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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在国民党当局反动统治下发生了这场广大新疆人民投身的革命,但正如文章所述,革命胜利后,革命的领导权何去何从?任何一场革命,绝不是起义成功便万事大吉,能否捍卫新生的革命上层建筑,组织先进的生产关系,这一切都离不开强有力的革命组织,离不开能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路线。
2.正确的路线领导决定着一个组织的生死存亡,也决定着一场行动,一场起义是革命的,还是反革命的,在一开始反革命可能有所遮遮掩掩,表面顺从,而一旦到了关键时刻,路线的分歧就会最强烈的爆发,最彻底的爆发。民族主义为何被正确运用就能建立统一战线从而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如今却被资产阶级政府利用,做了帝国主义争霸的好帮手,本质就在于此
本期我们来讲述上一期答应的有关三区政权内部亲苏势力和伊斯兰教势力两大派系的斗争,以及三区政权内部由“民族独立”到“民族解放”思想的转变。
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暂时合作与斗争
我们还先得把时间拨回1944年的11月。
伊斯兰教势力
我们在第三期说过,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在1945年1月颁布过一份“九项宣言”,但在这之前,在1944年11月12日,临时政府实际上就颁布过这九条政治纲领(以下简称《1944年纲领》),但随后就遭到了修正,改造成了我们第三期的那一版(以下简称《1945年纲领》)。《1944年纲领》原文是这样的:
(一)根除汉人各种虐政;(ニ)政府定为民主政体;(三)军队属于人民;(四)各民族一律平等;(五)尊重宗教;(六)各级官吏由人们选举;(七)实行亲苏政策;(八)发展教育;(九)定维吾尔文为临时政府通用文字。
而《1945年纲领》是这样的:
一、在东突厥斯坦领土上,彻底根除中国的专制统治;
二、在东突厥斯坦境内各族人民一律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真正自由独立的国家;
三、为使东突厥斯坦在经济上得到全面发展,首先发展工业、农业、畜牧业及私营商业,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四、由于东突厥斯坦人民大多数信仰伊斯兰教,所以特别提倡这个宗教。同时,也给其它宗教以自由,并予以保护;
五、发展文化教育及保健卫生事业;
六、同世界各民主国家,尤其是东突厥斯坦的邻邦苏联政府建立友好关系,同时也促进和中国政府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联系;
七、为了保卫东突厥斯坦的和平,吸收各族人民组织起一支强有力的军队;
八、银行、邮政、电话、电报、森林及一切地下宝藏收归国有;
九、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消除个人主义、官僚主义、民族主义及贪污腐化的恶劣作风。
《1944年纲领》和《1945年纲领》都表明了反对国民政府统治,实施亲苏政策的基本政治立场。但是二者内容的确有所不同,最为明显的有两处。一是在《1944年纲领》中原有建立民主政府、创建民众军队、官员实行民选、保证民族平等、发展教育等真正保障国民政治权利的民主主义的内容。而《1945年纲领》删除了这些具体内容。另一是在《1944年纲领》中曾经规定将维吾尔语作为官方语言,但在《1945年纲领》中此条规定被删除,取代它而提出来的政策是,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特别提倡这个宗教,同时,也给其它宗教以自由”。
总之,此次修改的最大特征就是:减少了民主政治因素,规定了伊斯兰教的特殊地位。 这次修正的最大特点,其实就是赋予了伊斯兰教的宗教权威以根本法上的保障。
伊力汗·吐烈
随着根本法对伊斯兰教权威性的保障,在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议事规则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伊力汗·吐烈的权威同时也在不断得到加强。尽管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不是伊斯兰教国家,但它的领导人仍然希望在政治上利用伊力汗·吐烈的宗教权威和社会知名度,给予新疆的突厥系伊斯兰民族居民以一个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为倡导伊斯兰教国家的形象。
根据赛福鼎·艾则孜的说法,临时政府的人事在1944年11月8日的民族解放组织的会议中就已事先决定。但是,临时政府委员会中维吾尔族知识分子的人数非常少,相反突厥系伊斯兰民族社会的上层人士,不仅有宗教人士,还有伯克、千户长、大商人、大地主等,都进入了临时政府委员会,甚至拉拢了一个前清时伊犁最高行政长官的女婿做了临时政府的副主席。尤其应该注意的是,他们大多都没有参加过民族解放组织,也没有参加过伊宁起义。
