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血槽姐,今有血包哥”:献血十几年,自己需要血时却无法用,人民的血液流向了虚伪的“慈善”

广告 ☭ 马列毛主义与革命左翼大群 ☭ 上电报大群找真同志与真战友
https://t.me/longlivemarxleninmaoist
加井冈山机器人 Chingkang(@maoistQAIIbot) 为电报(纸飞机)好友,可获得大群发言权

编者按:
1,血槽姐不献血,人人输血!血包哥常献血,救命无血!简单两个人,就包含着激烈的阶级斗争,什么斗争?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一个个医院就包含着制度,什么制度?资产阶级利益挂帅的腐朽制度!
2.所谓的“公益机构”,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只是也只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机构,广大无产阶级在绝大多数时间非但不是这些公共事业的受益者,相反,无产阶级的各种权利恰恰是被资产阶级假手于此类机构,从而转移到自己身上,后者还恬不知耻地将其冠以公共事业之名。

消息来源:
https://twitter.com/whyyoutouzhele/status/1779475680473879001

4月12日,有网友发贴称,他十几年来献血13次,共计4900毫升,曾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铜奖。 然而4月10日,其妻子在山东省齐鲁医院手术,术前需要备血,医院通知必须去献血才能给备血。网友给院方看了献血记录,医院却称其在日照市献的血,在济南市用不了。 网友又联系日照血站请求协调,开始称给协调,最后却连电话都不接了,直到手术结束都没有任何回应。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去年年底的“血槽姐”事件。同样是做手术需要输血,一个是毫无献血经历的特权阶级,只因在外旅游出车祸时出了车祸,就可以动用官僚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关系集当地全体公务员给她一人输血;另一个是年年献血,无偿地、默默地奉献了十几年的普通人,当自己的妻子身患疾病需要输血时,却连一点最基本的优待都得不到,得来的只有“你在日照献血,济南没法用”的冷冰冰回应。从这两次血液事件的对比,我们至少能看出两件事:修正主义河蟹国内极大的阶级差异和贫富差距、“慈善”和“公益”挽救不了资产阶级社会。

阶级差异和贫富差距是我们无数次揭露和批判过的,这里不着重描述了。我们且来看看这“无偿献血”的虚假本质吧:

一般来说,志愿者献完血后,血液会先去血站处理。 进行一系列检查和筛查,包括血型的确认,血液传播疾病的检查等等,为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采集的血液样本会被送到血液中心的实验室内做检验,只有检测全部合格的血液才能用于临床输注。

采集的全血在临床输注前将通过离心分离成不同的血液成分,主要是因为每个患者的病情不同,对血液的需求也会不一样。例如,车祸或者大出血伤者多会输注红细胞类制品,烧伤患者多会使用血浆类制品,白血病、癌症放化疗病人更多需要的是血小板类制品。

接到医院需求后,这些经检测合格的血液成分制品就会发往医院的血库。

到这一步,献出的血才完成了它的使命,但实际上血液并不是免费提供的。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都是要花钱的,这笔钱就算在了要买血用的患者头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虽然规定了“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即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地方是先交费,后报销,甚至根本无法报销,必须花钱买。如果是献血地和用血地在中国的不同省份,则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回到献血地的血站申请报销

读者们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吗?白纸黑字的法律在血站和医院眼里成了废纸,明明法条上写着可以免交各项费用,献过血的患者却还被通知要买血,这多花的冤枉钱自然就被血站中饱私囊了。讽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还明晃晃地写着“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好一个“公益性组织”! 更别提那些早就不是秘密的“特权阶级优先用血”,明面上的慈善与无私,背地里的剥削和特权,恰恰映射出了官僚资本主义的丑恶和“无偿献血”的伪善和资产阶级法权的严重扩大化。

毛主席在1964年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教训》中就指出:“绝不要实行对少数人的高薪制度。应当合理地逐步缩小而不应当扩大党、国家、企业、人民公社的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之间的个人收入的差距。防止一切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享受任何特权。”社会主义下不注重防止特权就会变成官僚资本主义,而官僚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就更会千方百计地扩大他们的特权。而官僚在种种方面上要求的特权,正是资产阶级法权的一部分。在无产阶级专政前要反对特权是为了反抗剥削阶级,无产阶级专政后更要反对特权,是为了防止出现新的剥削阶级,只有这样才能遏止资产阶级法权的扩大,才能保证无产阶级专政的存续。

2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