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正在轰轰烈烈地上演着一场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大戏,堂而皇之的理由是为了促进城乡一体化,消除两元社会,增加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其实质则是新自由主义者要全面而彻底实现土地私有化。
据说这个经验来自上世纪农村改革先锋的安徽省,所不同的是,曾被视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的小岗村此次有点屈居人后,而挑头的是肥西县农委,改革起始时间大约在2004年,外地前来取经的已经很多。据报道,河南省部分县乡就已经开始模仿。而四川、重庆等地的土地流转版本属于“原创”还是来自肥西还有待考证,但实质内容没有太大差距,这种改革的外延性很强,在今天这种泥沙俱下、花样迭出的所谓“思想解放”的大潮中,争相比赛改革的激进性、观赏性是不难预料的。
肥西县的具体措施是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使农民放弃土地耕种,将原本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交给合作社,取而代之的是每年仅从土地合作社领取300元的土地红利,而合作社则将土地承包给种田大户,目前所定的承包期限是2到3年。
在已实行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地方,已显现出的矛盾是,新的土地承包者抱怨合同期限过短,而土地流转合作社的社员反对承包期限过长,这种矛盾的根源在于,不可预期的通货膨胀会使土地转让的实质性收入不断减少,而农业又是一个投资多、收益低、见效慢的产业,尤其是在农田水利、农业机械方面的投资回收期更长,所以较短的承包期根本不会带来生产效率的增加和农民总体效益上的增长。鉴于此,较短的承包期带来的收益低、见效慢造成种田大户的不满,较长地承包期又会造成土地承包使用权的丧失,而那些只领取固定土地红利的农民,在实质上其土地资产收入将随着通货膨胀而贬值。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土地权利的彻底转让将不可避免,也就是说这种改革必然会走向土地的彻底私有化。
这场实质上是以中国土地全面私有化和殖民化的土地资本化流转大戏,却是右派精蝇打着为避免权贵掠夺土地资源及收益的幌子下真正掠夺大戏的开场,很明显,按照这种以资本带动型的土地集约化经营,实际上就是为下一步的权贵资本、国际垄断资本掠夺创造条件。按照目前的宪法,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实行的还是集体所有,尽管不能完全等同于国有的概念,但是一旦发生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的事件,依靠宪法以集体的力量抵制必然比一家一户的力量大。而一旦完全丧失了集体力量,广大农民就要彻底沦为被人宰割的羔羊。
为掀起这场土地私有化浪潮,右派精蝇的另一个漂亮的口号是,彻底消灭城乡差别、实现一体化,实行农村土地集约化,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既然如此,当年为何要取消人民公社这样一种高度集约化的制度,而退回到封建时代的小农经济状态,难道转了一圈,终于发现当年的农村改革,是让农民又扛起了原始古老的锄头进行着低效的劳动,倒退回了二千多年的小农经济社会,最终使中国农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而现在必须矫枉修正,所以又提倡所谓建设新农村,走股份合作的路子以实现大规模农业生产。果真如此,中国的精蝇也顶多算是无知误国,使中国走了一段弯路。但事情远非善良人的猜想,
回顾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农村改革走过的路,隐约可见一条与国有企业相类似的彻底私有化的路子并行延伸,国有企业实行扩大经营自主权,而农村则在小范围内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放权,农村则全面实行包产到户,而国企改变经营机制的股份制运动,实质上就是以权贵为主体、以权力资本为手段、以国有资产为瓜分掠夺对象、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的资本原始积累的完成,目前在农村实行或即将施行的这场土地承包权流转大戏正是农村似的股份制改造,国企的改革结果是造就了一部分先富者——权贵资本家,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贫困者——下岗失业大军和频临死亡边缘的中小投资者。农村按照这个路子走下去,后果将会更加恶劣,今天是种田大户承包、明年可能是权贵承包、后年就会将承包权二次转让给资本家、再后年这种承包权就有可能被国际跨国资本高价收购。农民放弃自己承包土地使用权,以入股方式交给大股东支配,无控股权的后果则是彻底丧失土地的归属权利,没有了生活的最后保障,而僵化的户籍管理又使他们无处立足、无所依托,农民——在这个有两千年农业文明的古老大国第一次将成为没有土地依托的人群,他们未来的境遇可想而知,在中国诺大的版图上将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
