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马列毛主义与革命左翼大群☭ 上电报大群找真同志与真战友
https://t.me/longlivemarxleninmaoist
加井冈山机器人 Chingkang (@maoistQAIIbot) 为电报(纸飞机)好友,可获得大群发言权
编者按:
1.一天到晚说叫嚣“人性论”的自由派们,其理论反而是最相信人性的。
2.所谓的人性是由社会环境决定的,并没有所谓的性本善性本恶。
3.用人性论角度看待世界恰恰是新自由派。
转载者言: 文章作者在第一个“为什么左人理论经不起人性考验”的问题回答中,似乎认为马克思不是在高估人性的善良,相反,它强调了人性的自私和自利,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并以此为前提来反驳一些自由派妄图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定义为一种无视人性自私的产物,仿佛马克思是想把社会主义建立在人人甘于奉献的利他主义上的理论。
而在第二个问题“左人为什么千方百计的否定人性论”的回答中,又说“人性论”本来就是一种愚蠢过时的理论,但凡有一点理论水平都不会信。并说马克思的观点是:
1、人性是变化的,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产物。
2:制度受到物质生产的影响,不是光靠人性就能决定,而且是物质生产的进步导致了制度的不断进步。
通过以此为前提去反驳那些目田的“人性论”就是以下两种观点:
1:存在一种本质属性的人性,这种人性不仅是生物属性,而且难以在人类文明史的时间尺度下发生改变。比如,自私就是人之天性。
2: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等上层结构是由这种人性就能决定的。
似乎有些矛盾,第一篇作者似乎是把马克思当成了一个“人性恶论者”其实也就是变相当成了“人性论”的支持者来写。而在第二篇又变了个样。
但,笔者结合两篇文章分析认为:第一篇是说马克思强调人的自私自利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其实是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透彻的分析,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来批判契约论和政府论,揭露这些所谓的民主国家并不是建立在所谓的神圣的授权契约之上,而是建立在均势博弈和相互威慑之上的。政府不一定是建立在神圣契约上的,而更可能是由统治阶级掌握的权力机器。选举制度也可能更多地是基于相互威慑和博弈,而不是根据契约。如果对民主的定义不是以虚伪的选举程序,不是以虚伪的契约,而是以“民众能对统治阶级造成的威胁的大小”来评价民主。那么我们会发现中国的民主程度却未见得比美国要低。
而第二篇则是完全结合这个人性论的两个论点来彻底批判揭露启蒙作家那套愚昧的理论,进而进一步揭露现在这些鼓吹人性论目田是有多么腐朽落后。
其实两篇端尾都有详细充分的批判了人性论的逻辑是自洽的,比以平时看到人性论批判文章更来得充分和精彩。文章还是要从头读到才能明白作者要说什么,不要没看完就急于评论,笔者我就犯了这个错误。
当然,文章仅供参考里面的一些表达和角度似乎有点问题,但我总结理解还不是很到位也仅供参考,毕竟水平摆那里。
一题、
现在的情况不单是马克思,而是几乎所有的社会学和历史学研究都拒绝了启蒙时代的幼稚的人性论,而转向了马克思式的经济论或别的某种经济论。不妨说,马克思所做出的最被人广为承认的贡献就是毫无人性地把幼稚的人性论批倒斗臭了。
1:马克思究竟是如何看待人性的?
