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闻天:关于白区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广告 ☭马列毛主义与革命左翼大群☭ 上电报大群找真同志与真战友
https://t.me/longlivemarxleninmaoist
加井冈山机器人 Chingkang (@maoistQAIIbot) 为电报(纸飞机)好友,可获得大群发言权

编者按:

张闻天的《关于白区工作中的一些问题》(1936年10月18日)算是《获得权威》的精华版,精炼地总结了白区地下斗争如何处理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地上与地下相结合”的问题,如何认识党员和群众工作的差别,如何处理两种工作的关系都讲的很清楚,是中共白区工作经验的精华部分的总结。

1936年秋,中共中央为培养白区工作干部,在保安开办了白区工作训练班。张闻天当时在中央分管白区工作,本文是他在训练班上的讲稿,后又曾以小册子印行,署名洛甫。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领导群众的原则、如何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等问题,均为当时白区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同样是今天所有马列毛主义者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九三六年十月十八日)

论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

共产党有着它自己独立的组织,但这并不是说共产党员应该同群众脱离关系而生活在社会之外。相反的,共产党员应该生活在社会中间,在群众中起核心的领导作用。

在目前形势之下,在国民党区域的共产党的组织是应该秘密的,但这并不是说:共产党员都要秘密起来,离开一切公开的活动。相反的,共产党员除参加党的秘密组织外,其余的活动均应该公开。

有自己独立的秘密的组织,而同时又需要在群众中进行公开的活动,这个课题必须正确的解决,方才说得上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正确联系,方才使共产党员能够完成自己的任务。

要正确的解决这一课题,必须清楚的分别党内工作方法与群众工作方法的根本不同。

党内工作的对象是最少数的最先进的共产党员。关于党的任务与策略等问题,只要向每一个同志解释清楚,就够了。这里宣传说服的方法,占主要的地位。而群众工作中的对象则是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水平极不相同的千百万广大群众。要提高他们的觉悟程度,使他们接受党所提出的主张与口号,单靠宣传说服的方法,是不够的。这里需要群众自身的政治经验。因此,党内工作方法要简单得多,率直得多,容易得多,而群众工作方法要复杂得多,曲折得多,变幻得多。因此,党内工作,现在应该而且也是可以秘密的,而群众工作的方法,却无论如何是必须公开的。

共产党员参加到群众组织中去工作,他必须以群众之一员的面目出现。如果他在群众中挂出一块共产党员的招牌,那他就会立刻被敌人捉去坐牢杀头的。因此在共产党内的工作方法,在群众中是不能拿出来运用的。在共产党内所讲的话,在群众中是不能赤裸裸的搬出来讲的。我们的一切行动都需要群众化,适合于当时当地所处的环境。比如我所参加的群众团体,是国民党的群众团体,在那里开会时照例要背诵《总理遗嘱》,那我就不应立异,说,共产党员决不能背诵《总理遗嘱》。相反的,我完全可以同他们一起背诵。比如,我参加了哥老会,那里有许多的宗教仪式,那我也不能立异,说,共产党员决不迷信仪式。相反的,我完全可以同他们一样举行宗教仪式。总之,我的行动都需要同群众一样。我决不要因为在这样问题上暴露出自己是共产党员,使我不能立足,白白牺牲送命。

但这并不是说,共产党员一到群众中去就完全变成一个普通群众了。不是的,我依然是共产党员。因为我仍旧要在群众中进行共产党的活动,以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与组织力量,使群众最后接受共产党的主张与口号。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必须暂时抛弃党内工作的方法,而采用群众工作的方法,我暂时不讲群众今天所不了解的或不赞成的话,而只讲群众所了解与拥护的话。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必须细心的分析我所处的环境,深刻的了解群众心坎中所要求的与希望的。然后我根据当时当地群众的觉悟程度与斗争能力,提出大多数群众所要求的与希望的口号,采取群众所拥护的斗争方法与手段。这样,群众不但不会把我看做“外面来的捣乱分子”,而且反会把我看做他们自己的人,他们的领袖。这里我完全不是以共产党员的面目出现,而是以群众的一分子、群众的领袖的面目出现。我所代表的是群众的血中血、肉中肉,我与群众是不能分割的。

我这样在领导群众的斗争中,我决不要因为群众今天还没有接受党的主张与口号而着急。如果在斗争中群众还是宣言拥护国民党反对共产党,我暂时可不必同他们争辩,因为我相信在斗争的过程中,群众根据于他们自己的政治经验会了解国民党是反对他们的利益,而共产党是拥护他们的利益的。在开会时,群众认为有必要读《总理遗嘱》或挂一下青天白日旗,我们是完全不用去反对的。问题是:只要群众真正开始为了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参加斗争时,他们就会在斗争中走向共产党所指示的道路上来。我虽然是领导着群众,然而我依然是群众中的一员,我决不提出群众现在还不能了解与不能接受的主张。如果我能够这样做,虽是统治阶级还可能利用共产党的罪名来逮捕我,但是,因为我是群众中的领袖,所以群众一定会起来进行反对敌人逮捕我的斗争。他们拥护我,不是因为我是“共产党”,而是因为我是他们的“头子”。

