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参考: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少年阿星:
[url=http://news.sina.com.cn/z/axsrss/]http://news.sina.com.cn/z/axsrss/[/url]
[url=http://news.sohu.com/s2005/rwaxing.shtml]http://news.sohu.com/s2005/rwaxing.shtml[/url]

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

[ 本帖最后由 classwar 于 2009-7-4 19:07 编辑 ]

1时35分,园岭派出所3名民警来到本报深圳新闻部办公室,阿星让民警带他走。派出所里,记者注意到一直说自己“不后悔”的阿星腿在发抖。

在被送进羁押室前,阿星让记者以后看望他时,给他带几本武侠小说,随后又改口说,“带几本爱情小说也可以”。

今年20岁的阿星,身高足有1.8米,长得很帅气,但依然单身,没有经历过爱情的甜蜜,“想谈一次,但很怕人家不喜欢我们这样的人。”阿星笑着说。

“我好像 逃不开这个网”

我觉得城里人就是那个高楼,高到天上去了,我们在下面仰望,看得帽子都掉下来了,都看不到人家。

拿刀时已经不清醒了

记:阿星,想起昨晚的事,感觉是什么?

阿星:我现在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了,如果当时有人进去,如果当时第三个人在场,我应该不会那么做。

记:人生没有如果的。

阿星:所以我不后悔。因为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记:你真那么恨他吗?

阿星:其实也不是,他虽然对人脾气很大,经常骂我们,可是基本上都是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在(厂)里面属于做得很好的。

记:你是很凶、很容易生气的人吗?

阿星:不是,你可以去问所有认识我的人,他们都说我脾气很好,从来不怎么生气的。他们绝对不会相信我做了这样的事情。可能当时就是觉得很绝望,工作又没有了,以后又要去找工,又不给我钱,还要骂我,我应该是失去了理智吧。

记:每个人都会碰到让自己愤怒的人,可是我们不能也不会一时冲动就去杀人,你为什么就忍不住了呢?

阿星:我不敢告诉弟弟,他和那些老乡肯定会说我的,连一个工作都做不下去。

记:你应该很明白你这么做的后果。

阿星:那时候气在头上,我就砍他,砍得不重,他就反抗,喊,我就本能地想不要他喊,要砍死他。

记:你现在想想,你那时候凶狠不凶狠?

阿星:可能是世界上最凶的吧。拿起刀时,我已经不清醒了。

记:你为什么不想回家看看?

阿星:我怕他们哭。我这辈子不能看到女人哭。我不想让他们难过。妈妈如果知道了,肯定不会让我自首,会给我钱,让我逃走。

记:你不想逃?

阿星:一人做事一人当,就算逃到越南,一辈子都不能回来,又有什么意思呢?我今天逃得已经觉得累得走不动了。

记:你还是心里放不下他们,是吗?

阿星:我想让你明天给我老爸打个电话,让他照顾我弟弟,不要让我弟弟走上这条路。

记者:你在很多地方打过工,是吗?

阿星:是的,2000年出来,在公明,东莞,汕头。

记:你那时候,15岁。

阿星:对,我没有身份证,经常被收容带走。

穷可以忍,只要别人对我好点

记:都是在什么样的工厂打工?

阿星:织带,织带,全部是织带。我所有的工作都是织带!刚开始是一个月三四百,现在每月可以挣七八百块吧。

记:你们村里的年轻人都是在外面打工吗?

阿星:都在外面。

记:因为穷?

阿星:因为穷。

记:阿星,你觉得穷困真的很难让人忍受吗?

阿星:也不是很难。还是挺好的。我觉得难忍的倒不是穷。

记:那是什么?

阿星:只要别人对我好一点就没事。在家里就比较好,每个人都是很好的。

记:因为大家都穷得平等,是吗?

阿星:对。

记:出来就不是?你指的谁会看不起你?

阿星:有的时候是老板,有的时候是城里的人,有的时候是我们那里的人(老乡)。

那些老板会对我们很傲慢,看不起我们;比如我只是希望每个月能够有一天假期,我来了四个月没有休息过一天,旷工旷了一天,就被开除了。如果每天不是工作12小时,一个月能够休息一天,我想我不会走这条路。

记:看到城里人,你会觉得自卑?

阿星:我觉得城里人就是那个高楼,高到天上去了,我们在下面仰望,看得帽子都掉下来了,都看不到人家。

记:你喜欢城市吗?

阿星:这个感情很复杂,喜欢也不喜欢,城市不是属于我们的。我们距离它太遥远了。

记:你会埋怨这个出身的不平等吗?

阿星:这倒没有,反正你出生在哪里就在哪里了。

记:你还是有点埋怨,你埋怨什么呢?

阿星:我觉得我们那里教育不行,教育好了就不会这样了。

理解他们,因为太穷了

记:那老乡呢,为什么看不起你?

阿星:那些抢钱的老乡,会觉得我这样打工只赚几百块钱是没有出息。

记:你会受到他们话的影响吗?

阿星:我们那里做这个事情(抢劫)的人太多了,没有几个是正当的。

记:你为什么不认识几个正当的?

阿星:因为身边没有几个不做的。

记:你想过有一天你自己会跟他们一样吗?

阿星:想是想过,我能这么久不去跟他们一样去做,已经挺难的了。以前我也是帮他们煮饭的,他们其实对我挺好的。有钱就请我们吃饭。我很想远离他们,所以我父母也要我去汕头打工,不跟他们住在一起,可是那边,我老乡也多起来了。

记:这次被辞了工,你也打算去抢了,对不对?

阿星:可能吧。如果尽快找到工作就不会去抢,如果找不到就可能。

记:你觉得你自己做这件事情,与其他抢劫的老乡对你的影响有没有关系?

阿星:肯定有。

记:这个影响是什么?

阿星:我看惯了他们砍人。

记:你能理解他们去抢劫甚至砍人的做法吗?

阿星:我能。做工做一辈子也赚不到什么钱。如果他们把刀架到你脖子上的时候,你不要反抗,把东西给他们就好了,要是反抗,可能就会被砍掉手。

记:你刚开始看到他们行凶砍人的时候,觉得害怕吗?

阿星:刚开始就害怕,他们砍人的时候很凶,可是不是每件事都凶,不对我凶,慢慢的,就不怕了。

18岁后心理发生微妙变化

记:你觉得这个原因就是因为穷,还是相互的影响?

阿星:应该是相互影响比较多,还有穷的原因。穷和相互影响加起来,就是一个很大的压力。只要有老乡在做这个事情,就算不拉拢别人,别人也会像磁铁一样自动吸过去。就像我那些表兄表弟,都是这样。有的都被抓了,判了很多年。不知道他们父母怎么想,应该管不了的。

记:你觉得你跟他们有区别吗?

阿星:没有了。

记:本来你以为有。

阿星:应该有。

记:是不是觉得犯罪和不犯罪之间,差别实在很小?

阿星:对,只有一步就完了。我挣扎了这么久,就是想和他们不一样,可是一不小心,我还是跟他们一样了。我害怕跟他们一样,也想避开他们。可是我好像逃不开这个网。

记:你觉得你在这个网里面?

阿星:我们那里的人都在这个网里面,挣不开的。

记:你觉得这个转变发生在什么时候?

阿星:18岁。我18岁之前还是可以很坚决抗拒他们的生活的。18岁以后就慢慢地感觉不会那么排斥了。这个转变其实就看你能够忍耐多久。

记:为什么这么说?

阿星:你辛辛苦苦打工一个月,一天干十几个小时,挣不到几百块钱,抢一下就有了。你挣几百块,人家挣几万块,心里当然一点都不舒服的。

记:你也是不舒服吗?

阿星:每个人心里都不舒服。

记:难道他们不会考虑做这样的事情给家里人带来的伤害?

阿星:我们那边的人是这样,有的被抓起来了,枪毙了,或者判了徒刑,只要他给家里留下了一些钱,十万,二十万,家里都不会难过很久的。都是这样的。只要你每个月往家里寄几千块,家里不会管你在外面做什么。我给他们烧饭烧了这么久,我看得太多了。

希望下辈子不要生活在那里

记:阿星,你觉得你的生活有希望吗?

阿星:以前应该是有。我想的就是有本钱去做一点生意,我就是不想像我父母那样,一辈子都打工那样,那样是永远都没有出息的。

记:你留恋这个社会吗?

阿星:应该没有。可能我接触到的人,都是这样的心理。都是过一天算一天。

记:你觉得你会被判死刑吗?

阿星:应该会吧。那就把这些话留给后面的人吧。让我弟弟,还有那些老乡,不要再出现我这样的事情。希望能感动他们。

记:你觉得能吗?

阿星:要让他们不走这条路的话应该好难。好多的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记者:你知道的同乡吧,有多少?

阿星:好几百个。

记:你知道的就有几百人可能会重复你的经历?

阿星:不是可能会,而是已经做了,正在做,或者马上要做的。

记:你觉得没有办法阻止他们?

阿星:应该没有。

记:阿星,这个世界在你眼里就是这么灰暗吗?

阿星:现实是这样的。

记:你最快乐的是什么时候?

阿星:是在学校的时候,我那时候学习很好,老师都很喜欢我。可是长大了,就不快乐了。

记:阿星,如果真的被判了死刑,你有什么要求吗?

阿星:如果我死了,我希望我下辈子不要生活在我们那里。我们那里都是刀光,我想离开得越远越好。

“他们从来没有要求我一起和他们干,因为他们也知道,我有这么一份工作不容易。”

“如果有一天,工厂把我辞了,或者工厂倒闭了,我又找不到工作,甚至连回家的钱也没有,我就只有跟着他们去抢。”

——摘自《深圳“砍手党”来自小山村》中阿星的话

倘若可能,我们愿意正义还是邪恶?

