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鞍钢宪法》,伟大的《鞍钢宪法》为工人阶级带来了什么?

​广告 ☭ 马列毛主义与革命左翼大群 ☭ 上电报大群找真同志与真战友 https://t.me/longlivemarxleninmaoist 加井冈山机器人 Chingkang(@maoistQAIIbot) 为电报(纸飞机)好友,可获得大群发言权

编者按:
1.“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基本原则是消灭资产阶级法权的有效的历史经验,这个是母庸置疑的,传统的资产阶级法权中领导高高在上,工人一直被领导的等级观必然而然导致厂内权力被垄断,要求工人翻身自己做主,鞍钢宪法是必须干下去的!
2.鞍钢宪法的诞生少不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土壤,同时也少不了革命干部和革命工人在生产实践中的努力,才能摸索出来这套方法。为消除资产阶级法权指明了方向,其伟大的光辉仍然照耀着我们。

1960年初,为迎接十年大庆,举国上下都在为夺取1070万吨钢奋勇鏖战。鞍山钢铁厂积极响应号召。鞍钢人也是豁出了一切,拼人力、拼设备,当年创下了生产518.56万吨钢的历史最高纪录,比上一年增加126.02万吨,占据当年全国钢产量的近“半壁江山”。这一期间总结的鞍钢的生产经验,即《鞍山市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情况的报告》。经过毛主席的批示后,命名为《鞍钢宪法》。自此,一部决定着工人阶级在企业中地位的法律诞生了。

《鞍钢宪法》总结出来的基本内涵是:“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生产关系,工人、干部和技术人员结合劳动),开展技术革命。”其中,“两参一改三结合”是最被人所称道的,因为它保障了工人阶级可以在企业中的权利。

“两参一改三结合,叙述了实现群众路线和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两参’包含了工人监督干部的职能,也是预防官僚主义的机制,体现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三结合’的团队可以弥补任何一方的不足,经验证明它在技术革新与革命中贡献了一条提高效率的新路子。'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厂长(经理)制、专家治厂、利润挂帅、物质刺激等,这些理念还基本停留在西方企业管理的放任制、泰勒制、福特制的阶段,它们片面强调一种机械的压迫性的纪律和低层次的竞争,来获得对劳动者的管理,‘这就压缩了个人发展的空间,并使大多数人变得墨守成规、充满奴性’(库利语)。 ”

相信从学校走进社会的人一定会有这样的感悟:为什么形形色色的机关单位、企业会有那么违背常理的制度出现?为什么领导颁布规定不追求客观实际还要求下面人去执行?为什么企业当中存在残酷的社达竞争?为什么福特制、泰罗制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会遍地开花?

这当然是因为赵国不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经历了资本主义复辟,修正主义集团把控了上层建筑。蜕变为了社会帝国主义国家。(不过本文的重心不在此,仅稍作介绍。浏览此文的人可转看其他同志的相关文章。)上述所列举的例子若是在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出现,《鞍钢宪法》便会赋予的工人阶级权力,让工人阶级向一切不合理制度开火:工人可以批判上级,可以旗帜鲜明的反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可以拒绝一切包办代替与物质刺激,可以联系群众、结合群众反对将人视为机器的福特制、泰罗制及一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于是,在劳动中获得解放的工人阶级便会发挥无产阶级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以厂为家”。自发的进行一系列的技术改革,而不是靠“票子”等一系列物质刺激。

但是,我们要注意到。《鞍钢宪法》赋予的工人阶级的权利是建立在无产阶级专政之上的。二者好比是一块田地和一颗种子。只要有了无产阶级专政这块田,《鞍钢宪法》这颗种子才能真正生根发芽。让工人阶级当家作主。没有了无产阶级专政,任何制度下执行的《鞍钢宪法》只能是一时欺骗的烟雾弹。时间久了,雾散了。统治阶级的统治受到危机了。赋予工人阶级的权力也就消失了。

当然,光从文章中体会不出什么。理论的基础是实践。笔者也是成为了一名工人,体会到了资本主义复辟的赵国工人受到的压迫,才真正感受到《鞍钢宪法》的伟大之处。这是文字无法描述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