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格勒事件与斯大林时代晚期的反修斗争

编者按:此文为转载。

列宁格勒事件是苏联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表明苏联马列主义者与苏联现代修正主义者的斗争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

一九四七年尼古拉·沃兹涅先斯基出版了《卫国战争时期的苏联军事经济》。沃兹涅先斯基主要观点是认为苏联经济的不同分支机构之间分配劳动应该是由价值规律(这里指个别企业和行业的赢利能力)确定。沃兹涅先斯基因此要求商品的价格应该是市场价格,基于它们的价值或生产价格(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中等于生产成本加上平均利润)。因此,他强调需要加强成本核算(以个别企业和行业的赢利能力为基础的核算)在组织生产中的作用,运用奖金形式对企业人员进行经济奖励:

“控制生产成本和货物运输成本最基本的法则就是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标志着生产成本方面的计算和资金计划。苏联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计划利用价值规律来设置社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所需的比例。价值规律不仅在生产中起作用,而且还在产品交换中起作用。价值规律还在苏联国民经济的各个分支机构之间的劳动分配本身中起作用。 对于战时经济时期的苏联工业,增加产量的一个重要的杠杆就是创造,通过个人激励的奖金提高产量。科学社会主义不否认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意义。至于苏联经济的赢利和亏损的核算,它不仅不违背社会主义经济,而且在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中起着实质性的刺激作用。

学者罗伊·梅德韦杰夫在部分苏联经济学家中验证了沃兹涅先斯基的书的流行。沃兹涅先斯基的书出版后很快深受经济学家欢迎,书中部分段落开始被以跟斯大林的论文相同的频率引用。

沃兹涅先斯基经济著作的出版并不只是一个学术问题,作为国家计委主席,他在利用这一权力着手发动旨在使这些著作实践的经济改革。以沃兹涅先斯基为首的国家计委发动的经济改革生效后,价格被重新制定,以便与生产价格相符,结果很多基本生产资料价格和运输价格上升一倍或以上。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指出苏联内部的修正主义集团在这次经济改革中已经明确认为价值规律的运用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

沃兹涅先斯基的改革得到许多著名经济学家的公开支持,这在日后利伯曼的为勃列日涅夫政权实行的类似经济改革铺平道路的论文的支持获得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还在党政高层,特别是在列宁格勒党政人士中确保了强有力的支持。公开对沃兹涅先斯基一九四八年九月的经济改革支持的有:

阿列克谢·库兹涅佐夫,一九四五年到一九四六年曾在列宁格勒任第一书记,当时他被任命为中央书记;切赫·波普科夫,一九四六年击败库兹涅佐夫在列宁格勒任第一书记,也是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成员;米哈伊尔·罗季奥诺夫,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主席;阿列克谢·沃兹涅先斯基,即尼古拉·沃兹涅先斯基的弟弟,一九四四年到一九四八年曾任列宁格勒大学校长,时任俄罗斯联邦教育部部长。另外一个对沃兹涅先斯基经济著作表示谨慎支持的重要人物是后来的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阿列克谢·柯西金,他于一九四八年递补为政治局委员兼任财政部长。据说柯西金喝醉时提到斯大林是一个麻子混蛋,还说苏联可能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只要独裁者被赶走。

经济改革开始后列宁格勒的党政人士相当坦率地表达对中央的反对意见。米洛凡·吉拉斯率领的南斯拉夫代表团在一九四八年一月苏联公开批判南斯拉夫后访问苏联的时候印证了这一点。南斯拉夫代表团在莫斯科遭到了理所当然的冷遇,然而在列宁格勒,南斯拉夫代表团得到了党政人士的热情接待。吉拉斯本人对到访列宁格勒的描述是:

“列宁格勒之行让我们重新提起精神,并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安慰。列宁格勒的官员钦佩我们并给予了我们人道主义的温暖。他们每一个人都很朴实且受过良好教育,辛勤工作但过着孤独的生活。我们和他们很快相处得很轻松。我们观察到与在莫斯科的官员相比,这些人和列宁格勒市民的生活方式更简单和有人性,看起来我似乎可以非常迅速地和这些人拥有共同的政治语言。两年后听说这些人也未能逃脱极权主义的工厂,仅仅是因为他们敢于做人。”