倘若邪恶能让我们西装革履酒池肉林前呼后拥呼风唤雨,

而坚持正义,换来的却是家徒四壁债台高筑饥寒交迫四面楚歌;

倘若邪恶能让我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打通所有该打通的关节,

即使坏事做绝也仍能以正人君子自居,

滔滔不绝口舌生花告诉那些正义者到底什么才是正义;

倘若邪恶能让我们道貌岸然高高在上,

高兴的时候撒下几把发霉了的米,

剔出几根牙缝里的肉丝,

并因此博得慈善家的美名……

毫无疑问,我相信,除了傻子与圣人,没有人愿意正义。

我耳闻过太多的鸡鸣狗盗之徒披上了黄袍,

目睹过太多的引车卖浆者流一生都在为那无法作恶的命运诅咒叹息。

我明白贫穷是怎样让人睚眦必报锱珠必较,

我也深羡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君子。

当我以一种悲悯的目光回首我的过往,

我不会因为我的父老乡亲所犯下的滔天罪行而咬牙切齿,

即便是马加爵,我也报以深深的同情,

而不用说我自己,一个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还在忏悔的孩子

我太傻了,可当我明白的时候一切都太晚了

我们惟有自己寻找光明,即便毁灭了整座屋子,也在所不惜,

即便毁灭了自己,也绝不犹豫。

这样做绝不是邪恶。

如果正义就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那么首先是这个国家亏欠了我。

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

这个国家就任凭我野草一样自生自灭,并不曾给我以必要的照顾;

当我深一脚浅一脚摸索着成长,

这个国家也不曾履行它的诺言,给我以九年义务教育,让我知道为人处世的道理;

我长大了,

面黄肌瘦,两手空空,

这个国家却还在向我横征暴敛;

我来到城市,等待我的是收容拘留;

我办好了暂住证,仍是一个外来工;

我一天干12小时以上,一个月的报酬是300块钱。

如果说杀人,首先是这个国家杀了我。

如果正义就是每个人都得到恰当的报应,

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懒人可以不劳而获,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坏人没有落入法网?

一个人是好是坏到底是由自己来裁断还是由外界判决?

如果是由自己来裁断,那为什么我出淤泥而不染换来的却是食不裹腹衣不蔽体?

如果是由外在的法律来判决,那是否意味着,如果不存在全知全能的神灵,就必然会有一些冤案永远得不到昭雪?

或者要等我百年之后才有指望?那还有什么意义?

无处伸冤的我到底还有什么选择?

没有人为我做主,我就只要自己为自己做主。

按:此文的整体倾向是托派的,但是提供的素材则很有价值。其文错误主要有两点:

1. 不懂得“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空谈所谓“革命工运”。
2. 对于河蟹国的社会性质认识不清,认为其是得的“拉美病”。河蟹国不是拉美,而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二流帝国主义国家。是当今世界上最反动的政权。

阶级风暴前夜的思考:漫谈王斌余杀人事件

陈泰

王斌余:28岁,家住甘肃省甘谷县,多年在外打工(三轮车夫、建筑工人),当过民工「班长」1。因家里有事与健康原因,今年4月小王辞工却迟迟领不到欠薪。2005年5月11日夜,再次讨薪时,狂怒的王斌余出刀杀死工地「领工」吴华及家人多名(总计四死一伤),随即投案。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王斌余死刑。

就事论事地说,小王的杀人经过或许尚存隐情;「班长」与「领工」两年多的纠葛恩怨,或许比外人想象得更复杂。但此时此地,探讨直接涉案细节已无实质意义 ——普遍的阶级压迫与官民矛盾,让无产大众的社会仇恨越积越高,稍有机会便于互联网(主要的民间时政议事堂)上四处迸溅;在无数网民心中,这位普通工人的劫难、悲伤、怒火与手起刀落,统统沾有政治控诉与阶级复仇的意味(「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我这样活着太累了!」2)。

与刘涌案、宝马案相比,主流学界的调子有所变化——部分自由派耐心重复着「王斌余是被50年代以后伸出的诸多有形和无形的手推到了绝地」3(原《新京报》评论员陈永苗)等等反共八股;更多有产幕僚预感风暴将至,敦促上层(从官僚资本到民间商界)有所作为。一年来,崇毛自强派也好,宪政鼓吹者也好,纷纷鸣笛警告执政当局「通过压制性措施获得的社会稳定并不等于社会和谐」4(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不可一味「企图以种种强制性的手段压制群众对本身权益的追求。这种强行压制将使整个社会陷入严重的分裂和内部冲突」5(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左大培)。王案曝光后,谋士们更加热心劝谏大小老板「自己活得更好不能以别人的‘活不下去’为代价,自己发大财要允许别人发点小财或获得基本的生存资料」6(《中国青年报》编辑曹林),替劳资合作煽风造势。

就这样,深刻的阶级对立、改良主义兴起、互联网的相对言论自由等等因素相互作用,使一起刑事案风云际会地演变为社会-政治风向标,王斌余则充当了工农苦痛的临时化身。

「我只想老老实实打工挣钱,为何就那么难?」(王斌余)7

复辟十余年后,政商精英拉长脸招认「改革严重地损害了原来的工人、农民这些基本群众的利益,他们已成为改革的阻力」8(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林凌)。干巴巴几句官话,饱蘸多少血泪?打工十年的王斌余,即为穷人挣扎求生的范例。

与亿万阶级兄弟相仿,小王「出来打工是为了挣钱,改变命运」9;却身陷苦海——待遇低下(「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买啥,住在用木板支起来的大通铺上,几十个人挤一间」10「饭菜都是冰凉的,吃都吃不下去」11);工时极长(「只要天亮着就干活」12);充满危险(「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13)而又毫无尊严(大小工头「经常平白无故地拿我们出气」14)。为了卑微的温饱梦(「我们只是想挣点钱,能吃个饱饭」15),王斌余忍了又忍;磕磕碰碰地走过青春,他竭力适应社会,时不时买张彩票撞运气(「每次都希望自己中大奖,这样就可改变家里的状况」16)。

年复一年,希望全打了水漂;低薪(王斌余十年仅赚到三万块)与拖欠(截止2005年1月,全国建筑工人欠薪累计约700亿元)像两根糙绳,勒得人发狂。2005年以来,仅(小王所在的)石嘴山市惠农区各工地便有9人死于讨薪纠纷;心越来越冷,忍耐似乎到了尽头。

「有钱的人欺侮我们,我们没钱的人只能以生命来捍卫权利!」17(王斌余)

中华资本主义的发展现状,初步撕掉了有产者及文化狗腿的画皮。数年前,自由派作家刘晓波跺脚长叹「唯一能够动员经济精英向当局施压的改革措施,也只有与其利害攸关私有产权的入宪……但他们决不会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18,至于「有影响的文化名流,同样对弱势群体的利益受损麻木不仁甚至幸灾乐祸」19。数年后,私人资本仍晃着膀子向官僚资本争权要利,一干枪手挽起袖口指指点点——「怎么看待改制当中的不公?现在最严重的问题是真正垄断的国有企业不改制,不想改。今年中石油、中石化(的利润)分别超过了1500亿元……这才是改制当中最大的不公」20(《中国改革》杂志主编新望)。此时,大江南北千百个工棚、车间与工地里怒火渐旺。

整个九十年代,自由派学界一直挺着肥厚的下巴教导大众「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自愿’交换的基础之上,所以,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参与这种交换的商人」 21(原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刘军宁)。「商人」王斌余不懂这些「普世理念」,却火烧火燎地觉察自己「干着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却拿得最少,得不到应有的尊重」22,前途暗如死灰。随着资产阶级的大体形成,个体商业冒险的黄金期已过;至于工人,他们「想发生(向上的)变化已非常困难,机会越来越少」23(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官方统计表明「劳资关系失衡的情况越来越尖锐。1993~2002年,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36.3%,涉及人员年均增长41.3%,非国有部门是重灾区」24(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夏小林);各级官员常常「在某种程度上与雇主达成妥协或合谋,劳工利益则成为被牺牲的一方」25,无数矿难就是有力证明。

2004年4月, 16岁东莞女工陈锁参加反低薪罢工后被捕入狱;也许,宁夏工地上的小王对此一无所知,但他与陈锁同样痛感「出来挣钱这个坑那个坑,活着真没意思!」26。终于有一天,讨薪讨到几顿臭骂后,王斌余拿起了刀。

对极端压迫激起的类似行为,部分自由派维权分子并未撇清关系,反而表示这种「人类求生的本能,是自然界生物生存的本能」27(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值得同情;自强派则埋怨资产阶级「一味的强调效率优先,最后的结果是损害了效率,现在到了只有公平才能效率的地步了」28(航空航天大学韩德强教授)。「同情」也好「公平」也罢,目标只有一个——实现劳资和谐,「在温和的抗议和极端的抗议之间架设一个台阶,不要让他走向极端」29(孙立平),即防止日常贫富矛盾上升为无产者的自觉斗争。

上述阶级调和的设想(比如行业性工资集体谈判制)初步得到了官方的首肯与鼓励;顽固多年后,后者发觉对付臭苦力也得软硬兼施,「只要工会能给他点温暖,只要工会能主动替他代言,为他维权,悲剧就不会发生」30(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九十年代初资本主义复辟后,一直吃冷馍、坐硬板凳的改良主义,似乎熬到了出头的一天。

从自由派到自强派:改良主义大合唱渐入主流

从二七罢工中的京汉铁路股东到21世纪初的珠三角众老板,中外有产者往往认定劳资纠纷无关剥削,而源自「煽动分子」的蛊惑——「有些人故意夸大贫富差距,他们的研究方法有问题,主要是心态不好,一旦误导为仇富,后果严重」31(物美集团董事长兼全国政协委员张文中)。面对颟顸犯浑的老板,幕僚们只好耐着性子指出「精英群体获得好处太多,承担责任太少」32(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康晓光),已接近资逼民反的地步;极端市场派的某些狂人也透过牙缝表态「从现在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来看,‘市场化’、‘改革’这两个词,已经具有了负面含义」(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秋风),而「这种话语转换,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含义,值得我们高度重视」33,秋风很不情愿地低下了头。

种种迹象说明,有限改良缓解劳资矛盾的思路,已在主流学界取得原则共识;多年水火不容后,政商精英的军师们(从国家主义者到「自由工会」流亡者)终于为了剥削秩序的锦绣前程走到一起。尽管旗帜杂异,大家对劳资合作的必要性毫无分歧——各有产集团代言人都主张「建立一个全新的有效的,以利益各方集体谈判为主,以法庭裁决为最后防线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公正保障的机制」34(《中国劳工通讯》编辑韩东方),以此「实现两大对垒阶层力量对比的相对平衡,防止精英阶层走极端,保障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35(崇毛派国家主义喉舌「老田」);谋士团深知阶级平衡的要害在于「将工人群众自发地争取自身权益的行为引向理性的、有组织的、建设性的轨道」36(左大培),因为从国际经验来看,通常「工人有了自己的合法组织和代表,他们就会及时地,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愿望,激烈的抗争行为就可能避免」37(《中国劳工通讯》编辑蔡崇国),社会革命的潜力就可能被抑制。

综上所述,改良主义体现为(从精神到组织)全面驯服工农,使后者「在法律框架下,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利益冲突」38(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最终「实现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并且防止发生任何可能打断经济增长的社会和政治动乱」39(左大培)。一句话,劳资合作的目标在于资本暴政的延续。

自上而下的改良:统治者的具体利益动机

世人皆知大陆当局长期奉行政治高压的国策,认为「这方面控制得严一点,不会影响外商来华投资,恰恰相反,外商会更放心」40(邓小平);国家机器视独立工运或政治社团为洪水猛兽,对社会改良运动也心存戒备。到底是哪些利益动机,让北京终于有所松动?

