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中共政权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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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ts妄想用“人民”宽广的定义来掩盖其要压迫无产阶级的狭隘本性,而随着阶级矛盾的不断加深,这个谎言也最终会变成路人皆知的事实,最后无产阶级最终也会消灭资产阶级,实现共产主义。
2.中修集团妄图以“人民”一词消弭国家政权的阶级性。在阶级矛盾依然存在且尖锐的今天,假装作壁上观的中修实则是在为资产阶级张目。本文有力地揭露了这一事实。
3.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是向着无产阶级专政进行过度,加强无产阶级政治;很显然中修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与之背道而行的,其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专政。
4.正如列宁所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不论“特色”如何粉饰太平,以唯心主义的“人民”概念企图瞒天过海掩盖矛盾,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终究不断积累爆发,将会冲破资产阶级编制的“集体”谎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句: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专政是指一种政治制度或政治实践,意味着某个群体或阶级通过行政、立法、司法等手段对其他群体或阶级展开严格的控制与限制,以维护其政治统治的作用及目的。然而,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对许多人来说可能仍然不够清晰。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的范围包括哪些人?人民对哪个群体实施专政?又是那个人、组织、群体来定义“人民”?

通俗地官方理解,“人民”一词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士兵等,即全体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人民民主专政可以被理解为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国家管理的形式,是一种全民参与的政治制度。

但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专政的对象是哪个群体或阶级。这引发了一些疑问:全民对全民实施专政?全民对工人实施专政?全民对农民实施专政?这样模糊的定义没有明确的主体和专政对象,实际上是无法实施的。

到这我不禁想到在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赫鲁晓夫公开宣布用所谓的“全民国家”来取代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他声称:“在苏联,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不再是必要的。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所产生的国家,在新的阶段,即现阶段上已变为全民的国家。”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换句话说,国家的存在就意味着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国家是在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也是在这些阶级冲突中产生的,因此,国家通常是最强大、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通过国家在政治上也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并获得了镇压与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引自《国家与革命》)


因此,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任何国家的存在都是特定阶级对其他阶级实施专政的国家。国家不可能是超越阶级的,更不可能是全民的。

任何的主义都不过是阶级意志的体现,而马克思义则是无产阶级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是唯一的科学的。

赫鲁晓夫宣布取消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提出所谓的“全民国家”,这表明他背叛了革命,并且也说明苏联已成为苏联官僚资产阶级的舞台。他们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者。


在我看来任何的词汇、概念、理论都是具有立场的、有阶级性的,抛开立场去谈所谓的公平、自由、民主、都是虚假且不切实际的。在国内有很多了解马克思主义的人,都知道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实际上呢,在经济上被剥削,政治上被统治,但始终还认为自己与中国官僚资产阶级集团是同一个共同体。

中共宪法明确规定了它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请问,它与赫鲁晓夫所提出的全民国家有何区别?甚至可以说它比赫鲁晓夫、苏修集团更加可恶、恶心。

就像晚明时期的官僚集团,军事勋贵,他们如果对那些那些失去土地、吃不起饭、草根树皮观音土的农民说:你们怎么不保卫祖国啊?你们为什么没有家国大义?为了大明你们老老实实饿死不好吗?农民会说什么?:大明谁的大明?大明是你们官僚集团、地主老爷的大明,什么时候是我这中下贫农的大明?

个人的苦难与“集体”无关的话,那所谓“集体”的荣辱与利益又与个人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