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地方武装的策略和工作路线

地方武装的策略和工作路线

一九三一年三月中央苏维埃临时政府第十号通告

(一)地主武装是中国革命的大敌

帝国主义和中国统治阶级为了要保持他的残酷的剥削,不但要组织军阀军队,而且要组织地主武装,他如果只有军阀军队,而没有地主武装,他就无法镇压中国的农民暴动。中国资产阶级因为他的利益和地主阶级利益不可分离,因此他不但不愿意解除地主武装,而且随着农民暴动和革命运动的发展,也要帮助地主武装起来。因此农民暴动和革命斗争的大敌,不仅是一个旧军阀军队,(如果)不注意广大地主武装的严重性,我们的策略就一定要弄错误。从几年来各省农民暴动和红军游击斗争残酷战斗的考验中,完全证明地主武装的严重性。使我们认识地主武装实际是帝国主义和中国统治阶级,对付中国革命的重要策略之一。这是因为现在中国革命的重要内容,是农民暴动土地革命的原故。我们若不从中国革命的性质上,从过去斗争的经验上正确认识地主武装这个问题,便决不能有正确的策略去答复这个问题。过去各省苏维埃区域,许多党部对地方武装策略上错误的由来,完全是不认识地主武装对中国革命问题的严重性(对于地主武装势力估计过低)的原故。

(二)地方群众武装是消灭地主武装的唯一工具

从过去斗争经验,只有地方性的群众武装(赤卫队、游击队、独立师等)才能消灭地主武装(民团、靖卫团、挨户团等)。只有消灭了地主武装,才能建立和巩固农村政权。扩大土地斗争规模的红军能够消灭军阀军队,但他无法消灭地主武装。在红军战胜了白军,占领了新的区域以后,若没有当地的群众武装把当地的地主武装给他彻底消灭,那个地方的土地斗争便依然不能发动群众,政权便依然不能建立和巩固。

巩固的向前发展是建立苏维埃区域工作上正确的策略路线。执行这一路线,决不能离开地方武装的解决。因为若离开了地方武装问题的解决,便决不能深入进行土地斗争,决不能消灭红白夹杂现象,打通这个苏维埃区域的联系,也决不能改造政权机关,镇压反革命阴谋举动,巩固革命战争的后方。

(三)过去绝对集中地方武装策略的错误

过去许多苏维埃区域,机械地执行集中武装的策略,弄到不问什么环境,把所有地方武装,一枝枪也集中到红军中去的地步。执行这一错误策略之后所发生的严重现象是:①红色区域不能扩大,许多地方长时停止在原有状态,②许多地方缩小了红色区域,失掉了红色城市,因为地主武装进攻,红军无力抵御,只得扯白旗反水;⑥白军进攻时,地主武装做他的向导,红色群众无法抵御,扰敌截敌等工作不能做,不能答复敌人的搜山抢粮政策,坚壁清野成了空话,不能坚定群众斗争的决心,最有效的去打击敌人之清乡守望队政策。红军作战时得不到地方武装的配合,战术上失去极大的帮助,④红军不能扩大。以为一枝枪也集中到红军中来是扩大了红军,其适得其反。因为红军的扩大,主要是由于地方赤卫队游击队造成地方红军,再由地方红军造成超地方的红军。依照绝对集中的策略是决不能达到扩大红军的。总括以上这些严重的现象,形成了各地苏维埃区域既不发展又不巩固的现象。

(四)对地方武装的正确策略和路线

为了答复帝国主义及统治阶级的地主武装策略,使苏维埃区域巩固的向前发展,使红军作战得到伟大的帮助,武装斗争中的地方工农群众,是十分必要的策略。在农村中不但要普遍组织以梭标为主要武器的赤卫队,尤其要组织以快枪为主要武器的游击队。游击队的名称,小范围的叫做红军独立营,大范围的叫做红军独立团,以至红军独立师,在城市中组织红色警卫队。

各种地方武装组织,特别是游击队,在他的组织和工作路线方面,必须严重的注意下列各点:

(1)工农地方武装的目的,既是消灭地主武装,配合红军作战,巩固并扩大苏维埃区域,那么,枪弹的分配,就不应全部集中在县政府独立团手里,必须分一部分给那些接近白色区域的区政府独立营手里。为了斗争的需要,还须分出极少数枪弹交给那些紧接着白色区域的重要地方的乡赤卫队手里,特别在敌军进攻,民团猖獗时候,必须顾到边境群众受民团蹂躏有被迫反水的危险,因此不但独立团独立营要有计划的向那些地方的民团进攻,坚决打击敌之村乡政策,并且要有计划的分散一部分枪枝在那些边界乡村的重要地点。要纠正过去有些地方把枪枝全部集中于县的错误,但同时要反对绝对分散的倾向。枪枝的大多数必须是在县独立团手里,必须这样才能有力的进攻地主武装,有力的配合红军作战。

(2)为了更有力的配合红军作战,和更有力的进攻地主武装,夺取某一地方城市或重要市镇,某一范围内几个县的独立团,有临时集中起来或部分经常集中起来的必要。自然集中的时候要顾到留下一部分武装保卫当地政权,不使旁边的敌人乘虚扰乱红色区域。在这里必须反对地方主义和保守主义,那些只顾本区,不顾邻区,只顾个别敌人,不顾共同敌人的地方主义,保守主义倾向是非常错误的。

(3)一切武装势力都要是能执行阶级任务的。因此一切武装组织,必须是坚决的阶级的组织,不论红军、赤卫队或游击队,一概不能使反动分子及动摇分子参杂其间。富农流氓两种成分决不能参加任何红色武装组织。过去地方群众武装组织,不论是少年先锋队、赤卫队、独立营,独立团以至别种名义的游击队,一般说来,都是富农流氓分子与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分子混合一块组织,尤其严重的是领导权落在富农流氓手里,这是非常之危险的。以后乡这一级的群众武装组织,如少先队赤卫队(农村中不要组织工人纠察队)均必须把富农(过去及现在收租放债请长工做生意的)、流氓,土匪、烟痞、赌痞、兵痞、僧道等,分开不参加组织,另外分配他们以适当工作(如担任运输等)。区县两级的独立营、独立团或游击队,他的任务更加重要,尤其要坚决把富农流氓剔出去,更不能让他们做任何职务的指挥员,必须这样,才能保障地方武装的阶级性,才能保障革命的胜利。

(4)各种地方武装中,特别是县区两级的武装,必须建立坚强的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以最健全的党员去担任政治以及军事的领导责任:党须在每个伙食单位中建立支部,支部以上建立各级党的指导机关。一切事件除了已经成为正确习惯的以外,均须经过党的讨论决定,然后由军事政治负责人去执行。党须有经常的会议生活,特别在斗争紧张时候,党的指导机关必须勤于开会,要坚决反对那种单纯的个人领导。一切地方武装组织中,绝对不许共产党以外有任何党派组织存在,特别是AB团、改组派、取消派等反动组织,必须严厉的防止,坚决的肃清。

(5)各种地方武装组织中,都须建立政治委员制度。要废除军事技术上的各种形式主义,采取战斗的实用主义。要加强指挥员战斗员的政治训练,方法是时常举行集合讲话,报告政治环境和工作任务,批评工作缺点,上政治课,特别训练班长以上的负责人等。在一切军事政治训练的方法上,要废止命令(式),采用鼓动式。

(6)坚决反对烧杀政策和报复主义。游击队在每次进攻反动统治区域之前,必须对自己部队及参加斗争的群众宣传纪律,绝对禁止侵犯贫苦群众的利益,不准乱烧他们的屋,不准乱杀他们的人,不准乱拿他们一点东西,不准搜索敌方士兵的腰包。只有对于豪绅地主阶级应该严厉的镇压他们,尽可能的把他们捉起,分别杀戮、惩办或罚款,只有这些人是不能对他们丝毫放松的。至于豪绅地主的房屋仍然没有焚烧的必要,(因为这些房屋马上就是工农的,仅仅在有发动群众的实际需要时,可以斟酌情形焚烧少数反动豪绅的房屋。)豪绅地主的谷子衣服猪牛用具,原则上要完全发给当地贫苦群众,(号召当地群众去夺取),这是发动群众的斗争的必要策略。游击队和参战的红色群众决不可取得太多,(仅仅可以取得极少的部分以供游击时间的食用),因为倘若游击队取得太多了,不但不能发动当地群众起来,对当地豪绅地主阶级进攻,并且有引起当地群众的地方界限、姓氏感情,继续受豪绅地主阶级欺骗,对抗红色群众的危险。