首先:必须完善劳动力市场,以保持、强化自身经济后劲。说白了,还是利字当头。一百年前,孙文断言中国社会由「大贫」(工农)与「小贫」(本土工商界)组成,老板只比工人略有宽裕,谈不上谁剥削谁;「中山先生」的诡辩,道尽民族资本心声。一百年后,这块土地再度「成为外国投资者的天堂。中国的劳动力资源规模巨大,质优价廉」41(商务部长薄熙来),并「事实上承担了(全球)中低端产品的生产」42;本土老板与民国先辈一个德行,既委屈自比「国际民工」 43(「出口约八亿件衬衫才抵一架空客380」44),同时牲口般使唤工人但求多榨几两油。

血汗工厂虽为中资争抢海外市场立下功劳,可缺陷也极明显——「以压低劳动力价格、无限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进行原始积累,很快就会出现阻碍经济发展的弊端」45(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容)。诸多血汗工厂后遗症(比如国内市场狭小与劳动力素质恶化)迟滞着本土产业的升级换代;除了低薪与拖欠,民族经济的另一痼疾是极度忽略职业安全(「全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两亿」46),使得「健康不安全不仅成为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47(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对优质劳动力的持续供给与使用冲击严重。上述发展道路越走越窄的现实,最终引起统治者的疑虑——「什么是‘世界工厂’?现在看来,就是用自己的资源替发达国家生产低级工业品,用自己的身体去承受污染,所赚取的不过是微薄的加工利润」48(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难以为继。

其次:各个资本集团的明争暗斗,使上层忙于内部利益再分配的当口,更有必要拉拢下层并驾御现实与潜在的工农运动,让后者「为我所用」。这些年来,私人资本在国家机器恩准下大肆掠夺国有资产,羽翼初丰后便盘算着与军政官僚分庭抗礼;一位官家谋臣精炼地描绘了这部「海盗联盟盛衰史」——「西方当年是抢外国,我们是自己抢自己,城市抢乡村,有权者抢无权者。公共资源抢完了,现在已经进入精英联盟开始破裂的时候」49(国家环保局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政策室主任杨鹏)。私人资本巴望着继续掏空国有资产(土地、运输业与军工),国家机器却开始向新富们催饷,让后者替多桩「国之大事」(从消弭国内社会危机到应对国际战争)的开销分忧;用自强派学者王小东的话说,「(如今)政治精英要从经济精英手里往回拿钱了」50。

毫不奇怪,朝廷派下来的税单越发激起民间商界「纳税就有政治发言权」的呼声。与后者难分彼此的自由派学界,既以宪政要求支援私人资本,又掌握着维权运动的多数资源,有计划地在基层争取民心,几年下来似乎占了先手(最新例证:广东番禺太石村村主任改选风波),最终引起当局的不安。不过,部分工农对「中央」仍有一线期望,认为「(国家)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51(王斌余),给官僚资本的调和「新政」预留了不小的机动空间。

最后,中华资本主义打算借助上层改良,建立有产统治的精神合法性,填补复辟后的政治文化空白。早在20世纪20年代,共运理论家卢卡奇曾发现「日常生活中无产大众视(资产阶级法律)秩序为自然存在或生存的客观环境,并主动服从它」52;只有工人革命时期,类似的思想奴役才普遍动摇。对文化统治的不可或缺性,京沪富豪的学界打手们心里有数——「企业家怎么办,要实现长治久安,要用自己的利益和原则来改造这个社会,他就必须要进行精神建设」53(杨鹏)。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除了有赖所有人、尤其是统治者和执行者的意志和理性,也需要社会广泛的民意和人情的配合」54(北大哲学系教授何怀宏)。两相对比,中国的司法显然缺少民意基础——抛开执法腐败不谈,法律体系本身也属于「各特权利益部门之间利益平衡的产物」55(杨鹏),有待修正。

王斌余案让政商精英紧张的地方,在于「这个案件本身从法律上说,是没有悬念的」56(陈兴良),中规中矩的死刑判决却招来漫天怒骂;背后隐藏的,是几乎整个社会(无论资本家、职员阶层或工农)对国家机器强烈的隔阂与敌视情绪。本案发生前,司法界头面人物已经看到「(法庭)判决必须能够被当事人和公众所尊重和信赖,否则,不仅不会对社会和谐起到促进作用,反而可能成为新的社会冲突的爆发点」57(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南英);说白了,「简单地援引法律条文进行判决不一定得到社会的认同」58(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却可能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当然,敌视具体的官员部门不等于看清国家机器的阶级压迫本质。总体来讲,饱受欺凌的劳苦大众——比如王斌余之父王立定——仍恪守敬畏律法的服从观念(「我不识字,可我知道(犯罪)应该按国法处理」59),让高官富贾暗自庆幸。与此同时,不少干练的朝野有产者已「告别对于市场制度的迷信,正在变得谦卑,开始考虑发展无形领域,以形成对市场经济的有效支撑」60(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长赵晓)。「无形领域」里的官家与民间商界既有通力合作共保有产江山的一面,也是互挖民意墙角的竞争对手。与气势逼人的自由派维权运动相比,国家资本经验少手法旧起步也晚,且惰性十足。诸如「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61(中宣部长刘云山)的官腔说教,简直人见人厌;对具体老板的抵制与敌视,国家机器也难以把握尺度,常发出「我们是想来帮忙,但是企业认为你是在添乱」62(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周扬帆)一类哀鸣。

那么,上层改良的胜算能有多少呢?

上层改良的前途

不久前,一位流亡工运活动家敦促中央政府早下决心,尽快「使自己成为社会集团之间利益协商规则的制定者」63(蔡崇国);为此,必须使工会摆脱行政部门的三流附庸地位64,进入利益游说团体的新角色。其实,官方工会也酝酿了不少改良措施65,计划「把工会干部培养成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 66(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2004年初,全总命令下属组织全力发展流动工人入会,「不论户籍关系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业时间长短,都要依法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67。一年后,全总外来工会员达3500万人68(另说1100万人69),仅广东一省便有600万之多。

然而,衙门恶习与当局对(即使是最温和的)基层工人倡议的恐惧,决定了全总忙乎半天只抱回一堆纸面灿烂的假业绩;它几乎总是「离开工人让私营企业老板去成立工会,由老板再指派人去从事工会工作」70(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效果不问便知。以珠三角地区为例,当地「厂长兼作工会主席的现象十分普遍」71,导致工会名存实亡社保虚无缥缈,许多民工跟王斌余一样「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交医疗保险。结果有病根本拿不到」72。北京的智囊团很清楚:假设官办工会形同虚设,「农民工就会求助于老乡会等一些非正规组织,或用非常规手段甚至极端方式维权」73(全总研究室主任李滨生),最终使大资产阶级难以落实对工人的组织控制与精神束缚。

什么是智囊们担心的「极端方式」?它主要并非舆论熟知的自残讨薪(自焚跳楼),也不等于王斌余式的个人复仇,而是目前尚未广泛出现却蕴涵着极大潜力的群众性直接行动——经济与政治罢工;占领工厂;改组旧工人机构(职代会与官方工会)与建立新组织(罢工委员会、独立工会与工人代表会),以及上述行动的跨厂跨地区联合。阶级斗争实践告诉我们,罢工运动取得初步成功后,它的后续发展规模越大,群众的自我组织程度越高,有组织工人就越容易认清自身阶级利益,他们的斗争精神也会越彻底。大规模罢工浪潮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批先进工人,以后者为基础的先锋组织与无产阶级革命纲领的形成,是战胜资本专政的首要条件。

毋庸置疑,部分庙堂谋臣急于引进成熟的国际阶级妥协制度,包括罢工合法化;他们公开请求执政集团「不能老把它(即罢工——陈泰注)提升到政治高度,它只是一个正常的经济问题」74(中国劳动学会会长夏积智),亦即调节劳动力价格的砝码。数不胜数的特大矿难,已把采矿工人的职业安全问题从技术领域向政治事件催化;一批清醒的改良主义者指出罢工权可使矿工「在面临事故威胁的时候,具备拒绝生产的权利」75(《中国劳工通讯》),减弱事态的严峻程度。但冒进改良会否救驾受挫,反成引爆社会仇恨的第一簇火星?对此,统治者实在没底儿,众多文化帮凶也提醒当局「单纯地顺从群众的要求甚至鼓动群众的欲望是不行的,这可能会把群众的情绪引向非理性」76(左大培),真是左右为难!