这种例子我可以举得很多。在目前抗日救亡运动中,共产党员如果坚持抗日救亡的立场,进行公开的活动,那统治阶级虽是要用“共产党”的罪名来逮捕我。但在群众前面我被逮捕却是因为“爱国有罪”的关系。这样,一切抗日的人民都会反对这种逮捕,而使斗争继续前进。

群众的力量是我党的最后依靠。为了民族的与民众的利益而奋斗,而牺牲,这是共产党员的本职。共产党员决不怕这样光荣的牺牲。然而,由于我们自己的错误与幼稚,由于我们不懂得如何在群众中工作的方法,而遭受逮捕与屠杀,那是可惜的与不值得的。这种牺牲应该竭力避免。

那末,我这样不公开我共产党员的面目,是否会失去了共产党员的立场呢?完全不会。我这样做,我正是为了要完成党的政治任务。共产党的面目不是在公开说我是共产党员,让敌人把我捉去,而是坚持的在群众中进行争取群众的工作。对于党的公开宣言、传单、口号,共产党员有散发的责任,但这种散发的方式方法,是应该完全秘密的。

然而,这是不是说,共产党员必须成为群众的领袖,在群众中露头角,以至必须最先受到敌人的打击呢?也不尽然。照一般的规律,因为共产党员是群众中最先进的分子,而且又是最活动的分子,所以共产党员经常成为群众的领袖,因此在长期的白色恐怖之下,共产党员也牺牲的最多。但这种情形也是可以改变的,共产党员虽是必须在群众中起领导作用,然而他不一定把自己放在领袖的位置。如果我所提出的主张与口号,的确是最大多数群众的主张与口号,那我可以担保,一定会有不少积极分子起来为了这种主张与口号而斗争的。这样的积极分子在群众中是非常多的。我应该推举这些积极分子起来做群众领袖,而我只站在帮助的与推动的地位。这并不是因为我怕死,怕负责,而主要的是因为我们需要不断提拔新的群众领袖,培养新的干部,使他们也负担起领导群众的任务,同时这样做也可以更好的保存党在群众中的核心,使党的组织,不论在任何困难的条件下都能继续存在。特别是最负责的同志不要轻易的暴露,以免遭受到敌人的打击。

无疑的,共产党员是应该过秘密党的组织生活的,没有这种生活就不能清楚了解与完成党的任务与策略,就不能经常得到党的指导,就不能培养自己成为更好的共产党员。但除了党的生活以外,除极少数上层领导分子根本无法公开,不能不专任党内秘密工作的以外,最大多数的党员,都应该在群众中间公开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使上层领导的秘密机关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无数靠党生活的同志,而主要的可以使党在群众中有坚固不可拔的基础。这样,共产党员除了每星期开次把秘密会议,花上一两点钟时间外,其余就都在群众中间。就是少数秘密机关也能够埋藏在社会内部,使敌人无法破坏。这样敌人破坏党的组织的机会就会减少到最低限度,而群众工作的效能却大大增强了。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过去头重脚轻、秘密机关内塞满干部,而公开工作却无人去做的不正常现象,加以澈底的改变。

也只有严格分别党内工作方法与群众工作方法的不同,而且遵守这种不同的规律时,我们才能使许多公开的群众团体继续存在与发展,我们才能创造许多公开的群众团体。过去曾经有许多群众团体,由于我们的同志把党的基本主张与口号赤裸裸的拿到那里去发表,把党的工作方法任意搬到那里去运用,甚至把党的组织混入群众团体中去,结果使这许多群众团体完全坍台,或者变成了少数先进分子的狭小的第二党的组织。

我们现在必须把党的组织与群众团体的界限划分得清清楚楚。群众团体的一切活动应该完全公开(至少半公开)。必须使每一共产党员了解,共产党的组织是应该而且可以秘密存在的,但广大的群众组织是不能长久秘密存在的。凡是群众组织变成秘密时,结果一定会变成为少数先进分子的组织。这种例子,是不胜其多的。

比如现在一切抗日救国的群众团体都应该完全采取公开的活动方式,内部的一切生活完全要采取民主制度,一切决定都应经过大家讨论通过,丝毫用不到少数人的包办。“光明正大”、“理直气壮”,这是每一个群众团体所应该有的特点,在里面活动的共产党员,都应该恪守这个原则。

一切公开活动的群众团体,不要惧怕合法的外形,不要惧怕同某些有权力的人们发生关系。共产党员在某些条件之下,甚至可以拿黄色工会的外形去进行保护工人利益的工会工作,拿民团的形式去进行武装农民的工作。

许多共产党起领导作用的群众团体,共产党决不应该向外面公布说,某某团体是我们领导的,这种公布无异是向敌人告密。在那里的共产党员,决不要因为他们在那里已经起了领导作用,就以此自骄自满,采取命令主义的工作方式。他们应该很谨慎的虚心的进行自己的工作,一切自己的提议应该经过一定的民主的组织方式,而且尽量的经过非党的群众领袖去做,尽量提高其中优秀分子的地位与威信。

