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力的思考(二)

支持奴隶社会制度的生产力,其生产要素的组织方式,成为奴隶制生产关系存在的物质基础;支持封建社会制度的生产力,其生产要素的组织方式,成为封建制生产关系存在的物质基础;支持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生产力,其生产要素的组织方式,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存在的物质基础。没有一定的生产(组织)方式,就不会有一定的生产关系。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存在的物质平台,生产关系捍卫生产方式的稳固和不受侵犯。这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理论依据。

理论而言,生产的组织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种社会制度的生产(组织)方式,主要集中在该社会制度确定的生产关系圈定的范围内。例如:奴隶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主要集中在奴隶制生产关系圈定的范围内,而少部分庶民组织生产的方式徘徊在奴隶制生产关系的边缘;封建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主要集中在封建制生产关系圈定的范围内,而少部分商人组织生产的方式徘徊在封建制生产关系的边缘;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主要集中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圈定的范围内,而少部分合作社组织生产的方式游离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边缘。

生产方式不同,被生产方式组织的生产要素也不相同。或者说,不同的生产方式所需要的生产要素不一样。例如:支持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奴隶是其生产组织要素中不可或缺的,而农民和工人都不是它的生产组织要素;支持封建制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农民是其生产组织要素中不可或缺的,而奴隶和工人都不是它的生产组织要素;支持资本主义制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工人是其生产组织要素中不可或缺的,而农民和奴隶都不是它的生产组织要素。可见,一种新的生产力出现的前提是,不仅要有与之对应的生产方式,还必须有被他用来组织生产的对应生产要素。没有奴隶,就无法组织奴隶制生产力;没有农民,就无法组织封建制生产力;没有工人,就无法组织资本主义生产力。

如果把奴隶、农民、工人的共同属性提取出来,可以得到超越私有制一切时代的生产力定义。即:将劳动的人和其他生产要素,按一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社会生产叫生产力。其中,劳动的人与组织生产的方式之间有这样的关系:生产的组织方式决定劳动的人的属性。比如:奴隶制生产力组织方式,使在其中劳动的人具有奴隶的属性,工农是不适合这种生产组织方式的;封建制生产力组织方式,使在其中劳动的人具有农民的属性,工人和奴隶是不适合这种生产组织方式的;资本主义生产力组织方式,使在其中劳动的人具有工人的属性,农民和奴隶是不适合这种生产组织方式的。因此,不难得到这样的推论:当我们用共产主义的方式组织生产时,我们将创造共产主义生产力,而这个生产力中的劳动者,绝不是工人,也不是农民,更不是奴隶。

共产主义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只有在创建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实践中,逐步培育出来。虽然还不清楚他们的具体外貌,但是其基本属性中一定会包含以下素质:有共产主义觉悟,有文化,有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的品质;没有私有观念,因而没有干多少拿多少的意识,也就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阶级普遍存在的梦幻“公平正义,平均分配”。

资本主义生产力是通过分配组织起来的,这个分配的集中表现就是工资。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力中的劳动者,满脑子是“干多少拿多少,这才是公平正义”的思想意识。他们常常因为资产阶级不能兑现“干多少拿多少”的诺言而反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共产主义生产力不是靠对产出的分配来组织的,而是围绕满足社会需要来组织的,社会则按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对生产提出要求。可见,直接把资本主义生产力中的工人阶级,移植到共产主义生产力中来,他们很快就会认为自己遭到了只干活,不分配的“剥削”,是一定要出问题的。曾经的社会主义生产力中的工人阶级,不是毛主席怎么“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都讲不通,而总设计师一发奖金,立马就通了吗?历史的教训,深刻而惨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