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彷徨:之三

3.论腐败与国家的关系

提及国家,人们马上想到恩格斯的经典理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那么,这国家会与腐败有多少关系呢?

以前的章节里面将了腐败与阶级的关系,与剥削制度的关系,认为一定意义上讲阶级与剥削制度都是腐败的产物。 这里,同样认为国家也是腐败的产物!

“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 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国家在阶级矛盾中产生了,而阶级的产生,奴隶主阶级的 产生,则是氏族首领腐败的结果——对于这个结果,我们已经不会生疏的了。显然,腐败促成了阶级,也就促生了既得利益集团奴隶主阶级腐败合法化的政治诉求,从而进一步导导致了国家的应运而生。国家的出现直接的尖锐的反映了(氏族首领)奴隶主贵族腐败所得以及相应剥削阶级地位合法化,制度化,神圣化的强烈要求。

由最初阶级,国家的起源的历史,的确可以看到腐败于其中表现出来的独特功用与非常力量。

于是,从此人类社会就出现了这么一个怪现象。我们已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腐败,就没有阶级与国家,然而,国家又在原则与理念上否定腐败与反对腐败,即是意味着:最初腐败势力的发展要求与建立了维护既得利益的政治统治,在这个统治之下却又不能也不肯承认腐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就致使“腐败”几千年以来始终处于 一种十分尴尬的地位上——文明进步与国家出现的历史中,它不可避免地发生且不可替代地发挥巨大作用,但是,它所促成的阶级社会——文明社会的秩序中,却完全没有它在理念上与原则上的存身之所。腐败历来被人们视为非法,罪恶,堕落的行为,反腐倡廉几千年来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主旋律,历朝历代都要求臣僚官宦清廉自洁,即使实际上一切往往截然相反。

总之,腐败与国家有着源流般的天然关系,之间又存在着与生俱来的‘敌对’与‘仇恨’。

“腐败”一词在英语中的基本含义在字面上正是“分裂成许多碎片”,这就是腐败国家的命运。正因为如此,一切剥削阶级的国家都免不了最终覆亡的命运。(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