我们常常在共产党内讨论如何争取领导权问题,这种讨论丝毫也不应该去发表。这是党内的秘密,是党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要到群众中去议论的题目。某部分群众或某个群众团体是否在党的领导之下,不是依靠于我们的宣言,而是依靠于我们的实际工作。党是否取得了对于这个团体的领导,要看那里的群众是否接受了党所提出的主张与口号,依照党的指示而进行工作。我们要做到那些群众团体事实上在我们领导之下,而外面却不知道他们是在我们领导之下,以至团体里面的群众也不必知道他们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这对于我们没有丝毫的损失,相反的,这却有许多的好处。

许多问题在共产党里要说的,要讨论的,或已经决定了的,在群众团体里则是我们只要做而不要讲的,把自己的一切秘密告诉人家,使人家戒备起来,那种幼稚的愚蠢的办法,现在应该终结了吧。

党必须吸收工人中的、农民中的、革命知识分子中的群众领袖入党,但这种领袖入党后,仍然要保持他们过去的公开地位,决不要因为加入党而变为不能公开的分子。研究过去许多群众领袖加入共产党后即不能公开活动的原因,是由于我们往往要他们完成过高的任务,要他们做不适合于他们地位的工作。结果,使敌人知道他们是共产党,使他们不能继续立足,继续公开工作。好的分子,则抛弃一切,到党内过秘密工作的生活;有的则表示不如意而消极,以至最后又离开党;有的则很快的被捕牺牲了。

必须用尽一切方法,发挥群众领袖公开活动的才能,给他们以能够胜任的任务,给他们想出许多领导群众的具体办法。如果认为必要,这样的分子,不一定急于吸收他们加入党,即使在他们自己屡次要求的条件之下。党的周围应该有许多这样能够公开活动的群众领袖,同他们建立很好的同志关系,给他们一定的指示,但决不要过分的干涉他们自由,相反的,应尽量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与天才。

为了能够公开的活动,共产党员应该在各种现存的与任何反动的有群众的组织中去进行工作,去同那里的群众发生联系,拥护他们切身的利益,争取对他们的领导。

现在已经是时候了。共产党员应该决然取消那些最少数的先进分子的秘密的群众组织,如像共产主义青年团、赤色工会、社联、左联等团体,把这些分子放到许多更广大的公开与半公开的群众团体中去,不论这些团体是在什么反动分子领导之下,或者根据各地的具体环境,使他们去创造能够公开的群众团体,首先是抗日救国的团体。那些叠床架屋的狭小的秘密组织只有使党脱离群众,使他们从这一秘密机关到那一秘密机关,从这一秘密会议到那一秘密会议,给敌人以无数破坏的机会。

可以供我们活动的公开组织为数是很多的。除现在许多救国团体外,还有许多公开团体。举例来说,如像工人中的黄色工会、帮口,农民中各地方的民团保甲,国民党的军队,各种封建的秘密结社(如哥老会、清洪帮等),各种文化教育团体(如教育会、学生会、体育会、戏剧团体等)、青年会、童子军、各地同乡会等。只要是有群众的团体,我们就应该进去工作。

就是在反动的群众组织中,共产党员也不要惧怕取得领导的位置。相反的,那里的共产党组织应该指定适当的同志,帮助他去取得这类的地位。但这类位置的取得,一般应在群众拥戴之下,而且是为了便利于我们的工作。比如在黄色工会中,我们是让最坏的工贼盘踞在里面反对工人利益为有利呢?还是把代表工人利益的分子推举上去代替他,更为有利呢?当然是后者有利,不是前者。如果这个黄色工会中的工作人员都改变了成分,那这个黄色工会虽是名义上不变,然而实际上不是变成工人自己的工会了吗?其他许多群众团体都是如此,在军队民团保甲中,虽是情况有很大不同,使用方法要更为曲折,然而这种位置的取得,还是可能的。

对于这种取得领导地位的同志,当地党方面应该给以经常的监督,另一方面应该绝对避免给他以不能执行的过高的任务。这种任务的执行或提出,立刻会使敌人发现他的真相而使他坍台,使他牺牲。当地党应该帮助他维持已得的地位,给他解决困难,使他能够敷衍上级,而同时能够取得群众的信赖,掩护党在群众中的工作。当地党千万不要因为那里的领导者是自己的同志而为所欲为,好像这里已经是革命胜利了的地方一样。如果这样做,必然立刻要遭受失败。这类教训过去也是很多的。应该清楚了解,我们的同志取得的地位,是在敌人统治之下取得的,是在维持敌人的统治之下取得的,也是在敌人不知道他是共产党员的情形之下取得的,而不是推翻了敌人的政权取得的,也不是因为敌人知道他是共产党员而取得的。如果认为今天还没有到暴动起来以推翻当地旧政权的时候,那我们只能满足于在敌人统治之下所能达到的最高限度,而不必希望过高的超过这一限度的东西,这在军队中尤为重要。

