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现实篇4)

说到腐败,恐怕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无缘无故地把自己“大把大把”的钱送给腐败,那又为什么非送礼行贿不可呢?显然,行贿者看中的不是受贿者本人,而是其手中的权力!如果仅仅看中的是腐败手中法律制度内的公权,那又何必去送礼行贿呢?傻呀!做亏本的买卖?其实行贿者比谁都聪明,他们所看中的不是腐败手中法律制度内的权力(阳光权力)而是腐败手中那些可以超越并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的私权——特权集权(阴暗权力),正是这些“阴暗权力”才使得非法的摇身变成合法的、合法的也会变成非法的,阴暗的比阳光的还要正大,也只有这些“阴暗权力”才能为行贿者掠夺到比行贿所付出的财富要多得多的本该属于社会公众的财富(权利)。可见,行贿行为对于行贿者而言,用一句时髦的话说:那也是一项高风险回报丰厚的长期投资。古人说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今天这其中的意义就在于所取之的道所蕴涵的道,显然,腐败的本质是道的腐败,这不仅是针对个人,更是针对企业、民族、国家。和世界上的万物一样,权力也有其两面性:阳光性和阴暗性——公权和私权,有权力就有腐败,有腐败就会有权力。可仅仅权力还不能构成完整的腐败命题,其中必然隐含着权力与财富关系的作用,说到这就不能不说说权力与财富的关系。随着人类社会的建立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权力被赋予了商品的属性,商品相应地也具有了权力的属性,而商品经济进一步向权力经济(政治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权力也随之成为流通的商品,权力因此愈发呈现出财富性,甚至权力就等于财富,因此,财富内容随着权力属性也发生着阳光性和阴暗性的分化,可见,腐败是“权力经济”“人货币经济”发展的衍生物,是其两面性中的一面,不同的权力性质直接决定着社会腐败的不同个性。腐败的根源不在于行贿者,而在于权力性质,在于权力的阴暗性,在于社会财富的阴暗性,在于那些可以超越并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的特权集权专权,其所造就社会财富的极端阴暗性(官僚资本),其所造就社会经济的极端“权力经济”“人货币经济”(封建专制)。因此,评价社会的腐败程度就看这个社会的权力阴暗性、财富阴暗性的程度,就看其“权力经济”“人货币经济”市场发展的程度。治理腐败最有效的方法当然也就是发展权力的阳光性发展财富的阳光性克服限制权力的阴暗性、财富的阴暗性,发展规范健康的“权力经济”“人货币经济”,而民主思想民主文化正是发展“权力经济”“人货币经济”的市场化,是计划与市场对立统一的市场化,其民主的内核正是发展阳光权力制约阴暗权力,可见,权力的规范制约既权力文化的发展是治理腐败的根本。民权是现代社会最大的阳光权力,“王权”是现代社会最大的阴暗权力,恰恰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王道”文化思想正是滋生权力阴暗性财富阴暗性的肥沃土壤,从“承包制”“厂长负责制”“厂长股份制”等中的不仅没有制约反而是加强超越并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的特权集权专权就足以证明了公权私有化:不是公众说是腐败吗?那就用“承包制”“厂长负责制”“年薪制”甚至“股东制”等去封堵社会,一手遮天,阴暗性包装成阳光性,变腐败为合法的“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不过是用腐败促进经济发展,如果是用一项回报丰厚的长期投资经济行为看待腐败,那腐败自然是“改革开放”,倒正好与“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理论十分贴切,符合现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路,腐败同样满足“文化物质需求”,“公款消费”“公款大吃大喝”“大肆圈地”等不就是促进了饮食业、旅游业、演艺业、城市建设业(楼市房价)等的大发展吗?不同样也赢得一部分先富起来的渔利者们的一片喝彩吗?由此腐败之风的愈演愈烈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自然也就相吻合了,互为促进互为发展吗。行贿者盈利,受贿者盈利,都在盈谁的利,可谁亏空了呢?是人民是历史的亏空养活了那些盈利者,可见,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截然相反的“猫论”,自然是“政绩工程论”或“形象工程论”,甚至在现实所演绎的就是“现代腐败论”。也就是这个昏庸无道的“现代腐败论”(猫论),也正是这个表面是“无道昏论”实则却是极端惟我独尊的“王道昏论”——“国家拜金主义”,正在一个个无情地击碎着中华民族所固有的最基本的人之道德和社会之道德:爱财,诚信变成了谎言、善良变成了丑恶、发展变成了假劣……;取之,搅动得使中华民族无处不充满了暴富的躁动心理和投机行为,就像电影《大腕》里所展示的那样,(官僚、资本)蜂拥撕扯着外来文化被操纵着近乎走到了(民族)精神崩溃的疯狂程度。当然,这种互为促进互为发展的“现代腐败论”,实质表现的也是战术认识与战略认识的思想差异,从战术角度看腐败确实某种程度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就是卖国也可荣华,可从战略角度,腐败一旦充斥经济,经济也会因此肾衰竭,这样的经济自然也就需要不断深入加大“开放”的力度来“透析”,如此“只要求荣,卖国也真理”的“国家拜金主义”发展则是在摧毁经济的实质和根本,是在摧毁“权力经济”“人货币经济”的发展,是在摧毁民族国家文化尤其是人文化的道德,最终将摧毁的是国家民族的实质和根本。由此看来,用封建专制治理封建专制,“包公”是多么的原始也是多么地愚民。民主法制之所以能控制腐败,其原因就是发展民权,发展民权就是发展阳光权力发展阳光财富,发展阳光权力发展阳光财富就是制约专制的特权集权专权——“公权民主,私权共和”(不管说者何意,也不管结果如何,台湾人民把治理腐败能治理到“陈水扁”,这本身就开创了中国历史先河,无疑也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一大进步,请问,党封建专制能做到吗?)。总之是发展阳光政治、阳光经济、阳光思想等等,而这一切又无疑将触及中国几千年来所形成的(共产党)权力根基,动摇孔孟文化孔孟思想的机理,意味着建立新的权力根基发展新的民主文化民主思想(孙毛文化孙毛思想)。可见,相对于今天,孔孟文化孔孟思想本身就是腐败源,之所以如此,原因就是孔孟文化孔孟思想已经远远不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更不适应现代社会“权力经济”“人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专制本身就已然是社会最大的腐败,也可见,中国治理腐败就是根除共产党帝制,则是多么艰难而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人文化和社会文化的长期文化大革命(过去西方和今天台湾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或许,这些就是那位“北大”教授所说的民主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依据。

