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怎么办》明确好组织建设的路线之后,列宁的《进一步,退两步》中的内容,是在前者基础上来进行的实践和斗争,也就是第二次代表大会中的路线斗争,列宁说:“当持久的顽强的激烈的斗争进行的时候,通常经过一些时候就开始显出来一些中心的基本争论点,战斗的最终结局如何,就要看这些争论点是怎样解决的,而斗争中所有一切细微的枝节问题,同这些争论点比较起来,都会日益退居次要地位。”二大中,围绕党章第一条的斗争可以充分的体现出机会主义者的无耻行径,也可以看出列宁如何运用民主集中制来保护和建设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其中一项原则,基本体现了制度的集中部分,但这并不是僵死的原则,因为从最根本的问题来说,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得出符合无产阶级立场的正确路线,也因此民主集中制从来都不能只是机械的判断多数少数。如果忽略了这一点,就无法在机会主义者和马列毛主义者面临自身处于少数情况下的不同做法来做出立场的分辨。在代表大会中的非正式会议期间,机会主义者还未暴露其面目,火星派的团结一致可以保证取得代表大会上的五分之三多数,这说明三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了政治报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正确性。而在代表大会上当马尔托夫和阿克雪里罗得在向正确路线发起进攻并提出党章第1条条文时,那些最不坚定的和最不坚持原则的分子马上发动了他们的全部力量来扩大社会民主党革命派观点中出现的裂缝,试图去改变原本由火星派占据多数的现状,这充分体现出了他们秉持着小资产阶级立场延申出的小组习气。
在中央委员的成员选举问题上,当提名施泰因的马尔托夫位于少数并被否决,其就立刻选择在党外大肆宣扬这一决定给予了他不公正的待遇,损害了他的名誉,并试图在舆论上去争取政治影响力妄图改变党的决策。而与之同样的,列宁提名的代表也未获通过,但其表现却和马尔托夫有着天壤之别,没有像马尔托夫一样大吵大闹,而是遵循了少数服从多数的这一制度。革命工作者聚集起来举行党代表大会,正是为了讨论和解决究竟把“指挥棒”交给谁掌握的问题,而全体党员的义务就是要极认真地对待议程上的这一项,解决这个问题要从整个无产阶级,整个社会民主党的利益出发,马尔托夫在这一问题上选择在党外进大喊大叫,直接违背了面对党不能持有政治隐瞒,应当公开发表意见的这一要求,其作为知识分子的个人主义和小组习气的心理表现得非常明显。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在列宁处于少数和机会主义者处于少数时,他们面对民主集中制截然不同的态度。
上文所讨论的是作为少数派时的情况,而当马列毛主义者以及机会主义者处于多数派的情况下,他们面对民主集中制的表现差别仍然是非常明显清晰的,在代表大会之后有关于增补中央委员会和机关报人选的争论上,马尔托夫主张简单的多数通过,而提出异议则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这实际上是通过某种繁琐条文来限制少数派的民主监督权力,认为只需要简单表决就能决定关于党中央机关人选的重大事项。而列宁主张坚持党的两个中央机关的统一,严格限制其加入标准,强调要用五分之四的同意,以及两个领导机关的相互监督以及提出异议权,来防止机会主义破坏分子的渗透和篡权。列宁在这个问题上就充分考虑了如何保留“正确的少数”,也就是预先防备“机会主义制造分裂的情况”。当正确的意见位于少数的时候,就更需要采取严格的法定多数与监督条件来避免错误提案的直接通过。这正是列宁充分考虑到正确少数是有可能转化为正确的多数,这实际上正是辩证思想的体现,所以在组织问题上也需要充分的体现这一点。
同样面对“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不同的情况下马列毛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都体现出了明显的差别。机会主义者从小组习气出发,在任何情况下都对党的领导权趋之若鹜,不惜以分裂组织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小组利益,而马列毛主义者在遵循基础原则的同时,也会给予少数派提出异议与监督的权力,这既是出于维护组织团结的目的,也同样给组织走向错误路线时给“正确的少数”来留下转化空间,而这一切的根本,也都要从无产阶级的统一立场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