为了使得这类同志能够维持已经取得的地位,当地党不应该使一般同志知道他是同志,以防止泄漏秘密,前功尽弃,而只由最负责的一个同志与之接头。这类同志一般的不应该参加支部生活。他的一切活动,应该完全公开。

有些地方,为了求得隐蔽,不使敌人注意,我们的党除在群众中进行公开活动外,不做党的秘密活动,比如散发党的宣言、传单、标语等。

只有这样看到党内工作方法与群众工作方法的根本不同,才能把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划分清楚,不相混淆,并且把它们正确的联系起来。不然,名义上是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的联系,而实际上是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的混淆,把应该秘密的拿去公开,应该公开的拿来秘密,结果使秘密组织与公开组织都坍台破坏,使党的工作受到极大的损失。

领导群众斗争的几个原则

党目前的战略方针是在组成千千万万中国抗日人民的革命军队,率领他们进入抗日的革命阵地,选择有利时机,从防御转向进攻,战胜日寇与汉奸卖国贼,以争取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

但是要组成这样强大的革命军队,要率领它进入革命阵地,没有党的正确领导,没有持久的与艰苦的群众工作是不可能的。

训练与教育共产党员,使他们懂得领导群众斗争的革命原则,是完成这一伟大任务的重要关键。

像前面所讲过的,领导群众斗争的首先的任务,就是必须清楚的了解当时当地的具体环境,群众的迫切要求,他们的觉悟程度与斗争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出为群众所拥护的适当的要求与口号,找出适当的斗争方法与手段。

但这只是准备斗争的第一步。在我们提出要求与口号之后,我们即应利用宣传与鼓动的方法使我们的要求与口号在群众中普遍起来,使我们的要求与口号成为群众自己的要求与口号,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使群众了解,应该用何种斗争的方法与手段以达到自己的要求,实现自己的口号,并且开始为准备这种斗争进行具体的组织工作。

这种斗争的准备工作,是为了争取斗争胜利的必要条件。没有这种准备工作而发动斗争,结果必然是步伐混乱,此起彼落,被敌人各个击破。这即在一个工厂的罢工,一个地方的示威游行,都是如此。

但有了准备之后,是否应立即发动斗争呢?这里要注意发动时机的选择。这种时机,不但要在群众斗争情绪高涨的时候,而且也要在其他条件最有利的时候。恰当的发动时机的选择,对于斗争的能否取得胜利,有重要的意义。

如果斗争发动之后,形势的发展对于我们非常有利,那我们必须力求满足原来的要求,取得胜利的结果。比如,罢工发动之后,求得工人要求的全部满足。

在斗争胜利之后,如何利用胜利的形势开展更大的斗争,争取更大的胜利的问题,必须依据当时具体的情况来决定。

如果因为胜利冲昏了头脑,不顾当时任何的具体情形而继续“扩大与深入斗争”时,那结果常常会遭受到敌人的打击,而使已得的胜利也完全失去。这样的教训,对于我们是太多了。罢工胜利之后,不知道胜利的结束罢工而继续“扩大与深入”,结果不但已得的胜利完全失去,而且原来在那一工厂中的党的组织全部坍台,使许多斗争中的积极分子不能立脚而脱离生产,许多被捕牺牲。这是胜利后的冒险主义。

如果由于斗争的胜利,群众斗争的情绪大大提高,敌人更加张惶失措,各方面形势均非常有利于斗争的继续开展,那我们应该大胆的组织进攻,取得更多的胜利。比如,工人由于罢工斗争的胜利,大大地提高了他们参加抗日斗争的积极性,那无疑的,我们应该领导他们继续参加抗日的斗争。或者由于一厂罢工的胜利,使我们有组织几厂同盟罢工的胜利的可能,那无疑的,我们应该组织这类的同盟罢工。或者由于一次示威运动的胜利,而广大群众要求组织更大的示威游行,那无疑的,我们应该组织这类的示威游行。特别在目前形势开展的情形之下,斗争的发展,常常以很快的速度前进,稍一迟缓犹豫,即有变成群众尾巴的危险。如果不管形势如何顺利,在一次胜利后而满足于已得的一点胜利,这是胜利后的尾巴主义或保守主义。

不论是胜利后的冒险主义或是保守主义,对于我们都是危险的。

但如果斗争发动之后,形势的发展不利于我们时,那我们即应该机动行事,比如减低工人原来的要求,以取得部分的胜利。如果就是这种胜利也是不可能时,那即应该实行暂时的退却,结束斗争,以保存实力。坚持没有胜利可能的斗争,结果一定会遭受失败。

在各种情况之下,斗争的形式可以从请愿、示威、包围、抗议、罢工以至武装斗争的发动等。斗争的性质可以从防御、反攻以至进攻。共产党员必须要懂得在环境改变时迅速改变斗争的方式与方法,依照斗争发展的程度从防御转入反攻与进攻。这是困难的任务,然而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但不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党都要善于保存与巩固自己的力量。在胜利之后,应很好的巩固已得胜利,利用胜利以提高群众的自信心与积极性,扩大群众自己的组织,巩固党的基础。即在失败之后,也应很好的组织退却,隐蔽自己的力量,不使遭受损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积聚雄厚的力量,以准备将要到来的决胜负的斗争。

