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毛泽东、文革以及中国的现在和未来》读后感

李文才文章的观点总体上是可以肯定的。他对当前社会性质的分析是准确的;对革命形势的分析及对革命对象的确定也是准确的;革命策略的布局总体上是可行的;“党国官僚专制体制”的提法极为准确到位。但是,也有许多不足。在这里,为了更简便起见,我不谈应该肯定的方面,只谈他的不足。

一、他对过去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出现问题的根源的认识并不准确。他认为,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是正确的,毛泽东犯了“超越社会现实状况”而“急于求成”的错误。这个认识并不符合当时的历史事实。事实是,无产阶级获得政权后,搞社会主义是其必然选择,停留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里,这只是幻想。因为,在当时状态下,不搞社会主义就必然要搞资本主义,处于一种混合状态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好比是,水总是向下流的,你可以改变水流的方向,但你却不能改变水向下流的总趋势。如果要是毛泽东搞了资本主义,那么,毛泽东还会有那么伟大吗?为什么会通过30多年的背离和践踏,反倒越印证了毛泽东的正确伟大、修正主义头子的渺小了呢?这就证明了在“毛刘之争”中毛泽东是正确的。这就叫“公道自在人心!”

二、说毛泽东搞“一大二公”的公有制社会是“超越时空”的“过激行为”,这个认识也有些片面。试想,如果要是没有“一大二公”,在当时环境下,1、你拿什么去抵御国际帝国主义的围剿?2、你拿什么去超越、去跨跃式发展?3、你拿什么去“集中力量办大事”?4、当时的许多成就(包括工业化、国防尖端、科技前沿、农业水利——后30年的农业发展就是那时修的水平梯田打下的基础),要是没有“一大二公”,能实现的了吗?“一大二公”正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其实,你把两个问题搞混了,就是,毛泽东的错误并不在“路线”,毛泽东的路线没有问题,刘少奇的路线就是修正主义的路线,而是,毛泽东包括当时所有的社会主义活动家在内,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认识还有欠缺。换句话说,就是当时的主要问题不是出在“一大二公”上,而是出在“纯而又纯”上,“纯粹的百分之百的公有制社会”即就是在发达社会主义时期都可能只是幻想,所以,追求“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建设遭受挫折的重要内因之一。公有制其实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公有制社会,一个是公有制企业,公有制社会里存在一定数量的私有制企业是非常必要的。这里面存在一个辩证法问题,主观上追求“纯而又纯”并没有错,如果要是主观上不追求“纯而又纯”,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革命者,但是,客观上,“不纯”又是必然现象,谁要是无视这个现实,他就必然会犯极左教条主义错误;也就是说,从总体上来讲,公有制社会必须是“纯粹”的公有制社会,而不能拖泥带水,但是,在微观领域,存在私有制经济体它并不影响公有制社会性质的确立,在这里,私有制经济体是公有制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公有制社会与公有制企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三、对这次革命的性质的判断有些片面。这次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呢,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判断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并不恰当。这次革命的性质就是包含民主主义革命在内的社会主义革命,纯粹的社会主义革命或者是纯粹的民主主义革命的观点都是错误的观点。因为,革命的结果不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所谓的中间道路是根本不存在的;革命不光是唯一的社会主义革命,发展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民主革命也极有可能。“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是极端错误的观点,这一点,通过过去革命的实践,及“毛刘之争”的史实已展现的够清楚的了。请问:“新民主主义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如果要是无产阶级专政就必然是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社会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其实,这里面还有一个对社会主义社会性质正确认识的问题,社会主义能不能实行宪政体制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宪政不能排除无产阶级专政手段的实施。

四、对这次革命运动能顺利开展的革命力量的形成范围分析的很对,但是,对形成革命力量的组织问题分析的不够,只是提到一个建立马列毛主义***党的设想,缺乏详细步骤、措施。在这点上,我看还是脱离不了毛泽东的“三大法宝”,只是要有新的表述,可表述为:队伍建设、革命路径、统一战线。其中,“队伍建设”是其核心。另外,对坚持“无产阶级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的原则的表述有点模糊,好像表现的不太坚定,若不然,无产阶级就很可能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炮灰”。因为,无产阶级相比资产阶级不论在物质力量方面还是在组织资源方面都处于劣势,若不注意,就必然被资产阶级所利用。

五、在宪政体制内,怎样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怎样坚持继续革命?怎样实行阶级斗争?怎样保证无产阶级政权永不变色?以及社会主义宪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怎么处理,缺乏内容。

