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第二十条》——底层的绝望和幻想的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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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无产阶级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绝不能靠少数几个高高在上的“英雄好汉”,而应该依靠天底下最大的好汉———无产阶级自己,无产阶级不需要别人帮助自己,无产阶级会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总是突出少数人的功劳,仿佛万里长城是秦始皇一人建成的,我们必须把这种观念逆转过来,世界不属于王侯将相,属于占人口绝大多数却岌岌无名的劳动人民。
2.法律体系包含三部分:立法–司法–执法,在中修资产阶级专政的背景下,立法被走资派司令部控制,司法权被徇私枉法黑判官掌握,而中修走狗仗着执法权欺压群众。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态度,现在的资产阶级司法体系必须被推翻,立法权必须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司法判决必须符合无产阶级专政路线。

春节档电影历来热闹非凡,今年也不意外,其中张艺谋的《第二十条》在预售期就热度很高,自初四上座率成为第一,且之后每日都保持第一,到了初七,在排片已提升至19.2%的情况下,《第二十条》上座率38.1%,仍然稳居第一。

强势坐拥春节档上座率最高的宝座,再加上各路公关舆论和大V下场,2月11日和12日,最高检连发两篇文章点评这部电影;12日,罗翔发视频称“这件事真的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就连人民日报也亲自下场,这些都让它一时间风光无量。这部电影的参与制作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作为拥有国家背景的作品,其政治意义和文艺价值几乎一样引人注目。

本文将从作品的剧情脉络和创作背景两方面一起进行分析。

随着2018年以来,从“昆山反杀案”,到“丽江唐雪案”等一系列正当防卫案,接连引发社会关注。这迫使当局的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在这个大背景下,报道连篇累牍,法学届也随之跟进宣传,摇旗呐喊。影片《第二十条》,就是以故事化的手法将正当防卫条款搬上大银幕,它的目的是完全政治性的,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制片人张婷婷介绍,影片故事情节是以现实中多个正当防卫案件为基础进行的再加工。

因此,分析这个电影而脱离政治上的观点是荒唐的。

《第二十条》由三条故事线交错着进行完成,全文贯穿着主旨的“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度”。第一条故事是公交车司机张贵军的防卫过当案,第二个是王永强奸郝秀萍反杀村霸案,第三个是儿子韩雨辰与教导主任儿子的校园霸凌案。

三个案子所涉及到的黑社会、高利贷、强奸、校园霸凌、上访,牵扯到方方面面,环环相扣。电影在前期故事中非常精彩,通过描写有声有色的角色,不断的笑点,导演高超的拍摄技巧,还有所描绘的底层聋哑女的绝望扣人心弦。但令人遗憾,电影最终在检察院的听证会上,伴随着男主人公韩明的义正言辞的演讲而结束,领导拍手,法律修改,这篇政治童话就在众人的鼓掌中正式结束。

电影整个过程中最有意思的一点,既这个电影号称是“老百姓内心的期待”“这件事真的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第二十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重要的手段“,但令人困惑的是,打着为了人民的旗号,电影中却自始至终没有人民的出现,人民是不存在的,唯一出现的是康村村民,那是剧情里的暴徒和愚民。

人民在哪里呢?人民被描绘成“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人民是被反对的,只有个人的伤感和欢乐,因此,这部电影采取的是漠视乃至敌视人民群众的态度,这体现在了电影的方方面面中。

在电影中,主人公韩明从一个圆滑的人变得坚持正义,经历了三次心理转变,一次是因为他负责的公交车司机上访而被撞死,一次是聋哑女郝秀萍绝望的跳楼自杀,一次是自己儿子参加校园霸凌被打。

这三次转变中,都是通过刻画底层人民遭受到的屈辱和绝望。公交车司机是为了讨回公道不断去北京上访,聋哑女则是因为贫穷被高利贷毁掉,遭到羞辱和丈夫坐牢,儿子则是因为校园内的强权而被殴打。在这些过程中,底层人民的原子化、被压迫,无法反抗的绝望被描写的淋漓尽致,让人感到极其压抑,但之后呢?什么都没有发生。

