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阶级分析、落后性与进步性——兼谈名词之争与路线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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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无论是将农民工一股脑划为小资,还是将其全部划为工人阶级,都是不负责任的,正如文章所说,农民工作为农民向工人的一个过渡阶段,其阶级属性本身就在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变化着,他们比农民阶级先进,但同时又保留着属于农民的部分小生产的属性,有着倒退回小生产的倾向,而随着资本主义逐渐向农村、农业发展,农民工无论是物质基础还是思想,其向工人阶级发展的趋势是必然的,因此农民工必然是我们要争取团结的对象。新中国是工农联合打下的江山,未来的无产阶级新中国,也必然是工人与农民工共同打下的江山。
2. 本文通过对各类农村,农民群体基本状况的研究,对农民工阶级划分问题进行了研究。 正如《矛盾论》中所说:“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 教条主义地将农民工划分为小生产者,或者忽略农民工和产业工人相比的相对落后性都是错误的。 核心在于从融工实践中,革命家组织的建设中具体地考察这一问题。 正如文中所说,需要“采取实践的办法,是扎根的路线,而不是辩经、讨论” 。要发挥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客观条件中有利于革命发展的一部分,克服不利的一部分。

上文:从农村与农业的错乱关系,看扶贫实质与农村现状

上文主要分析的是当今农业内在的经济结构,即垄断资本集团主导的大生产与广大农民进行的小生产并存,且由于高度垄断性,完全为垄断资本集团主导。而在本文,我们就要着重分析农民工这一群体,借此更好地理解农业同工业的关系。

从 农民差异 看农民工形成

我们所称之为农民工的群体,在实际使用时,其实有大概两个理解角度。

其一是农民 -工人的过渡群体,一部分农民在改开前,作为贫下中农生存,依托人民公社、农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形成农业的主要力量。在改开之后,分田单干替代了集体劳动,各家各户领到一亩三分地,独立经营。在名义上,各个农民是平等统一的,能干多少就承包多少;但是在事实上,由于各农户之间的劳动力的差别,一定会造成造成承包土地在量上的差别。

我们首先要解释农民群体内部的差异到底是什么。大致可以分为自然差异以及社会关系的差异。

自然差异较好理解,如人口多寡,人多的家,就能包更多的地;劳动力质量差异,家里有残疾人干不了活,小孩干不了活等等。此外,自然差异也可以解释改开初期农村的一些现象:有的农户喜欢多生小孩,因为生多了才有人干活;同时他们也会把本应该去读书学习的小孩拉去干农活。笔者本人的父亲就属于这种情况,当年上学本来是七八点上课,但是我的爷爷每天五点不到就得叫他起床干农活,干俩小时到了学校没有精力学习就睡觉,这使我父亲“印象深刻”。这种自然存在的劳动力差异,就造成各家能承包土地的量的不同,后面就会引起农民群体的分化。

但是更为重要的差异其实是社会层面引起的差异,也即是资产阶级法权在农村的表现。按劳分配、官民差别、旧社会的各种落后思想都可以归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就拿官民差别来说,基层干部在实际上掌握的权力远大于一般群众,在配合上旧社会的“人情世故”一同输出,那么就会产生“谁跟县委书记关系好,谁分到的地质量就好,或者离城里近,或者地力肥沃”,或者农民干部自己下场,自己给自己分配。除了在分配土地的质量上做手脚,耕种时水利的使用、农具农机的借用等等,都是资产阶级法权可以大展手脚的地方。

我们必须指出,社会差异在农民群体的分化中起到主要作用,而非某些论调中认为主要是自然差异产生社会差异,导致分化。文化大革命在农村中主要的运动方向,就是破除这种社会差异、资产阶级法权,水利就是一起修一起用,土地就是一起耕一起收,官不能超过民,男不能超过女。如果极大地破除了资产阶级法权,消灭官民差别,逐步削弱按劳分配,那么自然差异这时完全是可以被解决掉的,儿童都是社会化抚养,残疾人、老师、农业科学家是集体供养,劳力弱的同劳力强的工资差别逐步缩小,自然差异哪里会造成阶级分化?

