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是,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人民的主体地位是怎样体现的,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对其中的关系的分析就有点模糊不清,确切讲,是将人民的主体地位的定位完全处于“客观”化、“物质”化的被动(被“决定”)境地,人民“主体性”在现实社会运动中难以得到充分展现,即:“物质决定论”主宰一切;现实中,唯物主义者承认人民群众的至高无上地位,同时,在某些唯物主义者看来,人民群众只不过是其手上任意摆布的“棋子”而已,将人民群众呼来唤去,人民群众又处在广泛“被代表”的位置上。不要说人民群众“被代表”,有些唯物主义者就是连“物质”也要“被代表”,他说的话就是“客观真理”,他说的话就是受“物质决定”过的,他们自称是革命导师最忠诚的维护者或者是最忠诚的代言人,别人的话、别人的思想、观点都是唯心主义的,——教条主义者就是这路货色;——他们满脑子的“物质决定论”思想,他们没有“主体论”意识,他们是“物”不是“人”?真是“岂有此理”?!
我并不是要完全反对“物质决定论”,而是认为要将“物质决定论”应该放回到它本应适应的范围内才对头,不能把它拿出来乱套乱用。任何真理都有它适应的范围,超过了这个适应范围,它就变成了谬论。“物质决定论”只有在“认识论”中的某些环节中才能适用,而在“主体论”中是绝对不能适用的,在“主体论”中,是“人决定物”而不是“物决定人”,并且当且仅当,最核心最关键的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因素是“人”而不是“物”。将人“物化”就是“物质决定论”的最大谬误之处,所以,在“物质决定论”者那里,“人民”就变成了“他们”的玩“物”。
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由矛盾组成的,矛盾具有斗争性和同一性相辅(反)相成的特点。但是,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哪一方是绝对的,哪一方是相对的,哪一方是占主导地位呢?
事实是这样的:矛盾内部,同一性是绝对的,斗争性是相对的,矛盾的外部,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与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这一变化特点紧密联系的背后推手是由矛盾的主体性和矛盾的共生性在自然运动过程中所“自然约定俗成”的,并非是由什么不明“物质”所决定的。讲矛盾时,矛盾事物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与界限必须要明确,同时要明晰其转化规律,比如说有一部分主体相对另一部分主体他又是客体;什么是“体”,什么是“用”,什么是手段,什么是目的,必须要确切明了,注重时空转化,绝不得颠倒主客体对象。
为什么会颠倒主客体对象呢?主要是没有分清“人——人”(主体世界)、“物——物”(客体世界)与“人——物”(主客体世界)之间的关系。比如说,讲“人民群众”的时候要分清你讲的是哪一方面的“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概念放在不同的语境环境中它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样的。“人民群众”概念其实有三种类型:一是指属于社会活动主体范围内的“人民群众”概念,二是指属于人的认识对象范围内的客观世界运动规律自然属性“素材”中的“人民群众”概念,三是指属于主体对客体物质应用控制系统范围内系统组织成分中(既包括系统主体又包括系统客体)的“人民群众”概念。讲“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的时候,就要讲清“人——人”关系,不讲“人——人”关系,在“主体论”中引入其它乱七八糟的“物质决定论”思想的同时,“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就自然悄悄地消失掉了,“人民群众”就变成了“客体世界”之“物”了。“人民群众”是由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的,他不是一颗大白菜、不是一块石头、不是一根木头,所以说,讲“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时,就要讲清个体与个体、集体与集体、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要去搞清楚“物质决定”了什么。在“主体论”中,“人——物”之间的概念是不可类比的,如果要是强行混同的话,必然会出现形式逻辑错误。
矛盾的主体性是指,任何主体事物一经产生,它的实存在价值就是天经地义的,它的主体性地位不容抹杀;矛盾的共生性是指主体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排斥的共生共荣特性,一事物的存在以他事物的存在为根据,总体上是处于平衡发展、和谐发展的局面。
矛盾的主体性的最核心特点就是独立性,没有独立性,主体性就无法体现。所以说,我们平常把人民群众天天挂在嘴上,可是,人民群众又时常“被代表”,这就是把人民群众没有当成“独立主体”看待的重要表现。一些唯物主义者始终把人民群众当成“长不大的孩子”,悉心“呵护照料”,“领袖情节、圣人情节”始终控制着自己的思维方式,好像是,人民群众除了在“领袖、圣人”或者是在自己的“领导、指导、主导、教育”下人民群众就无法独立生存似的。他们口上说的——人民群众的地位是最高的,实际做到的——人民群众的地位又是处于最低位的,——说到的和做到的完全是两回事。
矛盾的共生性的最核心特点就是联合性,没有联合,事物之间就无法平衡发展,这样的话,消灭了别人的同时也就消灭了自己。就像目前左派内部的斗争情况一样,各派系之间都承认自己是真正的革命派,别人都是假的,就缺乏联合精神。要斗争也要联合才能发展自己。
矛盾的主体性、共生性及矛盾的斗争性、同一性之间具体是怎样运动和转化的呢?
