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三)2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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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委员会的成员一样,所有这些小组的成员在一切内部事务上当然都是彼此平等的。这里唯一的例外就是:只有这个委员会所指定的某个人(或某些人)才有权亲自同地方委员会(以及同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进行联系。在所有其他方面这个人同其余的人都是平等的,其余的人都同样有权向地方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递交(只不过不是亲自递交)声明书。因此,上述的例外实质上丝毫不违反平等原则,而只是对秘密工作的绝对要求所作的必要让步。如果委员会的成员不把“自己”小组的声明书送交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机关报,那他就要负公然违反党员义务的责任。其次,至于各种小组的秘密程度和组织形式则依它们的职能而定,因此,这里的组织将是极其多种多样的(从最“严格的”、狭隘的、不开放的到最“自由的”、广泛的、公开的、形式不很固定的)。例如,书刊投递员小组须要严守秘密和军事纪律;宣传员小组虽然也要保密,但是军事纪律就不必很严格;阅读合法书刊或座谈职工的需要和要求的工人小组的保密程度就更低,如此等等。书刊投递员小组成员必须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员,应该认识一定数量的党员和党的负责人。研究职工劳动条件和拟订职工各种要求的小组,其成员不一定必须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员。大学生自学小组、军官自学小组和职员自学小组都有一两个党员参加,有时甚至根本不该让人知道他们是党员,等等。但是一方面,我们应当绝对要求所有这些所属小组尽可能地规定工作的形式,即:参加各小组的每一个党员必须对这些小组进行工作的情况正式负责,同时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使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既对每个小组的成员,又对小组的整个工作机构以及全部工作内容都有充分的了解。这样做是必要的,既可以使中央了解整个运动的全貌,又可以在最广大的人员中物色担任党的各种职务的人选,可以使全国各个这样的小组(通过中央)向某一小组学习,还可以及时防止出现奸细和可疑分子,总之,这样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绝对必要的

怎样能做到这一点呢?就是向委员会定期打报告,要尽量把这些报告的大部分内容向中央机关报汇报,安排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到各个小组去视察,最后,必须把同这个小组的联络关系,即该小组几个成员的姓名和地址,交到可靠的地方(并交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的党常务局)。只有打了报告和交了联络关系,才能认为参加各该小组的党员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只有那时全党才能向每个做实际工作的小组学习;只有那时我们才不怕遭受破坏,因为只要各种小组的联络关系在,我们中央委员会的代表总是容易立即找到接替的人,把工作恢复起来。这样,即使委员会遭到了破坏,整个机器也不致被摧毁,只不过是失去一些领导人,而且他们都已经准备了候补者。不要以为在秘密工作的条件下送交报告和转交联络关系是办不到的,只要我们有这个愿望,而我们的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机关报还存在,送交(或转寄)报告和转交联络关系在现在和将来总是可以办到的。

