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捐款款就让人来气?

(杂文)080515为什么一捐款就让人来气?

 许多人可能都不知道或者也身有体会而深恶痛绝,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地位,捐款强行捐款是家常便饭,机关一年中至少一次为扶贫对象——贫困村捐款,有一回村支书到住点扶贫职工家有事,见扶贫者住的还是两间七十年代的老瓦房,而此时村支书住和却是小洋楼,让他不无感叹,用开玩笑的口气说:“看来我们要给你扶贫了!”汶川地震了,过去发生天灾因通讯条件有限看不到真实的画面,只知道伤亡数字,现在能看到面也能看着灾民如何被军人从楼板下救出来,听见更深处灾民的呻吟声,一排排死亡的孩子触目惊心惨不忍睹,使人联想到南京大屠杀死人成堆的可怕场面。 此次地震有人说这是“天灾”,这只说对了一半,另一半完人是“人祸”,如果地震前预报了,如果没有人为地盖高楼而是住平房,如果教学楼和办公楼质量一样,就不可能惨死这么多可怜的孩子,这不是人祸是什么? 其实赈灾本来就是执政党的责任与义务,而给灾民捐款本是一件仁慈道德高尚的事,却被某些官僚、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者庸俗化专治化侵权化了,靠行政命令,频繁地捐,强行捐,至于捐民的困境死活也就无人过问了,这不是另一种“人祸”吗?让家产上亿的人、住别墅挥金如土的公仆和买不起房子结不起婚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的人一样捐款,这本身就不公平,不道德,不仁不义。有些单位领导公开威胁职工:不按规定数额捐款,就取消工会会员资格,以后家里有困难就不管不问。这么做本身就是非法的,不道德的,职工正当合法的收入凭什么由领导来支配?这不是违法侵权是什么?这不是公开抢动是什么? 捐款是建立在完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却被官方权者强制推行,比执行反腐败法还要坚决彻底,把捐款变成摊派、强迫与令人不快的事,某些人的命令主义,政治上的独断专行,封建专制,在此事上暴露无遗,政府收取的那么多“皇粮国税”民脂民膏为何不能用在救灾上?却让职工却成了某些权者手下的奴隶,这能让捐款者不来气吗? 另一个,捐款能否真正用在灾民身上,送到灾民的手里这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事。这年头人民的钱来之不易,有时捐的一百元比大款捐的一百万元钱来得更艰辛,谁又能理解她们的疾苦呢?况且捐款又由领导代表组织单位交给收款者或灾民,被感谢的是党和领导,金也贴到他们的脸上,而含辛如苦出血汗钱的却是最大广大的职工群众,这样掠人之美的行为道德吗?那么捐款是如何花销的?对捐款者应当有一个交待,这是最起码的礼貌,也是捐款者最基本的知情权。 其实谁捐了那百把几十元都不会穷死饿死,关键是要用到实处,捐民的人格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平时从来不下饭店,从来不吃早点,从来不乱花钱, 自己买件衣服都舍不得,捡儿子的鞋子穿,还得捐款给肤贫村,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不怕烦琐不怕累,就这样的捐民也得不到尊重, 公仆还把改革的屠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既不精简机构也不精简人员更不是单位垮台了却让捐民当下岗的试验品,不明不明为单位捐了几千元,不但不上光荣榜,还被软禁在家。上访一年两载,有的下岗十年多,党和政府没有任何人上门问问原因,有没有米吃?有没有班上?除了代表“党组”来威胁恐吓,一句仁道的话也没有,而且他的“党组”违法乱纪也永远是一贯正确的。看看毛泽东时代的党章,发现这并不是共产党的错,而是打着党的旗号的改革家和贪官污吏的错,是他们权欲私欲恶性膨胀的结果,是他们丧失人性野性发作的结果。这些法西斯强盗逻辑能让捐民自觉自愿心情愉快吗? 办奥运本来是好事,但它给中国人民带来什么好处?不说政治上好处了,给人民增加多少收入?使多少贫困村脱贫至富?让多少普通工人象公务员那样“旱涝保收”?让多少吃最低保证金的人重新拿到退休金?就这一点而言毛泽东时代不办奥运会才是真正从本上为人民着想。因为奥运会是富人的事,如百姓说的,是吃饱饭没事做的人的事。如果奥运会就能让世界和平,还会发生伊拉克阿富汗战争?北约还会入侵南联盟东扩威胁俄罗斯?台湾西藏新疆还会打砸抢烧闹独立?自改革以来失误还少吗?灾难还少吗?何时党和政府领导人向人民道过歉?认过错?求得人民的谅解和支持?唯独台湾政府做到了,国民党政府做到了,而作为一名员党我深感无地自容。 所以申奥一开始我也有热情,可贪官污吏挥舞下岗的屠刀,使成千上万的人伤透了心。所以无论捐什么款我都捡规定的最低金额捐,因为你只有捐的权力却没有不捐的权力,你有下岗的权力却没有被党和政府同情支持的权力,处在被奴役的地步去捐款能不来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