对于自发的斗争,过去那种跟着每一自发的斗争而转移工作方向与注意力、从外面调集力量去取得对于每一自发斗争的领导的做法,是应该抛弃的。在全中国,这种自发的斗争不知道有好多,我们的注意力决不能随着自发斗争的方向而转移,我们也没有力量去领导每一个自发的斗争。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一定的工作方向与对象。如果这个自发的斗争正发生在那个我所要建立工作基础的地方,那我当然即应利用机会去活动,以便在这次斗争中去开辟我的工作。如果那个自发斗争同我的目标不相合,那我只有暂时听之而已。

从外面临时调动力量去领导自发斗争的方法,是很危险的。第一,派去的人对于内部的情形是不了解的,他很难正确的领导斗争。第二,派去的人是外来的,他很容易为侦探走狗所认识而被捕牺牲,并连带到许多其他组织的破坏。第三,这种做法使党的组织天天忙于应付,疲于奔命,而缺乏一定的方针,失去工作的中心。

但常常有这样自发的斗争,虽是那里有我们的核心,但斗争却超过我们的领导而自动爆发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党的同志一般的应该参加斗争,尽可能的推动斗争走向胜利的方向。如果当时情形证明无胜利的把握时,党的同志在一般的参加斗争的过程中,要避免暴露自己,避免受到敌人的打击,而使已有的组织坍台。

至于每当纪念节不顾具体环境必须“纪念”,必须发传单,写标语,出刊物,到马路上去喊口号,组织游行集会等等,这种传统是必须废止的。但这里需要废止的是那种不顾具体环境而组织的“纪念节”活动,不是一切纪念节。如果形势非常有利,利用纪念节有动员广大群众到马路上的可能时,那我们应该组织这类的纪念节活动。比如正在日本进攻中国、形势紧急、群众愤激的情形之下,“一二八”与“九一八”这种纪念节是最能动员群众的。在这种具体情形下,党应该组织这种纪念节活动。但如果到那一天,敌人方面戒备严密并决心制造流血而我们动员的群众依然不够广泛时,如果举行集会或示威有给先锋队遭受严重打击的可能时,那我们仍应该停止这类的集会或游行。所以,问题不是一般地要不要纪念节,而是在何种条件之下利用纪念节,以动员群众。

在斗争中间,要注意在某种环境下,斗争所能达到的最高限度。比如过去在上海等地所要“争取公开”的一些赤色工会,纲领上写着“打倒国民党”、“拥护苏维埃与红军”等要求。这种赤色工会,显然只有在苏维埃革命胜利之后,才有公开存在的可能,而在国民党统治之下是无法“争取公开”的。如果一定要“争取公开”,那这种争取必然是一种冒险的行为。

在目前形势之下,要使抗日救国运动成为公开的运动,那在抗日救国团体的纲领上,决不能写上“打倒卖国的南京政府”的要求,而只能写上“要求南京政府出兵抗日”、“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要求抗日救国的民主权利”这类口号。这些口号是在目前这种形势下所能做到的最高限度。

当然这种最高限度,只是在某种具体的形势下的最高限度,而不是任何形势下的最高限度。如果形势变化,“打倒卖国党”成为千千万万抗日群众的要求时,则打倒的口号的提出,就成为正确的了。

在领导群众斗争中,所谓部分的口号与基本的口号的联系,是指在一定的斗争过程中,把部分的口号提高到基本的口号,不是一开始就把部分口号与基本口号“联系起来”(即并提出来)。这种联系,是完全错误的。比如某地农民开始了反对某种苛捐的斗争、要求取消某种苛捐时,党的任务首先是在领导这种斗争,扩大这种斗争,组织群众的力量,巩固党的领导作用,依照斗争形势的发展,再来决定何种口号的提出为适当,不是一开始就把“反对某某捐”的口号同“取消一切苛捐杂税”的口号,或进一步同“打倒抽收苛捐杂税的某某军阀”的口号联系起来。这种联系只会吓退群众,使斗争在开始时即遭受到敌人的镇压而失败。

至于共产党在发表某种对于时局的宣言时,当然要提出对于时局的基本主张,把群众当前的痛苦,同斗争的最后目标联系起来。这种联系是必要的。但这是共产党的宣言,这种党的工作方法,拿到群众斗争去用,是完全错误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一节中已经说明了。

在领导群众斗争中,任何时候不要提出过早的、群众还没有了解的口号,不要把这种口号同他们迫切要求的口号联系起来。

而且在一定的形势下,斗争口号的提高也有它的最高限度。比如上海某一工厂中,我们党掌握着绝对领导,以至我们如果提出组织苏维埃时,群众也会拥护,但整个上海的形势,还没有达到可以组织苏维埃的程度,那这种口号依然不能提出。如果我们同志一时狂热而实行这种尝试时,他一定会遭受严重的失败,使全部工作坍台。在这类工厂中,我们还是应该遵守最高限度的原则,依照一般的条件进行工作。譬如党的组织依然应该完全秘密起来,不要公开出来,以防随时可能的袭击。

