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国政府“合法地”镇压工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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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天下乌鸦一般黑,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无产阶级组织的态度都是相同的分化和打压,作者的这篇关于韩国政府对工人镇压的情况介绍,有助于马列毛主义者对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矛盾的一般性认识,也说明公开工作需要与地下工作相结合的重要性。(3)
2、作者透过现象直击本质,解释了为何无产阶级利益无法在资产阶级政府的控制下得到有效保障。经济斗争绝不能仅限于经济斗争,我们无产阶级必须适时地完成从经济斗争到政治斗争,由自发到自觉的转变。(2)
3、 韩国的这个例子非常好的再次证明了资产阶级白纸黑字写的东西和放屁没有任何区别,永远是先有资产阶级已经做出基于利益计算的考量的决策,然后他们再去寻找冠冕堂皇的借口,无论哪个国家的资产阶级莫不如是,反正借口永远是可以找得到的,实在不行就是“稳定压倒一切”,反正得听我的,借口都不给了。真正重要的是阶级力量的对比,而不是法律条文。(2)

今年1月18日,韩国政府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对韩国若干工会组织进行查封行动,对韩国的工人运动进行打击。在此之前,韩国的民主劳总也参与了多场工人罢工,最近的一次大约是22年11月的卡车司机罢工运动。
详见以下新闻链接:资料1资料2资料3

笔者也特地去求证了一下韩国的就业及劳动法。根据韩国的法律,员工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自由成立工会、要求集体协商。

法律规定员工享有几项基本的劳动权利:(i)组织工会的权利;(ii)就员工工作条件与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的权利;以及(iii)罢工的权利,即为促进协商而集体行动的权利。

这个立法看似比赵国先进一些,但是工人罢工真的会”受到法律保护“吗?一次又一次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可能!22年11月29日,政府为了平息罢工活动、令工人重返工作岗位,下达了“强制开工令”。
总统尹锡悦说:“在任何情况下,没有人会接受一个法治国家出现违反法律的暴力行为”。简单解释一下就是:法律允许”罢工“但不允许”暴力“,所以我们只需要把”罢工“同义替换成”暴力行为“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进行镇压了!
至于本次以国安名义进行搜查,那也是众多手段中的一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就是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完全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用来对付无产阶级的一个工具罢了!


韩赵两国并无不同。韩国的、赵国的、法国的、秘鲁的以至于当今全世界各地的群众运动,无不证实着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正确——”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各国统治集团的手段可能不尽相同,但镇压工人、维护统治是他们共同的、不变的东西。正是因为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因此”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非通过暴力革命不可“。(列宁《国家与革命》)这不可以有任何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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