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作者:荣浩
毛主席逝世后,文革被“彻底否定”,并针对文革造反派开展了遍及全国的“清查”、“揭批查”运动。在“清查”、“揭批查”运动中,各地、各单位的造反派,有的被处分、有的被开除、有的被判刑,普遍遭到了残酷迫害。他们当中有的人,在被抓判刑之时,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极端困难;有的人,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却因自己被抓而不能尽到赡抚之责;有的人,不仅政治上面临极大坎坷,还面临配偶离婚等家庭遭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各省各地都有一大批造反派,当年因其“政治问题”被开除、被判刑,到了老年没有任何养老待遇,看病也无处报销,只能靠儿女养活。他们不服当年的判决处理,多年来不断上访,得到的答复是上边有指示,此类案件一律不复查、不纠正。经过多年上访,有一部分人得到了少量生活补贴,大部分人却长期不被理睬。这一批人,青年时期跟着毛主席干革命,中壮年时期遭遇政治坎坷、身陷囹圄,到了老年却无养老金、无医保,晚景凄凉。
否定文革之后的所谓“揭批查”,是血淋淋的阶级报复,无约束的派性泛滥。
为什么这样说?请看文章详细内容。
(一)
爆发于 50 年前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目的在于发动群众揭露各级党政干部、学术权威当中的官僚主义、修正主义苗头,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觉悟,防止党变修、国变色。
1967 年 2 月,毛主席在接见阿尔巴尼亚代表团时说:“过去我们搞了农村的斗争,工厂的斗争,文化界的斗争,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没有找到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
在波澜壮阔的文革大潮中,各地、各单位都涌现出一部分革命造反派。这些造反派,是响应毛主席的号召,起来向本地区、本单位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造反、夺权的一部分干部、群众。文革造反派,总体来说,是一支光荣的队伍。特别是经过毛主席逝世后四十年的沧桑之变,更反衬出这一批人当年听毛主席的话、敢于向官僚主义、修正主义作斗争的弥足珍贵。
毛主席逝世后,文革被“彻底否定”,并针对文革造反派开展了遍及全国的“清查”、“揭批查”运动。在“清查”、“揭批查”运动中,各地、各单位的造反派,有的被处分、有的被开除、有的被判刑,普遍遭到了残酷迫害。他们当中有的人,在被抓判刑之时,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极端困难;有的人,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却因自己被抓而不能尽到赡抚之责;有的人,不仅政治上面临极大坎坷,还面临配偶离婚等家庭遭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各省各地都有一大批造反派,当年因其“政治问题”被开除、被判刑,到了老年没有任何养老待遇,看病也无处报销,只能靠儿女养活。他们不服当年的判决处理,多年来不断上访,得到的答复是上边有指示,此类案件一律不复查、不纠正。经过多年上访,有一部分人得到了少量生活补贴,大部分人却长期不被理睬。这一批人,青年时期跟着毛主席干革命,中壮年时期遭遇政治坎坷、身陷囹圄,到了老年却无养老金、无医保,晚景凄凉。
因此,在纪念文革 50 周年之际,开展于 1980 年代的“清查”、“揭批查”运动,值得认真一提。
(二)
首先,“清查”、“揭批查”是针对文革的一次反攻倒算,凡是文革中的积极参加者,无一不在“清查”中遭到处分、打击、处理。以河南省为例,据一丁同志撰写的 《文革后河南的“揭批查”运动》 一文记载,从1977年到1983年历时7年的“清查”中,取消党员资格十万六千人,逮捕判刑1700人,之后又突击判刑2400人。河南“揭批查”中,老干部被批判、审查、处理的很多,包括红军时代和抗日战争早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例如原兰考县委书记张钦礼同志,曾是焦裕禄生前战友,在兰考工作几十年,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为改变兰考面貌做出过重大贡献,群众有口皆碑,“清查”中,竟以“策动兰考县文化大革命”、“编造焦裕禄事迹”等罪名而判刑十三年。河南原省委、省革委正副部长级干部33人,清查、批判、处理22人,占三分之二,其中判刑4人,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2人,撤职6人,严重警告1人,批判后离休4人,降职安排2人;全省十八个地市委第一书记全部受到批判处分,地市委正副书记118人,批判处分97人,占82%。其中,审查批判期间死亡7人,判刑17人,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9人,撤职18人,严重警告4人,批判后令其休息28人,降职下放10 人,省直各厅、局委第一把手,除5人外,其余全部受到批判处理,分别给予撤职、警告、免职不用等处理;原县委第一把手中,大部分被审查批判处理,未受审查、保留原职的寥寥无几。