必须纠正那种以为共产党员除了领导斗争(如罢工示威等)以外就无事可做的观点。共产党员领导群众斗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斗争而斗争,而是为了要在斗争中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与斗争力量,加强共产党对于他们的领导作用,以准备同敌人进行最后的决战以解放自己。因此一切其他工作,凡是能够帮助达到这个基本目的的,共产党员都是要去做的。如文化、教育、互助、合作以及各种团体结社方面的工作,我们都应该参加进去,认真的工作,以具体揭破剥削者的罪恶,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加强他们的组织能力与集体生活等。共产党也只有在这些工作中,更能深切的了解群众,体验他们的痛苦和要求,同他们发生最亲切的联系,更能正确的领导他们的斗争。我们过去对于这种工作的忽视,是错误的。

在领导群众中,还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集中力量消灭当前的主要敌人。这就是要善于取得各种同盟者,不论是暂时的也好,动摇的也好。由于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环境的非常复杂,在各种各样派别领导之下,所发生的各种各式带有革命意义的斗争,是非常多的。问题并不是大家怕共产党,因此使共产党找不到同盟者,而是由于共产党自己高慢的宗派主义,拒绝了一切可能的同盟者。过去常常发生这样的例子,当某一派别领导下的群众斗争发动时,共产党员不是想法如何去参加这一斗争,引导斗争到胜利的结果,而是站在旁观者的地位批评这一斗争如何不澈底,斗争领导者的话如何是“反革命的欺骗”等等,甚至号召斗争的群众立刻驱逐他们的领导者。结果往往是相反的,斗争的群众不但不相信共产党的话,反而说共产党“唱高调”,同时那些领导者便振振有辞的在群众面前宣布共产党“破坏斗争”,而斗争也因为得不到共产党的援助与合作而失败了。

在这种情形之下,共产党员的首先任务,不是站在旁边唱高调,而是实际的参加到斗争中去,真正代表斗争群众的利益,帮助斗争群众取得胜利。在斗争中,如果看到其他派别的分子也是真正为了群众当前的利益而斗争的,那末应该亲密的与之合作;如果他们是欺骗群众的,那末在斗争中很容易在群众面前揭破他们的欺骗,用群众的力量把他们驱逐出去。只有这样做,才真正能够发展斗争,取得群众对于我们的信任,而真正揭破反革命派的一切阴谋诡计。

这种利用各种各样的同盟者以反对主要敌人的方法,在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尤为重要。不论是抵货也好,缉私也好,我们必须参加进去,真正为抵货为缉私而斗争,扩大这些斗争为广大群众的运动,在斗争中同其他派别联合,在斗争中批评某些派别的动摇,不澈底,同叛变的分子进行坚决的斗争。只有这样做,共产党员才能成为抗日运动中的领袖,使群众团集在我们的周围,并使抗日运动成为千千万万群众的运动。

对于同盟者的态度,有时应该赞扬,有时应该批评揭发,有时却需要斗争,这都要看同盟者当时所表现的具体情形来决定,即要看他们对于我们的共同事业(如抗日救国)的是否坚决或动摇来决定。

这个斗争的原则,现在必须广泛的运用,当然必须严格注意不是投降同盟者,不是做他们的尾巴,而是使自己成为有坚定立场的领导者。

最后,必须善于利用敌人内部的每一冲突与矛盾,以达到革命斗争的目的。千万不要把敌人内部看做清一色的整体,他们内部也有各种各样的派别,各种各样的集团,这些派别间与集团间常常有许多矛盾与冲突,特别在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之下。我们在斗争中必须极端注意敌人内部的这类矛盾与冲突,使这种矛盾与冲突扩大化与尖锐化,推动这一派别这一集团去反对另一派别另一集团,以削弱敌人对付革命的总的力量。我们不是圣洁的清教徒,说我们决不应采取纵横捭阖的手腕。相反的,应该不失时机的利用这种矛盾与冲突,使这种矛盾与冲突扩大化与尖锐化而有利于革命事业的发展。

千万不要由于我们方面“打倒一切”的策略,使敌人内部更加团结起来。我们的策略是在打倒今天最主要的敌人,今天敌人中最反动的派别或集团,其他在今天不是主要的或次要的敌人,我们不妨暂时放松些,并尽可能的在我们与主要敌人的斗争中使之中立。只要我们今天能够把主要的敌人打倒,则其他不是主要的或次要的敌人,我们就比较容易的去对付他们。打倒一切敌人的策略,结果使你什么也打不倒,反而给予革命以重大的损害。

举例来讲,今天英国同日本的冲突是加深了,我们即应利用这种冲突以反对日本。我们今天首先应打倒日本,对于英国不妨暂时放松些,并尽可能的使之在我们抗日斗争中采取中立态度。在事变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更不拒绝采取联合英国以反对日本的策略。

