分裂活动就很难避免了。尽管后来邓小平同志指出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错误的,而且鉴于新疆农垦事业面临的实际状况和兵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1981年12月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恢复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但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元气大伤,严重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
改革开放开始以后,问题变得更加严重。首先,在落实政策上,大力拉拢少数民族上层,如以前的贵族(农奴主、巴依)和他们的后代、宗教界的上层人士等,为共和国初期的反”疆独”斗争和一系列社会改革中的“扩大化”“平反”,却把一批拥护中央的少数民族积极分子打成极左分子。仅仅在宗教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为1500人“平反”并恢复了教职。少数民族上层并未因落实政策对中央怀有感激之心,反而抱怨自己受到的“迫害”,甚至或明或暗的支持分裂势力。另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于共和国初期新疆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汉族干部也进行了“平反”,例如,197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宣布:“1952年新疆省第二届党代会对王震同志和新疆分局的批判是不符合实际的,中央当时撤销王震同志的新疆分局书记、军区政委及财委主任,是不公正的”。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既得罪了汉族干部,又得罪了少数民族干部,使双方的矛盾迅速激化。到了1980年,新疆的区党委扩大会议都开不下去了。胡耀邦把他们找到北京开会,搞了个纪要,其倾向是压汉族干部、抬民族干部。这个纪要一传达,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为了挽回“纪要”的不良影响,赵紫阳又让邓力群同志起草了一个复电,强调了一下汉族干部、解放军所起的作用,还讲到新疆党组织成立以后汉族干部所起的作用,强调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要互相尊重、互相团结。这样就形成所谓民族干部要 “纪要”,汉族干部要“电报”。使双方的对立进一步持续,新疆很长时间都没有安定。
其次,改革开放开始以后,新疆和内地及新疆内部的贫富差距急剧拉大。在毛主席时代,内地大力支援新疆,新疆地区的工资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维族人的生活质量和当地的汉人也差不多。改革开放开始以后,搞了一个“两个大局”,优先发展沿海地区,新疆和内地特别是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差距急剧拉大。又大搞“容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少数民族中除了极少数人先富起来了,绝大多数和汉族人民一样,生活质量的提高受到严重影响。而汉族由于在整体文化层次方面还是要强于少数民族,又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人口的增长比少数民族慢得多,这使得少数民族和当地汉族的贫富差距总体也在拉大。新疆的资源丰富,少数民族对生活的不满必然高于其他地区。90年代以来又进行了国企改革,大批职工下岗失业,新疆地区是国企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7年末总人口258.47万人,在岗职工只有66.06万人。新疆大批“富余”劳动力被迫外出东部地区就业,特别是广东。从刘汉黄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广东的工作条件。而因生活所迫而背井离乡外出谋生、奔波操劳在社会最低层的新疆少数民族,由于民族、文化等等方面的原因,使得他们很难融入到客居地的社会中去,他们有着比汉族地区外出谋生的人更大的工作困难、生活困难。像在深圳很多新疆来打工人员受到歧视,找不到工作,为生活所迫转而偷窃的事情比比皆是。深圳政府打击偷窃治标不治本,导致民族矛盾日益深化。当地的老板为了防止工人团结反抗,更极力煽动民族矛盾。还有一些内地富人去新疆经商,有的人和腐败分子勾结敛财。这一切使民族矛盾日益加剧。
改革开放开始以来,少数民族极少数先富起来的人也极力支持“疆独”活动。和汉族一样,极少数先富起来的人绝大多数不是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富起来的,而是靠种种卑劣手段从广大人民身上掠夺来的。他们生怕广大人民夺回自己的财富,像汉族极少数先富起来的人拼命前往海外一样,他们力图把新疆分裂出去,建立一个依附外国的附庸国,利用外国的刺刀保护自己掠夺来的巨额财富。最有代表性的是“世界维吾尔大会”主席热比娅·卡德尔。热比娅1951年出生于新疆阿尔泰山脚下的阿勒泰市。改革开放后,她在乌鲁木齐商业区二道桥租下一个小摊位,正式投身商海,经过十年打拼,身家上亿,成为当时新疆女首富。热比娅曾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新疆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当时,热比娅只有40出头,显然是被重点培养的“新时期成功人士”。