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时代的阶级斗争》里谈到对于资产阶级的剥夺:首先是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剥夺(剥夺资本权益,靠边站阶段),然后是对资产阶级的财产权利的剥夺(损有余而补不足,清账阶段),最后是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消灭资产阶级的整体,剥夺反动分子的人身权利,铁拳阶段)。下面举一些具象化的例子。
材料1 摘自《十年非梦——黄金海回忆录》,站在工人阶级角度的描述
1952 年,难忘的“三反”、“五反”运动开始了。我们店属于杨浦区手工业系统,市里派“五反”工作队来发动,我记得其中有一个著名电影演员叫张翼,还有团市委一个姓胡的女同志。工作队组织我们开会,上街刷大标语,给我们宣传“五反”的意义,启发我们觉悟。老板借口生活忙,不许我出去,但我这时也不知哪来的一股劲,就一个大胆,一点也不怕,照样出去刷标语。后来工作队发了布告,在运动期间不许扣发工资,不许开除工人,不许打人。我胆子更大了。
在工作队启发下,我听到了从来没听到过的道理,懂得了只有共产党、毛主席才是我们这些被人看不起、被欺负的穷人的大救星!穷苦大众只有今天才能这样扬眉吐气!我平时从来不敢讲话,现在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竟也和工作队一起宣传“打倒资产阶级猖狂进攻”、“团结起来才有力量”等大道理了,还揭发了老板大量偷税漏税的罪行。那时大量的订制任务都是老板带我到工厂、单位里去量尺寸、接生意,叫我记在练习簿子上,从不上账。在运动深入开展时,老板又将账本、发票烧掉,企图混水摸鱼,却反诬是我烧的。这种拙劣的手法被工作队一戳就穿了。后来老板借口没钱,居然伙食也不开了,每天弄点豆腐渣,放点盐炒炒给我们吃,而他自己却到对面饭店吃。我不知哪来勇气,和师傅一起,也到饭店去买面吃,记在老板账上。老板是半个月和饭店结一次账,饭店工人帮工人,相互支持,老板虽然发现欠账多了,但也不得不付。在运动后期,“五反”工作队吸收我一起工作。当时政策是,根据运动揭发,核查后分别定案为“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四类。最后,我们老板被定为“半守法、半违法户”。
在颁发定案书大会上(在仁德纱厂,即后来的国棉三十厂大礼堂),叫我作为手工业系统代表发放定案书。会场有 1000 多人,当时我仅 17 岁,坐在主席台上。平时一个个凶神恶煞似的老板都耷拉着脑袋,坐在台下等候宣判。那时的我心潮澎湃,仿佛在做梦。像我这样一个过去任人打骂,没人瞧得起的穷孩子,竟然坐在这么庄严的主席台上!翻天了,真的翻天了!不是梦!我止不住热泪盈眶。老板打我、骂我,我从没流过泪,这天真的流泪了,是发自内心的激动的泪。那一刻我终身难忘,从那时起,我就决心一辈子听毛主席的话,跟着共产党永不回头!老板们依次上台来领定案书时,一个个毕恭毕敬,先鞠躬再伸双手,往年的骄横荡然无存。这时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大长无产阶级志气、大灭资产阶级威风!兄弟服装店的老板上台时没脱帽,我手一甩,叫“下一个”。他慌了,没弄清怎么回事,别人指指他的头,他才恍然大悟,急忙脱下帽子鞠个躬,我才将定案书发给他。原来他是个癞痢头,平时从来不脱帽,这次算曝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