人民是被刻画成最软弱、最没有能力,绝望跳楼的群体,他们的希望在哪里呢?电影给出的答案,希望就在一个有强烈道德感的检察官手里。

正因为人民是无法起来反抗的,人民是分散而软弱的,只能去依赖检察官的心理转变,依赖吕玲玲这样一身正义感的检察官,去期待青天大老爷们的救赎。在电影最后,是韩明在听证会上,面对面前无数的人大代表、检察官、高层领导和记者们,发表了一通慷慨激昂的演讲,然后感动了领导,领导鼓掌,所有人都站起来一起鼓掌。

这场听众会上有一个人民群众吗?大概是一个也没有的,全靠这些衣冠楚楚的领导、人大、检察官们互相关门商量。

听证会是有直播的,但最终直播给谁看了呢?上访司机的女儿、聋哑女、韩明的儿子,发给了受害者们看,而人民群众同样是一眼都没有出现过,是人民群众不关心这件事情吗?还是导演不关心人民群众呢?

作者的世界观是反映其作品的方方面面,这部电影至始至终,体现着导演和最高检察院的世界观,这是一条资产阶级的世界观,这个世界观的核心就是惧怕人民群众,他们要维护他们法律的正义,要将自己定义成有良知的“法律人”。法律人自己不畏“公众舆论”,最终“秉公办案”,这正是电影想暗示的,也正是这种资产阶级世界观潜移默化的总的体现。

除开这些剧情以外,铺天盖地的现实宣传,将正当防卫这个词一下子推到了舆论高处,人人都在讨论,人人都在赞扬,从微博热搜、人民日报、大V下场、豆瓣评分,无数的读后感、讨论度、新闻版面,这些都显著的向我们展示着统治阶级宣传机器的强大。他们全力开动这台宣传机器,一下子就能把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东西上升到舆论顶点,并且试图让群众们接受这样的观点,随着电影的越发爆火,他们的愿望似乎确实也会实现。

这说明,社会上流行什么样的思潮,很大一部分取决于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需要这样一种观念,就会积极的去宣传和鼓动,所谓的公共价值观,其实就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

在中国古代,孟子提出了这样一种的君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种观念一直被认为是超阶级的价值观,穷人也可以去贫贱不能移嘛。但实际上,不存在什么超阶级的价值观,这正是孟子为统治阶级提出的观念。因为在当时,周王室是依赖其军事力量而成为统治阶级的,王孙贵族也要常常参加狩猎和军旅来巩固其武力,这些有武力的人才能“威武不能屈”,又因为依赖武力成为统治阶级,荣华富贵,无比富有,才能“富贵不能淫”。

自古以来,所提出的这些种种思潮和观念,无不受阶级立场的观念所影响,这些观念的提出恰恰是阶级斗争的晴雨表,向我们进一步展示出了阶级斗争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方向。因此,我们就要问问,在这个新年时分,当局如此铺天盖地鼓吹这种正当防卫和第二十条,究竟是意味着什么?

关于正当防卫,有人提出了人性论,强调个人的见义勇为,和被迫害时的反抗,对个体而言,这样的人性论可能还是有些道理的。但当跨度放大到整个社会,这种解释就相当苍白。

与现在提倡见义勇为相比,我们在历史上还有一个反对见义勇为的时代,正好拿来做对比,那就是上世纪九十年代。

在90年代,社会正面临着剧烈的阵痛,国企改革、工人下岗、八六学潮、物价闯关,以及治安的极度混乱,在当时,社会变化快到人们无法适应,过去还紧紧团结、互帮互助的社会关系,很快就被个人主义、经济主义所拆散,大发横财、高频倒卖的市场经济让人眼花缭乱,再加上国企剧烈的改革,过去全民所有制的企业马上就被私人资本家纷纷吞下,工人一边下岗,一边中央还觉得不够快的连忙拍板:“要加快改革开放的深水区”。

在这个时期,见义勇为是什么呢?这个混乱时期的见义勇为就是帮助下岗工人、帮助抗议的学生。伸展正义是什么呢?伸展正义就是去制止国企落入到资本家私人腰包,去制止那些倒买倒卖的投机客们。

在整个八九十年代,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太多了。毛泽东时代过去了,但毛泽东时代留下来的团结和组织性还没有一下子就消失掉,于是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不管是为六四抗议的学生送水送饭,还是国企工人抗议改革进行的夺厂,或者干脆工人缴了解放军的械。这是一幅多么武德充沛、人民见义勇为的时代。