这就可以看出,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自成立之日起,就开始有意识地拉拢突厥系伊斯兰民族社会的上层人士。
亲苏派知识分子和苏联军官
赛福鼎·艾则孜
曾担任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长的赛福鼎·艾则孜用“城池攻破以后,英雄就多起来了”这句维吾尔人的谚语,批判伊力汗·吐烈担任临时政府主席是篡夺了起义果实。这一尖锐指责的另一层含义是,只有组织、指挥了伊宁起义的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才是临时政府主席最合适的人选。
作为起义运动中亲苏维吾尔族知识分子的核心人物,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也在临时政府中担任了极其重要的职务:政府委员兼内务部长。
这个内务部实际上就是按照苏联的内务人民委员部建立的。由于革命后政权和社会的不稳定,内务部实际上同时相当于公安警察、政治警察以及检察机关,同时还兼管意识形态,是一个具有生杀予夺大权、举足轻重的部门。
同时,军队和内务部的要职,都是由亲苏知识分子中的临时政府委员和拥有苏联国籍的临时政府委员来担任的。
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政权机构图
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人事的另一特征是,还有很多苏联红军军官也加入到军事部和内务部中。由于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中,部长与副部长同时由政府委员担任的中央政府机构只有内务部和军事部。尽管进入临时政府委员会的亲苏知识分子和苏联军官人数不多,但因为他们占据着军队与内务部这样重要的部门,也就掌握了临时政府委员会的实权。
比如,与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一起从苏联进入新疆的亚历山德洛夫,首先成为军队的总指挥,在1945年1月军事部设立之后他又担任了临时政府军事部部长。而当时的军事部副部长拉希木江·萨比尔·哈吉,是与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及亚历山德洛夫一起组织了伊宁起义的战友。
一位曾在民族军总指挥部工作的人物在接受采访说到,苏联人不仅大量进入民族军总指挥部,而且连民族军的团长、营长也全部由苏联方面派任,甚至各连也有从苏联派来的副连长。比如,在伊宁步兵团里,团长巴列索夫、参谋长克里米索夫、政治部主任阿买塔洪都是从苏联派来的苏联红军;精河骑兵连的副连长也是从苏联哈萨克斯坦来的哈萨克人喀里满。
甚至在最初,军队与政府系统都没有组织上的关系,只是作为独立单位而独自采取行动,这不仅仅表现在人事方面,军事行动也同样不须经过临时政府委员会的讨论。直到1945年1月7日,临时政府委员会第5号决议才决定设立临时政府的军事部门——军事部。
比如,到1945年的1月末,伊宁的海兰巴克区的北大营、鬼王庙以及飞机场中,还有一部分国民党军队坚守在那里。另外,伊犁区各地也有部分国民党部队。为了消灭这些国军残部,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方面的武装力量在各地连续展开军事行动,用了整整三个月时间才扫清了残敌。但是,从1944年11月12日到1945年2月末之间,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委员会的决议案中则完全看不到有关军队活动的内容,仅仅只有一些关于军队的后勤、补给或者对牺牲军人的家属如何进行抚恤的问题。
在政权初期,军事部门在政权内部的份量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说,谁掌握了军事领导权,谁就是政权的实际领导着。对于这种随时可能制于人下的情况,以伊力汗·吐烈为首的宗教社会上层势力也察觉到了,他们也展开了反击。
微妙的权力平衡
进 入1945年后,伊力汗·吐烈得以扩张了他的权势。以1月5日修改“九条政治纲领”为开端,法提哈(原副总指挥)和亚历山德洛夫(原总指挥)先后被排除出军队指挥部门,之后设立了伊斯兰宗教法庭(第一次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时担任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宗教部长的人被任命为庭长),并在3月间改革了政府组织。由于这次改革,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被剥夺了内务部长一职,成为内务部下属的宣传部部长。
但很快,随着赛福鼎·艾则孜从教育部副部长被提拔为部长,4月,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也被任命为民族军政治部长,成为军队的最高政治负责人。
随后,又经过了几轮的明争暗斗,亲苏派和宗教势力之间逐渐达成了一种政治权力并不均衡的共存体制,即各退一步,暂时不把对方彻底排挤出权力中央,待革命完成后再说。这种微妙的平衡将在与国民党的和平谈判后被彻底打破。
民族革命是要“解放”还是“独立”?
