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中修是否帝国主义的争论中,有人对中修国内主要产业的垄断、甚至高度垄断的事实提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对列宁《帝国主义论》进行了错误的解读。
中修帝国的行业垄断程度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让我们一起来就几个行业作为案例来“解剖麻雀”,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电力行业
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颁发发电企业许可证18345家。
全国装机容量为9.6亿千瓦,其中中央直属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年末总装机容量4.7亿千瓦,约占全国全口径装机容量的49.03%;其他七家中央发电企业(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电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年末总装机容量1.1亿千瓦,约占全国全口径装机容量的11.41%;十五家规模较大的地方国有发电企业年末总装机容量0.9亿千瓦,约占全国全口径装机容量的9.65%。上述二十七家大型发电集团装机容量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70.08%,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27家大型官僚垄断发电企业,数量占全国发电企业总数的0.147%,发电装机容量却占全国的70.08%。
煤炭行业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2012年煤炭企业煤炭产量50强名单》(见附录),50强的煤炭总产量为26.8亿吨,占全国产量的73.2%(全国产量为36.6亿吨),生产的集中程度相当高。50强中煤炭产量超过1亿吨的有7家:神华集团、中煤能源、大同煤矿、山东能源、冀中能源、陕西煤业化工、山西焦煤,其中神华集团的煤炭产量高达4.57亿吨,远超其它几家。
煤炭企业50强中绝大多数煤炭企业为中央或各省市的国资委所有或控股,……其中,41家官僚垄断企业的煤炭总产量为24.27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66.3%,官僚垄断资本对煤炭业的控制由此可见一斑。
而根据中修当局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关停小煤矿、推动行业重组兼并的大背景下,2015年仍有6000家煤炭企业,那么2012年煤炭企业数量肯定多于6000家。即便我们保守一点,按6000家来计算,煤炭50强以0.83%的企业数量占有了全国73.2%的产量;其中41家官僚垄断企业以0.68%的企业数量占有了全国66.3%的产量。
银行业
截止2016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1家国家开发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34家城市商业银行、1114家农村商业银行、8家民营银行、40家农村合作银行、1125家农村信用社、1家邮政储蓄银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9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1家中德住房储蓄银行、68家信托公司、236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56家金融租赁公司、5家货币经纪公司、25家汽车金融公司、18家消费金融公司、1443家村镇银行、13家贷款公司以及4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4399家,从业人员409万人。(摘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报》)
1家国家开发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共20家银行,仅占全部金融机构数量的0.45%,按资产计算的市场份额共占约总量的67%。
我们看一下井冈山卫士《从<帝国主义论>看中国是不是帝国主义国家》文中的一些说法:
1.列宁指出了如下几个反应垄断程度的例子。第一,十九世纪末的德国,占企业总数0.9%的工业企业占有蒸汽马力的75.3%,占有电力的77.2%;……第二,1909年美国工业企业的1.1%占有43.8%的产值。从全局看,列宁同志认为当时帝国主义国家的垄断程度约为全部产值的“差不多一半掌握在总数百分之一的企业里”。
——列宁同志是对当时德国、美国的垄断程度做的描述,并没有就垄断程度规定具体数据上的门槛。难道大于1%就是垄断,小于1%就不是垄断?就是机械的判断标准和分析方法了,因为每个行业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发展的环境、条件,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占总数2.54%的大型企业占有主营业务收入(概念上相当于产值)的37.7%,占有利润总额的37.2%,即中国工业企业数量的2.54%垄断水平还要低于一百年前美国工业企业数量的1.1%,远低于德国工业企业的0.9%。……就全局性的垄断水平而言,中国还达不到列宁时代帝国主义国家的门槛。
——拿中国现在垄断情况的数据去和100多年前的德国、美国做比较,这不是刻舟求剑吗,整个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在这100多年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这种横跨百年时间的简单数据比较本身就没有什么说服力。
如果一定要进行这种横向比较的话,唯物辩证的分析方法也应该是把中修和现在公认的帝国主义国家(如美、徳、法、英、日等)的垄断程度做比较。
3.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全部主营业务收入中,国有控股企业占20.6%,私营企业占35.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1.6%。首先,私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远超国有控股企业,这与一些自由派(以及“中帝论”者)呜呼哀哉的“国企垄断”,“国进民退”相去甚远;
——对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这种笼统的数据的缺乏实质性分析,没有找到分析行业垄断情况真正有价值的数据和资料。
具体来说就是没有重点论,没有抓住每个行业里面的“关键少数”。研究一个行业的具体垄断程度主要是看该行业排名前几十位企业所占的比例。而这样的数据在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是提供不了的,而更好的数据是来自各行业的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会对本行业的企业数量、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统计、跟踪。
结合前边我们研究的几个行业可以看出:
电力行业27家大型官僚垄断发电企业,数量占全国发电企业总数的0.147%,发电装机容量却占全国的70.08%;
煤炭50强以0.83%的企业数量占有了全国73.2%的产量;其中41家官僚垄断企业以0.68%的企业数量占有了全国66.3%的产量;
占全部金融机构数量的0.45%的20家大银行,却占有资产总量的约67%。
这些数据完全可以说明中修帝国主义在相关基础性、支柱性行业的高度垄断情况,而且往往还是官僚资本的高度垄断情况。
就连作者担忧的2018年《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解除煤炭、电力行业外资限制的事儿,其实也可以省省心了:银行业的外资资产份额也就2%左右,煤炭行业前50名里面全部是国内的官僚资本和私营资本,电力行业的外资在1997年达到历史高点后已经在2000年、2004年两波撤离潮中已经基本被肃清了。
所以要谨记毛主席的教导:从战略上藐视敌人、从战术上重视敌人。不能想当然地轻视中修当局、认为人家是愚蠢的。中修当局在40年的资本主义复辟中是“培养”了大量各方面、各行业经验丰富的“人才”,而无产阶级革命队伍在被打散以后才刚刚开始重新集结,斗争经验和阅历都才刚刚开始起步。所以一定要正视现实,知耻而后勇,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如果不做系统的周密的调查和研究,仅仅根据一知半解,想当然地认为敌人是愚蠢的话,那愚蠢的就不是敌人,而是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