苏联马列主义者认为沃兹涅先斯基和库兹涅佐夫于一九四九年试图在俄罗斯联邦建立一个总部设在列宁格勒而不是莫斯科的修正主义小中央,对此苏联马列主义者发起了反击。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三日至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列宁格勒修正主义集团主要头目的职务相继被解除,列宁格勒大部分党政领导人被撤换。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到十二月,列宁格勒修正主义集团的主要头目相继被逮捕。一九五零年一月十五日,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法令,恢复此前于一九四七年五月取消的叛国罪和危害国家的其他某些罪行的死刑许可。随后沃兹涅先斯基、库兹涅佐夫、波普科夫和罗季奥诺夫被判处死刑并于一九五零年九月三十日被执行死刑。柯西金向斯大林争辩说他完全相信马列主义。但在苏共十九大之后,柯西金从政治局委员被降为候补委员,尽管同时政治局委员从十二人增加到二十五人。

斯大林以沃兹涅先斯基的经济著作为靶子写作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文,尽管他没有点名批判沃兹涅先斯基。这些批判鲜明地体现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第三节中:

“这一切是不是说价值规律在我国也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样有发生作用的广阔的场所,价值规律在我国是生产的调节器呢?不,不是这个意思。事实上在我国的经济制度下,价值规律的作用是被严格地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前面已经说过,在我国的经济制度下,商品生产的活动是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关于价值规律的作用,也必须这样说。无疑地在城市和农村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不存在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不能不限制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及其对生产的影响程度。
在这方面起作用的,还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这个规律代替了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

“因此也就有了这个所谓令人惊异的事实,虽然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地和蓬勃地发展,价值规律在我国却没有引导到生产过剩的危机。可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有发生作用的广阔范围的同一个价值规律,尽管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发展速度很低,却引导到周期性的生产过剩的危机。
有人说价值规律是一切历史发展时期都一定适用的永恒的规律,如果说价值规律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二阶段时期会丧失其交换关系调节者的效力,那么它在这个发展阶段中仍将保持其各个不同生产部门相互关系和劳动分配的调节者的效力。
这是完全不对的。正如价值规律一样,价值是与商品生产的存在相关联的一种历史范畴。商品生产一消失,价值连同它的各种形式以及价值规律,也都要随之消失。”

“还有一种说法也是完全不正确的,这种说法就是在我们现今的经济制度下即在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第一阶段上,价值规律仿佛调节着各个生产部门间劳动分配的所谓比例。
假如这是正确的,那就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我国没有用全力优先发展最能赢利的轻工业,而去发展往往赢利较少有时甚至不能赢利的重工业。
假如这是正确的,那就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我国不关闭那些暂时还不能赢利而且工人的劳动在其中不能产生所谓应有效果的重工业企业,也不开设确实能赢利而且工人的劳动在其中能产生所谓巨大效果的轻工业的新企业。
假如这是正确的,那就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我国不依据仿佛调节着各个生产部门间劳动分配的所谓比例的价值规律,把工人从那些对国民经济很需要但赢利很少的企业调到更能赢利的企业中去。”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米哈伊尔·苏斯洛夫的一篇文章发表在苏共情报局的官方报纸上,文章中真理报首次引用三年前苏共情报局对列宁格勒事件的决议谴责沃兹涅先斯基的经济著作为修正主义著作。然而在斯大林逝世后,对沃兹涅先斯基的经济著作的批判戛然而止。一九五四年十二月,苏联修正主义者开始翻案,逮捕并审判了一系列列宁格勒事件中的国家安全部领导人员并宣称列宁格勒事件的罪名是编造的。

斯大林逝世后苏联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恰恰说明了这些论点的合理性。赫鲁晓夫借助经济自由主义化攻击斯大林,并允许利伯曼和其他经济学家组织于一九六二年得到了官方授权的经济改革活动。一九六四年赫鲁晓夫开始在有限领域进行小规模试验性经济改革。经济改革名义上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际上却替换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为尽管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旧的形式不同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而废除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苏联修正主义集团引入作为生产调节器的利润,授予企业雇佣和解雇的权利,加大了管理者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分配不平等。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时,苏联经济已经基本演变成了伪装在虚假的红旗下的资本主义经济。

回顾列宁格勒事件,可以看出斯大林时代晚期苏共党内现代修正主义者的力量已经相当强大。沃兹涅先斯基的理论与实践,正是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在苏联复辟资本主义的预演。
苏联马列主义者同苏联现代修正主义者斗争的最终失败,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马列主义者没能充分发动人民反对现代修正主义集团,苏联无产阶级对现代修正主义的抵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斯大林时期苏联无产阶级的自觉性没有被充分发动。苏联的政治革命,没有深入社会革命,更没有深入文化革命。社会主义国家马列主义者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斗争,必须依靠自觉的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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