一些目田妄图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定义为一种无视人性自私的产物,仿佛马克思是想把社会主义建立在人人甘于奉献的利他主义上的,所以他们才会说什么马克思的理论经不起人性的考验。这不难理解,因为他们自己的智力就只能达到认为“制度是人性决定”这种低端的启蒙时代的水平,因此,他们要反对马克思,就只能把马克思想象成一种比他们更愚笨的存在。井底之蛙自然是想象不出犀牛和狮群之间战斗的,因此,他们只能以身边的蜗牛来理解犀牛,认为这都是一种“牛”。
而在实际上,西方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的大师没有一个人不清楚,马克思绝非是一个以为社会上的多数人都能做到无私奉献利他不利己的人。相反,那种源自于亚当斯密的自利理性人的假定自始至终一直贯穿着马克思的整个学说,并构成马克思许多结论的基石,而且那种假定在至今的主流经济学中仍然是基石。
曼瑟尔·奥尔森,新古典经济学大师,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如是描述着马克思:
正如阶级是自私的,个人也是自私的。马克思对那些认为人性本善的乌托邦式的社会主义者嗤之以鼻。
······
马克思把几乎所有人们所说愿意作出牺牲的东西都斥为虚伪;意识形态不过是隐藏特权阶级的外衣;资产阶级花了大量精力“对下层人民进行说教”,知道这样可以使工人“服从那些由上帝安置在他们头上的主人的命令。”
······
马克思强调个人对自我利益的重视,并认为阶级都意识到它们的利益,这自然是大多数评论家认为马克思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的理由。
······
简单来说,马克思看到了自私的个人和自私的阶级采取行动实现各自的利益。许多评论家认为马克思过于强调自我利益和个人理性。他们觉得多数人肯定不知道也不关心他们的阶级利益,因此阶级斗争并非是马克思认为的那种决定性力量。
······
按照密尔的观点,对政治广泛的漠不关心就可以证明马克思认为人们能够实用和理性地参加阶级行动的观点是错误的。密尔说:“漠不关心是社会主义理想破灭的一个主要迹象。”
·······
现实中没有出现马克思预期的那种阶级斗争,但凭此就认为马克思高估了理性行为的力量,这实际上并不正确。相反,没有出现马克思预言的那种阶级斗争,原因正是出于理性的功利主义行为。因为如果组成阶级的个体采取理性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争取阶级利益的行为。
显然,西方的各路学者,哪怕是批评马克思的学者,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经济上自私自利的理性人是马克思学说的基石。因此,许多批评家并不是批评马克思高估了人性,而是批评马克思低估了人性。
密尔说:实际上工人看不到或者不那么会算计经济利益,所以对政治运动漠不关心。
罗素说:马克思把经济动机看得太重要了,实际上,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动机往往是宗教动机而不是精于算计的经济动机。
波普尔说:经济力量根本不是社会运动的最主要力量,政治力量才是。
换句话说,马克思把工人和资本家看得太自私自利了,因而预言了阶级斗争和工人夺权。而这些批评家们看到阶级斗争没有像马克思预言的那样发展,就站出来说,唉,马克思你不要把人性看这么坏,其实资本家和工人没你想的那么自私自利精于算计只盯着钱。
也就是说其实马克思才是那个不相信道德不相信人性本善的人,而高估人性的恰恰是很多目田鼓吹的密尔罗素波普尔等人。所以我说,目田是看到有人在反马就觉得自己捡到了宝,实际上讲出来的话完全就是自相矛盾的。
奥尔森则敏锐地指出:这些对马克思批评的人的水平是很低的,是在瞎鸡儿批评。马克思对人性的把握是没有问题的,工人和资本家确实都是精于算计的,经济动机也确实是19世纪以来的最重要动机,马克思漏算的一点不在于他对人性把握的错误,而在于没有意识到理性的个体行为有可能会导致不理性的集体行动,他没有意识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
那么奥尔森所说的马克思的漏算是什么呢?结合整本书的逻辑来看,显然就是指“搭便车”问题。搭便车问题可以用这个比喻来说明,如果村里修桥的人不能向其他过桥的人收费,那么自然就会出现大家都等别人修桥,自己不修桥的情况。修桥会使得全村利益最大化,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每个村民都会选择不修桥来等别人修桥,这就往往会导致最后没人修桥。奥尔森说,马克思把阶级当成行动的单位是有问题的,尽管一个阶级整体有着共同的利益的,但每个人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精打细算会损害整个阶级的共同利益。