这里,我们接触到了整个党组织和党的活动的一个极重要的原则:如果说对运动以及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在思想上和实践上的领导方面需要尽量集中的话,那么党中央(因而也就是全党)在对运动的了解方面,在对党负责方面,则需要尽量分散。领导运动的应该是数量尽量少、类型尽量同一、由富有经验的职业革命家组成的小组。参加运动的应该是无产阶级各阶层(以及人民中的其他阶级)中数量尽量多、类型尽量多种多样的小组。对待每一个这样的小组,党中央不仅应该随时掌握有关小组活动的确切材料,而且应该随时掌握有关小组成员的尽量全面的材料。我们应当集中领导运动。我们也应当尽量分散对党负责(也是为了集中领导,因为不了解情况就不可能有集中),使每个党员、每个参加工作的人、每个加入党或与党接近的小组都对党负责。这种分散是实行革命集中的必要条件和必要修正。只有彻底实行了集中,同时我们又有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每个最小的小组才有可能向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打报告(不仅有可能打报告,而且在多年的实践中已使向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打报告定期化),才不会因某个地方委员会人员偶然组成不当而导致可悲的结局。现在,当我们来深入地研究党的实际的统一和建立真正的领导中心的时候,我们应当牢牢记住,如果我们在对领导中心负责和使领导中心了解党的机器的各个大小齿轮的情况等方面不实行最大限度的分散,这个领导中心就会是软弱无力的。这种分散无非是分工的另一面,这种分工已经被公认为我国运动中一种最迫切的实际需要。地方委员会中的一大堆人,他们什么事情都管,不担当单独一项革命工作,不负责专门机构,不把既已承担下来的、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准备的工作干到底,而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无谓的忙乱上面;同时有很多大学生小组和工人小组,其中一半是委员会根本不知道的,另一半是庞大的,没有专门化,缺乏职业训练,不能吸取其他小组的经验,象委员会一样忙于没完没了的“无所不包的”会议,忙于选举和制定章程等等。如果党中央仍旧被这样一些老式的地方委员会挡住道而不能做直接的实际工作,那么,无论是正式承认某一个领导组织,无论是建立正式的中央委员会,都不能使我们的运动真正统一起来,都不能建立牢固的战斗的党。要使党中央能很好地进行工作,地方委员会应该改造自己,使之成为专门的更“切合实际的”组织,能在某一项实际工作中做到真正“尽善尽美”的地步。为了使党中央不仅能够提出建议、进行说服和争论(迄今为止就是这样做的),而且能够实际指挥乐队,党中央必须确切知道: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拉什么提琴,过去和现在在什么地方学过什么乐器,学得如何;什么人在什么地方走了调,为什么走了调(音乐开始刺耳时),为了纠正不和谐的音调,需要调谁去,怎样调和调到什么地方,等等。应当坦白地说,现在我们要么除了知道委员会的宣言和一般报道之外丝毫不了解委员会的内部真实工作情况,要么只是从自己的友人和熟人那里了解一些情况。但是,如果以为一个能领导俄国工人运动和准备向专制制度发动总攻的大党可以仅仅局限于这一点,那就未免太可笑了。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应当减少;尽量委托其中每一个人担任一定的专门的需要汇报的负责工作;建立专门的、精干的指挥中心;建立善于执行任务的代办员网,这些代办员使委员会同每个大工厂保持联系,定期散发书刊并使党中央确切了解书刊散发情况和整个工作机构;最后,建立很多团体和小组担负各种工作或者团结接近社会民主党、帮助社会民主党、准备参加社会民主党的人,使委员会和党中央随时了解这些小组的活动(和成员)——这就是圣彼得堡委员会和其他一切党的委员会进行改组所应当包含的内容,也正是章程问题所以不大重要的原因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我的建议用意何在,我是从分析章程草稿开始谈的。我希望这样可以使读者了解:其实可以不要章程,而代之以定期报告各小组的情况和每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章程上可以写些什么呢?委员会领导一切(这本来就很清楚)。委员会选出指挥小组(并非总是需要这样做,一旦需要,问题就不在于章程,而在于向党中央报告这个小组的成员及其候补者的情况)。委员会分配各个委员担任各方面的工作,责成每个委员把工作进程定期向委员会、向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报告(这里向党中央报告分配工作的情况比在章程中作出规定更为重要,由于我们人力不足,规定往往不能兑现)。委员会应该确定由谁当委员。委员会可以增补委员。委员会可以指定成立区小组、工厂分委员会、某某小组等(如果要一一列举,就会没完没了,而在章程里大概也没有这种必要,只要把建立的机构向党中央报告就行)。区小组和分委员会要建立些什么小组……现在拟订这样的章程没有多大用处,因为各种小组和分组的活动,我们几乎没有(很多地区则根本没有)全党性的经验,要取得这种经验,不是需要章程,而是需要建立党内(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汇报制。我们每一个地方组织至少要在章程上花几个晚上的工夫,如果这些时间用来让每个委员就他所担负的专门工作向全党作考虑周密的详细报告,那么事情就会好上一百倍。

章程所以没有用处,不仅因为革命工作并非总是要采取固定的形式。不,固定的形式是需要的,我们应当尽可能使一切工作都具有固定的形式。固定的形式的适用范围大大超过人们一般的想象,但这不是通过章程可以达到的,而只有靠(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过)向党中央确切报告,只有那样才会有同真正的责任制和(党内)报告制相联系的真正的固定的形式。我们解决严重的冲突和意见分歧,实际上根本不是“按照章程”投票,而是用斗争和“退出”相威胁,这我们谁不知道呢?我们大多数委员会近三四年的党内生活,就充满了这样的内部斗争。很遗憾,这种斗争并没有用一定的形式规定下来,不然的话,它给党的教益就会大得多,给我们的继承人留下的经验也会多得多。但是,这种有益的必要的形式的产生,并不是靠什么章程,而仅仅是靠建立党内报告制。在专制制度下,除了定期向党中央汇报外,我们不可能有党内报告制的其他手段和武器。

只有广泛地学会运用这种报告制,我们才能真正取得让各种组织发挥作用的经验,只有以这种广泛的多年的经验作基础,才能制定出不是纸上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