但到底是胳膊拗不过大腿,这种自发性的见义勇为,很快就在时代的浪潮面前被彻底扑灭。为了保障国企改革、全面私有制和初步的财富积累,统治阶级不希望人们满脑子公平,这会影响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不希望人们见义勇为,这会影响政府的黑恶手段难以施展。

于是在统治阶级极其用力的反对这种见义勇为,和鼓吹市场经济下,社会的风气和思潮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之后的时期是什么时期呢?是扶跌倒的老人都要大片文章的在讨论,自私和个人主义已经完全成为了新的社会风气,人们惧怕讨论政治,原子化,一片散沙,新的个人主义和市场经济成了人们新的精神支柱。这与当局在过去极端的反对群众组织、制止见义勇为,大搞白色恐怖离不开关系,就连小学生课本里,见义勇为的章节都被删掉了。

那么既然如此,一切不是运作的很好,为什么会突然到了今天,要又开始提倡见义勇为起来?这当然是因为社会矛盾的更加激化,迫使那个无所作为、只求维稳的统治阶级都感到了不安。

法治的进步是由千万个承受痛苦的个体推进的,但统治阶级不在乎这些,法律的完善推进不下去,因见义勇为、过度防卫而导致的冤案越来越多,这些矛盾不断加剧,最终爆发,导致统治阶级所需要维护的稳定已经稳定不下去了,这真正迫使当局也只能被迫妥协。

电影《第二十条》的原型是昆山反杀案,这场案件在18年引起了剧烈的反响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昆山反杀案一出,法学圈内把之前的于欢案、张扣扣案都拉出来讨论。

在这里,我们将从法学圈讨论的“刺死辱母者”于欢案开始分析,为什么这种矛盾的无法阻止和最终爆发,以至于统治阶级都开始屈尊的来拍电影想和大家强调正义一定存在。

2014年,小私人企业的老板苏银霞面临公司即将破产,走投无路之下向地头蛇的黑社会组织,借了最后还能借来的一笔高利贷。2014年到2015年间,苏银霞先后向黑社会吴学占借了135万元,月利息百分之十。当时这两年公司情况没有彻底好转,反而陷入高利贷的泥潭,在2016年4月,黑社会带着小弟强入民宅,要靠搬家公司抢占房子,最终苏银霞报警,民警来了之后反而无能的向黑社会示软,希望搞调停和解,最终民警离开后,苏银霞被黑社会一顿羞辱殴打,脸被按进马桶里。
在吴学占等人走后,苏银霞拿出手机四次拨打报警电话和市长热线,但均未得到帮助。

第二天晚上,黑社会们继续闯入苏银霞的办公室,捆绑了她的儿子于欢,开始用一切笔者不能描述的手段来羞辱这位母亲,手段不堪入目,极其混账。这种羞辱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例如黑社会脱下于欢的鞋子按在苏银霞的脸上,随后又用鞋子狠狠地扇着于欢,他们还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在一阵猥琐的笑声中,黑社会甚至脱下裤子用不堪入目的手段侮辱苏银霞。

最后于欢的姑妈报警,到了的警察面对这种非法囚禁和羞辱,却只是清淡淡的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整个过程不超过4分钟就要离开!

姑妈哭着站在警察车面前说:”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警察不为所动的离开。之后,苏银霞的儿子于欢逃跑被殴打,这个男孩最终忍无可忍,拿起水果刀杀向了黑社会讨债人员,一阵乱捅之后,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这杀的多好,遭受到如此压迫,就应该拿起武器来站起来反抗!但是请让我们看看当局的法院是如何判决的,法院念念有词,说”黑社会杜志浩等11人对于欢母子造成的囚禁、侮辱过程中没有使用工具,并未危及到于欢母子的生命安全“,说”因此于欢持械捅刺多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罪“,最终这个为母杀人的男孩被判处无期徒刑。

吴学占是什么人?非法放高利贷,暴力催债的黑社会团伙头目。杜志浩是什么人?吴学占手底下豢养的流氓打手。这些人为非作歹,作恶多端,是社会的毒瘤,当地民众早已对他们怨声载道,如果让老百姓来公审他们,恐怕一人一口水就能淹死了。但是我们敬爱的统治阶级的法院,为了遵守法律,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不敢越雷池一步,而那些来调节的民警、打不通的市长热线,开车来说了4分钟就走的警察,这些一切的一切,造就了那些黑恶势力的逃脱。