在一开始与国民政府进行谈判时,以政府主席伊力汗·吐烈为首的一部分政府委员强烈反对和平谈判,伊力汗·吐烈还在临时政府委员会会议上激烈谴责和平谈判是‘‘出卖革命成果的行为”、“出卖维吾尔民族利益的行为”、“为了博取中国人欢心的行为”。
1946年4月4日,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机关报——《解放的东突厥斯坦》刊登了一篇《谈判正在进行》的社论,其中措辞激烈:“如果中国政府不按照我们的条件把全部权力都交给我们,继续推行殖民主义制度的政策的话,那么,我们还要继续进行斗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通过流血牺牲和战争,解放整个东突厥斯坦,建立自己永久性的国家。”可以看出,这些内容完全是冲着《十一条和平条款》而来的。
但是,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和阿合买提江·哈斯木等赞成和平谈判的亲苏知识分子委员,却强烈反对伊力汗·吐烈的观点。4月7日,《解放的东突厥斯坦》又刊登了一篇名为《我们希望谈判胜利结束》的社论,强调了和平谈判的意义:“现在武装斗争已经暂停了,政治斗争正在进行,在一个时期内进行谈判,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是谈判的目的。”
从左依次为:赛福鼎、三区主席阿合买提江、三区谈判代表团团长热合木江·沙比尔阿吉、三区内务厅长阿巴索夫
4月17日的《解放的东突厥斯坦》社论《一切为了胜利》,更是具有分水岭的意义,因为它明确主张和平谈判和“民族革命”的目标一致:“我们所有的行动,不是为了反对汉民族,而是反对殖民主义者的独裁政府的行动。所以,在我们的革命的光辉胜利基础上建立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目标是反对一切黑暗势力,维护人道主义,使各民族获得解放。”
事实上,这正是之前三区政权内两个派别、两条路线斗争的延续。
在和平谈判开始之前,双方都以推翻国民政府的统治,使新疆从中国独立出去,并建立一个突厥系伊斯兰民族居民组成的民族国家为目标。例如,1945年2月24日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第24号决议曾经提出:“东突厥斯坦解放革命的最重要目标就是推翻残暴的汉族统治,消灭凶残的国民党军队,实现我们的民众数世纪以来的心愿,驱除汉民族殖民者,建立一个关心民众之事、真正的各民族平等和富强的国家。”
然而,和平谈判开始、特别是1946年1月的《十一条和平条款》签订之后,亲苏派改变了态度,放弃了实现独立的目标。签订和平条款,实际上就是“承认全省是属于中国的领土”。
很明显,两派在于革命的目标是有着严重分歧的:宗教势力对抗国民党是为了建立突厥系民族剥削阶级的共和国,一旦这个共和国里掺杂了汉族人,就会威胁到他们的统治,所以他们强烈地渴望与代表汉人的国民政府分道扬镳;而亲苏的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派别是希望通过民族革命谋求新疆被剥削阶级的解放(不仅包括被剥削阶级中的突厥系民族,也包括汉民族),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只是恰巧他们的敌人国民政府是汉族人剥削阶级的政权,这个目标不一定要成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才能做到,更何况这种以国家形式的独立还可能在三区内人为地制造民族对立,也会给周围的国际形势和地缘政治造成影响。亲苏派在政治路线上的改变,实际上是早就可以预料到的。
这种路线上的改变,不仅引起了他们在政权内部和伊力汗·吐烈一派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也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的思想混乱。关于这一点,阿合买提江·哈斯木做了如此记述:
在革命开始时,是为东突厥斯坦民族独立而开始的。革命的目的和方向是“民族独立”。但自和平条款签订后,革命的目的和方向在形式上有所变化。这也就是我们的青年一代以及某些边远地区的教师们所不了解的问题。他们把“自由”、“解放”和“民族独立”联系起来,认为有“民族独立”的地方才有“自由”,没有“民族独立’’的地方就没有自由。和平条款签订了,我们获得了自由,而放弃了“独立”,这是怎么回事呢。因而产生了“没有民族独立怎么会有自由”的疑问。
显然,伊力汗·吐烈一派及许多参加了三区革命的一般群众,一直认为民族独立运动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民族的独立。但是,亲苏的知识分子们,或者说,三区政权内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从被压迫民族这样的自我认识出发,将民族运动定义为“民族解放”,在开始进行和平谈判以后又将“民族解放”的目标具体解释为实现“民族平等”。阿合买提江·哈斯木认为“我们的运动就是民族解放运动,也就是反对一个民族统治另一个民族的运动。这个运动的目的也就是求得与其他民族平等。”“我们不去统治别人,也绝对不允许别人统治我们。”
