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合作化”——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三农”问题的解决,最终依靠于农村的全面发展,而发展的要害是变革生产关系。

毫无疑问:农村全面发展的基础,首要的是发展经济;而当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恰恰是“包产到户”的生产关系——所谓“联产承包责任制”。

“包产到户”最多只能解决温饱问题,解决不了富裕非凡是发展的问题。

在上世纪80年代,“包产到户”的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一历史功绩当然必须予以肯定,不容抹杀。但时至今日,面对21世纪WTO框架下的全球化经济,中国农村的现实是:“包产到户”作为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其潜力无疑已经挖尽!农村要发展,非凡是农村经济要发展,就必须变革这一业已束缚农业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不然,中国农业将根本不可能面对全球化的经济大潮,中国农民只有破产;道理很简单:象“包产到户”这样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怎么应对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并且是日益全球化的市场经济??!

也就是说,中国农村现在需要重新“合作化”——即变革“联产承包责任制”式的生产方式。其道理亦很简单,不过反向而已:将中国农村事实上处于一家一户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以应对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

应当予以重视的是,农村重新合作化须明确以下几项原则:

第一、是指导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路线。当年“解散人民公社,包产到户”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依据的是这一思想路线;现今重新“合作化”同样也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不要把“包产到户”视为禁区,不能触动——那样,无疑仍然也还是思想僵化!我们党必须与时俱进。现在是重新“合作化”,解决“包产到户”的时候了。

第二、是重新“合作化”的性质。显然,其与当年的“人民公社”有着根本的区别:首先,社会背景不同——“人民公社”是与计划经济相衔接的,重新“合作化”是要应对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其次,所负职能不同——“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社会组织,除组织农业生产外,其同时还是基层政权,负有行政治理职责,而重新“合作化”所产生的是经营实体,是纯粹的经济组织;其三,组成方式不同——人民公社的社员其身份是单一的,除自留地外没有多少生产资料,重新“合作化”不是也不应当剥夺农民改革开放以后积累起来的生产资料,所谓“解决‘包产到户’”,准确地说不是彻底否定“包产到户”,而是要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扬弃。

第三、是市场经济的正确观念。市场经济本身具有社会性的一面,这是由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特性所决定的。一段时期以来,由于我国社会主流意识推崇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说”,往往强调市场经济“产权明晰”、“注重效益”的一面,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市场经济还有其社会性的一面。以这种片面的思想意识形态指导社会实践,这是造成我国当前社会问题积重如山的渊源。其结果:恰恰阻碍了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进程,并使党的执政能力发生了严重的蜕化。

在“三农”问题上,与此相联系的是,有人不断地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化”。假如实现,这会是历史性的倒退。当年列宁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深入剖析后,曾经深刻地指出:对于土地,就市场经济亦或资本的本质要求而言,恰恰是要实行土地的国有化或社会化,而不是相反。显然,对这一问题,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市场经济并不排斥城乡各种类型合作社经济的存在,反而恰恰是市场经济本身的正常状态。可以说,正体现了市场经济社会性的一面。在西方国家,合作社经济的规模经常很大。例如:澳大利亚的牛奶业,就控制在二个全国规模的合作社手里。由此联想到:应当加紧我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体制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全国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我国的改革应当积极大胆地汲取市场经济的一切现代成果,而同时必须高度警惕:避免使国家跌入原始资本主义或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那样,我们将最终无力与具备现代市场经济的西方发达国家竞争。俄罗斯正在经历的就类似是这样一种情况。

第四、是党的领导。在农村重新将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合作化,只有完全依靠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充分发挥作用。因为,合作化主要地还是属于一种经济行为,行政部门对此不便直接干预。而且,行政部门直接出面效果并不一定好。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存在着大量的、纯粹要求奉献的、且行政部门无力或不便直接干预的社会事物——需要有人去做。在农村重新进行合作化,就属于这类事物。显然,在这一领域,在中国,只能要求也应当由共产党人发挥作用。因为,中国共产党在其党章中规定了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自己党员“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标准。

社会现实已经表明:面对已经大大发展的客观形势,党的活动方式必须与之相适应,进行必要的调整,甚至是改变。应当认清:目前有着大量的新型群众工作急需共产党人去做,而党的组织对此却缺乏应有的熟悉,因而现得麻木与熟视无睹!党的这种不自觉、萎靡而被动的状态,使党正陷入日益脱离广大工农基本群众的极其危险的过程之中;这一危险过程对于党的危害,如同腐败一样都是致命性的。所谓“党的执政能力”问题,说到底,实际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问题,实际上是已经大大发展的客观形势下如何保证党的领导的问题。

最后,有必要在此指出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方式的变革必然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些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与基本常识。在中国,任何受过正规教育的人,对此都应该是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