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酒后开车300米等代驾被查,检察院考虑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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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检察网 广西 桂林
近日,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喝酒后独自驾车自停车场行至酒店门口行车道等代驾,行驶距离约300米,随后被查。平乐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莫某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最终考虑到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对莫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编者按:想必大家都知道国内对于酒驾的管制是相当严厉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驾驶员喝酒之后,坐在驾驶位,车辆处于启动状态,就定为酒后驾驶,即使车辆没有行驶,也会按照酒驾进行处罚。一旦被交警查到,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以1000-2000元罚款。但是广西桂林的检查院为了不影响“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本家)“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继续剥削无产阶级剩余价值),表示“犯罪情节轻微”所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普通老百姓喝多了在车里休息,只要你打火了,就算你酒驾,扣你驾照。但你要是资本家,吊销驾照会影响你剥削缴税,就“酌情”处理了。天大的笑话!这到底是谁的国?!我看以后宪法第一条直接改成“官僚资本阶级领导的,以资本家为基础资产阶级专政国家”得了。中修对待无产阶级的压迫,对无产阶级的不公,将会在无产阶级革命之后被群众一一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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