共产党员无论如何不要拒绝在敌人中间利用纵横捭阖的手腕,共产党员不是小孩子,只知道高喊革命的口号,同敌人进行正面的斗争。共产党是最先进的革命的政党,它应该使用一切武器去对付敌人。

斯大林同志说,敌人内部的矛盾与冲突是革命的间接的后备军。这是值得我们深思而熟虑的。

白区党组织的建立与恢复

估计到中国地区的广大,环境的复杂,交通的不便利,过份的集中领导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使地方组织带有更多的独立性,培养有独立工作能力与不怕负责的干部。

过分的集中的领导,会造成许多不好的结果。因为过分的集中,就会使地方党的组织不敢独立的工作,万事都要请示上级,使下级同志缺乏自动性与创造性,不能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出许多独立工作能力的干部,而下面发生的许多问题,常常不能及时的迅速的得到解决。而且等到上级的指示到达时,形势又有了新的变动,新的问题又发生了,过去的指示已经不适用了。更由于上级对于当地具体情形的不完全了解,上级的指示也不是所有都是正确的与合于实际的。这种依赖关系,更造成了无数的接头与会议,无数的交通联络,布置许多这类的机关,造成许多给敌人破坏的机会。一处破坏,到处牵连,经常陷工作于停顿状态,使经常工作无法建立,甚至使上级机关常常因此而遭受破坏,造成莫大损失。

这种领导方式,现在必须要有澈底的转变。地方党在上级党部总的方针与指示之下,对于他自己所管理的地区内或团体内的工作,应负完全的责任。它就是那里的最高领导机关。上级党部对于地方党的负责同志,应该最详尽解释清楚,党的总任务和当地党的任务及许多领导原则与工作方法等问题,经过一定的时间给他们的工作以一次检查,再根据具体材料解释各种原则问题与总结经验。除此之外,上级党部要地方党的负责同志,大胆的去独立的领导工作,解决问题,决不要事事请问上级,上级也用不到事事去干涉。这样,不但可以培养出许多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干部,减少上级与下级间的各种不必要的来往,而且在领导群众工作上,也一定更好。

事实是很明显的,只有当地的党对于当地的情形能够了解得更清楚,能够更正确的反映出当地群众的情绪与要求,及时的提出他们适当的动员口号。而且他们是生活在群众中的,只有经过他们,才能使党在群众中起领导作用。

在上级党部之下,必须有这样少数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干部,信托他们去负责某一地区或某一部门的全部工作。上级党部只同这类全权代表或委员会发生领导上的关系。这种关系,决不是日常事务上的接头的关系,而是详尽的商讨问题与工作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次数不要太多,但是每一次必须切切实实把一时期内的许多问题与工作,有原则上的深刻的探讨与检阅,恰当的解决负责同志的一切困难与问题,造成他对于自己工作的自信心与独立工作的能力。

一般的原则是,管理几省的中央局或管理一省的省委,自己决不要直接领导一个部分地区内的下层党的工作,如江苏省委决不要兼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上海下层党的组织;如北方局,决不要自兼河北省委。这种办法,一方面使上级领导机关不致因忙于一个地方的工作而无法顾到对其他地方党的领导,另一方面,不致于使上级领导机关因受到下面的牵连而遭受破坏。

在关系复杂人口众多的地区,比如那些大的中心城市内,在那里的最高地方党委的下面,不以地区而以产业与职业划分工作,似乎更为适当。比如上海,在市委下面过去我们往往划分很多区委领导各区的工作,而每一个区内则包含各种各样性质的工作,比如工人工作、学生工作、店员工作、贫民工作、市民工作等。这样,不论区委领导的同志能力如何强,他总是感觉非常困难,顾到这里顾不到那里,了解这一门,又不了解那一门。每天忙得要命,然而工作却得不到一定的成绩。各区之间同一性质的工作,又常常不能发生联系,如发生联系,又造成许多来往关系,不适合于秘密工作原则。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我们把地区的划分,改变成为职业或产业的划分,那就要好的多了。比如在上海市委之下,我们有各种委员会或全权代表,有一个人或一个委员会,专门管理学生运动,另外有一个人或一个委员会专门管理工人运动等,这样在领导工作方面就有极大优点。专门的人或委员会,也就可以专心致力于某一工作,深刻的研究他自己工作的对象,透彻的了解一切关于这一工作的策略,细心的培养在这一工作中的干部。比如以市委之下的工人委员会来说,他就可以专心致意于上海的工人运动,深刻的去研究上海工人中的各种问题,透彻的了解领导工人斗争的一切策略,细心的培养在工人运动中的优秀干部,提拔最好的干部到自己的内部来参加领导工作。这样,在市委下,就不会有那样多的区委,就用不到忙于同每一个区委讨论一切问题。这样,市委下对每一部门的工作就有专门负责的同志,市委就有时间细心的去领导他们,指示他们的工作。而且当市委组织这类委员会时,他挑选的干部自然是熟知自己部门的工作的,或者自己就是从那里出身的,因而这些同志对于市委领导的帮助,自然会更大。但这种组织的方式,同过去中央下面那种“产总”(如全国铁路工人工作委员会或全国海员工人工作委员会等)的组织方式是不相同的。那种全国性的“产总”,一方面无法领导全国,另一方面有变为第二党的危险。过去经验证明,这种“产总”的组织方式,是不适当的。