最终,要靠谁来保证公平和正义呢?只有靠数以千万的人民。于欢案判决一下,如晴空霹雳,让全国关注这期案件的人们都无法置信,人民的愤怒被点燃了,全国的舆论彻底爆发,人民一边倾斜的支持着杀人的男孩。最终在一审过后,于欢在群众们的支持中才提出上诉,面对着群情激奋的舆论攻势,二审的法官顶着巨大的压力,不得不推翻一审的判决,认定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一判决结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全国的舆论和愤怒才被抚平,轰动一时的于欢案落下帷幕。之后黑社会被打击和抓捕,这一切的成果,来源于哪里呢?是来源于法律和警察吗?不,在这期案件中,那些警察都是贪生怕死的走狗,法官是只敢照本宣科的懦夫,是谁改变了这一切呢?是于欢愤怒的拿起刀子,是全国人民舆论上铺天盖地的支持。

这期案件,向我们生动形象的诠释了,在毛泽东时代那种自发的人民组织和见义勇为的勇敢,被消灭以后,我们社会的底层生活已经绝望到了什么样的地步。黑社会跑到苏银霞的工厂,在她的办公室捆绑和羞辱了她两个多小时,工人们在外面听到,大气都不敢出一个,但凡有一个人拿起来棍子,这么多工人足够把11个黑社会给围殴起来,打的屁滚尿流,但事实就是这么荒唐。

正好对应电影上,聋哑女郝秀萍被强奸,有哪个村民敢站出来说什么吗?面对这些底层的黑社会和流氓,既没有群众组织能打击他们,唯一依仗的警察又是些到点下班、面对黑社会还要递烟的饭桶,底层人民有什么出路吗?这也正是郝秀萍为什么会在工地大楼上跳楼自杀,她哭着说她不信任法律,只有她的死才能挽救她的丈夫。在于欢案里,也是于欢勇敢的拿起刀,匹夫一怒,血溅十里,才能真正的改变了这种压迫。

代价是什么呢?代价是郝秀萍跳楼,如果不是电影,她早就死了;代价是于欢杀了人,被判了五年。代价是由人民来承担的,那些甩手什么也不做的法官和警察,才是安安静静笑到最后的人。

矛盾到了这种地步,底层绝望的生活,无法挣脱的困境,只能靠自杀和杀人来解脱。于是当局出来,当局拍了电影,打击黑恶势力,搞了正当防卫,修改了法律,他们就是做了好人好事吗?就可以把底层人民从这种困境中挽救出来吗?

这当然只是一通幻想,因为造成今天这副情况的正是这个资产阶级政府。在过去,底层是存在着健全的人民组织,不管是工人革委会、人民公社还是红卫兵组织,底层人民拥有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那时候,既没有听说过什么黑恶势力、校园霸凌或者离家出走,正是因为人民有自己的组织。试想,在讲道理、唠家常的民兵组织面前,有什么样的黑社会组织可以存在吗?民兵是村里人,队长是被选出来的,事情处理方式是开大会表决的,正是在这种健全的人民基层组织中,困惑资本主义千百年来的黑社会才被真正消灭。

也就是在蒋介石时期,那时候国民党地区有多少出了名的黑社会啊,什么十大黑帮、上海土皇帝、杜月笙之辈,简直数不胜数,耀武扬威,就像野草一样怎么都除不干净。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资本主义不希望人民被组织起来,他们打断了人民组织,让人民分散,这样以便更好的压迫他们,而在这期间,权力是不允许真空的,警察和法律只希望维护稳定,多余事情一概不问,这真空的权力就被黑社会夺取了,因此在民国,即使消灭了一批还会有另一批出现,因为政府不管用,黑社会才管用。