无论如何,中国社会的「拉美病」(从社会服务极端市场化、农民破产到工人失业欠薪)症状已很明显,反过来迫使上层的调和尝试一步三回头,惟恐一步走错万劫不复。统治阶级拒绝开放任何政治自由(对工人来说,即结社罢工出版会议自由);它的工会建设局限于「依据中国的工会法积极去找企业,同时找企业上面的党委和政府」77(全总宣教部副部长盛明富),否则便一筹莫展;很长时间里,它甚至不肯(或无力)定期小幅提高工业无产者的低收入(今年稍有改观78)。剩下能做的,只有尽量鼓励工人抗争「不冲击机关,不罢工……一切依法而言,依法而行」79(北京出租车司机维权分子董昕),以及招安底层自发组织的头领——在乡村「以整合地方政府和村民的利益为前提,将那些体制外的组织力量纳入到农村基层政权的运作之中」80(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博士),在城市笼络民工同乡帮派头头(如义乌外来工「开化帮」代表汪升利81),做点小贴小补。

上层改良的前途究竟如何?

简约地说,只要无产大众不敢或不愿广泛地参与群众性抗争,劳资和谐的把戏总会有点市场;在中国的现实里,它往往只是把老板对苦力的痛殴解释为「和谐」。大规模工运的出现取决于许多诱发因素(工业危机、有产集团内斗与国际战争),但最终取决于中国工人的觉醒速度与自我组织程度,取决于何时出现一批以阶级解放为最高目标的先进工人。说到这里,让我们再次回到王斌余事件。九月下旬他的案件进入二审,众多「刀下留人」的呼吁中,有人(比如陈兴良)主张从制度上废除死刑82。资本主义社会里,死刑到底对谁最有利呢?工农大众应如何看待类似立场?要澄清这些疑问,就不能回避国家的阶级属性以及死刑、国家暴力与阶级斗争的关系,因为对国家本质的理解,是工人阶级迈向解放的关键一步。

无产大众与废除死刑

80年代以来,中国《刑法》的死刑罪名一再追加(目前达68个),可谓名副其实的「严刑峻法」。另一方面,政府许诺「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 8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甚至声称「中国从长远来看要废除死刑」84(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工农是否该支持废除死刑的呼声,抑或相反?死刑、国家暴力与阶级斗争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作为阶级统治的机器,国家是包括刑罚制度在内的有组织暴力,而法律存在的本质是保卫统治者的长远与局部利益。资产阶级法律既确认、协调有产者的利益及分配,也为如何管理工农大众及其他被压迫阶层制订规则;从根本上说,肉体消灭的威慑主要针对底层大众,尤其是反压迫斗争的领袖与骨干。1886年芝加哥秣市广场五一爆炸案的审判中,美国国家公开宣布受审的工人革命者「被挑选出来,由大陪审团仔细地挑选出来并加以判罪,正因为他们是领导人。他们和追随他们的成千上万的人犯有同样的罪。……把这些人判罪,拿他们来做榜样,绞死他们,这样,你们就拯救了我们的制度和我们的社会」85(首席检查官格林奈尔对陪审团的总结发言)。这段发言,可谓道尽法律的阶级特征。120年后,当中国官方一度对王斌余案的最终处理态度暧昧时,学界帮闲立即提醒当局「要强调讲规则的意识,依法维权,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不对其判处死刑,发出的(社会)信号是很危险的」86(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光权)。

有人会问,既然死刑有震慑工农之效,为何诸多法学专家不断呼吁「尽快取消一切非致命性犯罪的死刑,尤其是那些非暴力性的经济犯罪的死刑」87(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仁文),而国家至少笼统地表态赞同?问题的关键,在于街头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并非有产阶级,而是包括职员阶层在内的普通民众;假设阶级斗争尖锐化,资本家及其讼棍师爷总能找出一千种方法大开杀戒。就中国现实而言,政商精英(特别是民间商界)既利用国家暴力保护自己,也在积极限制行政权的滥用,减少官僚或竞争对手公报私仇的机会;自由派学界主张废除死刑与减轻经济犯罪的惩戒度,均出自上述考虑。

那么,工农能否利用资产阶级宪政改良,保护阶级战士(比如当年的芝加哥五一烈士)免遭最严酷打击呢?当然,革命工运不放弃任何机会为自己的发展争取空间,但阶级对抗的结果主要取决于彼此力量对比的变化,而非国家圣殿里供奉的所谓「根本大法」。一旦利益需要,有产者不在乎践踏自家颁布的所有堂皇条文;「亚洲民主化潮流」头雁——菲律宾发生的一切,便是最好证明。1986年2月,资产阶级反对派侯选人阿基诺夫人当选菲律宾总统,不仅终结马科斯独裁,还诱发了历史性工运高涨。次年,民选政府正式废止死刑;与此同时,「民主化进程」的 14个月里总计51名罢工工人纠察队员遇害,比独裁时代12年内牺牲的罢工纠察队员总和还多!1988年,阿基诺总统特批将颠覆、起义和煽动暴乱列为死刑罪名。17年来,尽管菲国法庭几乎从未处决过政治犯,但大资本豢养的极右地下军杀害、绑架了数以百计的工农运动积极分子与左翼干部。在另一个废止死刑的国家——哥伦比亚,形势惊人地相似。1986年以来,总计有3600名哥国工会骨干遇害88,其中多数死于极右地下军枪下。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迷信统治者的许诺与恩赐而不立足于本阶级的自我组织,无非自讨死路。

的确,马克思主义与各种小资社会主义对国家的态度截然不同——「前者视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为(敌方的)力量因素,需要动员有组织无产者予以对抗,仅此而已;后者视国家为超阶级社会工具,并以为阶级斗争的本质在于掌握这个‘客观工具’为无产阶级服务」89(卢卡奇)。卢同志的上述观察,对今日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仍具现实意义。2005年的中华资本主义,正处于阶级战争的前夜;上层调和与工农反抗,民间老板的夺权野心与国际资本的介入,改良主义与工人革命之争,左翼阵营内部的路线分歧,统统都在浮出水面。也许,今天我们无法保全王斌余的生命,但只要团结起来投入斗争,无数个王斌余有希望不重复他的厄运。

[ 本帖最后由 classwar 于 2009-7-4 18:35 编辑 ]

王斌余,1978年3月30日出生,甘肃省甘谷县盘安镇尉家沟村二组村民,目前在石嘴山河滨工业园区某工地打工。

我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小山村,常年干旱家里收成不好。我6岁时妈妈就去世了,家里生活困难,一家3口人挤在一个大炕上。这几年用打工的钱,才在土房边盖了几间砖房,可是因为钱不够,新房的门窗到现在还没装上。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我边上学还边干农活,在家里要做饭、照顾弟弟,小学四年级时我就辍学在家。

我一直想让弟弟上学,可我爸说他自己不识字不也活得好好的,更何况家里没有钱。弟弟二年级也辍学了。

在家里,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猫一样,总想逃出去看看。出来打工是为了挣钱,改变命运,为自己争口气。

挣扎

“经村里熟人介绍,我17岁就开始到甘肃天水市打工。随后几年又到了甘肃兰州、宁夏中卫、银川、石嘴山、中宁等地,在建筑行业打工,也曾蹬过三轮车。

刚开始在天水市干建筑活,一天工资11.5元,扣除4元伙食费,最后可以拿7.5元。随后,我14岁的弟弟也到这里来干活了,他一天拿5元。我们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买啥,住在用木板支起来的大通铺上,几十个人挤一间。

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钢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里,都是稀泥巴,差点淹死。后来大家把我拉上去了,我总算逃过一死,却大病一场。老板不给我看病,只给了几片感冒药。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着包工头陈某干活,他揽的都是又脏又累又危险的活。在石嘴山一家电厂做保温工时,一天27元。保温用的玻璃纤维扎得人浑身起红疙瘩,我们忍受不了,老板就骂我偷懒。

吴华是工地的负责人。他经常平白无故地拿我们出气。他让我偷工地上的东西,我不干,他就打我,骂我。我们平常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7点,有时候到晚上八九点才下班,只要天亮着就干活。

我们工资一般都是年底结算,平时我们用钱只能找他借。可即使结算清了工钱,仍要扣300元的滞保金。今年老板给我们说晚上加班就给多加8块1毛钱,但最后发工资的时候他们能赖掉就赖掉了。

去年我们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交医疗保险。结果有病根本拿不到,我胃病花了1000多元还是自己掏的。出了工伤他们根本不负责任,工地上一个小伙子腿被砸了还干活呢,后来干不下去只好回家了。

反抗

今年5月份,父亲因为去年修房子腿被砸断一直没治好,家里急需用钱,再加上我身体一直不好,实在不想继续干下去了,就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老板却只给50元。

我气不过,就去找劳动部门,他们建议我到法院。法院说受理案子要3到6个月,时间太长,让我找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负责人立即给陈某打电话,说他违反《劳动法》。陈某却诬赖我看工地时偷了铝皮,不给我工钱,可我并没有偷。

5月11日,经劳动部门调解,包工头吴新国向劳动部门承诺5天内给我算清工资。谁知回到工地,吴华把我们宿舍的钥匙要走了,不让我们在工地上住。晚上,我和弟弟身上没钱,可住店一天最少要10块钱,我们就到吴新国家要点生活费。吴新国一直不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我们走。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我受够了他们的气,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我当时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边洗干净血迹,就去公安局自首了。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很支持记者的采访。你们采访我,文章发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楼多少民工死了?