“北大”教授,想必也应该算是天之娇子之娇子,可仅仅就印度或亚洲的民主社会效果,便根本否定人类之民主,显然有失公正,有失最起码的科学道德。为什么不去研究西方民主能够把腐败控制起来的原因呢?民主的涵义远不是中华民族和亚洲民族“王道”思想所理解的只是政治体制形式,也不是将民主贬抑为“三权鼎立,轮流坐庄”,更不是唯官独尊的奴性的民主。对待人类智慧结晶、普世价值——民主,往往是组织“文臣墨客”,断章取义铺天盖地地以王者(自我)利益角度结论霸主,容不得霸权神位受到任何形式的挑战,这样的认识对中华民族只能是愚民思想、迷乱文化,威胁延误的是中华民族未来的生存与发展。

民主不会生活在真空的世界里,有“王道”的所谓民主,就像是民主的民本所包括了一切,可偏偏还要在民主之前加上人民两字,变成是人民民主;也有“民道”的真实民主,这样的民主体现的人之主权、民之主权。民主不仅有重要的形式,更有民之文化、思想、哲理等深刻的内涵,不仅是政治建筑,还是涉及思想、经济、军事、宗教、学术、文艺、企业、团体、人权等社会方方面面相互配套的生命工程,更是由“王道”向“民道”变革的思维定式,贯穿思维定式于看待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生命过程。总之,民主就是一种“礼”,是“民道”思想所造就出的现代“礼”。“王道”思想不仅是民主形式与内容的被割裂,也是幻觉了中国人对民主认识。形式与内容存在着必然联系,可却无视民主的内容,蔑视“代表”的内容,可见,自我标榜与真正马克思主义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就是马克思主义本身也有个“王道”和“民道”的不同。形式是内容的体现和保证,内容是形式的本质和内涵,否定对立统一中的任何一方都是错误的非科学的。西方所创造的民主内容形式决不是一夜之梦,更不是臆造杜撰,而是历经千年探索积淀的属于全人类的现代文明成果,文明成果的内核恰恰隐藏在民主的内容中。相对照,亚洲及印度的民主仅仅有一副形式的外衣,缺乏相适应的人文化为民主内容,具有形式与内容的对立性,缺少其统一性,无法形成真正民主的社会文化。种植在封建专制文化土壤中的民主,要么是形式民主内容封建专制,要么是连形式都没有只是换个民主名字的封建专制。由于民主没有绝对的民主,民主也总是由劣到优的发展,自然不同历史文化的东西方民族对民主内涵的理解不同,导致的结果一种是控制了腐败(实际是转换了腐败的个性),另一种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其实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腐败温床不是中国所加罪的那个民主,而是那个以民主名义而掩盖下的封建专制。

