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现莉:为什么不让我们看看《物权法》最新草案?

呼吁公布《物权法》最新草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明年将把《物权法》第七稿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在这之前应该向全社会公布这一草案,而不是仅仅只交到人大代表手上。


目前,我国社会各阶层在财富占有上的差距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虽然基尼系数有不同的版本,但共识是已经达到了0.45,超过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一过程是在短短的20多年内完成的,期间伴随着大量的腐败违法行为。


如此之高的财富集中度大致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完成的。第一,80年代的价格双轨制。第二,持续20多年并且越来越严重的政府官员、国企领导贪污、受贿,不仅数额越来越大,级别也越来越高。第三,90年代以来的国有企业改制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非法流失到私人手中。第四,大资本集团在股票等资本市场上的圈钱。第五,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城市及其周边土地价格的升高是全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建国以来辛勤劳动的积累,属于全民所有。可是在房地产公司的运作下,这块级差地租被房地产公司老板、政府和银行内部腐败官员无偿拿去了。第六,煤炭等矿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可是在资本与权力的勾结中只是催生了大批富豪。


在这种情况下,《物权法》这一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的制定决不是某几个法学专家的事情。我们呼吁,尽快公布物权法最新草案,这有利于维护我国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只有经过全国各阶层人民充分讨论,人民群众才能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授权给他们的代表审议、通过这一法律,同时这样的讨论也会促进法律的完善,更好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郑现莉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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