以上我们就明白了分田单干背后对资产阶级法权的加强,对自然差异的扩大,这就是资本主义道路,这条道路的必然结果就是“穷”的越“穷”,“富”的越“富”,在一开始,这种贫富差距可能隐藏在社会关系上的不平等上,物质生活中都好像是吃不饱饭,好像都一样穷。但是只要它发展下去看起来的“穷”就会变得物质上的绝对贫困,那些当官的、攀关系的看起来也是穷,但人家家里就从不会饿死人,反而是越过越滋润,越过越小康。

这种发展的最终结果,各位同志已经看得十分清楚了,处于下层的农民最终就要失去它的生产资料,进城打工,就成了农民工。处于上层的农民最终就要摇身一变成了新时代的地主,美其名曰,农业大户、承包商,和当地官僚媾和在一起,压迫更苦重的贫农和农业工人。当然,里面也会夹在中间的一部分农民,他们一部分有着土地,但是耕种这点土地又不足以养活自己,因此也进城务工了,家里的地就承包出去,收回一份微博的资金。

从 农村-城市 对立看农民工阶级性质

到此我们就从农民-工人这个角度,对农民工的产生和发展稍作了梳理。农民工从农村农民的激烈分化中产生,背井离乡,他们就来到了城市。

农村-城市,这是我们理解农民工群体的第二个角度。城市就代表着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代表着渴求廉价劳动力的工业。试问,对于城里的大老板们来说,他们会在意你一个外地的土农民家里有没有地吗?给我干活给我卖命就行了,干完赶紧滚回你老家,差不多就得了。因此,虽然我们考察农民工的产生时,发现里面就是有这么一个群体,他们一方面家里有地,一方面又进城务工,好像是小资,又好像是工人,弄得一部分同志晕头转向,掉到定义和本本里面了,非得对农民工的阶级成分进行他们所谓“科学、准确”的划分。

农民工的“生产资料”

笔者在此不得不复述一下他们的观点。

首先是农民工小资论。那部分家里有地的,或是废耕,或是承包出租给农业大户,反正他有地,就算他又去打工又去卖劳动力,但是他有生产资料啊,那就是小资。咋一看,这个观点没问题,毕竟是完全从定义出发的嘛,但是细究就会发现,按照这样的方式理解农民工,就是把农民工群体里又抽出一部分“农民工”扣上小资的帽子,然后就要孤立他们。

那我们就来考察一下农民工的这点生产资料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他们的生产资料就是那一亩三分地,这点地要么就出租出去,要么就留着自耕。农民工从转让费中得到一笔收入,这笔收入的性质是什么呢?也即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笔价值绝非土地本身创造的,土地的使用权,其实是不劳而获地得到农业工人的剩余价值的权力,出租使用权,也即是出租了取得剩余价值的权力。土地所有者同农业承包商共同瓜分剩余价值,这就是《政治经济学概论》对地租收入性质的描述。有的人就根据这点来说明,农民工的“不劳而获”的性质,进而试图说明农民工小资的性质。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们可以参考阳和平老师对这笔承包费的分析。这点钱的来源虽然是农业工人的剩余价值,它也确实流到了农民工的手里,但是农民工用它来干嘛呢?不错,是充当劳动力再生产费用,也就是说,这点钱是被全部消费掉的了,甚至我们可以指出这点承包费是绝不够农民工生活的,所以他才一定要外出务工嘛。这笔补贴费是如此微薄,以至于农民工是没有办法在这块土地上实现资本增殖的,反而他在农业生产的链条上极大地依附于承包商,否则地租价值就无法实现。

因此农民工取得的地租收入,同地主资本家取得的资本收入是有本质区别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还可以类比股民的阶级性质,有的工人炒股或是公司内部的实行股份工资制,他们从股票中取得股息,股息的来源是其他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难道这些工人和员工就摇身一变成了资本家吗?显然这个结论就更加荒谬了。

当然从这一点向下继续讨论,还会发现,进城的农民工由于得到了这点承包费,那么他在城里所得的工资,就会相对城市工人较低(因为在城里居住决定了二者劳动力再生产花费相同),因此农民工进城运动的结果就是拉低了城市工人的工资。除了土地承包费,还有各种原因促成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较低。又如由于农村有家,那么农民工的工资中就不必包括“房贷”这一部分,而以较少的工厂宿舍费、房租等替代。相当于本该是城市里工业生产所支付的工资费用,被农村农业提前支付了;本该是流进农业资本家口袋的剩余价值,流到了农民工手里充当本该是工业资本家支付的工资。这样我们就明白了农民工进城的背后,是农业支援工业。当然这个结论并非本文所主要讨论的,那现在再回到农民工的阶级划分问题上。

