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产阶级法律学者罗翔先生的发言中,来谈谈律师这一职业及其法的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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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任何一国的法律都只能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中修的法律则是体现官僚资产阶级的意志,是资产阶级剥削压迫无产阶级的专政工具,于是我们便能看到,当无产者的诉求不触及资产阶级核心利益时,能够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一旦触及到其核心利益——“你谈法治我都觉得好笑”。因此,所谓法律维护正义不过是一句麻痹无产阶级的空话,同国家一样,法律既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也必将随着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消灭。
2、中修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过我们要清楚,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指的是他们资产阶级而不是我们无产阶级,所以权力也必然不会向我们开放,我们必须坚持阶级斗争并将斗争进行到底,让他们宪法里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重新变成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
3、“金钱要向穷人开放”显然是个伪命题,阶级社会中的金钱完全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何来向穷人开放?不存在普遍的不需区分阶级的开放。

罗翔先生在2019-2020年间大火,因其在网络上向大众普及了刑法知识和一个生动有趣的案例,笔者有幸也听闻了罗翔先生的网课,也学到了不少的在资产阶级的中国的一些法律知识,如极度渴饿的情况下能否吃野生动物之类的紧急避险知识,以及一些时速热点的法律分享,像之前也谈及了网络暴力、校园暴力之类大众所关心的话题,这是一种对大众所关心热点事件的一次法律分享和回应。但是有就有自己的观点,没有一个完全中立的人,也没有一个完全超脱政治倾向的人,这是因为人身处于社会之中,而人也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要生存于人类社会,就绝不可能超脱一切主义及观点。就近期直播时,曾谈到:我们不必讨厌有钱人,金钱要向穷人开放,但权力不会。这一句话便暴露了其本身作为一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政治倾向,即自己的脑中的无意识向资产阶级和统治阶级所靠拢。

律师是一个人类社会古老的职业,其诞生于人类文明早期国家诞生之初,律师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当时的诉讼必须按照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法庭进行辩论时就需要熟悉法律的人来协助。长此以往,在帝国制初期,即公元前一世纪左右,专业的辩护人行业就诞生了。后来经过发展成为专门的法律团体,即早期的律师;而在中国,律师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诉师或状师。诉师或状师是指在向古代社会中,扮演诉讼代理人的文化人,有时被贬称为诉棍。他们通常是一些精通法律或辩论的人,为当事人起草诉状、陈述理由、辩驳对方、申请刑罚等,收取一定的报酬。他们并不受国家的认可或管理,也没有专业的资格或道德规范,因此常常被视为无赖或骗子。但是,他们也为一些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从律师的历史发展来看,律师这一职业是一种社会分工的产物,是社会生产方式和阶级关系的反映,是统治阶级维护其利益和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也是被统治阶级反抗和争取权利的手段。律师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创造性,也受到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的制约和影响。具有天然的依附性,即可帮助统治阶级,也可帮助被统治阶级。

而法律应该是怎么样的呢,法律,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和反映,是统治阶级维护其阶级统治和阶级利益的工具和手段,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和表现。法律没有超阶级性和永恒性,而是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随着阶级斗争的发展而发展。 法律的形成和发展受到社会生产方式的决定性影响,社会生产方式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从而决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不同历史时期,法律都是体现和保障相应统治阶级(奴隶主、地主、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对抗和压制其他被统治阶级(奴隶、农民、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的反抗和要求。 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性,即法律虽然受制于经济基础,但并不完全等同于经济基础,而是有一定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法律既能反映经济基础的要求,也能对经济基础产生影响。法律既能促进社会秩序和生产力的发展,也能阻碍社会变革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因此,法律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经济现象或经济问题,而应该综合考虑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民族等多方面因素对法律的影响。 法律在不同社会形态中有不同的作用和任务。在剥削制度下,法律是统治阶级实施暴力和压迫的工具,是维护其统治地位和特权的手段,是反映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被统治阶级必须通过革命斗争来推翻旧有的法律制度,并建立新的法律制度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的手段,是反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必须通过法律来巩固自己的领导地位和权力,以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利。

国家的法律体现了其统治阶级的政治意志,而暴力机关则负责将政治意志强加与人民之中,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资产阶级专政的存在,法律则竭尽所能地体现了其统治阶级的政治意志,例如“恶意讨薪”及工头、老板掌握着工人的生活、工资等权力,使广大无产阶级从主人公沦为其资产阶级的奴隶,法的阶级性正是体现了这一点,广大工农群众正在这个资产阶级社会中受到二遍苦,吃二茬罪,而广大的无产阶级要拿起阶级斗争的思想武器,拿出将革命进行到的勇气,重新建立起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