然而这位涉嫌经济犯罪数千万元的“新时期成功人士”并不领情,大搞分裂活动。1999年8月,热比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批捕判处8年徒刑。在她服刑期间,“拉夫托人权奖”就授予了她。后于2005年3月赴美“保外就医”。赴美后热比娅即疯狂进行攻击祖国的分裂主义活动。2006年,热比娅在美国成立“国际维吾尔人权与民主基金会”,并担任美国维吾尔人协会主席。同年11月,热比娅担任“世维会”主席。2007年6月,美国总统布什在白宫亲切接见热比娅,称赞热比娅是维吾尔族的优秀代表,是一个民族斗士。2006年,热比娅因分裂新疆有功被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但是因为影响不够大被发明“现代高利贷”的孟加拉银行家穆罕默德·尤纳斯及其创立的格拉明银行挤掉了。
“非毛化”和伊斯兰教的复兴也使“疆独”活动具备了有利条件。新疆各族人民由衷地感谢毛主席给他们带来新的美好生活,他们热爱毛主席,信仰共产主义。然而,70年代末以来对毛主席的疯狂攻击极大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各族人民心中的形象,动摇了共产主义信仰,促使伊斯兰教的复兴。这时,新疆伊斯兰教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大批1958年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中肃清的宗教界内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 “平反”并恢复了教职。不少人复出后利用合法身份借宗教活动宣传和鼓动分裂思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伊斯兰教的“复兴”决不是指新疆各族人民对伊斯兰教的信仰有多么虔诚,只是指借宗教活动宣传和鼓动分裂思想的情况加剧。我见过有的到内地打工的新疆维吾尔人,连伊斯兰教最基本的“五功(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和“六信(信安拉、信先知、信经典、信天使、信末日、信前定)”的教义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伊斯兰教的教规,只知道“自己是穆斯林,和汉人不一样”。
严重的腐败问题更是极大的引发了新疆各族人民的不满。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腐败问题日益严重。由于新疆地区民族宗教问题复杂,抓了汉族腐败分子怕少数民族借此掀起对中央的不满搞分裂,抓了少数民族腐败分子又怕少数民族认为是民族歧视,结果打击腐败很不得力,新疆地区成了腐败的重灾区。结果,“疆独”分子一宣传“汉人和维奸贪污腐败,欺压维吾尔人”就能引发少数民族的共鸣。
另外,宣传中的大汉族主义倾向也加剧了新疆地区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满。前面已经说过,“疆独”的出现是由于残酷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引发人民反抗,而人民的反抗斗争往往被民族上层和宗教首领利用,加上外国侵略者的挑唆,最终蜕变成了分裂活动。新疆人民的反抗斗争是有原因的,不能全盘否定,主要责任应该由反动统治者来负。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妖魔化新疆人民的反抗斗争,无限拔高历史上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的情况。把1864 年库车的武装起义,1930年的哈密农民起义甚至三区革命风暴都妖魔化为分裂活动,把杨增新、金树仁、盛世才等新疆人民切齿痛恨的军阀美化成维护国家统一的英雄。甚至有人宣称从“公元前60年西域都护府的建立起,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从未中断过”,把突厥汗国、高昌回鹘王国、于阗王国、喀喇汗王朝、西辽王朝、察合台汗国、叶尔羌汗国等新疆地区的地方政权的历史一笔抹煞。这种大汉族主义倾向加剧了新疆地区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满。
总之,拉拢上层的路线构成了“疆独”活动的组织基础,新疆和内地及新疆内部贫富差距的拉大构成了“疆独”活动的经济基础,少数民族新生资产阶级的出现构成了“疆独”活动的阶级基础,“非毛化”和伊斯兰教的复兴构成了“疆独”活动的思想基础,严重的腐败问题和大汉族主义的复活构成了“疆独”活动的群众基础。这一切清楚的表明,改革开放中存在的问题为“疆独”的复活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 本帖最后由 ftianjian 于 2009-7-19 22: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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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转贴乌有之乡上“雨夹雪”的文章吧,以后转帖还是注明一下,要不然别人以为里面都是你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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