农民工的相对落后性

我是理解这些人所想表达的,所谓农民的相对落后性。这个落后性自然是存在的,具体地就是说农民工群体相较于产业工人–这个工人阶级革命的中坚力量,在革命性、组织性上的相对落后。同时这种差异也在阻止农民工向彻底的无产阶级转变,这使他们生一个幻想,是变到小生产者乃至脱离生产的幻想。这种幻想的来源是什么?是上面所提到的农民工的收入来源,也就是什么农业补贴、承包费用吗?我看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农村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如城市发达,另一点则是农民工脑子里所固有的小生产思想。

先说生产关系这方面。衡量资本主义发展程度,可以看阶级差距、阶级矛盾、看雇佣关系的发展程度,也可以看资本的集中程度,竞争的激烈程度。可以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衡量,农村的资本主义发展都不如城市的。

  • 在农村的资本家、小厂主,其生产规模和雇佣人数,一般和本村本镇的规模成正比,厂子在大点就要开到城里去了。
  • 此外,农村还大量存在以血缘关系、亲友关系维系的劳动力中介网络,劳动力还不能自由的在农村流动。
  • 同时小生产者、小商小贩也大量地零星地分布在田间地头,他们之间处于自由竞争阶段,没有一个统一的集团经营。

我们能列举的理由很多,正是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发达,导致了给有小生产者一分生存空间,让农民工生出了这点幻想。反观城市,别说工业生产了,就是理发店、超市、小卖部都成连锁店了,垄断资本集团盘踞、扎根在其中,吞噬掉一切小生产者。工人阶级如果不反抗,那结果就是一直被剥削,绝无跳出无产者的机会出现(普遍规律如此,特殊情况除外)。

然后这样的社会存在,催生了农民工想要化身小生产者的社会意识。他加深了宗族文化、人情世故、个人主义等等一系列的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这就更深地让农民工想要从工人阶级中脱离,削弱他的组织性、集中性。

那么农民工如何成为小生产者呢?最广泛的形式就是家庭经营,开商店,店面就摆在自家楼下,免除房租费用,卖出一点赚一点;或者搞民宿,一楼拆出几间房;或者去给各家帮工,赚散钱。总之,他是舍不得长期寄人篱下,当一辈子工人的。

而让他成为小生产者的启动资金的来源,则比较丰富了。上文提到的农业补贴自然是一方面,另外还有如拆迁款、扶贫款,甚至是工资本身的一部分,他就是会想着自己再干点“事业”,搞钱,让钱生钱。

农民工同无产阶级的统一性

现在我们已经这样尖锐地指出农民工会倒向小生产者、小资产阶级的处境和思想,这是否就说明了这个群体就是小资产阶级呢?这种想法也是不对的。我们就从实践上来看,农民工虽然想当小老板、小生产者,但是他们的大多数终究是同工人阶级一同劳动的。他们的生产实践也同城市的其他工人阶级完全一致的,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决不会比其他工人阶级高,甚至往往生活的更加恶劣,受到的压迫更加严重。农民工确实有一部分充入建筑工人,给中修创造他的“基建奇迹”,但我们能看到农民工的职业是向其他职业扩散的,是愈发同工人阶级合流的。农民工可以在建筑工地,可以在流水工厂,也可也在街边环卫,或是酒店餐馆,但唯独不会在城里当上小老板。我们怎么能说这样一帮横跨各行各业、深受压迫的劳动群众是小资产阶级呢?

此外同志们还能参考这篇文章,说明的正是农民工同无产阶级合流的趋势。传统农民的消亡——现代农民还有多少“农”的成分?

实际的融工策略

不仅在资产阶级的实践中,不会把农民工同一般工人阶级划分开(因为农民工拉低工人阶级工资是个长期过程,短期在老板眼中二者工资水平一样,劳动力质量也一样);在农民工自己的实践中,也不会把有地的农民工同无地的农民工划分开来;乃至在先锋队本身的实践当中,也不应该把农民工从团结对象中抽离开来,或是采取“团结无地农民工,孤立有地农民工”这种更荒谬的策略。

我们的融工到底是怎么融工的?是看着哪个更无产就抓着哪个加入组织吗?是扎根啊!是同工人阶级长期相处,建立牢固的社会关系,这时候才能考察出谁可以吸纳进革命家组织,谁想加入工人小组,谁要被孤立。工人阶级之间是有差异的,是分积极性强弱、觉悟性高低的:先锋队就是其中最为先进的力量,下面有着受领导的工人小组,还有其他没加入的革命群众,也有革命性弱的,甚至还有工贼、叛徒。但我们考察出这样具体的差异,具体的工作策略是依靠扎根,而绝不是一开始就觉得他是农民工就不做他的工作,或是看到他是老工人,就想直接接触宣传,跳过扎根的过程。