在“揭批查”运动中,河南林县县委书记处书记、第一任红旗渠工地指挥长周绍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留党查看,含冤而死;副县长、红旗渠工地指挥长马有金被逼服毒自杀未遂,赶回农村含冤而死;红旗渠特等劳模、除险队长任羊成、钻洞能手王师存、舍己救人的李改云都受到批斗围攻;铁姑娘队长郭秋英、英雄炮手常根虎被批斗后免去职务、清除出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守福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留党察看,赶到工厂含冤去世。
秋石客老师推荐的 《历史铸成的血色报告》 透露,浙江省自1976年11月到1980年2月从省到地、县各单位直至农村生产队,凡结合进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群众代表、干部代表和军队代表全部受到审查和批斗,有的被直接执行枪决,有的被活活整死,有的被判死缓、有的被判无期徒刑,而大部分则被判处了3到20年的有期徒刑,还有成千上万的干部群众在这次运动中被整得致伤致残。 据当时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全省挨整人数达四百万以上,仅以台州地区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光地专机关及所属单位就有2人被枪毙、11人被逼死、23人被判刑、50人被开除党籍,并涉及到3200多名民办教师被开除回家,至于其它形式被整的人数就无法计算了。
再看 《云南“揭批查”特困弱势群体十三年维权情况总结》 ,云南省“清查” 运动中,从省级机关到基层的工厂、农村,150多万人受到审查、批斗;15万多人受党纪、政纪、开除公职等处理;5万多人被捕判刑入狱;判处死刑2人;打死、逼死1000多人。特别是农村“揭批查”,除了捆绑吊打,就是拳打脚踢,致死、致残的人数,无法统计。
(三)
其次,文革中,各地、各单位群众,由于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认识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派别,有造反派、有保守派,造反派、保守派,又有不同派别。这种现象,其实是很正常的。文革中,毛主席号召各派干部群众实行革命的大联合,可是由于一些地方的当权派暗中挑动群众斗群众,各派之间也形成了一些宿怨。
文革之后的所谓“清查”或“揭批查”,名义上是“摧毁‘四人帮’帮派体系”,实际上普遍是依靠一派整另一派,继续挑动群众斗群众。例如,在河南是把“二七公社”派的干部群众和因支持“二七公社”而参加“三结合”的领导干部视为清查对象,而对立的派别则不仅不清查反而被重用,一些在文革中参与武斗指挥者,后来还掌握着“清查”工作的大权。
云南澜沧江冶炼厂的造反派骨干金家柱同志在 《边陲小县“7.26惨案”始末》 一文中讲到,1968年7月26日开始,在云南澜沧县有10,000多名从农村调来的武装民兵在所谓“抗暴指挥部”的指挥下,在澜沧县和冶炼厂的保守派组织的配合下,开始进攻澜沧县造反派组织“大联合总部”和澜沧冶炼厂的“1.29 革命造反兵团”。由于造反派一直坚持“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原则,手无寸铁,无还手之力,被血腥宰割,总计被打死30余人、打伤数十人。民兵还占领了冶炼厂厂区,包围了工人村,对工人实行断水断电断粮,导致工厂停产。在文革之后的“揭批查”中,施暴者却安然无恙,未受任何惩处,甚至得到提抜重用。
当时,县上和冶炼厂造反派的负责人和主要骨干都被“抗暴指挥部”抓去毒打、关押。就在最危险的时候,绝处逢生的机会来了。当时中央召开全国冶金系统“抓革命,促生产”大会,指示各个冶金企业两派群众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当地军管会派出专车把金家柱从“抗暴指挥部”的控制下解救出来,送往北京参加全国冶金会议。到达北京的第二天,金家柱就向本省参加会议的首长鲁瑞林将军汇报了本地发生的“7.26事件”。听完汇报,这位将军非常气愤,他把武装农民进城攻打造反派组织称之为“反革命事件”,当即指示秘书打电话给下级军管会,要求他们做好工作,把所抓的人全部放出来。两天以后,这些人都被放出来了。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这个事件的策划者和杀人凶手都被绳之以法。可是,1976年10月以后,整个政治形势发生重大逆转,伴随着文革被否定和毛主席被妖魔化,一切是非善恶都被颠倒,这一重大事件的策划者和杀人凶手都放了出来,而这个事件的受害者却被关进了监狱。