六、宪政体制内,法制很重要,但是,民主是其核心,民主制度的关键环节又在于选举,他的表述对宪法看的很重,但是对民主及选举怎样搞的问题表述的不够明确。“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在相对于自然规律面前来说是谬误,但是在主观行为及规则设置方面来说,是绝对的真理。可以说,选举制度的好坏优劣及有效无效就是由“细节决定”的,选举制度就是有一个细微的缺陷就攸关其整个宪政体制的成败,这就是“蚁穴”与“溃堤”的关系;“宪政-民主-选举”这是一个完整严密的系统控制工程,“好的民主”与“坏的民主”的根本差别就在这里体现,就在于其系统的“完整严密及有效”程度,这一点从美国推销的世界民主化运动中已得到了实证。

七、你的“将公有资产所有权从政府手里移交到人大手里”的设想纯属主观主义的臆想,毫无价值。如若按照这个设想进行公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设计的话,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公有制可能将要在世界范围内销声匿迹了。因为,政府本身就是人大的执行机构,只要人大的监督不缺位,所有权在政府手里与在人大手里又有什么区别呢?再说,人大的主要职责就是立法与监督,再增加新的权限势必削弱原有职能的正常发挥,“业成于精而毁于随”。你搬了许多宪法条款作为佐证,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你只是看到了表面现象而没有看到实质,在中国,党、政、人大是三位一体的关系,难道你没有听到过“1+3”的权力设计结构吗?不论所有权在谁手里,都是由“党”说了算。总之,你的产权理论还是没有脱离“产权分离”原则的束缚,其实,“两权分离”理论是根本错误的一个理论。不信,你就到资本主义国家的私营企业中给他们试试划分他们的产权,看能划得开吗?其实,所有权就是经营权的最高表现,经营权就是所有权的延伸,所谓的“两权分离”只是表面现象,本质上,“两权”是高度统一的。你把公有制的所有权、经营权“划分”的那么凌乱、呆板,公有制不败才怪呢?本来,“承包制”与“租赁经营”把企业责任(主要指产权关系)已经搞得够乱的了,但是,你的设计相比“承包制”与“租赁经营”来说,其混乱程度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你的产权设计更加分散。早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我就写文章批判了“两权分离”理论。公有制的建设只要把握住两个方面就行了,一是政企绝对要分开(但绝不是“将所有权从政府转移到人大”那么简单);二是公有制的建设必须要符合三条基本原则:1、完善的公有权控制系统,2、完善的经营权管理系统,3、完善的政权介入系统,三方面必须还是高度统一一致的,而不是“三张皮”的关系才行。

八、你的“帮、促、逼、联”目标如果“脱靶”了怎么办?就是成功了但又不彻底怎么办?就好比是孙中山的辛亥革命那样:“只是赶走了一个皇帝,社会恶劣形势依然如故”,怎样才能做到革命的彻底性呢?你所建立的“革命力量”如果遭到镇压的话又该怎么办?怎样做到“革命力量”的“紧密组织”与“广泛联合”的高度统一呢?这些问题可要考虑到啊!?“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那么简单,那可是要“要脑袋”的事啊!?按照你的说法,我们长期走的是“党国官僚专制体制”的道路,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还为这个党设置了许多“分权”制约的机制,这纯粹是异想天开!?殊不知,“官本位-极权-极端的人身依附”意识早已侵透到了这个党的整个机体,若此,想让他实行有限“民主”“分权”,那真是与虎谋皮!?再说,革命政党的高度组织性与党内斗争或者党内民主的关系怎样才能处理到恰到好处的程度呢?所谓的“**党中央执政,**党地方监政”的想法纯属空想!?这种机制就是建立起来了,也必然只能是“流于形式”仅此而已!