换言之,工人不是因为不懂得算计经济利益而缺少了联合行动,而恰恰是因为太懂得算计经济利益而没有联合行动。因为工人阶级中没有普遍的个体补偿机制,这就好像修桥的人没法收过路费一样。因此,很多工人都在等别人参加罢工,然后自己跟着一起涨工资享福,那样才是会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因而,整个工人群体才会表现出一种对政治运动的漠不关心。
因而,要让工人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行动,就必须将他们组织起来,建立一种补偿机制,给参加罢工的工人补助。如果参加罢工的工人被解雇了,组织则有必要给他们支持以维持他们的生活所需。奥尔森认为,以这样的有内部补偿机制的组织为行动单位才是合理的,而仅仅基于共同利益的存在就来分析整个阶级的行动太粗糙了。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奥尔森对马克思的批判不无道理,他事实上揭示了工人建立组织进行斗争的必要性,但那种用人性自私论来反驳马克思学说的说法实际上是极其幼稚的。马克思恰恰是当时所有学者中把人看得最自私的那个。
当然,很多社会主义者在本质上抱有一种利他主义的幻想,他们教育人们博爱。施蒂纳就是这样一个人,因而马克思如是批判道:
“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们应该彼此互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相反,他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
诚然,马克思并不认为具体的利己主义是永恒的,而认为它也是社会条件下的产物。但马克思并不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的利己主义可以通过说教来消灭,而认为这要借助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才能改变。
当然,目田认为左派高估人性也并不是毫无根据,尽管马克思对利己主义的普遍存在有着清醒的认识,但不是所有社会主义者都能有这么高的理论水平。施蒂纳这样的社会主义者确实是大量地存在于社会主义的队伍里。这些人总是在以宗教圣徒的方式对大家洗脑鼓吹博爱奉献自我牺牲,天天浪费大量人力物力搞什么“道德建设”,而这除了招人反感带来混乱之外毫无意义。
2:究竟是谁经不起人性的考验?
究竟是谁把人性想得过于美好,以至于经不起现实的考验呢?仔细阅读各派思想家的理论就会发现,与马克思比起来,恰恰是目田所推崇的启蒙时代的自由主义者们把人性想得太美好了。本文在前面也已经提到,马克思才是那个时代把人性想得最坏的那个,而其他很多批评家都认为人性没有这么坏并以此来批评马克思。
关于国家,诸多启蒙时代的思想家都推崇一种契约论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国家是人们自发签订社会契约而形成的。
霍布斯是这当中最不相信人性的那个,他认为人性是恶的,在没有国家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的战争状态,人们互相抢劫杀害,毫无秩序可言。所以需要签订社会契约,制造出一个利维坦来压制住人性的恶。但是,霍布斯认为人性虽然本恶,利维坦却可以是好的,维护秩序的,尽责的。
而比起霍布斯来说,自由主义者洛克卢梭就更加相信人性了,洛克认为人性本身就不坏,签社会契约是为了针对少数坏蛋保护大多数人的权利。卢梭则认为人性本来是好的,只是后来文明发展出现私有制导致了各种问题,所以要签订社会契约回归到接近美好的自然状态。
这些人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认为理性的人会自发签契约,签了契约就能形成一个“好的”保障大家权利的国家,如果不好可以用革命手段来重签契约并纠正,哪怕是提出三权分立制约理论的孟德斯鸠,都认为“权力只会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权力只会对权力的来源负责。”这句话已经成了目田的口号,在知乎键证圈里你可以经常看到这句话。这群井底之蛙们以为自己掌握了什么关于权力的真理,甚至还蠢到以为马克思是一个寄希望于依靠公权力发善心来进行分配的人,然而在实际上,马克思的思想直接就能破了他们的大防。
“权力只会对权力的来源负责”,多么幼稚的一句话,这群目田竟然蠢到了以为权力会对其来源负责的地步。事实上,掌握了绝对暴力的权力是不会想要对任何东西负责的,包括它的来源!
霍布斯,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的契约论把人性想得太美好了,居然会以为权力会遵守契约,会想要对它的来源负责,人家掌握了暴力的人为什么要遵守契约?你有什么办法让它遵守契约?因此,契约论在本质上鼓吹了当前西方的民主选举的虚伪性,所谓投票选举契约授权的过程这只是个自欺欺人的过程。事实上,政客完全可以在拉选票时撒谎,当选上台之后就不认账,这时你又能把它怎么样呢?
奥尔森如是嘲讽道幼稚的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者:“有什么能够保证政府能比纳税人更有效地使用税款?”
