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1913年10-12月)(节选)

6.中央集权制和自治

马克思主义者是反对联邦制和分权制的,原因很简单,资本主义为了自身的发展要求有尽可能大尽可能集中的国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觉悟的无产阶级将始终坚持建立更大的国家。它将始终反对中世纪的部落制度,始终欢迎各个大地域在经济上尽可能达到紧密的团结,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地域上,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才能广泛地开展起来。
资本主义生产力广泛而迅速的发展,要求有广阔的、联合和统一成为国家的地域,只有在这样的地域里,资产者阶级,还有和它必然同时存在的死对头无产者阶级,才能各自团结起来,消灭一切古老的、中世纪的、等级的、狭隘地方性的、小民族的、宗教信仰的以及其他的隔阂。
关于民族自决权,即关于民族享有分离和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的权利,我们还要专门来谈。但是,在各种不同的民族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的情况下,并且正是由于这种情况,马克思主义者是决不会主张实行任何联邦制原则,也不会主张实行任何分权制的。中央集权制的大国是从中世纪的分散状态向将来全世界社会主义的统一迈出的巨大的历史性的一步,除了通过这样的国家(同资本主义紧密相联的)外,没有也不可能有别的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
然而,决不能忘记,我们维护集中制只是维护民主集中制。在这方面,所有的市侩和民族主义市侩(包括已故的德拉哥马诺夫),把问题搅乱了,这就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花时间来进行澄清。
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以及有独特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相反,它必须既要求地方自治,也要求区域自治。我们这里人们总是把集中制同专横和官僚主义混为一谈。俄国的历史自然会引起这种混淆,然而这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仍然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举个具体例子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罗莎·卢森堡在她的长篇文章《民族问题和自治》中犯有许多可笑的错误(下面将要谈到),其中一个错误特别可笑,这就是她试图说明自治的要求只适用于波兰。
然而,请先看看她是怎样给自治下定义的。
罗莎·卢森堡承认(她既然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当然必须承认),一切对资本主义社会来说最重要的和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决不应该由各区域的自治议会掌管,而只能由全国性的中央议会掌管。属于这类问题的有:关税政策、工商法、交通和联络工具(铁路、邮局、电报、电话等)、军队、税制、民法[注:罗莎·卢森堡在发挥自己的思想时谈得很细,例如,她还谈到(而且谈得很对)离婚法(上述杂志第12期第162页)。]和刑法、教育的一般原则(例如,关于绝对的世俗教育、关于普及教育、关于最低教学大纲、关于学校的民主制度等等的法律)、劳动保护法、政治自由法(结社权)等等,等等。
根据全国性的立法,由自治议会掌管的是纯粹地方性的、区域性的或纯粹民族方面的问题。罗莎·卢森堡在发挥这个思想时也谈得十分详细(甚至过于详细),她指出了例如建设地方铁路(第12期第149页)、地方公路(第14—15期合刊第376页)等等。
非常明显,如果不保证每一个在经济和生活上有较大特点并且民族成分不同等等的区域享有这样的自治,那么现代真正的民主国家就不可能设想了。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需的集中制原则,不仅不会因为实行这样的(地方的和区域的)自治而遭到破坏,反而会因此能够民主地而不是官僚主义地得到贯彻。没有这种既促进资本集中、生产力发展,又促进资产阶级及无产阶级在全国范围内的团结的自治,那么,资本主义广泛、自由和迅速的发展就是不可能的,或者至少会有极大的阻力。这是因为,对纯粹地方性的(区域的、民族的等等)问题实行官僚主义的干预,是经济和政治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特别是在大的、重要的、根本性的问题上实行集中制的障碍之一。
因此,当读到我们杰出的罗莎·卢森堡非常严肃地用“纯粹马克思主义的”词句来竭力证明自治要求只适用于波兰,而且只是作为一种例外的时候,是很难叫人不发笑的!自然,这里并没有一点对“自己教区”的爱国主义,这里只有“实际的”考虑……例如对立陶宛的考虑。
罗莎·卢森堡以维尔纳、科夫诺、格罗德诺和苏瓦乌基四省为例,力求使读者(也使她自己)相信,这些省份居住的“主要”是立陶宛人,她还把这些省份的居民加在一起,结果是立陶宛人占全体居民的23%,如果再把日穆奇人[85]同立陶宛人加在一起,则占居民的31%,就是说不到1/3。结论自然就是关于立陶宛自治的想法是“无根据和人为的”(第10期第807页)。
凡是了解我们俄国官方统计方面存在的人所共知的缺点的读者,立刻就会发现罗莎·卢森堡的错误。为什么要以立陶宛人只占百分之零点二(0.2%)的格罗德诺省为例呢?为什么要以整个维尔纳省而不是只以该省的立陶宛人在居民中占多数的特罗基一县为例呢?为什么要以整个苏瓦乌基省为例,确定立陶宛人占该省居民的52%,而不以该省一些立陶宛人居住的县份,即以7个县中立陶宛人占居民72%的5个县为例呢?
在说明现代资本主义的条件和要求时,不用“现代的”,不用“资本主义的”行政区划,而用俄国中世纪的、农奴制的、官方官僚制的行政区划,而且用的是最粗线条的行政区划形式(用省而不是用县),这是很可笑的。非常明显,不废除这些区划,不代之以真正“现代的”区划、真正符合资本主义的而不是官家的、不是官僚制度的、不是守旧势力的、不是地主的、不是神父的要求的区划,那么就谈不上在俄国进行什么比较认真的地方改革,同时,现代资本主义的要求,无疑会包括居民的民族成分要尽可能统一的这项要求,因为民族性、语言统一对于完全控制国内市场和经济流转的完全自由是一个重要因素。
崩得分子麦迭姆重犯罗莎·卢森堡的这个明显的错误,他想证明的不是波兰的那些“例外”特征,而是民族地域自治原则行不通(崩得分子是拥护民族超地域自治的!),这实在令人惊奇。我们的崩得分子和取消派分子搜集了全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社会民主党人的一切错误和一切机会主义的动摇思想,并且囊括的一定是全世界社会民主党中最坏的东西:从崩得分子和取消派分子的著述中摘录的只言片语凑在一起就能组成一个标准的社会民主主义垃圾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