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给国外同盟领导机关、国外党的协助小组和全体党员的信[60]
(不早于1903年11月16日〔29日〕)
同志们:党的彻底统一,使我们面临一项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任务,就是广泛开展社会民主党在国外的工作,并把在这方面从事活动的一切工作人员紧紧地团结起来。
按照党章(第13条)规定,党的全部国外工作分成组织形式不同的两大方面。一方面,国外的宣传鼓动工作直接由国外同盟主管和集中掌握。中央将采取一切措施促使这项工作完全由同盟来集中掌管,并保证同盟在行使这项职能时拥有自主权。另一方面,同盟对国内运动的支援,只能通过中央委员会专门指定的个人和团体来进行。
中央在号召同盟的全体成员、国外的所有党的协助小组和全体党员全力支持同盟所进行的宣传鼓动工作的同时,目前打算集中一切力量来建立这些中介性团体,通过它们支援国内的运动。
中央认为自己在这方面的任务如下。
从国外支持国内运动主要表现在:(1)派革命工作者到国内去;(2)把在国外筹集的经费送到国内去;(3)在国外收集有关国内的关系、情报和消息并立刻通知国内,以便给在国内进行活动的同志以帮助,以便防止遭受破坏,等等;(4)把书刊送到国内去;如此等等。
这些还不是从国外直接支持国内运动的一切形式,但我们认为,目前只要指出几种主要形式并使正在建立的组织与这些形式相适应就够了。经验会表明,将来需要怎样改变这种组织。
先来谈谈派人回国内工作的问题。当然,大多数回去的人最好都同中央在国外的总代办处即日内瓦代办处直接取得联系,从它那里取得接头地点、暗号、经费和必要的情报。但是许多回去工作的人自然是无法经过日内瓦的,因此,中央打算指派自己的代办员常驻国外各个比较重要的中心城市,如伦敦、巴黎、布鲁塞尔、柏林、维也纳等。请每一个打算回国内工作的人去找当地的中央代办员,中央代办员一定会采取各种措施使他们尽量快尽量安全地到达指定地点,使他们一开始行动就符合于中央关于分配人力和经费等的总计划。中央希望国外同盟多方协助这些中央代办员,例如使国外的大多数同志了解这些代办员的职能和同他们联系的条件,并使这种联系尽量秘密进行,等等。
由于从国外各大中心城市派人到国内去是一项巨大的工作,由于对被派者进行应有的了解有时为一个人的力量所不及,因此,按照党章第13条,中央可以根据需要指派一些代办员,而不是一个代办员。
其次,关于送款到国内的问题,最好能使国外筹集经费的工作完全由同盟来集中掌管,并由同盟的领导机关把款项转交给中央委员会。经验表明,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以让同盟的地方支部将一定数量的款项直接交给地方的中央代办员,例如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帮助逃走、派遣人员、运送书刊等等。中央希望同盟的领导机关给各支部作出相应的指示,并制定出最适当的经费收支报告制度。
再其次,大家当然都知道,从国内到国外来的人常常会报告一些对于国内工作人员来说十分重要的消息,例如关于遭受破坏的程度,关于必须通知远离出事地点的城市里的某些同志提高警惕,以及必须利用逃走或离开的同志没有来得及利用或不可能利用的国内的某些关系,等等。当然,随着全党工作完全统一在中央领导之下,所有这些关系和消息愈来愈可能就在国内获得,而这才是最正常和最理想的方式。但是毫无疑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从国内逃出来的或合法离开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来不及在国内转交关系,这样,就需要在他们到达国外以后加以转交。
最后,关于运送书刊的工作,中央当然会设法尽可能交给专门的运输小组来集中进行,这个小组的部分成员将常驻国外。因此,要指派一些中央特别的代办员来管理国外各个中心城市的党的书刊,负责同边境的联系,等等。当然,即使运输工作安排得很好,也总会有一些漏洞,要由某些临时出现的机会来弥补,如(也许可以)装在衣箱里运送,利用商业交往和轮船交通中的某些机会,等等。有关这项工作的所有情报、消息,要一律送交中央代办员,他们将集中处理所有这类事情,并按中央的总计划和指示行事。
中央把自己的工作计划通知同盟领导机关,相信同盟会多方协助国外的中央代办员,特别是设法使这些代办员能够广泛地接触协助小组、青年小组等等。
载于1928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7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8卷第89—92页
注释:
[60]这个信稿上有列宁的一句批语:“请阅后将信稿退回,不要让任何人看。”这很可能是批给中央委员会国外代表弗·威·林格尼克的。这封信显然没有发出,但是信中所列的由国外支援国内革命运动的计划实际上构成了中央委员会国外工作的基础。——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