尽管奥尔森看穿了契约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论的荒谬,但他并不是第一个指出这种荒谬性的人,在100年之前,马克思就做到了这一点。马克思是整个思想史上第一个成体系描述一种掠夺论逻辑的思想家。他认为,国家并非是公民自发签订的社会契约,而是由少部分人构成的统治阶级剥削民众的机器。没有任何一个统治集团值得信任,哪怕是选上去的也不例外。
诚然,奥尔森不认可这种以没有组织的阶级来作为统治集团和被统治集团的单位学说,但他依然是一个坚定的掠夺论者。因而,他喊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国家是常驻的匪帮。”
这种掠夺论框架当然也承认国家的存在会为公民提供服务。但它认为被统治者的全部权利来自于他们在斗争博弈时对统治者产生的威胁,当镇压被统治者的成本高于保障被统治者权益的成本的时候,统治阶级就可能妥协,答应被统治者的要求。
契约论恰恰是对人性抱有某种幻想的产物,但马克思显然并不相信什么人性,因而,他认为被统治者需要不断地发动斗争或是革命,对统治者造成威胁甚至推翻统治者,才能使得自己的权益进步。整个宪章运动普选制的意义不过在于建立起一种威慑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并非一定是最有效的,它所产生的威胁仍然是有限的,因此选举制仍然不能完全代替暴力革命。
我们顺着马克思的角度来看,自然就会明白,为什么西方有很多国家最后变得只剩下两个大党了。纯粹的契约论的显然难以解释这种事情,难道民众在选择领导的时候想象力十分匮乏,以至于最后路线的数量退化到了两个?
这种现象恰恰说明,这些所谓的民主国家并不是建立在所谓的神圣的授权契约之上,而是建立在均势博弈和相互威慑之上的。民众投票给某个党最大作用不是支持这个党的路线签订契约授权给它,而是对另外一个党形成威慑使之失掉政权。如果民主党在台上胡作非为,那么我便可以投共和党,民主党怕我投了共和党,所以就不敢在台上胡作非为,如此民主党的胡作非为就得到了抑制,至于民主党和共和党具体细节路线方针则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在多数代表制下,小的势力最终会联合起来形成与执政党抗衡的大党,而大党的分裂则必然会自失去席位,这就表明,这种选举制并不是在寻找一种最贴合民意的路线来接受契约授权,而是在进行相互威胁和博弈。对普通民众而言,共和党作为在野党的存在的意义不是提供了一种前进的路线,而是提供了一种对台上的民主党的威慑。因此,虽然路线有很多种,但民众只需要有两个党就够了,因为民众需要的不是需要和一个最能代表他们的党签下契约,而是要让两个党相互之间产生威慑制衡。
而愚蠢的、天天喊着自由民主口号的台湾人却不明白这一点,他们以为政府真的是建立在自由人的神圣契约之上,真的会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这种对自由主义的信仰使得他们的所谓的民主实践比美国还要糟糕。国民党的蠢货宋楚瑜,以为选举的意义在于寻找到能得到民众的支持的路线,竟然从国民党中分裂出来。结果导致了反对民进党的选票无法联合起来,最终导致了陈水扁的上台。时至今日的台湾的蠢货还在相信什么民主契约,不明白相互威慑的道理,国民党还在搞分裂,从而在事实上造成了民进党的独裁统治。
如果我们不是以虚伪的选举程序,不是以虚伪的契约,而是以“民众能对官僚造成的威胁的大小”来评价民主。你就会发现,尽管中国并没有彻底建立起完全的对高层的威慑体制,它的民主是有缺陷的,但它的民主程度却未见得比美国要低。事实上,中国的基层官僚一直生活在一种恐惧之中,网上随时都可能曝光他们的不检点、断送他们的政治生涯甚至把他送进监狱。而在美国,哪怕一个总统或是州长干得再差,只要任期不到就不会下台,而且下台了政治生涯也不会断送,过几年还有机会卷土重来。
美国的国父在建国的时候,自己都承认,美国搞的根本不是民主,而是“选举的君主制”,美国的选举体制几百年来就没有什么变化,在宣传口上却能摇身一变从“君主制”变成“民主制”,这真是厚颜无耻之极。
二题、
“人性论”本来就是一种愚蠢过时的理论,但凡有一点理论水平都不会信。