更为重要的是,在国有资产已流失、贱卖加白送给外资的大趋势下,还属于国家资源的农村土地显得尤为宝贵,土地资源是一个国家独立的最后保证,说这块是中国的诺亚方舟也不为过,农村股份制后,为权贵大资本的势力介入开了方便之门,国际垄断资本的加入和掠夺也将势在必行,农村的土地全面私有化是中国丧失独立所立足的最后基础,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将再次被陷入殖民的悲惨境界。
精蝇们所打的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幌子,在现今的中国是否具有紧迫性。当然,中国走工业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大规模的城市化是否可行应该画个问号。强行取消农村户口是否就一定带来增收?任何一项重大改革必须是在保持现实和未来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的。我们不应该承认也不应该把没有充足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保障的农民工视为非农人口,更不应该把农民工数量的增加当作成绩炫耀。与上个世纪计划经济年代的农村人口转移相比,我们近三十年来的农村人口没有减少,而是在增加,这些年来农村之所以仍然保持着相对稳定,绝对不是农业经济收入增加(甚至在下降),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加工工业的发展促使农民进城务工收入的增加而实现的,但这些农民工其中的大部分不可能像上个世纪那样以招工的方式真正成为城市人口。这些农民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大变化,随时会重新回到土地,因此稳定土地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业经济的收入是实现未来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土地就是农民的最后保障,国家通过补贴土地增加农民收入才有可能实现社会稳定。近三十年来,究竟从农村转移走了多少人口,数据显示很不乐观。农业人口的转移是自然的,不可能是强制性的,更不能期望通过新的运动来实现,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也表明,目前的农民工对社会不公、两极分化的反感程度弱于城市人口对相同问题的认知。这说明尽管农民工深受压迫,但忍辱负重的他们倒并不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根本原因就在于农民有最后一道安身立命的保障——土地承包权,故内心相对是稳定的。可一旦这个局面被打破,社会革命的因素将会急剧增加。
右派精蝇指责国家在50年代强行收取了农民土地,实际上这是完全别有用心的歪曲。回顾那段历史,可以肯定地说,土地改革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消灭了封建剥削的私有制,这是我国农村经历的第一阶段革命,由于这一行为在解放区深受广大被压迫的农民的由衷欢迎,是顺应民意之举,因此这是民主主义的革命,而解放初期的互助合作运动虽然是在老解放区原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各地农民根据老解放区的经验,自发的实行组织起来,互相调剂劳、畜力和农具的使用,共同劳动使互助组内得到一定的统一和协调,因而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农民认识到组织起来使农民发掘出前所未有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农民进一步扩大了合作团结范围,自发地向更高级的合作社迈进,实行共同劳动,就是农村社会主义的萌芽,为后来的人民公社的创建奠定了基础,拨开历史的重重迷雾,让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去重新看待39年前诞生的人民公社,在办社的行动方面,敢想敢干的中国农民走在了前面,人民公社最初是群众自发搞起来的,当然,社会主义理念在这当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正如毛泽东后来所说的那样:“办人民公社,是群众自发的,不是我们提倡的。因为我们提倡不断革命,破除迷信,鼓励敢想、敢说、敢做,群众就干起来了。我们不仅南宁会议没有料到,成都会议没有料到,八大二次会议也没有料到。我们的人民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搞起来的人民公社,不是空想,他们就是有那么个趋势,想要干起来。但是,条理化,说清道理,那就需要我们”。所以,从民主权利的角度而言,从土地改革,到互助组,到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农村的每一次变化都是由农民自发自愿参与制定、甚至是农民自己的智慧创新。右派精蝇对人民公社妖魔化了三十年,但是只有人民公社,使中国农民的生老病死孤寡老弱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了依靠,第一次享受到了低费用的医疗保护,第一次敢对也能对官僚们“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