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中国政府对美国凯恩斯主义的东施效颦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2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编者按
1.以工代赈,本意是让工人参与到生产中以缓解经济压力,但是让本身经济压力就大的地方政府垫付成本,是一种非常片面的形式主义政策。政策下发地方就要执行,执行成本又要掠之于民,一旦有了理由。不但无法起到以工代赈的作用,反而容易滋生腐败。
2:可以发现,在全面放开后并没有达到特色自己想象的效果,老百姓的被剥夺干是与日俱增的,不可否认,特色想要通过一些方法缓解社会矛盾,但是这种所谓的"以工代赈"的拍脑袋决策,特色党没有进行任何详细的规定,如尽量人工,少用机械怎么个事执行法?工人在这期间自身权益如何得到保障?等等,可以预见,这个以工代赈,到最后是要闹不少笑话的。
3.看似是个改善民生的政策,实际细想很多政策都类似于鸡肋,让工人们嚼之无味。

这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美国的罗斯福新政,进而联想到罗斯福新政后的繁荣。然而关于罗斯福新政的以工代赈对美国经济的发展是否极大有效,至今都没有定论。另外,罗斯福要求资本家们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规定各企业生产的规模、价格、销售范围,给工人们订出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规定(原工人每周工作55个小时,工资一共只有60美分,调整后标准:工人每周工作40小时,最低周工资12美元)。从而限制了垄断,减少和缓和了紧张的阶级矛盾。

关于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条例,里面也含有矛盾之处,比如下面这条:

第十九条 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在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过程中,应重点用于发放参与项目建设劳动者的劳务报酬。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一)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偿还债务和垫资;

(五)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

(六)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七)其他与以工代赈项目无关的支出事项。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以工代赈的原因是经济不好,消化失业人口,条例却让经济不好的地方政府先垫付“工”的生产工具和培训成本,等于是“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组织”打算在空中楼阁上,坐享其成,只发工资。第二条就是证明。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主要目的是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所以,这次以工代赈政策内部一方面抛弃了罗斯福新政的优秀之处,另一方面条例内部前后矛盾,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矛盾。以上原因注定了这次以工代赈必将失败,以工代赈项目只能做一些“门面式”、“娱乐式”,对经济发展没有作用的闲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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