[ 本帖最后由 classwar 于 2009-7-4 18:43 编辑 ]

刘汉黄 贵州铜仁地区松桃县

展明五金厂工人,2008年8月进厂工作,9月在操控机器时,不小心把右手轧伤,最后被迫将整个右手掌切掉。出院后经仲裁处仲裁,工厂赔偿18万元,但工厂只同意赔偿9万元。曾于2009年6月13日爬上工厂五楼欲跳楼。最终于6月15日,在展明五金厂门口手持弹簧刀杀死了三名工厂负责人。

[ 本帖最后由 classwar 于 2009-7-4 18:47 编辑 ]

3月12日中午,在杀死公司的一名人事总监和一名人事经理之后,24岁的广州番禺区嘉衡珠宝公司起版部工人何金喜从公司顶楼跳下身亡。

半个月后,一些嘉衡公司员工私下仍在讨论,如何为他怀孕7个月的妻子捐款。工人们认为,是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进行裁员经济补偿导致惨剧———虽然如今难以找到直接证据。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作为中国珠宝首饰品出口量最大的地区之一,番禺珠宝业因全球金融风暴而遭受重创。这里近10万珠宝业工人,在停工、裁员的现实和不确定的未来之间忍耐、等待和观望。

在对何金喜遭遇虚虚实实的构想、流传中,工人们讲述更多的,是自己的故事,和风暴中的某种集体情绪。

经济危机下,温情不再

何金喜的杀人动机至今是谜,但工人们的猜测都与裁员有关

何金喜杀死的是两位女上司,40岁的人事总监Ann,有一个15岁的女儿;另一位是人事经理Winky,1岁婴儿的母亲。而他自己身后,抛下了预产期在5月份的妻子阿娣。

阿娣跟丈夫同岁,都出生于1984年,一样是稚气未脱的外形。她穿着娃娃式的孕妇裙,胸前有一朵毛线织的花饰。

出事前一天,晚餐的菜是竹笋炒肉,竹笋是苦的,阿娣只记得自己忙着把肉片挑出来。晚上丈夫买回来两瓶比较贵的纯生,却有一瓶打开没怎么喝。她已经接近半年没工作,而丈夫的薪水最近减少逾半。她抱怨浪费,但丈夫一言不发。第二天,丈夫离开睡梦中的她去上班,再听到他的消息,是在傍晚警察找上来的时分。

在工友和老乡眼中,阿喜性格外向,平时跟大家有说有笑,“打牌输了钱都从不生气。”但无论是家人,还是朋友,都不曾听到他到底与公司有什么纠纷、为什么在两三天之间,让这样一个平时脾气还算温和的人,盛怒到成为杀人凶手。

说法都与裁员有关。一说,是公司要裁员,却不肯按照何金喜工作4年的年资付清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赔偿。另一说,是公司要员工上交厂牌,修改上面的进厂时间,而何不肯交。还有一说,是谈好的裁员赔偿数额,却一再拿不到。冲突中,何金喜被印籍管理人员打了一个耳光,而当他报警后,警察来处理时,两位人事女主管却作了假证。

部门生产组长说阿喜不在裁员之列,他的公司还否认了修改工牌以减少赔偿的传言。一位公司的管理人员告诉家属,印度管理人员没有打他,只是“扶了他的肩膀”。当天接警的沙头街派出所一位警察承认发生纠纷,所里确实为此出警,但没有透露纠纷原因。

何金喜出事第二天,对面楼上的辉煌首饰厂,拖欠已久的1月份工资就发下来了。这家工厂的工友感叹,这是何金喜带来的“恩惠”。“出了这些事情,大概公司会对员工好点。”很多珠宝业工人不约而同说出这句话。

在嘉衡公司一群员工的QQ群上,群公告上赫然是:“有唔心寒呀,各位!为值得嘅人哀悼吧!”群主说,那就是为阿喜写的。

嘉衡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并非一开始便如此没有人情味。从2005年到2007年,公司不断扩大规模,从三楼扩大到五、六、七、八楼,工人最多的时候上千。这曾经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大厂,周末加班也依法按照基本工资两倍发。在2008年之前,公司每年都会组织一两趟员工短途旅游。

不过,从2007年11月开始,工人们开始感受到金融危机逼近的阴影———加班突然变少了。此前的10月份还是赶货旺季,很多工人加班一百二三十个小时。到2008年1月,很多人只能拿到平时工资的60%.开年饭一吃,老员工才发现公司已经减少四五百人。

一个用法律与工人周旋的人事总监

很多工人说,她的口头禅是:“如果你不同意这个方案,那就去劳动局告我啊!”

2008年下半年以来,人事总监Ann开始成为公司内一种沉默敌意的众矢之的。她在7月进入公司,工人们传说她因“特别懂法律”而受到赏识,“ 她本科学法律,因此工人跟她一提劳动法,她就发脾气”,一位离职的主管说。工人们认为,Ann最了解如何用法律来与工人周旋,挤压金融危机中劳动者本已经越来越薄弱的利益。他们认为,福利的取消和劳动条件变苛刻,都跟Ann有关系:2008年,工人们的旅游被取消;工作中,贵重金属可以容许的损耗率从 2.3%调低到1.7%.2009年,医疗补贴和全勤奖增设了新的条件,大部分工人无法拿到。

最近公司把厂牌收上去修改,引起工人们的恐慌。一些年资长的员工,厂牌上的进厂年月都被改成“2004年5月”———而工牌确实是劳资纠纷发生时,证明工作年限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之一。

从去年11月开始,工人们经常能听到被裁员工与人事主管大声争吵。不过由于公司对员工采取分批解聘,每批多则十几人,少则四五人,得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关于裁减人员20人以上必须履行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一系列程序的规定,工人们也因此失去联合起来讨价还价的可能。

Ann的裁员计划进行顺畅,绝大多数工人不管工作年限,只能拿到一个月或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不同意这个方案,那就去劳动局告我啊!也不看看我跟劳动局什么关系!”这是不同批次被解雇的员工都复述过的Ann的口头禅。

工作3年的女工王永婷,在Ann承诺补交三年社保的前提下,按她的要求填了“自动离职”。但离职手续办完,Ann告诉她,社保是员工福利,而她已经不是员工。

甚至,在今年2月底,辞退与何金喜同部门的十几位工人时,Ann直接打电话叫劳动局的人来。来的两个人,“证件上好像是劳动局的兼职”,一位工人回忆说,“他们就告诉我们,听公司的安排”。

“我告诉她们两个:这么搞下去早晚会出事的。”这批被裁员工中的一位资深工人事后对记者说。不到两周之后,一语成谶。

立场可疑的劳动调解

令女工们困惑的是,劳动保障中心的人当面跟人事总监讨论怎样对付工人

对于Ann生前的工作作风,也许只有被裁的配石员康美兰(化名)持有最直接的证据———在不愉快的交涉中,她偷偷留下了一份录音。

2月的一个早晨,已经在公司工作5年的康美兰在大门口被保安拦住了。对方告诉她:“你今天起不用上班了。”同一天,同一个部门,有5个女员工收到这样的通知。

Ann坚持所有人只能补偿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康美兰咨询劳动局的热线,得到的答复是,按工作年限每年可以赔偿一个月总额工资,外加一个月收入作为代通知金。

在康美兰的要求下,部门里同一周被裁的9个人一起去了沙头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陪同她们到了公司。这时,Ann就改口了,说不解雇她们了,可以留在公司继续做。

就在劳动保障中心的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康美兰得到的解除合同条件是:补偿一个月工资,比劳动法规定少5个月;少买的两年社保,也没有补偿。

令女工们困惑的是,劳动保障中心的人,还当着她们的面跟人事总监讨论可以对付工人的手段———“如果我们要继续去投诉,可以让我们请假,也可以不给,旷工多少天就算我们自动离职……如果要留在公司工作下去,我们的作息时间,要听公司安排,让我们休星期几就星期几。”康美兰说。

下午,女工们只好签下与公司“已经协商,同意离职”的文件。

金融风暴的最后承受者

大多数工厂采用减薪、不买社保、克扣工资、推迟发工资、放假停工等形式转移国际金融危机的风险

嘉衡公司的劳资关系恶化,正是金融危机中番禺珠宝业的缩影。番禺区珠宝厂商会秘书长刘强表示,番禺95%以上的珠宝企业以外销为主,2008年年底平均每个企业的订单同比少了六七成;同时,客人还款延迟,导致银行收紧信贷,迫还贷款,都加剧了企业窘境。“保守估计,整个行业已裁去超过30%的员工。”

“可以这么说,(裁员中)非常严格地遵守法律规定、完全按照法律标准支付员工补偿金终止劳动关系的企业,只是一小部分;另一部分是短斤少两,还有甚至不给的;此外,还有用其他的事由来进行(解雇工人)的。”设在沙头街道的星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有为告诉记者。

据工人们反映,冲突最为典型和“知名”的企业,在沙头街地区,是“亿钻”。这家香港上市公司,是出口到中东的香港最大珠宝商之一。亿钻珠宝2008年9月发布的中期业绩报告显示,截至9月底,公司净利润较2007年同期的3160万港元下滑11%.

工友们说,去年12月初,亿钻公司的执镶车间,先是用分批放假进行裁员,然后放一个月长假“各个击破”,遣散大部分员工。最后,13名与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工友,决定通过请律师来讨还补偿。

13个人里只有斗志十足的阿邹(化名)拿到了解聘书。这个解聘书,为了规避解聘经济补偿,公司拒绝出具。阿邹一直跟着男人事经理,从公司盯到宿舍,最后对方不得不以受骚扰而报警,在警方干预下,阿邹成功了。

“最后决定打官司的,都是我们一群老实人。”外表时尚的80后男工阿德,每月收入是2200元,工作了5年,按法律加上代通知金,总共要补偿6 个月工资,“我没有要逼死他们,我只要8000元就满意了,可他们硬是只给我7000元,为了这1000块把我逼上法庭,你说搞笑不搞笑?”