也是这位北大学者在电视上大讲温州事例,其用意是为高薪养廉辩解。然而,现实生活中的腐败以及具体案例说明,事情远非这么荒唐。是不是成克杰高薪亿元,他就不会为了几千万而腐败了?据资料所知,美国总统的年薪也只有二十多万美元,与美国企业家的几百万甚至千万年薪相比,哪怕是与姚明的年薪相比,岂不是有一百个一千个理由而腐败吗?显然,这种思维逻辑是基于官僚阶级自身利益而“马屁”建立的。于是,引申出腐败在中国历史上根深蒂固的原因。腐败之所以成为历史的痼疾,原因有许多,其中思想认识是最重要的:一是对腐败的本质认识不清,二是对腐败的定义,官僚阶级与人民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解决两者的差异,无疑是个涉及民主的问题。如台湾“高捷”“炒股”等官商合为侵吞公款、德国银行行长公款消费、美国高官女郎按摩,搁在共产党那还叫腐败?见怪不怪叫“改革开放”。显然都是腐败,但腐败的内涵中国和西方是完全层次和意义的不同,不能同义而语,拿西方的腐败证明中国腐败不适合民主,完全是思想的鱼目混珠。正是思想的差异,面对腐败这个社会癌症历朝历代都束手无策,其最终也都见怪不怪漠然死亡。同样的原因,现实客观效应不是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在“高薪养廉”,而是在“高薪滋腐”,更是在怂恿腐败敞开其永远填不满的血盆大口,自然腐败之风也就愈演愈烈。

面积之大层次之深,恐怕抓是抓不过来的,就是能够也要动摇危及统治阶级的权力基础,料想谁也没有这个胆量,对此,有人总结:“抓腐败,亡党;不抓腐败,亡国。”也许,宁肯亡国也不要亡党,可国都亡了你那个党还能苟活吗?这就是历史朝代面临的同样社会难题,不免有“英雄所见略同”之感伤,同时也学习出“高薪养廉”“议罪银”等无奈,可殊不知正是“高薪养廉”“议罪银”造就出历史上最大的贪官“和绅”。显然,“高薪养廉”“议罪银”不仅不能有效治理腐败,还会加剧腐败的愈演愈烈,更会造就出连“和绅”都自惭形秽的共产党。但抓的思想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传统观念的继承:追求“包公”以图挽救社会腐败的病入膏肓,可这只能是中华民族的一相情愿,完全忽视了“包公”并没有挽救北宋腐败衰落的事实,更没有阻止中华文明没落的现实,何况腐败里的奥妙,想必统治者比谁都心知肚明,医生给自己手术,那个“两手都要硬”鬼都不相信,“那不过是些倒霉蛋的笨腐败”。不是吗?几年前某市府就无奈地做出过腐败五万元以下者不与刑事追究的决定(这绝不是个案,浙江慈溪就值得深思,也可见,中国的刑法在政府文件面前显得是那么的弱小),其大言不惭的原因就是因为涉及面广大得已经威胁到了某市政府政权的正常运转。今天是五万元为底限,或许明后天就该是十万元百万元为底限了,显然,“包公”(连同刑法)不过是统治阶级手里“既可用之也必弃之”的玩偶而已。其实,“和绅”的腐败核心是“乾隆”,是那个最大的腐败——封建专制,封建专制是标,标的本就是中华文化思想的封建专制文化思想。中国的历史正如毛泽东评水浒所说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结果越反越多,越反越滥!

腐败现象及危害,不同阶级有不同的看法本是正常社会正常的事情,关键在于封建专制无视甚至蔑视人民观点,惟我独尊地打击压制不同认识,不仅问题永远无法解决,而且使问题扩大化、对立化,这反倒不正常了。民众没有权力,也没有影响力,但他们也有追求自己“爱”的权力,更有为达到自己人生目的精神,相比较他们只能运用自己的优势——暴力手段,抢劫、行骗,而另一些人却不必运用这些原始的手段,只须国家民族的名义稍稍运用一下自己手中的权力,玩弄一下影响力,便可轻而易举地实现自己的占有目的。本质上两者都是抢劫、行骗犯罪行为,不同的是后者是在“文明”地抢劫社会财富、“知识”地行骗社会公众,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影响性要比那些个体性的抢劫、欺诈更具有战略意义。当腐败“改革开放”地运用权力、招摇撞骗地运用知识理论的时候,没有权力也不会玩弄数字文字骗术的广大社会民众就只剩下自己不值钱的性命和最后使用暴力的体力了。这就是造成权力腐败难以根治的文化原因——官僚权力等同于国家民族权力,进一步演化就是:那个党等同甚至凌驾于国家民族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