到了社会主义新中国,这些事情好像一夜之间发生了变化,生机勃勃的人民组织开始生长,朝气勃勃,再也没有权力的真空,也没有这些黑社会生存的土壤了。基层被人民自己掌握了,人民开始锻炼和组织起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些繁荣的人民组织,不但消灭了黑社会,也完全的消灭的刑事犯罪,鼎盛时期,一整个人口大省的监狱都空荡荡的改成了住房,造就了那个时代夜不闭户、民风淳朴的记忆。
在今天,这些记忆就像是故事一样,因为人民组织已经被拆散,整个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那个时期的记忆越来越模糊,被消灭的刑事犯罪、黑社会、校园暴力又重新回来了。人们越来越困惑了,他们不得已发出一些困惑的奇妙言论,他们说”原子化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说”校园霸凌是人性中无法解决的“,就这样,人们搞不懂的问题都变成了不可避免、不可改变的。

在今天,统治阶级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统治阶级给无产阶级的困惑交了一份答案,答案就是《第二十条》,就是吕玲玲和韩明,就是两个刚正不阿、英勇斗争的检察官,它告诉我们:”会有正义的官员,会有公正的法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是这样的谎言我们听了太多!

没有群众组织,没有群众自己教育自己,没有群众掌握权力,那么我们能去依靠些什么呢?看看第二十条指的是什么路,让别人欺辱我们,我们去反击杀了他,落得一个自卫过度,从无期徒刑变成坐牢五年?太荒唐了,这简直就是让群众们自己窝里内斗。

法学圈固然有仁人志士,但是仅凭修改法律什么也改变不了,法律的严谨和繁琐恰恰说明了人民失去掌握自己命运的能力,人民失去了讨论事务、参加判决的权力,最终都只能依赖几个领导和专家们在小房间里修改法律,隔绝人民,自说自话。
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擦亮眼睛,绝不能去相信统治阶级的良苦用心。就通过上面的于欢案来看,苏银霞尚且还是一个小私人资本家,就落得到借高利贷而被殴打的地步,这说明现在中国的经济形势已经相当严峻,尤其到疫情时代以后,过去能维持的也维持不下去了,像这样的小企业、小资产阶级纷纷也就维持不下去他们的地位了。

不管是像马克思指出的:”资本主义百年一次的总危机“,还是像当局日思夜想的:“这是中国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伴随着严峻的经济下行趋势,都已经证明了,这个国家正在走向一个最重要的转折节点。市场经济的游戏越发玩不下去了,经济寒冬和软着陆让人们的心神恐惧不宁,与此对应的就是国内各行各业的寒冬和破产,就业市场一片人心惶惶。

在这些年,工厂没有订单、小企业破产、发不出去的工资,就连体制内也出现了拖薪潮,与之相伴的是新阶段越发激烈的阶级斗争,在这里,有大批的失业工人在罢工、拉横幅、斗争,工人们和保安、警察的冲突越发激烈,肢体冲突、推拉和暴力,在这个时候,第二十条又保护的是谁的权益呢?

既然群众喜欢闹事,喜欢聚集在一起抗议和包围工厂,那么我们就要宣布“反对谁能闹谁有理”;既然群众不怕死的抗议,和保安警察发生冲突,他们没有武器,却人多势众,这是不是暴徒和罪犯?厂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安全和财产,不小心打死了人,这是不是一种正当防卫呢?既然工人们死人了,还要继续闹,那么我们就要宣布“反对谁死伤谁有理”。在阶级斗争中,强调过度防卫就是一条荒谬且反动的法律。

显然,这个政府已经丧失了和工人运动妥协的资本,它在愈发激烈的世界殖民地争夺大战中,已经没有耐心和余力和国内斗争妥协,只会务必使用最激烈的镇压手段,这使得它是全世界维稳支出最高的国家,维稳支出甚至高于军事支出。《第二十条》的爆火,恰恰是政府已经放开了对工人运动的镇压手段。

总而言之,过度防卫在今天已经是一个俨然具有政治意识的讨论。面对底层人民生活在失去掌握自己命运、不再当家作主的今天,第二十条没有指出来一条真正的道路,反而在强调法律的公正和勇敢的官员。在今天,我们要识破这样的人性论、强调法律和第二十条背后隐藏的阶级斗争动向,擦亮眼睛。只有到了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能够自己管理自己的那一天,过度防卫才能真正实现它的意义,罪犯和判决都会由人民亲自去投票和参与讨论,而不是像今天,它已经变成了完全政治性的帮凶和小屋里精英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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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错,但感觉有点乱了,字多不是目的,如“刺死辱母者”一案不必废那么多笔墨,关键是突出重点,更精简一些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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