通常,资深的男工和主管、组长能争取的赔偿额度最高,而年轻男工次之,教育程度低的女工,是争取到合法赔偿比例最低的群体。林拉婵(化名),只上过一年学的寡妇,丈夫在亿钻工作的时候患癌症去世后,她就要一个人养5个孩子和一个老母亲。她在公司工作了9年,最后公司只给了4个月的底薪,总共不到 8000元———而按照劳动法标准,月薪2700元左右的她应该拿到2.7万元———并要求她在离职表格上签“自动离职”。

大规模裁员的同时,公司在增加外发车间的数量。重新在承包商手下上岗的工人林光明(化名)告诉记者,从此再也没有社保、也不再有加班工资加倍的概念,24小时连轴转下来,手里只能拿到100多元。

这与仅仅一年前亿钻的待遇判若两者。公司很早就实行5天工作制,每年有一次聚餐和旅游,全勤奖在同行业中最高,企业文化也让人满意。去年,为一条参展国外的大项链,厂里就给每个经手的工人发了100元。这些温情回忆,被一场金融海啸摧毁。工人们一再表示,他们不相信老板愿意如此对待工人,“坏的都是工厂管理层”。

在3月29日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组织的一次珠宝业工人座谈中,工人们表示,大多数工厂采用减薪、不买社保、克扣工资、推迟发工资、放假停工等形式转移国际金融危机的风险,“作为全球生产链的最后一环,在一个整体性的危机里,工人是最后的承受者。”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总干事曾飞洋说。

但工人们的失业,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外来人口”问题。

在嘉衡公司所在的大罗塘地区,附近的左边村、大罗塘村和丹山、小平村、沙头新村,密密匝匝的多层住宅,都是给珠宝工人“量身定做”的小出租套间,而一部分资深工人已经在邻近的江南新村、鸿福小区分期付款买房。而很多生于1980年左右的工人一出校门就来到这里工作。

范瑛和丈夫一起在珠宝行业干了十几年,“不像别的行当,回到湖北老家根本没有相应产业,回家就是废人一个。”

“到处试工,都是不包吃包住,1000块一个月,没有加班工资。趁着经济危机,企业好像都在捡便宜。”康美兰天天都去找工作。她还在供楼,同在珠宝行业的丈夫减薪之后,供楼加上她的社会保险,只有一千元供一家三口生活。

左边村的小杂货店老板老邱抱怨着连自动麻将台的生意都淡了,而村中的小饭馆,生意也减少了五成以上。

出租屋已经减少三五十元的月租,但还是空了很多。晚上加班的工人不再打车,还有工人在晚上做起了摩托载客的生意。左边村,一群女工在杂货店做珠花,一朵一两毛,吃饭前拿着两三元钱慢慢回家,与其说是赚钱,不如说是寻找补贴生活的安全感。

不对称的劳资实力

工人没有工会帮忙,难以形成诉讼同盟,而珠宝业却据说有一个“厂商会黑名单”,“凡是跟公司有劳动争议的,都会上这个名单”

在记者采访到的劳动争议中,没有任何工会介入的情形。坚持讨公道的工人唯一能求助的就是律师,尽管收费不菲。阿邹、范瑛她们每人预付律师800元,案子审结后再按标的给15%.

当2月份仲裁立案的通知书发到亿钻公司,公司贴出公告,说这12人不回厂上班,算自动离职。

曾律师认为,许多公司“对劳动者用法律追回自己合法所得的行为,看成对管理方的挑战,因此宁愿付出数倍于劳动报酬的代价把官司打赢,让后面的人断了念想。”

而康美兰的困境是,找不到与自己类似处境的工友来分摊律师费。上班的时候,珠宝业在保安上的敏感性,让工人们无法走动相互交往。之前离开的数百人,她一个都找不着。

工人是单枪匹马和势单力薄的,而在他们心目中,公司却有着沟通便利的强大联盟。因为珠宝业的特殊性,工人的过往品行记录会进入一个网络,俗称“厂商会黑名单”。工人们确信,“凡是跟公司有劳动争议的,最后都会上这个名单。”但这一说法没有得到厂商会确认。

阿德被公司解约之后,去另一家公司面试。他同意了比之前低数百元的薪水,试工的活也做得不错,但半小时后,他被通知不录用。而另一位同事却以差不多的月薪被录用了。阿德认为这是用工单位向亿钻公司查询自己品行的结果。他心灰意冷,接受了市区一家酒吧的服务生工作,不包吃住,一月1500元,每天晚上8点半做到清晨6点。

迟到的权利非权利

广东现行的仲裁办法被指有失公正,一桩劳动争议二审结案,工人要等上2年

即便诉诸法律,等待也十分漫长。阿德他们的案子2月仲裁立案,排期已经是9月份,而劳动仲裁是劳动纠纷在法院起诉之前必经的前置程序。陈有为告诉记者,番禺区劳动仲裁的排期,至少已经排到了2009年12月。“这意味着,劳动者等一桩劳动争议二审结案,要等上2年左右。”

去年5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必须在受理仲裁之日起45日内结束,但这个法并没有就劳动仲裁中止的事由做出细则规定。

而广东省高院、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却规定“仲裁排期”可以作为中止事由。

“我个人认为,仲裁法更加强化了仲裁的时间效率,立法赋予当事人在仲裁逾期不作出裁决的情况下,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我认为应该坚持中止事由、延期事由法定的原则,否则该权利将大打折扣———迟到的权利,就不是权利了。”陈有为说,“指导意见”将“案件排期”作为劳动仲裁中止事由,有背劳动仲裁法的精神,但却有其客观无奈之处。广东省只有不到全国1/15的专职仲裁员,却要处理约占全国1/4的劳动争议案件。

“我觉得需要讨论如何克服这个排期问题,应该将目光聚焦于仲裁、审判机构在面对劳动争议上的机构建制上。”“久拖不裁,这就等于把矛盾踢回给当事人,不利于社会安定。”

另一方面,记者采访到的律师,都谈到劳动仲裁的效果不彰。“大多数我们代理的案子经过仲裁都要起诉到法院,如果劳动仲裁不能服人,那么仲裁的社会效果何在呢?”

“我相信判决上能够胜诉,但是对大环境下,委托人最后能否拿到劳动所得,并没有信心———一方面是企业的存续能力,另外,现在企业在财务上,藏头露尾的情形太常见了。”曾律师说。

如何既让企业生存,又让工人安定,是目前需要解决的两难问题。一位要求匿名的番禺珠宝业前经理人告诉记者,早在劳动法实施前,番禺珠宝业就有不少投资者把熟练工人和管理干部请到泰国和越南开设新厂。因此,“今年即便市场复苏,到下半年有些圣诞单,也许会被泰国和越南分走,番禺的订单最多只有往年的一半。因此劳动法规定太理想,事实上也不见得对工人好。”

范瑛的丈夫似乎总在为把老板告上法庭而有些抱歉。他一再解释:“我们知道老板不容易,我们也不是非要百分之百按照法律规定拿到钱;我们知道国家也不容易,两头都要顾……但能不能想想我们,对于公司是金融危机,对我们个人也是啊。”

金融危机怎样激化劳资关系?

◎温情往事

亿钻公司很早就实行5天工作制,每年有一次聚餐和旅游,全勤奖在同行业中最高,企业文化也让工人满意。去年,为一条参展国外的大项链,厂里就给每个经手的工人发了100元。工人们不相信老板愿意如此对待工人,“坏的都是工厂管理层”。

◎窘迫现状

番禺95%以上的珠宝企业以外销为主,去年年底平均每个企业的订单同比少了六七成;同时,客人还款延迟,导致银行收紧信贷,迫还贷款,都加剧了企业窘境。“保守估计,整个行业已裁去超过30%的员工。”

◎裁员招数

大多数工厂采用减薪、不买社保、克扣工资、推迟发工资、放假停工等形式。

比如,对员工分批解聘,每批多则十几人,少则四五人,得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关于裁减人员20人以上必须履行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一系列程序的规定。

◎工人应对

刁蛮型阿邹一直跟着男人事经理,从公司盯到宿舍,最后对方不得不以受骚扰而报警,在警方干预下,阿邹成功拿到了解聘书。

无奈型工人们向仲裁委求助,但当仲裁立案的通知书发到亿钻公司,公司贴出公告,说这12人不回厂上班,算自动离职。

极端型何金喜杀死公司的一名人事总监和一名人事经理之后,从公司顶楼跳下身亡。

本报记者 李军

[ 本帖最后由 classwar 于 2009-7-4 19:05 编辑 ]

卡尔-马克思曾经写道:“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们就会成为更便宜的商品”。他的这番话发表在160年前,可是却十分贴切地描述了像在坐落在中国南方广东省东莞的鞋业制造商“兴昂国际”16岁的生产线女工陈锁一样的千千万万个中国工人的困境。因为参加了一场变成暴力冲突的工人抗议活动而在监狱关押了八个月之后,陈回到了她在陕西的老家。“我没有想要打破或者毁坏东西,”在谈到四月份那场有上千工人参加的骚乱时说,那一次工人们砸坏了机器,破坏了公司办公室并且掀翻了一辆汽车。“可是老板没有拖欠了我们的工资。那件事很冲动,但是我们没有别的办法。”

东莞市长安镇霄边村的兴昂鞋厂

东莞兴昂鞋厂工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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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丰 男 1984年5月8日出生。故意损害财产罪判刑3年半
屈明涛 男 1983年4月18日出生。故意损害财产罪判刑 3年
马长伟 男 1986年1月28日 故意损害财产罪判刑 3年
陈南柳 男 1980年9月16日生 故意损害财产罪判刑 3年
陈锁 女 16岁(1988年1月29日出生)故意损害财产罪判刑 2年,缓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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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上午10时,广东省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大朗分所。

瘦瘦小小的陈琳(化名)[即陈锁]与她的4名男性工友在临时法庭内的被告席上站成一排。

陈16岁,去年借用别人的身份证进入兴昂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时,只有15岁。由于她尚未成年,这是一次不公开审理。

被告中年龄最大的陈南柳也只有23岁。由于卷入一场工人骚乱,他们被控以共谋的方式犯下“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面临着三至七年的刑期。

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高智晟等6名律师为被告提供了法律援助,并一致作了无罪辩护。

20天后进行了另一次审判,兴昂鞋业的姐妹厂兴雄鞋业的5名工人(包括一名男性未成年人)因卷入另一次骚乱而受审。

从3月到4月,拥有3万多名工人的兴昂国际有限公司旗下的5家鞋厂中,有4家发生了骚动,数千名工人卷入其中。

喧哗的发薪日

9月24日,星期五,天色已黑,东莞市长安镇霄边村,兴昂鞋业公司依然灯通明。

20点30分,机器轰鸣渐息,一股股黄色的人潮从巨大的厂房中涌出。20分钟后,人流消失在厂区另一端的宿舍群内。23点,宿舍熄灯。

这是兴昂鞋厂工人们的典型一天。每周6天,7点半上工,持续到20点半,其间有两次共约1小时45分钟的吃饭时间。

但4月23日晚上11点半,巨大的喧哗声却让陈南柳无法入睡。

兴昂鞋厂拥有3000多名工人,80%都住在宿舍里,此时他们发出的叫喊和口哨声,声势惊人。

这一天是发薪日,大部分工人已得知,他们的工资将比以前少大约50至100元。他们叫喊着要求“提高工资,改善伙食”。

脸盆、水杯、鞋子等从楼上雨点般落下。“女孩子的叫声特别突出,”一位目击者说。女工占该厂员工总数70%。“她们高声骂着男同事没种,不敢像兴雄厂那样闹。”