常说的人性论,是指下面基于这两个前提的一切理论。这种前提与事实不符的,是腐朽落后的,然而,目前很多目田都抱有这样的愚蠢观点,他们认为:
1:存在一种本质属性的人性,这种人性不仅是生物属性,而且难以在人类文明史的时间尺度下发生改变。比如,自私就是人之天性。
2: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等上层结构是由这种人性就能决定的。
根据这两点必然推理出:有一种根据人性的最好的制度,可以对任何经济条件下的人群适用,因为制度取决于人性,而人性又是不变的。
启蒙时代的作家们基本都保有这种想法,他们在启蒙时代是进步的,因为他们至少没有讲什么君权神授,所以说启蒙思想可能比封建思想好一些。但本质上,这种思想是过时的,它在现代科学面前是不值一提的愚昧思想。目田的所谓的“自由主义”的本质,其实就是启蒙时代的愚昧思想的劳保。
启蒙时代的作家,比如斯宾诺莎,洛克,卢梭,他们喜欢讲天赋人权(自然权利)。他们为什么会认为有天赋人权呢?因为他们坚信人有一种天然的人的属性,按照这些天然的人性,自然可以推理出天然的权利。
那这种天然的人性和人权归根结底是怎么来的?细细追究,就会发现原来是神授的(扯淡的)。当时的人普遍信仰宗教,比如洛克,他虽然是个异端,但也是个自然神论神创论者,他就认为世间万物是上帝设计好的安排在世界之中的。按照这种世界观,自然可以得到天赋人权的思想。人是上帝设计的,上帝既然设计了人,自然也就设计了人性这种属性,再进一步,自然就有天然的人权。
洛克的政府论花了半本书与人辩经,注意,这不是当代网络用语意义上的辩经,这就是真·辩经,也就是辩论《圣经》。而且,辩这个经的目的不是为了论证神是不存在的或是是不是跟政治无关的,而是为了辩出神究竟是授予了国王君权还是每个人的人权。最后他经过激烈地辩经,得出神授的是人权不是君权,这就是天赋人权的由来。
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因为既然人们都是全能和无限智慧的创世主的创造物,既然都是惟一的最高主宰的仆人,奉他的命令来到这个世界,从事于他的事务,他们就是他的财产,是他的创造物,他要他们存在多久就存在多久,而不由他们彼此之间作主。
——洛克《政府论》
所以说这种人性论、天赋人权论,很大程度上是宗教迷信的产物。我真不知道目田是哪来的脸,一边抱着真·承认圣经的天启第二教的自由主义不放,一边却骂无神论的马克思是天启第四教。
然而在历史上,社会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曾经发生过剧烈的变化的,奴隶制、领主佃农制和雇佣制是截然不同的制度。如果你说制度是人性决定的,人性又是不变的,那这种变化的制度为何会产生呢?
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是没法解释这种现象的,或者至少可以说,他们没法同当代学者一样,在理性人框架下解释这种现象。他们往往会说,几万年的人来都是愚蠢的,他们不够理性,所以一直都没有发现这种天然的最好的制度。因此,你会发现,启蒙时代的很多思想家最喜欢鼓吹的另外一个东西就是理性。尤其是伏尔泰,他当然注意到了人类在历史上取得的进步,但是他认为,人类的进步是由理性力量推动的。也就是说,他认为古人搞那些不好的体制是因为他们还不够理性,现在我提倡要大搞理性,如此一来就能找到最好的制度。
尽管经验主义者强调经验的重要性甚于纯粹理性,但他们依然普遍地承认天赋人权,洛克就是一位经验论的天赋人权者。因而,某种最好的制度在这些作家那里依然存在,可以通过增加经验来认识到它。换句话说,在启蒙运动作家那里,经验论也不会导向演化论,而依然是导向某种天然的最好的制度,并把古人当成是连“认识到自身的人性的经验”都没有的傻子。
因而,你会发现很多目田在鼓吹启蒙的时候一定会顺便鼓吹洼地论,嘲笑中国人是傻子。为啥?因为他们理想中的美国那样的自由民主就是一切经济条件下最好的制度,你会发现几乎所有目田在高喊自由口号的时候都不会谈论这个国家具体的经济条件,总之这种体制就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好。那么,这么好的体制,中国这种文明古国为什么几千年来就一直没有发现它呢?这就只能以中国人人种就是不理性就是傻的,或者以中国是几千年洼地缺少某种经验所以中国人还是傻的来解释。
