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革命委员会的一些分析
先分析一下“革命委员会”解决了哪些问题。
- 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实现了精兵简政
举个例子: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刚成立时,工作人员是全国最多的,共有1200人。即便是这样,也比旧省委,旧省人委的人员编制总和缩减了70%。可想而知,原来的官僚机构多么的庞大。
- 改变了选举制度
变行政区域的形式主义的普选为以生产单位为基础的普选。
《红旗》1968年第4期社论指出:革命委员会是解放以来最具有革命代表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权力机构。但革命委员会就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群众的行动产生的。民主是有阶级性的。这种在革命运动中经过彻底的群众路线产生的革命权力机构,包括在其中工作的各方面的新、老革命干部,比以前单纯用选举产生的更合于无产阶级民主,更合于民主集中制,更能深刻得多地反映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党的生活中,也应当吸取这个经验。
- 实现了列宁的设想“议政合一”
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问题
纵向看:
中央政府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管外交与国防,这些方面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里“集中”的一面。
横向看:
地方政府与地方权力机关合并为革命委员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与中央适度分权,这些方面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里“民主”的一面。
然后再梳理一下“革命委员会”的创新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兼具代议制和代表制两种特征。而革命委员会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合理扬弃,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功能被继承下来了,而人大委员会与党委会的功能却合并了,合并后功能由“革命委员会”来继承,地方政府的职能被弱化了,它被并入“革命委员会”行使职能。三套班子整合成一个领导集体,“革命委员会”的委员“必须亲自工作,亲自执行自己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实际执行的结果,亲自对自己的选民直接负责。”这一变化首次在制度上保证了“议政合一”。
2.民主集中制贯穿于立法,行政与司法。民主集中制本来革命政党的组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次把这一原则上升为政体。革命委员会由于实现了三结合(革命干部,革命群众,革命军队),则使这一组织原则在革命政党,群众组织,革命军队里得到融会贯通。这一融合的直接结果就是加强了无产阶级革命先锋队的党政军一元化领导。治党,治国,治军三位一体。政党与军队同时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立法行政与司法完全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1975年宪法》明确规定:“检察和审理案件,都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对于重大的反革命刑事案件,要发动群众讨论和批判。”
3.革命委员会的成立也帮助了无产阶级先锋队“整党”。人民群众自下而上的革命行动,踢开了因循守旧的旧党委,广大的党员与干部也在革命运动中得到了检验与考核。“要把无产阶级革命党看成在革命的新陈代谢过程中发展着的组织,不要看成凝固的、一成不变的组织。”“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见《红旗》1968年第4期社论)这种自下而上的开门整党的办法,已被实践证明为唯一有效的办法,舍此不足以完成吐故纳新。
4.弱化了国家元首的职能。由于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与中央政府适度分权(外交与国防除外),由于全国人大在立法,释法,外交方面通过其常设机构行使职权,由于无产阶级革命先锋队对军队的直接领导,故国家元首已无设置之必要。国家元首这一人类几千年私有制的产物,可以率先退出历史舞台,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元首先于国家消亡。这就是我们文章开头所探讨的毛主席的战略部署。
最后说一下革命委员会对于未来政体设计的启示。
1.“三代会”(红代会,农代会与工代会)的基础作用有待加强。理论上讲,革命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而人民代表大会又是包括了“三代会”在内的广大群众组织推选产生的权力机构。那么“三代会”以及其他革命群众组织对于“革命委员会”的制衡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不是指的代议制那些所谓的条文制衡,而是以实际的革命行动来制衡,就像革命委员会兴起时那股闯劲与干劲。“三代会”以及其他革命群众组织不能仅仅成为一哄而起的临时选举机关,一旦选举完毕则大权揽于委员会,代表会则不再谈起。
因此,无产阶级专政下的代表制的第一个有待解决的矛盾便是:代表会与委员会的矛盾。
2.革命的秩序与制度靠人来实现。革命委员会的委员都是有一定任期的,这与群众所要求的“随时罢免”仍有一定距离。从这一点上来说,与代议制下的议员没有太大区别。然而阶级斗争的客观形势是不以人为的主观制度所转移。革命委员会的委员难免落后于实际的革命斗争。因此制度是在阶级斗争过程中诞生的,但不是一劳永逸的。
因此,无产阶级专政下的代表制的第二个有待解决的矛盾便是:制度跟不上革命形势。