九、“党国官僚专制体制”在一定的特定时期内,它不但不是落后的,而是先进的东西,只是不可长期坚持,它的时效性很强,超过了它的“有效期”,它就变成了反动的、落后的东西了。比如说,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初期的一定时期里,“党国官僚专制体制”的积极作用发挥的还是不错的,这让资本主义世界“出了一身冷汗”。问题是,“专制”必须要“贤明”,“长期专制”必然做不到“长期贤明”,这就是规律性。

李文才原文地址:[url=http://mao.bu1917.info/bbs/viewthread.php?tid=11998&extra=page%3D3&page=1]http://mao.bu1917.info/bbs/viewthread.php?tid=11998&extra=page%3D3&page=1[/url]

我的认识与李文才的观点有一个很大的差别,就是:李文才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与我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有很大差距。我认为的社会主义的核心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观点基本是一致的;李文才的社会主义观点有点“民主社会主义”的意思,“民主社会主义”的观点在传统认识里,是作为资产阶级的假社会主义来解释的。要认识清楚一个问题,必须要概念同一,否则,就很难说清楚谁错谁对。要是我对社会主义概念掌握的有偏差的话,那么,我对李文才的观点的缺陷的认识也就完全错了。

李文才似乎认为,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一个漫长的既非资本主义又非社会主义的“民主”的这么一个“社会”,这么一个社会是否真的存在呢?按照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任何的一个国家都是“阶级专政”的社会,那么,李文才认为的这个社会又是那个阶级在专政呢?或者是两个敌对阶级(无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这可能吗?如果要是无产阶级专政,那么,李文才认为的那种社会就不会存在了,就必然是社会主义社会无疑了。

1、首先, 真诚地谢谢渴望网友就拙文提出批评意见。下面,就您的意见,我做一个回复,不当之处,再请您斧正。

2、治国的纲领有两个,一个是路线,一个是体制。一个都不能少,不能错。文章中,我不是单说路线的。而是把路线和体制连起来说的。在原文中,我是这样提的:“第一、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夺取全国胜利以后,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将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然后再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步骤。这是从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到1949年制订《共同纲领》期间,中共中央领导人的共识,也是毛泽东在其《新民主主义论》、《中国革命和中国***》、《论联合政府》、《在中国***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等文章中反复提到的观点。1951年,刘少奇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他要求‘一切共产党员必须具有为这些目的而坚持奋斗的决心’。仅就路线来说,刘少奇的这个讲话和毛泽东此前的讲话以及中央的精神是完全相一致的,是正确的。不足之处在于刘少奇的讲话缺少了宪政。”我还说到“毛主席主张的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路线,是脱离于当时客观实际的主观主义的错误路线。相反,刘少奇提出的‘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则是一条正确的路线。这样的路线,既符合于马克思主义,也符合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可是,由于党国官僚专制体制的原因,由于毛泽东处于权利的最高端,由于毛泽东主张搞社会主义,刘少奇主张的正确路线遭到了压制,并且成了毛泽东发动文革搬倒刘少奇的一大诱因。倘若我们的认识到此为止,我以为那是不够的。我们还要进一步地明白,在当时,即便是执行了刘少奇的新民主主义路线,由于全党包括毛泽东、刘少奇等同志对于宪政的无知,当时实际实行的是反宪政的党国官僚专制体制。如果沿着这样的一条路线继续发展下去,其结果,就像毛泽东在一九六二年一月三十日《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预见的那样‘在我们国家,如果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集中制。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我们的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这是一个十分值得警惕的问题,希望同志们好好想一想。’请大家好好看一看,距离毛泽东的这个讲话已经快五十年了,毛泽东去世以后,邓小平上台,在党国官僚专制体制下,就是走了一条刘少奇主张的新民主主义路线,结果怎么样?毛泽东的预言,现在是否应验了?再请大家好好想一想,毛泽东为啥以那样大的勇气和魄力发动文革?难道真是如一些右派人士所认识的是为了实现毛泽东的个人权利欲?!”

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在党国官僚专制体制下走毛泽东主张的社会主义路线,实际是党国官僚社会主义,结果,就是毛泽东时代那样,滋生令毛泽东深恶痛绝的大官特权问题、官僚主义问题;在党国官僚专制体制下走刘少奇主张的新民主主义路线,实际是党国官僚新民主主义,结果,就如同毛泽东预见的那样,掉进官僚资本主义亦即最坏的资本主义、法西斯资本主义的臭水沟。所以,中国首要的问题,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民主问题,决不应再是党主、官主。不实行民主体制,不落实民主政治,无论走什么样子的路线,最终都得南辕北辙。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惨痛教训!”