但如因工作发展,使上海市委这类组织工作太多时,则仍可建立少数的地方委员会,或产业委员会下建立少数分会。但就是建立这种地方委员会时,在它的下面仍以建立产业与职业的委员会为适当。市委也只同这些地方委员会发生关系。这种地方委员会的领导者,应该是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干部。

党的支部是党在群众中的基础。党的支部的组织要适合于各地的情况。在国民党区域内,支部干事会一般的以三个人为适宜(一个书记两个干事)。这些支部的负责人,首先是支部书记,不应该在群众中露头角,使敌人特别注意他们,相反的,要在一般群众看来,他们是消极的分子。每个干事,可以领导一个至三个小组,每个小组至多三人,但他只同小组长发生关系,他不必认识所有小组的同志。支书只同干事发生关系,他不必认识小组长,支部干事会的领导,经过小组长去执行。支部干事会的任务,就在于很好的领导这些小组。但在每次斗争中,每个小组中参加先锋位置的,只要有个别的同志就够了,其余的,均应在背后起作用。就是那些个别参加斗争的同志,也要表示程度上的不同,有一个表示很积极,另一个则可表示更差些。在第二次斗争中,则可推动别的同志起来领导斗争,在第一次斗争中露头角的同志就可不再露面,而只在背后起作用,同时应尽量的吸收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来参加与领导斗争。每一个党员周围应该团结这类积极分子。

一个工厂、一个学校的斗争的发动,斗争的口号与斗争的方式,一般的都应该取决于支部。因为他们是最清楚那里的内部情形的。违反支部同志的意志,勉强支部同志去进行他们认为没有胜利把握的斗争,必然会使斗争失败,这类事是应该禁止的。就是上级的决定是正确的,但当支部同志还没有懂得这种决定是正确时,还是不能勉强他们去斗争,上级领导机关的任务是在很好的教育支部干事会的同志,使他们懂得如何去分析厂内学校内的具体情形,如何去争取群众等问题,帮助他们能很正确的领导斗争,不是去处处干涉他们。这丝毫也不否认上级委员会有决定组织一业的同盟罢工或各学校的同盟罢课等各工厂各学校共同行动的权利。但这种决定,必须是最大多数支部负责同志的意见,必须适合于当时各工厂各学校的具体环境与最广大群众的要求。没有这些条件,而决定那样的共同行动当然是错误,正像没有地方暴动的客观与主观的条件,而决定组织暴动一样,这都是盲动主义。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形:上级的决定是正确的,而下级同志反对这种决定时,那时我们的任务是在首先说服这些同志。

白区党的组织的恢复,现在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许多中心区域的党,遭受到了许多次的破坏。在目前革命形势的发展中,我们到处看到许多党员的活动,然而那里却没有中心的组织领导。

恢复党的组织的方法,决不能采取把过去失了联络的党员,集中起来,组织起来的办法。这些党员中有许多很好的同志,但是同时也混杂了一些奸细与叛徒。因此恢复党的组织,必须从两方面来进行。

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办法。一定的同志在下层组织里(各工厂内、黄色工会内,各文化团体内)去活动,发展新党员建立新组织。对于那些在下层活动的老党员,经过各方面考察无问题者则吸收入党,但一定只能是个别的恢复。凡恢复了组织的,必须严守自己恢复了组织的秘密。对于过去老同志,只有认为确是可靠的,才给以恢复。为慎重起见,新发展的党员,与恢复组织的老党员间,组织上不相混杂,而在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样,经过下层工作的建立,再来建立上层的领导机关。

还有一种是自上而下的派一定的同志,到一定群众团体的领导机关内去活动,在这活动中间,去物色党员同志,再经过这些同志去建立下层党的组织。在这种上层活动中,对于老党员同样要经过一定的考察,重新建立党的组织。

不论那一种恢复方法,我们的原则是不要一开始就组织各种上层的空机关(如省委特委之类),而先从具体的实际工作去开始,在工作中去发展新同志与恢复旧同志,去重新建立党的组织基础。对于旧组织与旧关系,切勿贪便宜,也切勿马虎,那都是极端危险的。

至于那些处境很恶劣的老干部,现在在当地不能活动的,则应毫不犹豫的派到苏区去,或调到其他地方去工作,切勿留恋姑息,造成新的破坏的祸根。

【选编说明】1936年秋,中共中央为培养白区工作干部,在保安开办了白区工作训练班。张闻天当时在中央分管白区工作,本文是他在训练班上的讲稿,后又曾以小册子印行,署名洛甫。全文共分4节,1985年出版的《张闻天选集》节选了其中的第1、第2节。本书增加了第3节。

文章所论的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领导群众的原则、如何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等问题,均为当时白区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