还有一个离奇的真实故事,1978年,云南省、昆明军区对一些审查对象使用了逼供、指供、诱供等手段,迫使被审查对象、某军原机要处副处长于1978年1月24日杜撰出所谓“昆明军区副司令员鲁瑞林等10人受张春桥、王洪文委派密谋反革命武装夺权”的“原始记录”,酿成云南“一二四专案”,负责审案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又用这些毫无事实根据的假材料去逼供军内外的其他审查对象,借以扩大“战果”,结果使案情越搞越复杂、事情越说越离奇,涉及并被迫害的人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昆明军区和云南地方上大批干部群众受到株连,许多高中级干部包括一些战士都被卷了进去,遭到关押和迫害,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后经中央派调查组核实,此案所谓的“原始记录”纯属子虚乌有。
云南“揭批查”运动中,一些负责参与审查工作的人,大都持有某种派别的观点,而被列为审查对象的基本上属于对立派或持其他观点的人。这种组织结构上的一边倒,为某一派干部制造“一二四”假案提供了机会和舞台。云南省委副书记李启明同志在1984年《红旗》杂志第22期发表过一篇题为《要敢于解决领导班子中的派性问题》的文章,足见云南省委领导班子如此严重的派性,而这种派性在“揭批查”中贻害于150万名曾经积极参加文革的干部群众。
(四)
第三,在所谓“清查”、“揭批查”运动中,没有实事求是可言,有的只有指鹿为马,只有欲加之罪。
金家柱同志在《边陲小县“7.26惨案”始末》一文中说,1977年,他被澜沧县公安局逮捕并判刑,没有检察院的起诉书、没有开庭审理、没有提出任何证据、没有法庭辩论,在他本人提出上诉以后没有经过终审判决就送往监狱。从他被逮捕到判刑的过程中,除了澜沧冶炼厂所谓的“专案组” 来找过两三次以外,没有见到过任何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执法人员,就判处了他的重刑。1984年,澜沧法院给他送达了改判的裁定书,罗列了文革当中两派斗争的一些问题,一口咬定说1968年发生的“7.26事件”完全是金家柱的责任,说金家柱是“7.26事件”的“煽动者”。金家柱在文章中说:“‘7.26事件’ 的主要特征是一万多武装民兵进城来攻打造反派,造反派死亡30多人,受伤群众数百人。武装农民民兵隶属于武装部管理和调动,我是澜沧冶炼厂的职工,怎么有可能调得动澜沧县10多个区15,000多名农民民兵?而且难道我是一个疯子,我把他们调进来杀害我们自己? 就算是一个孩子也能看出这种说法的荒唐。澜沧法院这一次对于我的判决,可以说是古今中外法律史上的最荒唐的一次判决案例。”
再举一例,浙江省某市工人、当时的造反派骨干匡汉荣同志,1979年以“积极参与林彪、‘四人帮’帮派体系篡党夺权”为罪名,被逮捕判刑。“判决书”中,强加于匡汉荣的另一个罪名是“策划指挥打砸抢”、“在打砸抢中打死一人”。而实际情况是,1968年3、4月间,当时的保守派组织“大联合总部”利用电厂不能随意冲击、有利于保护他们自己的特殊环境和条件,纠集数百人集结在电厂,他们经常在深夜袭击与他们对立的群众派别组织,并抢走其他单位的一些档案材料。当时,为制止这一情况,匡汉荣带人专门去杭州向军代表汇报了上述情况。
可是之后,情况继续恶化。于是,一些群众组织在联席会议上决定,包围电厂。当时确定,包围的原则是“围而不攻”,目的是利用人数多,向对方施加压力,但不直接打,以免引起冲突。这一决定,得到了当时地委书记、军分区司令员的认可。
由此可见,当时包围电厂,并非一人所为。可是在1979年的“判决书”里,给匡汉荣同志强加了一个“带领一千多人围攻电厂”的罪名。不仅如此,在包围电厂过程中,参与包围电厂的建筑公司工人方大千被盘踞电厂的保守派抓进电厂并殴打致死,而1979年的“判决书”却说匡汉荣“策划指挥打砸抢”、“在打砸抢中打死一人”。而当时打死人的真正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匡汉荣同志始终不服这个判决,多年来不断上访、申诉,却毫无作用。他晚年被逼迫辞职,生活无着,有病不敢去医院,在含冤中默默离开了人世。我们今天不能不把上述情况写出来,昭告世人,让死者心安。
(五)
综上所述,文革后的“清查”和“揭批查”,是对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清算,是对千百万响应毛主席号召奋起造反的文革造反派的镇压,也是对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的震慑。从那时候之后,针对官僚主义、修正主义进行监督、批判的群众运动,就一蹶不振了。这难道不是阶级报复吗?