3、如果是宪政民主体制了,究竟走什么样子的路线?我以为要请教马克思。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你总该承认吧。那么生产关系的根本是什么?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也就是说,有什么样子的生产力条件,就有什么样子的所有制。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正如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提出“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而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生产力状况,就是恩格斯提到的那种情形。这也就决定了我们的社会制度或者路线,只能是从资本主义向着社会主义过渡的形态。但,有两个要求,其一、必须保证公有制的基础地位,允许私有经济的存在和适度发展,实行节制资本的政策,使其不能操纵国计民生。其二,实行宪政体制。合起来,就是宪政新民主主义。对于渴望提出的“在当时状态下,不搞社会主义就必然要搞资本主义,处于一种混合状态是根本不可能的”的非此即彼的认识,我是不能苟同的。这样的认识,理论上说不过去,实践上也行不通。

4、渴望的“公有制其实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公有制社会,一个是公有制企业,公有制社会里存在一定数量的私有制企业是非常必要的。这里面存在一个辩证法问题,主观上追求‘纯而又纯’并没有错,如果要是主观上不追求‘纯而又纯’,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革命者,但是,客观上,‘不纯’又是必然现象,谁要是无视这个现实,他就必然会犯极左教条主义错误;也就是说,从总体上来讲,公有制社会必须是‘纯粹’的公有制社会,而不能拖泥带水,但是,在微观领域,存在私有制经济体它并不影响公有制社会性质的确立,在这里,私有制经济体是公有制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公有制社会与公有制企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自相矛盾的。我不一一指出了。您自己仔细推敲。

5、渴望的“这次革命的性质就是包含民主主义革命在内的社会主义革命,纯粹的社会主义革命或者是纯粹的民主主义革命的观点都是错误的观点”也是自相矛盾的。我不一一指出了。您自己仔细推敲。

6、渴望的“你的‘将公有资产所有权从政府手里移交到人大手里”的设想纯属主观主义的臆想,毫无价值。如若按照这个设想进行公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设计的话,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公有制可能将要在世界范围内销声匿迹了。因为,政府本身就是人大的执行机构,只要人大的监督不缺位,所有权在政府手里与在人大手里又有什么区别呢?再说,人大的主要职责就是立法与监督,再增加新的权限势必削弱原有职能的正常发挥,‘业成于精而毁于随’……”。我更不敢苟同。物权决定主权。人大的职责是立法与监督。请问,人大的物权、主权都不在了,都被党和政府拿去了,他监督个屁!他拿社么监督?!

7、渴望的“李文采的社会主义观点有点‘民主社会主义’的意思”,实际是对文采的误解。关于社会主义,我曾经有一篇短文。现在复制过来:

李文采:真正的社会主义才是个好东西

为什么我这里要提出真正的社会主义呢?因为有太多的社会主义,是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假社会主义。我这样说,是为了还社会主义的本来面目,和一切假的社会主义有效区别开来。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决定社会意识形态。这是马克思认识人类社会的基本原理。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问题,也必须通过这个基本的原理。

首先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制度。他的经济基础就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股份制和其他各种类型的合作制,都可以看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初级形态。至于是实行单一的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则取决于当时的生产力条件。

社会主义的基本的经济制度确立以后,接下来就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宪政体制问题。包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民主的经济体制和宪政政治体制。这里有一个关键,就是社会主义的法权,亦即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必须归享有国家最高权力的人大系统。这是社会主义民主之根本。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光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而没有社会主义的宪政民主体制,就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而是瘸腿的、假的社会主义。

谢韬说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其实这句话就其本身来说并没有问题。如果是社会主义,那么它一定是民主的。不存在专制的社会主义。如果是专制的,那么就一定不是社会主义。事实也的确如谢韬所说: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是在谢韬这句话的前面一定要加上“以公有制为基础”这个定语。否则,他的这个民主社会主义就是加引号的,是我们要反对的了。

至于俞可平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无非是间接地告诉社会,我们尚没有实行民主。物以稀为贵么。如果民主在社会上已经蔚然成风,人们也就习以为常了,也就不会因为俞可平说的一句民主是个好东西,而引起社会上这么大的反响了。

俞可平只是说民主是个好东西。其实,他似乎没有意识到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宪政社会主义更是一个好东西。因为只有在这个制度和体制下,才可以确保人民实现最大限度的充分民主。

不错,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存在太多的和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东西。但是,那主要的还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造成的。恰恰相反,是因为缺失宪政体制,没有落实好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结果滑到党国官僚主义的旋涡里面去了的缘故。所以,我们要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改变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党国官僚旧体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宪政民主新体制。绝不是借改革之名,搞修正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那种企图把社会主义管理体制的改革变成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革是绝对错误的、反动的。按着这种反动的改革方向进行下去,必然把党和国家引入灾难。

那么如何落实社会主义的宪政民主新体制呢?