目前学界关于1可能有争论,但是对于2,基本上没有争论,那就是一种愚蠢的观点。现在,除了思想史学者和文献学者去研究启蒙时代的历史之外,已经很少有学者再去关心这种启蒙时代的愚昧的人性论了。
马克思显然不接受启蒙时代的作家这种把古人当傻子的说法。首先,启蒙运动把道德和人性诉诸于神,而他是个无神论者,他也在事实上反对天赋人权。其次,作为黑格尔的徒弟,他不相信形而上学式的那种不变人性。最后,斯密和李嘉图的著作揭示了,那种自私的理性事实上在很早以前就存在,而且哪怕是没有文化的底层打工人都会算计。因而,单单认为理性是历史的进步的推动显然是不可靠的。
因而,他对人性有着和启蒙作家们截然不同的观点:
1:人性是变化的,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产物。
2:制度受到物质生产的影响,不是光靠人性就能决定,而且是物质生产的进步导致了制度的不断进步。
由此还衍生出了另外一种理论,阶级国家论/掠夺论,这种理论与启蒙时代的流行的社会契约论是相反的。启蒙时代的作家们相信有天赋的人权,也相信人可以签订契约把天赋的人权出让一部分,从而形成国家。而马克思的路径是演化的,他并不相信什么天赋人权,所有权利在他看来都是人赋的,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斗争的产物。这样看来,没有社会和国家自然就没有权利了,因而把所谓的先于社会和国家的天赋人权出让来签契约形成国家这种事情也就成了扯淡。
为了解释国家的形成,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阶级斗争演化论,这也是最早的成体系的掠夺论。这一理论指出,国家不是由契约形成,而是统治阶级创造的剥削人民的工具,其主要作用是在人民反抗时实施镇压。
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达尔文横空出世,把神创论按在地上摩擦的同时,顺便也把启蒙运动时的各种基于天赋人权的理论按在地上摩擦。马克思对此欣喜若狂,高喊达尔文为他的理论提供了基础。当然,后面社达崛起,马克思又开始反社达了。
整个现代社会学科的发展,都标志着马克思的判断相对于启蒙时代的愚昧人性论的胜利。诚然,后来的学者未见得都沿袭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方法论,但是马克思的思想与现代的学术是可以接轨的。在经济学中,马克思作为李嘉图的继承者被普遍承认,在历史学中,马克思单独作为一个学派,在社会学中,马克思就是开山鼻祖之一。而启蒙作家们的愚昧思想,对当代哲学和思想史以外的学术来说影响力基本为零。
诚然,启蒙作家们宣扬的那套理论是愚昧的,但是他们的理论足够简单,口号足够响亮,能够对底层没文化的人快速洗脑,这也是为什么今天还有很多目田喊他们口号的原因。启蒙运动作家们在历史上的作用,大概和拜上帝教是类似的。
启蒙作家们在学问上的最大贡献,大概是当一个靶子来给后面的学者们打。马克思绝不是唯一的一个反对启蒙时期幼稚思想的名人,事实上,在那个年代把启蒙作家们当靶子来打的学者还有很多,这些人当中不乏鼎鼎有名、对后来学界影响极大的人物:
1:杰瑞米边沁,功利主义创始人,大骂天赋人权。我们知道,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基本框架是功利主义及其变体,而法学也更倾向于功利主义而非自然权利/天赋人权。
2:亚当斯密,虽然是个经济自由主义者,但是反对社会契约论(不要以为苏格兰启蒙运动是一般意义上的启蒙运动)。亚当斯密认为少数人的权威是国家形成的原因,这被马克思发展为阶级国家论。
3: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学的另外一位开山鼻祖,一样反契约论,他认为,人实际上是被社会塑造的(不要认为这是马克思独有的观点,其实稍微有点水平的学者都是这么想的)。关于权利义务和契约的概念实际上是被后来灌输进去的,是先有社会后有契约,而不是签契约形成社会。