两天前的4月21日是兴雄的发薪日,因为同样的原因,上千名兴雄工人在厂内闹事,打砸机器设备,并推翻汽车和电话亭,造成了135008元的财物损失,亦有管理者受伤。

兴雄的先例和女孩们的叫声刺激了男工们的勇气。他们走下宿舍楼,向操场聚集。

陈南柳说,他跟着人流往前走,在喧闹中兴奋起来。这位有着两年工龄的斩断工与工友们一起,拿起劳动用的斩刀,砸烂了车间、宿舍、汽车的玻璃,参与推翻小货车,随后冲进福利社抢了6瓶矿泉水和两包香烟。

当天晚上,经检方认定所发生的事情包括:工人们冲进车间,打砸并推翻机器;冲进办公室,砸烂电脑和办公设备;取下灭火器,四处乱喷;砸碎厂房、食堂及宣传栏的玻璃;冲击福利社,哄抢食品;推翻汽车并砸烂玻璃…………

防暴警察和工厂的30多名保安,无法控制数以千计工人的骚动,直到3个小时后疲惫的工人们留下一片狼藉和153534元的厂方财产损失回到宿舍。

谁是共谋者

事发后,两个厂上百名工人受到警方调查。他们是根据现场录像、保安举报和员工间互相揭发而被挑选出来的。事发后,厂方张贴告示,要求员工举报闹事者,知情不报者将受到处罚。

兴昂还开除了23名工人,据称兴雄更多。一位调查者估计,事后整个集团有近千名工人被开除、逃跑或辞职。

最后,有10名工人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开始是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最后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起诉。

检方指控他们“带头煽动员工闹事,后致员工集体……进行不同程度的毁坏”。

高智晟说,检方指控被告是共谋犯罪,如果这一指控成立,他们需要为整个破坏事件负责。

但律师们说,工人们的行动是自发的,检方没有证据证明有人起到了策划、组织或带头作用。“他们并不是事情的起点。”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的唐荆陵说。

高智晟说,被告只应为其个人行为负责,而无须为数千名工人的“集体行动”承担罪责。而每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也未必能达到最低的量刑标准。

兴昂和兴雄骚乱,只是一个月前兴昂国际有限公司旗下另外两家工厂工人抗议事件的延续。

事后,一些管理者和工人向调查者承认,兴昂和兴雄的骚乱是可以预见和避免的,因为伏笔早已埋下。

骚乱的起点

工资和工时是四个厂连环闹事的共同诱因。

长期以来,兴昂国际旗下各厂均实行60小时工作制,每周6天,每天10小时。

普通工人基本工资450元,这是劳动法规定的每周40小时工作的报酬,也恰好是东莞法定最低工资。

除去必须的开支——每月150元伙食费和48元的住宿费,仅余252元。

要拿到更多的钱就必须加班。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他们8小时外的加班可获得1.5倍的报酬,周末加班2倍。如果每周工作60小时,一般月薪在700元以上。

但是,在全球范围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潮流中,那些著名的客户,如耐克和锐步,日益要求它的制造商减少工时。耐克要求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在此压力下,兴昂开始尝试让工人每月的休息日从4天增加到6天,“我们希望工人们过得舒服一点。”阙如昕,兴昂国际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部经理说。

不过,厂方并不打算为工时减少支付代价。它承诺工资不减,前提是工人必须生产出同样多的东西。

事实上,工人后来拿到钱平均少了100元。厂方将此归咎于工人效率并未提高,而工人说,工厂的出货量并未减少。100元,正好相当于减少的两个周末加班日的报酬。

“我们忽略了另一个问题,100元对于工人很重要。”阙如昕说。对于那些来自农村,漂泊异乡的打工仔,挣钱几乎是他们全部的使命。

3月19日,是兴昂国际有限公司旗下兴莱和兴鹏两个厂的发薪日,也是兴昂系列骚乱的开始。但其结局与后两次事件截然不同。

当天晚上,数百名(也有调查者称是2000名)参与抗议的员工派出代表与厂方进行了谈判,其要求基本得到了满足:包括提高工资、改进伙食和禁止打骂工人。没有警方介入,也没有人受到追惩。

他们的成功对兴雄、兴昂的工人们是一次鼓励。但是,管理层决心不让类似的事件再度发生。因此在一个月后,兴昂和兴雄的工人因同样理由发难时,厂方不再妥协。

事情发生后,广州一家NGO的人士指出,像耐克、锐步这样的品牌不希望自己的鞋与劳资纠纷联系在一起,他们集体向兴昂施加了压力,但似乎并没有撤销或减少订单。

压力下的兴昂集团似乎做了一些改善。阙如昕说,员工中成立了互助小组,以更好地与管理层沟通。更为实际的,工人们的收入恢复到以前的水平。

兴昂的一位工人证实了这一点,但他说,与此同时工时也恢复到了每周60小时。

一触即发的劳资冲突

采购商要求减少工时与工人要求加班挣钱的冲突,是骚乱的起因,而制造商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至少东莞台商协会负责人是这么认为的。但是,这并不是真相的全部。

兴昂国际有限公司,1991年由台湾迁至东莞时,雇工仅千余人。

到2004年,它雇佣着3.5万名工人,每年为锐步、耐克、TINBERLAND、CLARKS、MEWBALANCE这样的国际品牌生产着近3000万双鞋,价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

一位调查者指出,兴昂的薪资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在东莞的同业中尚是处于中等以上水平。比如,每个工人每周可分得两个苹果,企业每月花费32万元。

因此,东莞的一些鞋业同行惊异于骚乱会发生在兴昂身上。而深圳一位劳工专家说,兴昂事件,只是珠三角劳资关系日益紧张的一次必然爆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份报告显示,12年来,珠三角民工的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兴昂一位员工称,与7年前他进厂时相比,普通员工底薪从350元提高到450元)。与此同时,一斤猪肉或一斤大米的价格已涨了3倍以上,公务员的工资也涨了 5倍以上,东莞的GDP则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着。相较之下,外来工“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那份报告说。

不仅是收入,工作环境、生活质量、人身待遇,较之以往不能说没有改善,但显然没有与社会同步前进。事实上,外来工一直被排除在当地社会之外。

在东莞的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上,都站着至少2000名外来工。但他们从来只是被视为创造GDP和利润的机器,而不是这个城市的一员——虽然大多数财富出自他们之手。广东一家媒体驻东莞记者站负责人说,在这里,“他们没有事业,没有家庭,没有生活,没有未来”。

另一方面,劳资关系不睦与东莞乃至珠三角的经济模式有关。由“三来一补”起家的东莞,实际上是“高技术产品,低技术制造”。“企业只赚一点‘人工钱’,也就是靠压低工资、减少改善劳动条件的必要投入实现低成本,以此赚取利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报告说。

长期积怨,使得外来工与企业、政府间关系紧张,“他们(对企业和社会)普遍有一种报复心态。”一位劳资关系的研究者说。

他举例说,在兴昂和兴雄骚乱中,工人们没有领袖,没有代表,没有组织,也没有具体要求,也没有得到任何承诺。几乎是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

“这是一次集体的非理性的发泄”,这位研究者说,在长期受到压抑的情况下,工人们的毁坏行动更像是一次报复,对工厂,对机器,对老板。

高智晟亦在其辩护词中指出,被告因工资削减而对生存的担忧,以及劳资关系的制度性不平等,劳资矛盾解决渠道的不畅,以及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功能性缺位,是工人们发生“不适当行为”的更深根源。

劳资和谐也是竞争力

一位身在深圳的劳工关系研究者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工人激烈抗争的事件,在珠三角,尤其是东莞和深圳两地,日益增加。而2004年以来“特别突出”。仅千人以上的集体事件就有二三十起。而工资过低、超时加班及恶劣环境是不变的主题。

近在10月6日,深圳一家港资电子厂,工人不满工资长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走出厂门抗议。据称有三千工人参与。

这位曾亲自调查其中一些事件的专家分析,工人没有自己的利益代表和诉求渠道,使得劳资矛盾极易失控。他说,如果像兴莱和兴鹏事件那样,有工人代表或组织与资方谈判,有序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则未必会酿成恶性的局面。

但正如东莞多数台资企业一样,兴昂没有建立工会,也没有工资集体谈判制度。

“农民工正在挑战现行体制和观念,”这位学者说,“我们原来害怕工人组织起来。但实际上,没有组织可能比有组织更危险。无序的力量更容易失控。”

他说,应该允许工人组织起来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让他们明白基本的规则,包括如何表达不满,如何进行谈判,也包括如何对企业和社会尽义务。

政府和资方都要转变观念。广州一位劳工权益NGO的负责人说,在劳资关系中,地方政府更愿意倾向于资方,在他们看来,尽可能低廉和“安全”的劳动力,是地区竞争力的核心。而一旦工人闹事,他们更愿意“惩一儆百”,以维护工厂秩序和社会稳定。

但这位专家指出,和谐的劳资关系,才是企业竞争力和地方投资环境的重要部分。他说,频发的劳资纠纷,不仅影响企业生产,也削弱其国际竞争力。对政府来说,不仅危及当前社会稳定,从长远来看,作为一个群体,外来工对雇主、政府、社会的积怨,将是中国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

因此,劳资冲突中,工人多数情况下是首要的受害者,但企业和政府也不是赢家。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唐建光(发自东莞)

[ 本帖最后由 斗争 于 2009-7-11 15:42 编辑 ]