可以说,世界上所有标榜为社会主义的国家,他们都被这个问题所困扰。我的答案就是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建立现代国家制度,实行与现代国家制度相配套的现代地区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预知详细,请搜索我的《中国怎么了 中国的出路在哪里》和《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新五项基本原则”与“八大纲领”》。

第三、社会主义是一种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四、社会主义的法律和社会主义的道德。在社会主义的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宪政民主体制下,为人民服务、自觉遵守法律和按规律办事成为全社会的准绳,人类最高尚的道德成为全社会的自觉遵从。我相信,真正的社会主义必将创造出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经济基础、实行宪政民主体制、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和在此基础之上的完备的法律制度和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这就是我对真正社会主义的理解。

8、关于无产阶级的革命策略,除了八大纲领以外,请您注意文章中的这段话:“资产阶级性质的颜色革命一旦发生,严重腐败的修正主义中央必然被击垮,而且连带中国***将一起成为修正主义的殉葬品,由此,中国就一定会步前苏联之后尘,亡党亡国。而中国庚友在其《泱泱大中华有多少人能看透当代中国的社会本质?》中的预言:‘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跌宕起伏的历史轨迹来看,从三十多年来中国式资改实践给中国城乡社会结构造成的质的变化来看,目前基本可以断定,从党内修正主义出笼、资改派总头目登上中国政治舞台的那一刻起,就决定了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现代史和中国革命史,一定会以一种新的形式在二十一世纪重演’,就一定会应验。正因为我看清了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颜色革命的破坏性,所以,从骨子里,我是极不赞成这样的革命的发生的。我寄希望于以无产阶级为主导联合一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参加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寄希望于以较小的代价换得真共和。这是中国的第二种前途。一个充满了光明的前途。如若不然,就只能是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结尾中描绘的那种情形:‘共产主义者不能指望在资产阶级取得统治以前就和资产阶级进行决战,所以共产主义者为了本身的利益必须帮助资产阶级尽快地取得统治(我建议改成‘推翻法西斯专制统治’)’,无产阶级趁势迅速集结起来,开启新民主主义革命。大乱尔后大治。尽管这样的结局,并不是无产阶级革命派所愿意看到的。但是,发生这样的结局,是不以无产阶级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在当局社改派拒绝觉悟限制无产阶级组织起来的条件下,无产阶级的革命策略,将不得不改为先支持资产阶级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再转到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上来,亦即,不规避第一种革命,努力争取第二种革命;不规避第一种前途,积极争取第二种前途。”

9、提一点建议。建议渴望认真地去读一读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国革命和中国***》、《论联合政府》、《在中国***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等文章。

10、再次感谢!

[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1-7-7 21:55 编辑 ]

就理论推导理论,只是空头的说教,永远都解决不了现实问题,我们不妨从事实出发谈点实际的东西。
1、过去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先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后,才以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强大力量的主动推动下,才建立的公有制经济制度。若果要是按照生产力自然发展的需要来建立适度规模公有制制度的话,建立公有制的动力从哪里来?比如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已经很发达了,他们也不可能自动进入社会主义。在“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情况下,今后发展的方向肯定是资本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因为,公有制是主动为之,而不是自然进化。
2、专制与民主不能作为是否是社会主义的判断标准。怎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呢?民主是必需的,但是,要保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就必须要加强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手段才行,这个手段就是“集中统一”。
3、你似乎也认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必须是“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社会,我看这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如此,社会主义永远都是空想。
4、你并没有说清楚,你所要长期“巩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社会,这个社会与北欧的“民主社会主义”有何异同?如果要是“民主社会主义”也是社会主义的话,那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5、你的一切推论都是严格按照“物质决定论”的轨迹推导出来的,我是坚决反对“物质决定论”的。不过这个“动作”争议太大,不好拿出来示众。如果要是严格按照“物质决定论”来行事的话,过去的一切社会主义革命都可能会被你证伪。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会不会实现,也都两说了。

我与李文采的相同之处是:我们都认为,社会主义必须要实行宪政体制,必须要维护“自由民主”原则;
不同之处是:我认为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存在很大的漏洞。李文采的观点是不承认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社会性质,毛泽东时代最多是个“半”社会主义社会。