矛盾的主体分为个体与集体两种类型,其中,个体主体是绝对的,集体主体是相对的。比如说,中国相对全世界就是一个独立的集体主体,地球相对于太阳系又是一个独立的集体主体,依此类推,还能划分出许多相对项来的,这里的集体主体概念就是相对的。特别提醒,这里的相对主体的界定是以人类作为核心分类标准的,假如说整个宇宙都是人类(或者是类人类)活动范围的话,就可以这样认为。前面说过,矛盾的外部,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作为矛盾主体的事物,斗争性就是它的生存和运动方式,所以说斗争是绝对的,比如说,中国相对于其它国家,要发展就必须要斗争,即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不例外,只是斗争方式和斗争程度不同罢了。
在一个主体内部同一性又是绝对的,比如说,我们拥有同一个地球,在全世界来说,地球就是一个完整的主体,致力于和谐世界的建设就是正确的观点。
这样一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怎样解决,不就乱套了吗?问题是要将整个矛盾变化规律联系起来来看问题,不能拘泥于某一个点上来生搬硬套。这就要根据矛盾斗争性与同一性的不同特点来处理,对于以中国自身来说,与美帝囯主义的斗争是绝对的,斗争一刻也不能够妥协的,但是,对于世界整体来说,建立和谐世界又是必需的,与美帝囯主义的联合也是必需的。这看起来非常矛盾,其实非常清楚明了,在怎样的情况下要斗争,在怎样的情况下要同一,根据矛盾规律一对照不就清楚了吗?
“既斗争又联合”,这是毛泽东给我们留下的一个法宝,就是要学会掌握时空转化方略、不可刻舟求剑就是了。
那么,全世界无产者怎样才能联合起来的呢?阶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怎样确立的呢?
所谓的阶级,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经济层面的含义,即“自在阶级”,就是不同人群所处的不同经济地位;二是政治层面的含义,即“自为阶级”,就是具有一定政治倾向与政治活动能力的人群;三是文化层面的含义,即“阶级队伍”,就是具有一定文化觉悟的积极投身革命运动的、世界观比较成熟稳定文化认同路线明确的、并组织起来的政治活动团体。
所谓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只能是间接联合起来,直接联合根本不可能成功,确切的说,无产阶级是组织起来,根本不是联合起来的,只有先组织起来,然后通过其“代理人”——主要指政党形式,才能间接联合起来,直接联合根本不可能,直接联合只能是政治团体之间的联合。
至此,到底能不能实行无产阶级多党制,一切都非常清楚了。
“一党制派”反对实行多党制的理由是,政党是利益集团之间争夺利益的工具,无产阶级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不同利益,所以,社会主义只能实行一党制。
事实是这样的吗?这个认识存在四个错误,一是政党的功能并非是上述一项单一功能,这仅仅是经济方面的功能,政治方面、文化方面、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还没有涉及到;二是无产阶级具有共同的利益,但是,实现利益的层次、途径、时间、范围并非是唯一的或者是完全一致的,正所谓“天下法门万千条”,最终的“真如实境”只有一种,这就叫“万法归一”,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也正是这样的一种图景;三是无产阶级并非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整体,他是一个多层次的、多样性的、庞大的、复杂多变的“超群体”概念,要想做到整齐划一是根本不可能的,“一党”根本代表不了所有无产阶级整体的全貌,这样就必然存在“代表不周全”的缺陷;四是没有比较就没有选择,具体标准也无法确立,一党制下,党是否真正代表了无产阶级,怎样判断?由谁判断?总不能自说自话吧?一党制下,很难并且可以说就根本不可能获得无产阶级真正的自主革命或者是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自主行为,很难避免“被代表”。因为无产阶级是一个“超群体”,其具体的主体性地位空缺,所以,只有通过政治主体多元的超自由超大广阔空间自由竞优发展的充分展现才能实现无产阶级真正的“自主”革命道路和“自主”凝聚力量的途径,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真正的自主自为发展,无产阶级的主体性地位才能最终真正树立起来。否则,一切都是假大空的“扯皮清淡”而已。
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实行一党制是正确的,因为不实行一党制,革命根本不可能取得胜利,这个不存在异议,不必要赘述。
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或者是社会主义“继续革命”时期,必须要实行多党制,否则,一党制必然窒息而亡,因为,一党制下,党内同一性是绝对的,斗争性是相对的,所以,一党制下,丧失阶级性、丧失群众基础、官僚化、形式化发展局势是谁也阻挡不住的,这是由矛盾运动规律所决定的,不是人为可以改变的。正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营盘”指阶级基础,“兵”指无产阶级的政治组织,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必须始终向自己的阶级基础靠拢),一党制凝固化修正主义化是其必然发展局势。