回看以往四十年来的历史,所谓“清查”、“揭批查”,其要害就在于,从组织上彻底清除忠于毛主席的干部群众,彻底摧垮紧跟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革命队伍,为尔后的资本主义复辟扫清障碍。
文革不仅要斗争走资派,还要锻炼群众,要改造人们的世界观。毛主席在世时,干部群众中的资产阶级派性,同样存在,但是一直是受到批评教育的;因派性酿成严重事件的,还曾受到过严肃处理。可是“揭批查”中,则是打着“反对派性”的名义,任凭资产阶级派性得到了极度的张扬和泛滥。
经过毛主席逝世后几十年的风吹雨打,各地的文革造反派也有分化,有些人觉得自己吃亏了,不再过问政治;有些人思想上经不起复杂斗争的考验,做了资产阶级思想的俘虏;还有的人,虽然走进了左派队伍,却充满政治幻想,成了“保党救国”派。但是,绝大多数的造反派同志却能够坚持信仰、不改初衷,尽管他们遭遇了政治打击、家庭离异、个人损失,但是他们无怨无悔,在其晚年继续学习马列毛主义,坚持宣传进步思想,不遗余力地把毛主席交给他们的革命任务完成到底。有些老造反派虽然晚年无工资收入,却省吃俭用为红色网站、进步刊物捐款,表现了一个革命者的坚强信念。
如今的主流媒体,一提到文革造反派,就将之渲染成手拿棍棒、横冲直闯的流氓形象,这是几十年来对文革、对造反派的妖魔化。金家柱同志的文章指出,有人统计过,自1976年10月到1983年的《人民日报》,竟有260篇把“造反派” 作为文革最大的罪孽来批判的社论和理论文章。至于把“造反”作为一个罪恶的公共贬义词的文章,共有1229篇之多!换句话说,在中共的中央党报上,每天至少有一篇丑化造反派的文章,更遑论数以千计的地方性的官方报刊、电视电影里对造反派描述的简单化和脸谱化了,一切是非善恶都被他们颠倒了。
令人不解的是,去年,还有人以“左派”面目出现,对文革造反派进行诬蔑,说造反派“组织严重不纯,有大量严重敌视红色政权的人,以响应文革造反的名义混入了造反派队伍”,说造反派“个人主义、山头主义思想严重,眼睛里只有个人利益、山头利益而没有阶级利益”,还说文革失败,造反派普遍“负有主要责任”,甚至说当今“左翼力量目前一盘散沙的局面,‘文革造反派’的各种搅局,是重要原因之一”。这样的人,还自诩是文革的拥护者,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河南的启元同志,文革中正值大学四年级,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红卫兵;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到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脚踏实地为党工作,1973年入党。
毛主席逝世后,文革被“彻底否定”,启元同志被作为“三种人”遭到“清查”,被捕入狱,判刑8年。启元同志把他当年在狱中写就的一些诗歌,以及尔后一些年所写的诗歌,编成一本《狴犴曲》,这是他在那种特殊的逆境中留下的心灵写照。
在一篇题为《践》的诗中,他写道:
羁身不怕做南冠,单求方寸开一鉴。上穷碧落下黄泉,歧路才识英雄胆。朝闻夕死亦无憾,回见马毛有答言。
其中,“南冠”就是囚徒。作者表示,不怕做囚徒,无论沦落何种处境,都将笃信马列毛主义,都将认真学习马列毛著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这里,表现了作者矢志不渝的坚强信念,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守。一个共产党员,因为政治路线斗争,坐了共产党的监狱,他没有颓废懊丧、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自省自励,坚定信念、相信未来。
启元同志“践”的,正是毛主席提倡的“五不怕精神”,即为了同走资派作斗争,一不怕撤职,二不怕开除党籍,三不怕老婆离婚,四不怕坐牢,五不怕杀头。毛主席曾经指出,有了这五不怕的准备,就敢于实事求是、敢于坚持真理了。
请读一读启元同志的这本诗集,其中有一丝一毫的山头主义、个人主义吗?
在毛主席逝世四十年之后的今天,无论是当年的老干部,还是造反派,或是保守派,都将面对当今资本主义复辟的社会现实,凭着自己的世界观和马列主义水平,重新反思当年、重新认识现在,从而在新的形势下重新站队。其中每一个人,他是左派、是右派,抑或是个人逍遥派?他是真左派、还是假左派?都将以其个人的言行,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
当年的文革造反派,有些已经作古。有些同志晚年生活困难,但意志坚强、情绪乐观。还有些同志,为了自身权益,多年上访、申诉,至今还奔波在茫茫的上访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