1、社会主义及其思想是世界工业大生产的产物。脱离了这个前提,很难想象会有马克思主义以及社会主义。这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强大力量的主动推动下,才建立的公有制经济制度”并不矛盾。尽管“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已经很发达了,他们也不可能自动进入社会主义”,但是,他们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这是毫无疑问的。“公有制是主动为之,不是自然进化”,但必定是主动与必然的结合。脱离了必然的主动,就走向了事物的反面。至于“在‘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情况下,今后发展的方向肯定是资本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则是完全错误的估计。因为宪政新民主主义强调以公有制为基础,以无产阶级为主导,实行宪政,他的前途只能是也必然是社会主义,绝对不可能是资本主义。只有脱离了以无产阶级为主导,脱离了宪政,才会如渴望预计的那样。

2、什么叫民主?民主就是生产资料归人民所有。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民主又分为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民主、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民主、以无产阶级为主导辅之以资产阶级的新民主主义民主、以资产阶级为主导辅之以无产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不管哪一种民主,相对于专制,都是历史的进步。不管哪一种民主,都与专制势不两立。尤其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的高级形态。其主要特点是“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经济基础、实行宪政民主体制、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和在此基础之上的完备的法律制度和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所谓的“加强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手段”,只能蕴含在其中,不能脱离于其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其之上。

3、关于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我与项观奇先生曾经有过争论。他说:“只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实行了宪政,就算是进入了社会主义。”后来,我采纳了他的意见。在我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才是好东西》里,就是遵从了这个认识。所谓的宪政新民主主义阶段,可以看做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但是,具体的经济、政治、分配、意识形态方面的政策,还是要遵从宪政新民主主义的,并且认为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

4、宪政新民主主义与宪政民主社会主义的区别(在本帖的2节里面),前者以公有制为基础;后者以私有制为基础。“民主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

5、“物质决定论”,我以为至少有两层含义:一个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决定论。人只能遵从规律,按照规律办事。追求自然与自觉的统一。另一个是物权决定主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其实,这本身也是规律的内容。这些东西,脱离不得。脱离了,就认不清社会,更无从改造社会、建设社会。

6、毛泽东时代是社会主义社会性质。但是,前面要加一个定语“党国官僚”。缺失了这个定语,就不准确。

[ 本帖最后由 xiaoliwencai 于 2011-7-8 09:11 编辑 ]

“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一个漫长的既非资本主义又非社会主义的‘民主’的这么一个‘社会’,这么一个社会是否真的存在呢?”──正确的表达应该是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第二阶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表述为“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之间存在着一个漫长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经济上是公有制加资产阶级法权,政治上是民主宪政。
项观奇先生说:“只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实行了宪政,就算是进入了社会主义。”──表述基本上是正确的,笔者再加点补充:公有制中包含资产阶级法权。
虽然中国的社会主义者都讨厌资产阶级法权,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说得很清楚:“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的了, 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各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
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
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
但是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
说毛泽东搞“一大二公”是“超越时空”的“过激行为”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一大二公”明显违反了资产阶级法权,实践中如此,理论上也是如此,看看毛泽东如何欣赏张春桥就更清楚了。
“‘一大二公’的公有制社会”表述也不准确,因为连毛泽东都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中国是“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也许可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更具体地说是“供给制国家资本主义”。
而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市场型国家资本主义”,由“供给制国家资本主义”改为“市场型国家资本主义”非常容易,毛泽东早就看到这一点了,所以他讲:“林彪一类上台,搞资本主义很容易”。
补充项观奇先生的那句话后,就出现一个难点:“公有制+资产阶级法权”在激烈竞争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世界大市场经济中能否生存,如果不能生存,一国就不能单独实现社会主义,实现了也会在个世界大市场经济中被挤垮(苏联的解体已经作出某种程度的论证),以研究经济为基本功的马克思不会不考虑这个问题,也许这就是他的数国联合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论点的根据所在。

“这次革命的性质就是包含民主主义革命在内的社会主义革命,纯粹的社会主义革命或者是纯粹的民主主义革命的观点都是错误的观点”──在小资产阶级思想如汪洋大海的中国,在穷了近一个世纪后“发家致富”才复活30年的中国,搞“包含民主主义革命在内的社会主义革命”不太现实。
苏联的1917前后和中国的1949前后都是搞“包含民主主义革命在内的社会主义革命”,事实上都失败了,如果不认真反思这个现象就是蔑视历史。