2004年4月23日23点,广东东莞一外资鞋厂发生了近千名工人集体暴动事件,砸坏汽车多部、摩托车三辆,不同程度的破坏了办公室、生产车间、小卖部、保安室等地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几万元,当地警方抓捕了部分暴动工人,他们都是一些一、二十岁的外地打工人员。暴动原因是讨要工资,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律师获知此事后,非常震惊,他看到这些打工人员每月只有四百元左右的工资,工作强度大,生活条件苦,有时只发50元生活费,他的眼睛湿润了,他知道这些外地打工人员根本请不起律师,从小就爱伸张正义的他坐不住了,他要率所里的全体律师为狱中的打工者无偿辩护。

武绍智律师亲自辩护的是一个只有16岁的陕西打工妹陈锁。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为陈锁作无罪辩护如下:
一、陈锁的行为从犯罪的故意上分析,构不成犯罪,更构不成毁坏公私财物罪。陈锁年仅16岁,初中文化,原系陕西一农民。2004年8月25日上午在看守所会见她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文弱、低矮的少女,罩了一身宽大的囚衣,肤色暗淡无光,全身上下只有一双大眼睛显得活泛些,眼神里充满童稚与无助。这难道是一个煽动七百余名工人闹事的不法之徒吗?作为一名执业15年的专职律师,我知道表面的判断不能代替法律的理性,那就从构成犯罪的主体上分析一下吧:2003年7月,年仅15岁的陈锁被鞋厂雇佣,15岁正是长身体、受教育的年龄段,但她却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自己与家人的生计。作为雇佣方鞋厂,雇佣15岁的少年为其劳作,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却又让这样一个少年不断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竟长达12个多小时,而加班只按每小时计4元算。就这样辛苦的劳作,一个月下来,陈锁也只能有450元的工资,再除去上交给鞋厂的住宿费,陈锁的劳动所得已经所剩无几。就是这样微薄的工资,她能完全拿到手了吧?事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工厂总是一拖再拖,被迫无奈的陈锁只有不当维权了。这难道不能从主体的特殊性上处理此案吗?陈锁的行为从主观故意上构不成犯罪,陈锁的行为是人类求生的本能,是自然界生物生存的本能。
像陈锁等为代表的两千余名工人,为雇主创造了价值,但自己生存条件却受到了极限性的挑战,上班时间为雇主的剩余价值而辛勤工作,下班时间却要忍饥挨饿,营养的极度缺乏、租房费无钱交纳的折磨给他们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为自身的基本生存而捍卫应得利益行为的发生就不可避免。当陈锁听到其他同自己一样饱受雇主侵害的工人去鞋厂闹事时,下意识地就随着人群出发了。我们不妨打个比喻,自然界万物,只要遇到危及自身安全的侵犯,都会以各种方式的本能行为来保护自己,何况身处社会中的高级生物——人呢?陈锁砸坏玻璃的目的仅仅是一箱方便面,一箱本可用自己应得工资购买而现在却不得不以一种极端行为而取得的方便面,一箱可以使自己赖以生存的食品。我们的司法机关是否能从人性的角度、从人的生存角度来判定行为罪恶与否呢?!陈锁是一名以出卖自己劳动力而生存的人,除此之外她什么也没有!为生存而做出的一些行为,从主观意识上说是基于其生存本能而不是犯罪恶意,其行虽不可取但其情却可悯,值得雇主反思、值得社会深醒而不是究其罪。若究其罪恰恰是对国家按劳取酬政策的一种亵渎,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打击。从行为的故意性上看,陈锁的行为从某些方面来说还具有社会的正当性。
二、从构成毁坏公私财产罪的客体上看,陈锁的行为构不成犯罪。根据本案的事实,大约七百余人参加了暴动,据多个证人的证言来看,毁坏15万元财产的结果不是陈锁所为,陈锁只对其砸坏的财物承担民事责任,而构不成刑事责任。陈锁参加的暴动行为与他人之间形不成共同犯罪,陈锁加入到暴动中,是她听到工厂被砸的声音,当时照明设施已经被毁坏,工厂漆黑一片,在事先与事发时她并没有与他人有犯罪的合意,陈锁的行为与价值15万元财产的毁坏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所以,陈锁不应对其他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掩卷沉思,陈锁等人的行为,应当说是具有正义的无可奈何的维权行动,是无法获得已被剥削的基本生存报酬而形成物极必反能量旷日持久的积聚,由量变到质变的喷发!是对所有无视工人及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的老板及当权者的警告!同时,也是对我国法制的公平与正义原则的考量!也是对我国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刑事立法上的漏洞的大暴露!
工人们的暴砸事件行为我是不赞成的,因为其违犯法律的规定,如果不去探究其违法的动因,而只强调违法结果的话,那就只能依法论罪了。而此事又不能不去探究其动因?动机与目的,原因与结果具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当正义的维权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有效的支持与解决时,也就是弱势群体喊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时,怎么办?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承受着高强度的超时劳动,就连最低的工酬也不能及时得到?!自己的生存?家人的生存?叫人如何得安分!叫人怎能不愤慨!叫人怎能不愤然而起!而今在新世纪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样的反抗行为就是正义行为,正是因为他们接受了公平正义的思想文化教育,他们又如何能忍受这种被压迫!所以,他们选择了爆发!
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我国的立法原则,也是而且应当坚决是我国的执法原则。暴砸事件是资方首先严重侵害劳动者的权利而不得纠正与查处致生,资方侵害了多人的权利,难道还不严重?而且其侵害的是人的生存权利,与被暴砸的财产价值来比较,其意义与价值不知要高出多少!如要对陈锁等人用刑事处罚的话,我认为应先处罚资方,才能彰显法治的正义与公平!法制与法治难道是专门用来惩罚弱者的吗?!
此事件也暴露出我国刑事立法上的漏洞。资方让工人付出了超强、超时劳动却又不给合理的报酬,克扣、拖欠报酬,如此影响工人生存的严重行为,刑法中缺乏相应的刑事制裁。再加上一些具体行政行为不到位,就造成故意克扣和拖欠大规模发生,受害的就只能是弱者或者说弱势群体!试想:如此暴砸事件发生之前,若有此法律规定对资方予以刑事处罚的话,暴砸事件会可能发生吗?若刑罚陈锁等人,更要刑罚资方!谁还会说不公平!有因才有果,资方侵害了工人们获取报酬权利的结果,是工人们暴砸行为发生的动因,资方财产被暴砸的原因是资方侵害工人们权利的结果。为此,我认为非常必要在刑事立法上设立对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的严重行为与结果进行刑事制裁的条款,如此,将会对保障弱势群体及时获取劳动报酬有着积极意义,对维护社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尊敬的法官们!陈锁是一个刚满16岁的未成年打工妹,她在被超强度的劳动不能及时获取劳动报酬的境况下,出于对自己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对资方的强烈抗议,从而参与了一些损坏的行为,应当认定她的行为虽属违法,但是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她不应受到刑事处罚。她对像暴砸行为的性质与法律后果是缺乏分辨力的,她稚气又单薄的身体是生活艰辛的写照,她的参与是无助的呐喊!我们能不对资方义愤填膺吗?我们能简单地依法处理就完事了吗?法律的功效是教育救人的,惩罚不是目的,特别是像陈锁等人!
暴砸事件是群体事件,我们的有关职能部门应从中总结与吸取教训,大力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对所有因此被抓的人应从宽处理,教育挽救他们,使他们为当地的发展合法积极地劳动,更要帮助和监督资方严格守法,对劳资双方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受到保护!

只有工人运动从自发斗争经过科学理论的武装发展到自觉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在禁止罢工集会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工人运功,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经验总结:1. 不能派代表去谈判,这是鸿门宴。 2. 工人领袖要保护好,不一定要在第一线 3. 硬碰硬。 4. 下定决心,不怕万难去争取胜利

关于3名辽阳市铁合金厂工人代表被捕的最新情况通报

2002年3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辽阳市政府派出大批武装警察﹐又拘捕了3名辽阳铁合金厂工人代表﹐他们是﹕庞庆祥﹐男﹐58岁﹔肖云良﹐男﹐57岁﹔王兆明﹐男﹐39岁。加上3月17日早上被秘密逮捕的工人代表姚福信(男﹐54岁﹐妻子是铁合金厂工人)﹐现在铁合金厂一共有4名代表被捕。

据现场工人介绍﹐20号工人聚集在市政府门前﹐是为了营救3月17日被秘密逮捕的工人代表姚福信。姚福信3月17日是在离家不到一公里的地方被几个便衣公安抓走的﹐姚福信的女儿说﹐厂里工人和家人多次到辽阳市公安局询问﹐得到的回答却是公安没有抓过人。所以﹐18﹑19﹑20日连续3天﹐来自不同工厂的几万名辽阳市工人﹐每天都聚集在市政府门前要求政府放人。

20日早晨8点半﹐约2000多名铁合金厂工人再次聚集到辽阳市政府门前﹐要求释放被捕工人代表姚福信﹐一位叫顾宝树的工人代表进入市政府交涉﹐结果被政府扣押。一名目击者随后向在外面聚集的工人报信﹐数百工人立即涌进市政府救人﹐工人砸开扣押顾宝树的办公室门﹐将顾宝树救了出来。在扣押顾宝树的办公室里﹐工人看到辽阳市公安局长龚义。

由于20日上午辽阳市下雨﹐在雨地里站到将近11点钟﹐工人们决定回家。为了保护工人代表﹐40多名老年工人一路上将3名代表围在中间。离开市政府不远﹐近百名武警开始推打保护工人代表的老年工人﹐冲散保护圈后﹐将3名工人代表逮捕。在武警的推打中﹐多名老工人受伤﹐但受伤人数不祥。

[ 本帖最后由 斗争 于 2009-7-18 21:24 编辑 ]

仁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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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它们一个,它们说我是“杀人犯”
杀它们十个,它们说我是“连环杀人犯”
杀它们一百个,它们说我是“暴徒”
杀它们一万个,它们说我是“暴君”
杀它们一百万个,他们说我是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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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动派禁止革命,于是就不革命了?

Ann自认读书多了就高人一等,玩法律玩出了命.这种就叫痴.谁造出来的痴?是资本.资本无罪.是设法让资本生资本的人在摆弄…
一切都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