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主集中制问题中的几种错误倾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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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会主义组织简要说明

编者按:
1、制度只有跟人结合起来,只有走在正确路线之下,才能真正发挥强大的力量。民主集中制也是如此,倘若忽略了路线问题,倘若只注意流程正义,那么其实是假的民主集中制。结果便是出现周恩来那样“宁犯政治错误、不犯组织错误”的人物,便是出现邓小平那样在关键时刻发动政变的政治流氓,最终让机会主义路线篡权成功。
2、制度是用来为人服务的,而不应该反过来用制度束缚了人。走资派胡诌什么“张春桥破坏民主集中制”,实际上是在借用民主集中制之名,来行反民主集中制之实。而真正的革命者应当跳出程序正义的框子,从无产阶级专政的角度来看问题,这样才能够真正的不被制度所束缚,而真正的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三、脱离组织与民主集中制的散兵游勇 与 陷入程序正义的自发性民主集中制

上文在谈及民主集中制为何是持久战的问题上说到了革命斗争的图景和进程,其中无论是对内的路线斗争抑或是对外部中修反动派的斗争都不是靠手工业政治下少数几个”积极分子“来支撑的,而是要靠政治报脚手架的义务劳动将革命者源源不断的组织起来锻炼成为革命家,从而实现革命家组织力量的壮大,由此才能实现阶级力量的对比。以上这些既是革命者进行革命实践的出发点也是其目的,而脱离民主集中制去行动的个人主义式斗争与只看到制度照章行事低头办事的倾向均是从两个错误方面偏离了革命航向。

革命者进行路线斗争为什么要通过组织、靠民主集中制的手段去进行?或者说,为什么毛主席对待刘少奇、邓小平一类走资派不直接来一次“反向怀仁堂政变”来进行解决?因为革命事业、革命家组织的建设从来不是为了少数人也不是靠少数人去完成的,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是由政治目的来决定了,同理革命家组织的组织原则也是由政治目的、政治路线来决定的。政治报路线的政治就不是”极少数积极分子活动、大多数人潜水“的手工业政治,因而要实现政治报路线的政治,就不能仅靠极个别先进同志的统揽包办,而是要将人数众多但认识不足的革命同志也要提高到有自觉性、有识别走资派的政治水平。其二,实现政治报路线的目标,也不是靠几个同志的“好斗”,政治报路线之所以能实现有别于手工业组织低水平爬行的工业化发展速度正是靠广大的革命同志在共产主义关系下共同义务劳动、先进的同志带动落后同志干更多革命,如此循环上升“子子孙孙无穷匮矣”。

管理社会化大生产的工业就不能用手工业作坊师傅的个人权威,要铸造一个工业化的革命家组织并保障其不被篡夺就不能使用手工业式的“小团体政治”,要实现工业化的组织发展、工业化的清除机会主义者就只能采取适配其目的的组织原则即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因而,作为革命家组织中一员的革命者做事不仅要从组织发展层面去思考,而且要明白有怎样的脚手架去建筑、有什么样的民主集中制手段的武器去斗争。而个人主义式的包办代替的方法论则是违背政治报路线的政治目的,一方面它只盯着单个的人、看不到集体的力量,去解决问题也是采取手工业方式,得到的结果不是通过增设或改进脚手架、组织制度、动员革命集体来工业化的彻底解决问题为发展倍率,而是将解决手段陷入狭小的田地,最终湮没于原子化个体的软弱无力之中。另一方面,更大的危害是这种”好心办事“实则是损害革命家组织的力量以手工业习气代替政治报路线的政治,个人主义的包办代替下不是将更多的同志提高了觉悟、学会了通过民主集中制去斗争,而仅仅是几个人的举旗呐喊,就算问题暂时得到解决、机会主义者得到清除,实则是创造了软弱无力的手工业般的氛围,而这就是潜伏的机会主义者的可乘之机。

要通过组织渠道、民主集中制途径去办事,但这是不是说只要把规章制度背的滚瓜烂熟,遇见任何情况就按制度规定中的程序来就了事呢?这样一种看似遵守民主集中制、通过民主集中制解决问题的方法论实际上是消解了民主集中制的政治目的,从而陷入了自发性。民主集中制确实是斗争机会主义者的武器,组织制度也是革命者进行协同建筑的脚手架,但如果革命者自己忘却了斗争机会主义、进行组织建设的目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制度本身是不能达到目的、替革命者思考、行动的。比如说,民主集中制是斗争机会主义路线的好武器,但武器对准谁、不对准谁,采取何种威力,这都是武器的掌握者——革命者来决定的,武器本身不会替人做决定也不会杀死敌人。随便抓取一些符合规章的手段、随便进行一些不违反民主集中制的流程,看似开了一通炮,实则没几个砸到敌人要害。民主集中制的手段有很多,但采取何种是取决于革命者正确评估矛盾性质、矛盾力量对比后的判断,对于没有立场问题但存在小资习气的同志的手段就不能与对待机会主义者的手段相同,对付机会主义者,在不同的力量对比的情况下又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作为内容的政治任务与实现形式的制度又是对立统一的,即政治要求与现有的制度脚手架往往是矛盾的。在政治报路线下,大量的革命同志被锻炼培养为成熟的革命家,组织的政治自觉性提升了层次,这时候原有的、针对原先自觉性较弱等情况的相关脚手架就要被改进、变化甚至废止,而政治上的进展又不得不面临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这时候又需要创造新的制度作为革命者协同解决问题的脚手架。因此不能以形而上学的“本本主义”看待现有的制度和条文,更不能用原有的规章制度去压制新的政治进展。在这方面一正一反的例子便是文化大革命爆发时毛主席、张春桥等革命派的行动与刘少奇、邓小平等走资派的行动的对比。毛主席发动文化大革命绕过了原有的旧程序、旧机构,张春桥绕过上海旧市委(实则被走资派掌握)支持、引导上海的造反夺权,这些行动在中修的教科书上被冠以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的组织制度与组织原则的罪名,而刘少奇、邓小平用程序去管卡压革命运动并用工作队去进行残酷镇压群众则成了中修所谓坚守组织原则、通过民主集中制办事的典范了。但实际情况是恰好相反,面对新的政治任务(继续革命)、政治形势(走资派篡夺了相当部分的党组织、单位的领导权,而群众又能表现出政治自觉有进行夺权的能力),就不能固守旧的不符形势的规章制度,而刘少奇、邓小平等走资派去捍卫“程序正义”则是假以制度之名压制革命,但都非革命了还有什么坚守“组织制度”的存在呢?确实如文革的历史反应的那样,不能忘记阶级斗争,对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的“左”倾、“右”倾不仅仅是部分同志的认识问题,而隐含着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与机会主义分子的兴风作浪。有一句话点出了问题背后的路线问题、阶级斗争—— 宁犯政治错误、不犯组织错误。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宁肯不革命、反革命也要保住自己的地位、影响力、资产阶级法权,而这种思想(必然地)更进一步就是要在组织制度上作梗、用规章制度渲染“合法性”来进行投机和复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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