自然规律与人的主观行为并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比如说,自然规律决定的只是人的主观行为的可能性,而人的行为的必然性,在遵从可能性的同时,最终能不能成为现实的必然性还是由人的主动行为自己来决定的,而不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比如:按照自然规律,人要从甲到乙是完全可能的,但是,这个人到不到乙,完全取决与人本身,而不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
公有制也存在这个问题,比如说,建立公有制是完全可能的,但是,要不要建立公有制完全取决于人,而不是由公有制本身决定的。
你认为公有制是保证无产阶级政权的基础和决定力量,但是,你又不赞成主动建立公有制;但是,事实上是,公有制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互为补充的一物两面的关系,要是脱离无产阶级专政,想建立和维护公有制,根本是空想。
长期保持“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在这个社会里,既然存在大量的私有制经济,甚至私有制经济可能还会占主体,实行宪政,组党自由,你不可能不让资产阶级组党吧?你凭什么就能肯定掌握政权的必然是无产阶级?
我们不能光靠理论推导,现实是,资产阶级始终占据优势地位,无产阶级在一种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支持的情况下,想占据优势地位根本不可能。你的宪政体制没有提到一句无产阶级专政的话,你是怎样保证无产阶级主导地位的,根本就是空白。
你所谓的公有制仅仅只是一个假想,就凭这个假想就能维护无产阶级的主导地位?

“你的宪政体制没有提到一句无产阶级专政的话,你是怎样保证无产阶级主导地位的” ──这话是问到点子上了,宪政体制恐怕只能搞成资产阶级宪政,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宪政下获得一定的政治空间,社会主义革命则放在下一个阶段实现。
在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无产阶级是革命主体,但不一定能获得革命的领导权,如果无产阶级获得了革命的领导权,就可以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革命。

行者:你根本没有好好地看李文采的文章是怎样说的,李文采是这样认为的,他说“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间存在一个漫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他的说法,并不是指“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他说的这个“阶段”很特殊,与马克思主义指的那个“阶段”(指社会主义)根本不是一回事。
既然是“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那么,这个“阶段”肯定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社会,他没有定义,我也说不清,你的解释肯定也代表不了李文采的观点。

1、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社会,我在原文中是这样说的:

“(四)新民主主义是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一个必经阶段:资产阶级自由人士鼓吹资产阶级宪政民主,以为那是世界上最好的民主。其实不然。且不说资产阶级宪政民主排斥无产阶级民主,且不说资产阶级对于无产阶级的剥削,且不说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的不彻底,国家政权最终将落到大资产阶级手中,单就资产阶级内部来说,通过资产阶级的自由竞争,必然发展到后来的垄断资产阶级阶段。伴随违背资产阶级宪政民主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不断出现,反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必将重又被提起。现在,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就是这样。只是,这时的民主革命的主体,将不再是一般资产阶级,而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也不是一般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而是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同时,因为这个革命,还需要联合一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自然,革命的前途,既不是回归自由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宪政新民主主义。另外,即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考虑到生产力的决定作用,还要继续保持私有经济的适度存在,直至彻底完成其历史使命。基于上述这些原因,我提出如下两个论断:

第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必经阶段;

第二、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将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也就是说,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还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发展阶段才能进入到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

从这个角度看,未来即将发生或者继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之后将要发生在中国的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就不仅仅是局限于中国,而是具有了世界性的普遍意义。中国的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世界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宪政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浪潮,将会给中国以鼓舞。反过来,中国未来宪政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必将会极大地振奋世界。”

2、后来,我又做了补充:“如项观奇先生所说:‘只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实行了宪政,就算是进入了社会主义。’我以为可以这样说。所谓的宪政新民主主义阶段,可以看做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但是,具体的经济、政治、分配、意识形态方面的政策,还是要遵从宪政新民主主义的。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文采”

3、通过上面的两段话,可以看出,渴望认为“他的说法,并不是指‘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他说的这个‘阶段’很特殊,与马克思主义指的那个‘阶段’(指社会主义)根本不是一回事。”则是对文采的误读。

4、关于“你的宪政体制没有提到一句无产阶级专政的话,你是怎样保证无产阶级主导地位的”?我以为这同样是对于我的误读。参见我的: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新五项基本原则”与“八大纲领”。行者认为“宪政体制恐怕只能搞成资产阶级宪政,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宪政下获得一定的政治空间,社会主义革命则放在下一个阶段实现”,对此,我持否定态度。而渴望的“长期保持‘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在这个社会里,既然存在大量的私有制经济,甚至私有制经济可能还会占主体”不过是行者的话换了一个说法。实际是绝无可能。

5、另外,我强调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统一,而不是主观脱离于客观的盲动。

我已经完全看明白了,你的“宪政民主主义社会”的成立,主要靠的是两个基石:一是公有制;二是宪政民主。
但是,我还是有疑问,你的公有制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与过去已经实践过的公有制完全不是一回事,这可以说是一个假想;你的宪政民主的成立也是建立在这个假想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如果要是没有你设想的那个公有制为基础,宪政民主就无法保证无产阶级的主导地位。
可这里面还有一个疑问,就是真的仅仅有了公有制就能保证宪政民主的无产阶级性质吗?这很难说啊?

