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民族感情”?向右向国社党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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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资本主义下的民族感情是个模糊的概念,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感情怎么可能会一致呢;民族感情无非是资产阶级转移阶级矛盾的工具。
2.河蟹党进一步滑向法西斯主义,最后也会像德意日帝国主义那样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3.鼓动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目的是为了维持高压统治的法西斯统治,所谓“民族感情”是假,法西斯对外扩张倾向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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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引入了关于“破坏中华民族精神”的内容,但只是含糊其辞地做出了一些解释,引起了巨大争议,甚至许多国内知名专业人士都加入了反对这一项条例的行动中。

第三十四条内容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
(二)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
(三)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四)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五)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

与近百年前纳粹德国刑法中新增的“健康的人民感情”原则类似,所谓“伤害民族感情”也不过是新型的口袋罪,是中修政府对人民群众进一步实施恐怖专政的工具。假若此修订案通过,即标志着中修法制的进一步大倒退,中修政府的进一步右转,中修党进一步向国社党看齐!

事实上中修早已走上了法西斯专制的道路。随着经济下行和经济危机的爆发,资本主义的总危机也已经到来。中修这一处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的国家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作为垂死挣扎的官僚资产阶级专政的新兴帝国主义国家,其不得不想方设法转移内部矛盾,以延长自己的寿命。而“民族”就是一个优良的转换器:仿佛大力宣扬“民族自豪感”,就能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团结起来,共同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白日梦;仿佛大肆宣扬民族主义就能掩盖、转移一切阶级矛盾。然而随着阶级矛盾的愈演愈烈,只会有愈来愈多人逐渐认清中修政府反动的法西斯面孔。

官僚、权贵、资本家们越是见识过过革命,越会对革命产生发自灵魂的恐惧,越是恐惧人民群众的力量。无论是寻衅滋事罪,几年前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还是近期的修订草案,中修所罗织的口袋罪无一不是在打着“维持社会稳定”的旗号,想方设法掐灭革命的火苗,妄图对未来必将爆发的国内革命先发制人。然而只要恐怖的法西斯专政还存在,革命的火苗就不会熄灭。“革命并不是出奇制胜的行动,而是历史发展的辩证过程”,中修这种逆客观规律而上的行动,只会在革命胜利后被加倍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