社会主义“继续革命”时期,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主要是充当无产阶级继续革命道路中的路线斗争的斗争工具职能。路线斗争的方向主要受两方面条件的制约,一是阶级基础,二是掌握“真理”的能力。多党制的成立并顺利发展,也要受到两方面条件的制约,一是党际党内(党际:斗争是绝对的,同一是相对的;党内:同一是绝对的,斗争是相对的)斗争机制,二是多党联合机制(在多党联合的总体上,同一性是绝对,斗争性是相对的),二者缺一不可;没有斗争,党必然退化,没有联合,无产阶级统一意志就无法体现。
这就是毛泽东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失败的真正原因所在,一党内,“以阶级斗争为纲”,“斗垮党内走资派”,怎么斗?谁能认得走资派?普通群众能认得走资派吗?在当时环境下,党内走资派只有个别真正的革命领袖人物才能认的比较准确,那又能怎样?你的评判标准别人能接受吗?一党内,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斗垮党内走资派”的方法,本身就是违反矛盾运动规律的,党内本身就是受同一性支配的,斗争性是处于从属地位的,搞党内阶级斗争想取得最终胜利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党内斗争“标准”就根本无法确立。“踢开党委闹革命”倒是非常符合矛盾规律的一种斗争形式,但是,这种斗争形式在一党制下,又造成了大的系统环境的紊乱,继续革命的根本的斗争目的的标准很难如愿完成。
由此,顺便谈谈民主问题。所谓的“民主”,是分层次的,总体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础社会的普遍民主(人民群众自由自主的大民主),二是高层社会的政治治理民主(主要体现为政党民主)。有些人叫嚷的“大众民主、人民民主”的完整全面贯彻落实到底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所谓的“群众自己管理自己”那只能是很小范围内才能做到的事情,在大的国家范围内,这就好像就是一个完整的人,你都想做头,那人的其它部位由谁来做?民主一步到位“一根筋贯穿到底”是根本不可能的,只能是两个层次的互相转化、互相贯通,才能做到彻底、完整。也就是说,民主最本质的特点就是系统性。这就是矛盾的主体性与共生性在民主方面的体现,主体性离不开共生性,共生性离不开主体性,只有完整全面体现这一特性才能一切顺当。
再就是顺便简略提两个概念,一个是“公有制”,再一个就是“社会主义时期存在不存在资产阶级”的问题。
公有制的职能:一是实现经济平等,二是实现大生产的需要。只要建立了公有制,经济平等就能实现,但是,要实现“多快好省”的发展生产就不那么简单。有些人钻牛角尖,他们把公有制看得非常简单,好像是,只要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我们就自然进入了人间天堂,(他们大多都是站在经济平等的角度看问题的)。有那么容易吗?事实上是,完整的制度建设完全科学合理的并完全成熟的公有制经济体系从来就没有建立起来过,过去的公有制只是大体上实现了经济平等,但是,大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还远远没有彻底解决好。站在经济平等的角度来说,公有制经济是绝对的,必须要彻底铲除私有制;站在大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私有制经济的补充作用绝对不能被排除掉。看不到这一点,在今后的公有制建设上肯定还是会犯绝大的错误的。
公有制其实是两个概念:一是指公有制社会,另一个是指公有制经济实体(企业)。这两个概念绝对不能够混淆,有些人就是在这上面利用偷换概念的手法来胡搅蛮缠的。
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对象主要是官僚资产阶级与买办资产阶级,斗争方式主要是路线斗争、学术斗争、政治思想斗争与对腐败分子、卖国分子的严厉惩处及对官僚主义者、形式主义者的严加防范和严厉取缔,至于说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长期存在那是正常现象,只是不可放松对其限制与利用、改造措施的落实就是了。
总之,只要是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确立和提高了,社会主义的一切问题也就都解决了。
原文地址:[url=http://zhaohunzhenren.blog.163.com/blog/static/1383175332011525740979/]http://zhaohunzhenren.blog.163.com/blog/static/1383175332011525740979/[/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