“国家政权最终将落到大资产阶级手中,单就资产阶级内部来说,通过资产阶级的自由竞争,必然发展到后来的垄断资产阶级阶段。伴随违背资产阶级宪政民主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不断出现,反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必将重又被提起。”──事实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根本不存在官僚垄断资产阶级,这是作者把中国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强加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身上,以使其理论具有全球普适性,这是很可笑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必经阶段”── 从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运行机制来看,未来肯定是以和平过渡方式直接进入社会主义。
“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间存在一个漫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说法是不科学的
“漫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对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引申,而中国20世纪的事实已经证明《新民主主义论》是一种臆想。《新民主主义论》的最大漏洞在于错以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事实上是由向往共产主义的小资产阶级精英领导的,参加革命的主体是农民。

所谓“新五项基本原则”与“八大纲领”是作者把对实现社会主义路径的臆想与历史已经证明失败的“理论”的杂揉。
“新五项基本原则”的根本是“坚持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主导”,而事实上列宁思想和毛泽东思想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有很大错误,而且已经被苏联的历史所证明;用今天的眼光看,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是空想论,也已经被历史所证明,其后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论更是失败的空想论。

“如果要是没有你(李文采)设想的那个公有制为基础,宪政民主就无法保证无产阶级的主导地位。”──确实如此,关键就在于这个“公有制”。
这个“公有制”好设计,但不好操作。最大的问题是“公有制”在激烈竞争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世界大市场经济中能否生存,如果不能生存,一国就不能单独实现社会主义,就会设想几国(如欧共体那种形式)共同搞“公有制”,加大生存的机率。
马克思认为数国共同进入社会主义,肯定有过深入的思考。

“‘宪政民主主义社会’的成立,主要靠的是两个基石:一是公有制;二是宪政民主。──如果建成,就进入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而非什么“宪政民主主义社会”。
李文采的“宪政民主主义社会”实际上是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基础上继续空想。他为无产阶级设想的宪政民主斗争路线是对的,但其基本理论架构是不科学的,是历史唯心主义的反映。
作者的长文中嫁接了毛继东、张宏良的论述,这是他为设计“宪政民主主义社会”构想而不得不采取的理论“借力”。
作者以《我看毛泽东、文革以及中国的现在和未来》作题目,突出毛泽东个人的地位,字里行间流露出个人崇拜思想,在理论上生搬硬套《新民主主义论》,不客气地说,作者在理论、理性、思维上都不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基本素质。
6月18日,我收到了作者的这篇长文,先是发现了嫁接毛继东、张宏良的论述,后又发现大赦倡议无可操作性,实质上是逃避阶级斗争,现在终于发现其基本理论架构也是不科学的。

回复13楼渴望网友:

1、为了与谢韬等说的民主社会主义区别开来,我更倾向于用宪政社会主义。确切地说,现在只能是宪政新民主主义,是宪政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主要靠的是两个基石:一是公有制的基础地位;二是宪政民主。

2、所谓的公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我以为这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所不同的是落实公有制的体制。过去,名义上是公有制,实际落实到党国官僚所有上去了,结果,背离了公有制的精神。而我不过是把过去在体制上弄错的指出来并纠正过来了而已。

3、至于“如果要是没有你设想的那个公有制为基础,宪政民主就无法保证无产阶级的主导地位”,渴望网友的这种假设是正确的。问题是,在我的倡导的宪政新民主主义或者是宪政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种假设不存在。没有了这个基础,就没有了宪政新民主主义或者是宪政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自然就没有了无产阶级的主导地位。

4、渴望质疑“真的仅仅有了公有制就能保证宪政民主的无产阶级性质吗?这很难说啊?”。我的回答是不能。一个是公有制,一个是落实公有制的宪政民主体制。一个都不能少。也就是说,仅仅有了公有制,不能保证宪政民主的无产阶级性质,还必须得有宪政。

楼主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