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降薪”精神来看,中修之法毫无公平正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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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法律的阶级性不但体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还体现在具体的执行上;资产阶级有政权为后台,可以随意干预司法系统的实际执行结果;在思考此类问题时,除了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制定者、执行者的阶级属性是更需要重视的。
2.资产阶级的法律不可能为无产阶级的利益服务。
3.录音的公开是好事情,劳动法是假的,资产阶级专政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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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关于“降薪”精神的对话录音在各个平台上广为流传。其内容主要是郑州大学设计院一员工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非但没有得到保障和满足,反而被上司以“降薪”为威胁而拒绝。录音在某平台多次下架,但仍有各路人士补档,足以看出群众的不满与愤怒。

为什么当劳动者拿出劳动法的时候,其上司会表现出一副“你法我笑”,毫不在乎的模样,仿佛这本"健全"的《劳动法》就是几张废纸。事实上,对于中修国的劳动者而言,《劳动法》确实比废纸还无用。另外中修国制定现行的《劳动法》目的只是为了加入WTO以谋取更多利润。自资本主义复辟以来,反动派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竭尽全力把官僚资本家的意志表现为“公平正义”的法律,完全取代了无产阶级的法律,以资产阶级法院替换无产阶级法院并继续沿用“人民法院”这一名号。而中修作为官僚资本主义政权,其法律是为剥削阶级制定的法律,其一卷卷的条款保障的是官僚资产阶级的各种特权,并且把劳动者限制在无权地位,并把它作为”全民的“法律让群众听命于资本,让群众对”法的正义“抱有幻想。而什么“人力资源部”、“人民法院”这些执行“法的正义”的机构本身与其官僚资本主义国家形式是一致的,法官、审判长等职务是由官僚资本家任命的。它们以”公平公正“的仲裁者身份,把有利于资本家、损害无产者的判决冒充为”站在人民立场“的判决。

很多劳动者仍然在寄希望于“公平正义”的法律,看啊,这就是中修的“公平正义”:公司、工厂、设计院大门一关,违法成本为零,宪法哪还能进得去?哪里还有什么劳动法?只有“严厉打击以讨薪的名义恶意讨要工程款”!更何况,坚持利润至上的中修官僚只会和资本家联手剥削劳动者,并设置了大量的法律漏洞以帮资本家洗脱罪名,不但要把资本家保护得好好的,还要对劳动者的维权行动重拳出击。指望他们用法律保障劳动者权益那无异于白日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