3.有些中国的泛左翼主张多党制,而我们马列毛主义者认为,无论是多党还是一党,都只是形式。无论是多党还是一党,如果沉溺在代议制的大染缸里,一样会背弃人民的信任,成为议会清谈家。这从尼共(毛)将近1年来的执政表现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制度跟不上革命形势”的客观现实,能够保证无产阶级专政这一国体的办法只能是继续革命,一切政体设计必须围绕着革命斗争,而不是臆想出脱离革命的僵硬制度。国家是在阶级斗争过程中消亡的,而不是在和谐中走向消亡的。
4.我们从革命委员会帮助无产阶级先锋队“整党”这一案例看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不同于资产阶级政党的根本之处在于她敢于放手发动群众实现新陈代谢,这也是真“假”共产党的试金石。我们还看出:随着革命委员会帮助“整党”的不断推进,无产阶级先锋队不断内化于革命委员会,无产阶级先锋队与革命委员会逐渐融为一体,由于党政军一元化领导,革命委员会同时可以改善政府职能,帮助整顿军队。这一趋势就是政党消亡的趋势,国家消亡的趋势,军队(暴力机器)消亡的趋势。
关于这个趋势,我们再做一定的分析:
“三结合”(革命群众,革命干部,革命军人的结合)形式的初衷是:把解放军的三八作风(三句话八个字。三句话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八个字是: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劳动人民艰苦奋斗的品质和无产阶级先锋队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融合在一起。“既当‘官’,又当老百姓”。实行“精兵简政”,对旧机关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实行深刻的改革。
我们从“三结合”可以看出三个要素的融合:
革命军人 — 军队(暴力机器)消亡主要依靠革命军人与革命群众相结合。如果军人始终留在兵营里,那个军人身份势必变成一种脱离生产,脱离群众的职业。
革命群众 — 国家消亡主要依靠革命群众自己解放自己。革命群众要对暴力机器有感性认识,才能谈得上使它消亡;革命群众要对政党的运作,行政机关的运行有基本的感性的认识,才能谈得上使它消亡。群众在文革中首先要“关心国家大事”,然后才能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革命干部 — 通过三结合才能不脱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通过三结合帮助自己整风。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了“三结合”在政体设计上与“政党,军队,国家趋于消亡”的天然契合。其实在毛主席在五七指示中已经预见到这种形式,我们全文摘录如下:
第一个版本:人民解放军应该是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要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这个大学校,又能从事群众工作,参加工厂、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完了,随时都有群众工作可做,使军民永远打成一片。又要随时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这样,军学、军农、军工、军民这几项都可以兼起来。当然,要调配适当,要有主有从,农、工、民三项,一个部队只能讲一项或两项,不能同时都兼起来。这样,几百万军队所起的作用就是很大的了。
(以上这两段话,还有另一个版本,也很重要)
第二个版本:只要在没有发生世界大战的条件下,军队应该是一个大学校,即使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条件下,很可能也成为一个这样的大学校,除打仗以外,还可做各种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八年中,各个抗日根据地,我们不是这样做了吗?这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又能从事群众工作,参加工厂农村的社教“四清”运动;
“四清”完了,随时都有群众工作可做,使军民永远打成一片。又要随时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这样,军学、军农、军工、军民这几项都可以兼起来。但要调配适当,要有主有从,农、工、民三项,一个部队只能兼一项或两项,不能同时都兼起来。这样,几百万军队所起的作用就是很大的了。
(以下段落两个版本的文字都一样)
工人以工为主,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也要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要从事农副业生产,例如大庆油田那样。
公社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也要批判资产阶级。
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商业、服务行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有条件的,也要这样做。
以上所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意见、创造发明,多年以来,很多人已经是这样做了,不过还没有普及。至于军队,已经这样做了几十年,不过现在更要有所发展罢了。
可以这样说,“五七指示”通过群众的革命斗争找到了“三结合”这种形式,“三结合”在政体上的体现便是“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最终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75年宪法》。
因此综合3、4所述,我们从革命委员会这一政体设计上看到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特点:激烈的阶级斗争,在斗争中,政党,军队,国家趋于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