同时,采取有组织、有目的的政治性融工路线,是以厂区、职业为基本单位的,而不是单个人为单位的。只要进了工厂,那就是工友了,整个工厂里的工人都是我们的工作对象,你如何在里面区分开谁是农村来的,谁是城里生的。正如我们无法在一片摩托车返乡大军中区分哪个民工有地、哪个民工没有地一样。进行这种如同手术般精细的阶级划分,是于实践毫无用处的。当然,实践之后我们就一切都明白了,但这种明白之后并不需要绕回去想农民工的这个又落后性,那个又小生产思想。到底团不团结,如何团结?这答案不是已经出来了吗?

诚然,农民工同城市工人阶级的差别是有的,但这种差别只存在于本本里,存在于纸面上,在实践中,我们遇到的只有工友之间的差异,群众之间的差异,解决它采取的是实践的办法,是扎根的路线,而不是辩经、讨论。

但是对农民工群体的分析并不是毫无用处,正是明白了农民工总是要向无产阶级发展,同无产阶级合流,我们才能确信无产阶级是革命的中坚力量,更是领导力量;正是明白了农民工的相对落后性,我们的组织工作首先才不会在各种不固定的黑厂、民工聚集的建筑公司、河南特色“劳务派遣”公司中开展。而是以产业工人这一最有组织性,集中性,进步性的工人群体为抓手开展工作,发展革命力量,而后再辐射到其他农民工群体、运输业、服务业工人。

名词之争与路线之争

如果纠结于农民工的阶级成分,非得钻破这个牛角尖,这反而是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因为阶级性质从来就不是一种静止的东西,农民工作为从农民向工人发展的一种过渡形式,其阶级成分一定是复杂多变的。今天这个人在出卖劳动力,明天家里一拆迁就成了小老板。不断地有农民工从有地走向无地,从多地走向少地,这种发展趋势才是我们分析所得到的最关键的内容,而不是让时间冻结,说,有地的是小资,无地的是工人。同时已经有充分的证据在说明,农民工的“退路”是不断被挤压的,农民工从实践到思想向工人阶级的靠拢程度是不断加强的。农民工的特殊性,仅在于其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他的阶级成分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也不需要再提出一个“半无产阶级”来为它提供位置。

根据一点信息,就把整个农民工群体打到小资的位置自然是荒谬的,而直接就说农民工就是工人,大概也是不够负责的,对问题的考察也是不够全面的。不过在可预见的未来,随着农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飞跃发展,农业垄断化城的的进一步加深,这样就会抹除农民工退回小生产的经济基础。同时交通业、运输业等行业的发展,这样农民工的迁移现象同工人阶级原本的流通混合在一起。这样农民工这个名词就会消失在历史的发展之中了,这时候我们直接把农民工称为农民也就是个自然的事实了。

本文实际上在理论上并没有什么创新,不过是搬来各个已有的资料和成果,撰文初衷其实就是为了破除每每观察到的对农民工阶级划分问题的争议,有时一些争论已经近乎化为名词之争了,双方各举定义,逐字辩经,你来我往。一边说是工人,一边说是小资,但观望半天,发现二者路线并无本质分歧,就不知道在争什么。我们的一切讨论,是为着辩经服务的吗?否,是为了革命服务的。那么我们讨论的结果,就一定要落脚到路线方针上,融工策略上。有时双方用的名词不同,但辩着辩着就发现路线相差无几,这时候就没有争论的必要,稍微统一名词即可。有的时候两边用的名词是一样的,但各自宣传的革命路线却大相径庭,面对这种情况就一定要坚决斗争。弄清楚争论的目的,才不至于浪费口舌。

如果再有人纠结这类细枝末节的问题,后面要么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或者唯心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等等,总之是无助于实践的。如果你不仅自己纠结,还逮着别人辩经,那讨论的结果就会陷入繁琐哲学里面。如果你还去宣扬这种“肯钻研,重思考”的精神,那就会走向泥潭主义,那我们就不用争了,请您去马列毛的经书里尽情扑腾吧!

参考资料:
上文对农业垄断性分析 从农村与农业的错乱关系,看扶贫实质与农村现状
对土地承包费的分析、工农业关系分析 阳和平23#253 说是工业反哺农业,但是。。。
农民工与无产阶级合流 传统农民的消亡——现代农民还有多少“农”的成分?
地租与地主资本家 参考 徐禾《政治经济学概论》第十章 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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