在当代的学术研究面前,启蒙作家们的那种社会契约论被视为是一种幼稚的理论,就生物学和考古学来讲,几乎找不到支持这些作家想法的证据。按照这些契约论者的逻辑,人在自然状态下最初是作为个体的人单独生活,后来才加入社会形成了社会的人。但是当代的生物史已经证明,人这个物种在出现的时候就是几十号人生活在一起的群居动物,个体独居从来只是特例,人的社会怎么可能是先独居再签契约形成的呢?这不是扯淡吗?即使我们把社会契约定义为形成国家这样的有阶级的组织而不是形成简单的社会,也基本上没有考古证据能支持这些启蒙作家的理论。
面对这个问题,一些目田往往会辩解说,社会契约论不是一个实然的理论,而是一个应然的理论,即它不是说历史上的国家真的是自由人签订契约形成的,而是说现在应当签订社会契约来建立这样的国家。然而这种辩解首先就不符合事实。在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版本的社会契约里,社会契约既是应然的也是实际存在过的。这三个人虽然凭他们的空想想象出了不同的“自然状态”,但是他们都把自然状态视为是历史。我们看看卢梭的这段话:
我猜想人类曾遇到过这样的一种自然状态,就是每个人类个体的力量无法扫除自然界的障碍。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人类不改变求生方式,就无法生存,必然会走向灭亡。但人类只能运用现有的力量而无新的方法,所以团结起来形成一种力量来克服这些障碍是唯一的办法,这也是让人类团结协作的原动力。这种合力是集合很多人才能创造出来的。力量和自由是每个人生存的基础,怎么能既不伤害自己也不忽略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并与他人团结创造合力呢?就我的主旨而言,这其中存在的困难就是:“寻求一种联合的方式,使得合力能保卫联合体中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联合体中,每个个体也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并且仍然拥有自由。”这也是社会契约的根本目的。
该契约的条款是被订约的性质决定的,最细微的修改也会让它们失效。这些规则也许从未正式宣告,但在全世界都是同样被人认可的。社会契约如果受到破坏,每个人就恢复了本来的权利,在丧失契约规定的自由的同时,又重新获得了作为个体时的自由。
——卢梭《社会契约论》
这不是在说历史在说什么?
即使我们从应然层面上来谈也可以看出早期契约论者的幼稚。显而易见的是,达尔文告诉我们神创论不成立。那么,又有什么证据能支持“天赋人权”的存在呢?倘若天赋人权是不存在的,所有的人权都是人赋人权,那么在社会和国家出现前是谁赋予了人权?又谈得了什么人权呢?如果在社会国家出现前根本就没有东西来界定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这时的契约的内容又能写些什么东西呢?自由人又要如何出让一种没被定义和界定过的权利来成立国家呢?
显然,如果没有天赋人权,即使是应然层面上的社会契约,它也只能借助一种形成于社会之中的意识形态来定义权利和义务。即,最初的社会和国家并不是起源于契约,而是起源于别的什么东西。在某个国家存续的时期,形成了一种公认的关于基本人权和义务的意识形态,而当这个国家崩溃之后,人们根据在这个国家崩溃前所形成的公认的意识形态来确认权利和义务,并根据这种意识形态所确认的权利和义务来签订契约。
更加糟糕的是,启蒙时代的天真的社会契约论者完全无视了权力和民众的复杂博弈斗争关系。事实上,掌握了强大暴力的国家往往具备撕毁契约的能力,因此民众几乎无法保证它会遵守契约;而弱小的国家往往又不具备有履行契约的能力,甚至无法保证契约不受犯罪者的侵害。这就构成一个近乎无解的悖论。显然,把国家视为是各种集团博弈和斗争的场所,比把它视为是单纯的契约捍卫者更合适。
启蒙时代的那种落后的契约论思想在科学上的作用小得可怜。它可能只是在社会运动中起到了和拜上帝教教义一样的号召人们反抗的作用,然后被作为一个靶子来打。
在18世纪你喊一喊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这样的口号还情有可原,如果在今天还有人喊拜上帝教洪天王是耶稣弟弟的口号,那么显然就是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