阿合买提江·哈斯木还说道:“假如管辖我们的汉人政府能放弃殖民主义政策,切实实行平等、民主的政策,那么,没有民族独立,人民也是可以得到政治自由权利的。”“我们所要求的自治,并不是仅仅一个维吾尔族掌握全省的行政权力或者让突厥语系民族掌权的问题,而是让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实行民主政治的问题。如果把我们所要求的民族自治,只看成是谋求一个民族或者一个民族集团的利益问题,那是不对的。”
他坚决否认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政治共存的可能性,认为“民主政治时代”的民族主义主张是为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制度服务的。“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是不能并存的,或者是站在民主阵线上为解放本民族而斗争,成为民主主义者;或者是站在帝国主义阵线上,为维护殖民主义制度和奴役本民族而成为一个民族主义者。没有任何中间道路可走。”
经此之后,阿合买提江·哈斯木主张“民族主义”只是ー个阶段性的存在,因此“民族革命”目标的转变就有着其必然性(或许也可以称之为“民族主义阶段论”):“我们民族被歧视、被压迫,完全丧失了生存的权利,会使我们成为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而我们的民族如果获得自由、平等,就会消除狭隘民族主义。”
由于亲苏派的政治思想和伊力汗·吐烈一派将“民族独立”视作民族运动最终目标的思想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因此在两者之间的激烈的冲突和对立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小结
我认为三区革命时期这两条路线的斗争和关于民族解放还是民族独立的斗争都完全可以给我们不少启示。问题依然是显然的:革命中对民族主义的不合理利用极其容易反噬自身。
拿远了说,我们看一下当时的中共和国民党,在面对日本帝国主义想要侵略中国、奴役中国人民时,中国共产党举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利用了民族主义当作团结全中国革命阶级的工具。国民党也高举民族主义大旗,呼喊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寸山河一寸血”这样模糊不清的口号来召集军队进行战争。
但这两种民族主义最终的导向是截然相反的:
中国共产党使用了民族主义,但把它引向了革命的方向,所谓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也并不是事事经过统一战线的领导,不分阶级的胡乱团结,而是进行自己的政治灌输:我们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不是因为日本人妄图掐断中国的龙脉之类的荒唐理由,而是因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统治不仅会有害于中国的统治阶级,更有害于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将日本帝国主义驱逐出中国并不是革命的结束,恰恰是新一轮革命的开始;这不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对立,恰恰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对立,国民党的反动性,与日帝是不相上下的。
国民党的民族主义口号,只不过是试图弥合国内愈发激烈的阶级矛盾,并将任何敢和他们对抗的“赤匪”都打成“民族和国家的敌人”来进行打击罢了,他们的“民族复兴”美梦里可不包括同是中国人的劳苦大众。
在这种环境下,“民族解放”的含义就比较完整的体现出来了:只要求本民族的区域由本民族的统治阶级来统治是绝对不够的,必须要使得整个民族的被压迫阶级实现彻底的解放,只有这样,民族革命才不算失败,整个民族才算得到了解放。
如果当初三区政权没有这些马克思主义者们对宗教势力的斗争和苏联的人员、军事、意识形态影响帮助,新疆的民族主义起义所成立的政权结果可能和现在的伊朗类似:名为革命,实则建立了一个更加束缚人民自由和政治权力,处处透露着封建主义意识形态残余的伊斯兰教资产阶级国家。
下期我们将继续讲述三区政权内伊力汗·吐烈一派势力的最终倒台和瓦解。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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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民族主义观点将赫鲁晓夫前的苏联贬为帝国主义:由新疆三区革命说开去(二)
苏联直接援助的新疆少数民族起义:由新疆三区革命说开去(三)
“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和联合政府:由新疆三区革命说开去(四)
民族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由新疆三区革命说开去(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