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马克思的信:马克思致恩格斯(1868年1月8日,关于杜林)——政治经济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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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经济学研究向来不是完全独立的,而是受到研究者本人的阶级立场所影响,这也是马恩能建立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因素,我们今天来学习这一理论,自然也要从无产阶级的视角出发,让这一理论为无产阶级服务。
2、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列毛主义者分析资本主义世界的一大法宝,必须看穿供需理论等等资产阶级错误理论的蒙蔽,意识到具体劳动中蕴藏的抽象劳动,意识到雇佣制下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才能理解资本主义下,被掩盖的资本增殖的方式,才能理解无产阶级革命的意义。

这依旧是一封较为重要的信,借这封信中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政治经济学。
在本文的末尾,我会附出原信的这部分内容。

一,马克思的工作较一般经济学家的不同

马克思在他的政治经济学中,重要的一项工作之一就是:他从研究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出发,而不像之前的经济学家那样,只是从剩余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存经济范畴出发。

我们知道,占有剩余价值是非劳动阶级获取资料的形式,这也就是从前一切经济学家,所当做直接概念来研究的“地租、利润、利息”等。

而这种不对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进行研究,只是直接从经济关系的表象上发挥的方法,也就真正掩盖了剩余价值在一切经济环节中的存在。

这种反动方法的一个较为集中的形式,就是庸俗经济学的三位一体公式。

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在这个公式中,利润,这个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幸运地被排除了。

而根据马克思对于当时社会的三大阶级——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工人——的分析,批判的给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三位一体公式。

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公式。

二,错误的劳动分析导致错误的价值理论

在古典经济学那里,清楚的看到商品在市场中的交换,表现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重性。

但是在商品的生产劳动那里,他们只是就劳动本身的表象形式反复辨析,却又难以看到劳动自身的二重性了。

劳动的产品何以能作为商品来进行交换?如果看不到这种交换背后,是对于抽象的撇开具体形式的劳动的比较——这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那就必然会挣扎于劳动和价值表现的表象,一种就把价值归结于消费者的主观心理承受;一种就把商品价值的不平衡,归结于片面的物质稀缺性或者依赖于私人的、特殊的劳动形式;一种又试图“综合”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表象差异,庸俗的认为,这种二重性只是抽象的相互转化的价值侧面,这也就是蒲鲁东的构成价值论。

以上种种错误的价值理论,还是要掩盖“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这一资本以实现自身的增殖方式。

他们运用他们自身的价值理论,似乎想要解决资本主义的“内生问题”,而实际上也不过是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工具,来反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本身。

这种自相矛盾,是要去解决矛盾吗?不,它反而是要不断的扩大这种矛盾的基础,来达到他们真正的,想要稳固资本主义的这一目的。

三,从收入来源讨论“阶级”

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工人的工资一般表现为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这都是对于必要劳动时间的必要价值的实现形式。

而我们都知道,工人的工资,只是为了满足工人自身的劳动再生产一个费用。而这种再生产的满足,实际上也是随资本主义本身经济周期有波动的,时常表现为不满足。古典经济学家曾经说过:“财富是积累的贫困”。

而资产阶级政府,为了更好的利用人民群众来达成他们的统治,总是以所谓,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社会福利等等的形式,来试图建立一个“福利型社会”或“中产阶级”群体。

现今的资本主义世界自不必说,像他们前辈曾经做过以下的措施:

拿破仑第三曾打算用发行小额国债券的办法在城市中也造成这样一个阶级,而多尔富斯先生及其同行,把可以逐年分期偿付的小住房卖给自己的工人……

这一系列措施,本质上也只不过是为了分化无产阶级,刻意的去维持一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不稳定的过渡形式。
像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的那样:所谓中产小资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等。

至于无产阶级的定义,在共产主义原理里面是直接明确说了的。现代社会的发展,也就是越来越让社会成为两个直接对立的阶级。

所谓无产阶级的硬性标准只有两个,这个是不需要有什么额外分析的。那就是“不占有生产资料,通过雇佣劳动关系,只依靠自身劳动的报酬工资生活的”。资产阶级就是和这个相反,对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来讲是很明确的两个阶级。

我们这里扩展的谈一谈所谓的“过渡形式”,依据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三位一体公式,我们这里从无产阶级的这个角度去出发来讲这个问题。

既然无产阶级的硬性标准就是,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且只依靠由劳动带来的工资收入。那么作为他们和资产阶级之间的“过渡形式”,为何呈现一种另外的表现形式呢?

这种表现形式就表现在,他们除了由劳动所直接带来的工资报酬外,通过其他收入形式,就是归根到底,资本—利润这个公式带来的收入。

但又因为他们不是资产阶级,所以他们就不直接的占有生产资料,他的生产资料是以各种金融产品——这主要是在现代的形式——来进行占有的,他们也就依靠这种金融产品获得生息资本的利息。

我们再回到劳动这里。

我们知道,雇佣劳动的目的,就是为了以
这种形式来进行剩余价值的增殖。工人在借贷自身劳动力给资本家之后,所获得的作为报州的工资只是对于他们必要劳动时间的补偿。

那么是否有这种情况,工人所获得的劳动性工资,实际上是远超于他们自身的劳动所得的,也就是说他不仅是补偿了他自身的必要劳动,而且大大的补偿了他的剩余劳动?

这个是有的。

所以,他们既然是能够做到很大补偿了他的全部劳动,那么这种劳动性收入就不是来源于他们的直接劳动本身的,而是由资本家从其他地方所榨取来的剩余价值,作为补偿拆借给他们的。

也就是这两种形式的情况下,我们从无产阶级的角度来看,满足任一形式,就是作为所谓“过渡形式的阶级”。

而我们在日常的经验中,遇到最多的就是所谓“半无产阶级”,他们“通过各种方式,部分超出工人平均工资,也就是更多劳动价值,但还是无法获得全部劳动价值”。

而这是最具有迷惑性的,毕竟说到底,再多的工资也掩盖不了资本家对自身的剥削这一事实,像最近较为火热的“胖东来企业”那样。

说到底,满足“大大补偿劳动价值”这一形式的,都是少数。

我们用列宁对阶级的科学说明做总结: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附:

(1)过去的 一切经济学 一开始就把表现为地租、利润、利息等固定形式的剩余价值特殊部分当作已知的东西来加以研究,与此相反,我首先研究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所有这一切都还没有区分开来,可以说还处于融合状态中。
(2)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末,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而象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这就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
(3)工资第一次被描写为隐藏在它后面的一种关系的不合理的表现形式,这一点通过工资的两种形式即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得到了确切的说明。(在高等数学中常常可以找到这样的公式,这对我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