除此以外,非阶级的报复主义,同样要坚决的反对,各苏维埃区域边境严重的红白对立现象,就是这种报复主义造成的结果。党要坚决的在游击队及红色群众中起领导作用,不辞艰苦的去说服他们。提出穷人不打穷人的口号,坚决纠正不分贫富,仅仅基于报仇心理的烧杀抢,才能把过去已经终了仇的群众迅速的争取过来。同志们须知只有坚决的阶级的政治口号才能争取群众,武力征服是专门对付统治阶级的,决不能用了对付工人阶级。

红军的三条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工农贫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八项注意,(上门板,捆禾草,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要胡乱疴屎,不搜敌兵腰包)地方游击队完全适用。游击队若不能执行这些纪律,便决不能达到争取群众扩大斗争的任务。

(7)游击队在占领地方城市及大市镇时,不可用了捉拿豪绅地主及没收豪绅地主财物的政策去对付一切商人和资本家,应该对只有遭祥众反对的那些反动的商人资本家,以及阴谋破坏革命的商人资本家,才去捉拿他,或者没收他的财物。在城市中上述那种反动商人资本家是一定有的,尤其是阴谋破坏革命的人,必须不迟疑的给以捉拿及没收。但须注意迅速向群众宣布他们的罪状,使其他商人群众不生恐怖影响市场上面,在这里又要防止假借或滥用反动派的罪名,去扩大捉拿及,没收的范围,使市场走向恐慌与破坏。须知凡不是坚决反革命及其阴谋破坏革命的具体行为,而只是通常对于工人的资本剥削行为,这只应该领导工人,站在劳动保护法上面,和商人资本家作经常的斗争,而不是捉拿及没收的问题。

在城市中筹款应限于中等以上商人,并且要用累进方法,(最富的多筹款,次富的少筹款)。小商人不应向他们筹款,尤其是城市贫民群众,绝对不能侵犯他们的利益。对普通商人筹款用捐款名义,只有对豪绅地主反动商人筹款,才用罚款名义。

过去各地破坏城市尤其是在城市中大烧房屋的办法,完全表现流氓路线,农民意识,失败主义,是非常错误的,以后要极力纠正。

(8)游击队里面须有宣传队的组织,口头演说,散发传单,在墙壁上写口号。游击队每一次行动都须出布告,宣布这一行动的目的,提出群众斗争的纲领,特别是实际的土地纲领。游击队每一次行动都要提出切合当地情况的地方口号,要知道没有切合那一地方的个别的口号,便决不能彻底发动那一地方的群众。在斗争未起来深入的地方,尤其是群众还不了解的时候,不应做打菩萨、废祖宗牌位,婚姻绝对自由等项宣传。

(9)游击队还负了组织的责任,在占领新的区域消灭了当地反动武装,发动了当地的群众斗争,有建立当地地方政权的可能的时候,游击队的党必须动员游击队的全部组织和人员,帮助当地群众迅速建立当地地方政权机关,并且要迅速运用这个政权机关去组织群众武装(赤卫队游击队),继续进攻残余的地主武装,肃清残余的反动势力。在同一个时候,必须迅速发动平分一切土地的斗争。我们须知只有迅速发动平分土地的斗争,才能迅速争取最广大的群众。有了当地最广大群众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了,当地的政权才能巩固,当地的游击队才能充实扩大。有了这些条件,才能迅速的进一步发展新的苏维埃区域。

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当地反动武装尚未消灭,群众不能完全发动起来,游击队虽然占领那地方,没有建立政权分配土地的可能,并且不得不计划暂时退却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便不要机械地去建立政权分配土地。这种时候游击队的党的主要任务是:发动群众抢夺豪绅地主的谷物,从这种斗争当中,争取一部分最贫苦最坚决的分子,组织小规模的独立游击队,指导他们回去打土豪,收缴零碎枪枝,以扩大这个小游击队本身,等到退却的时候,带领这个小游击队退到红色区域边境,准备第二次游击的基础。那些分土豪谷物的贫苦坚决分子,固然可以吸收一部分充实原来的游击队,但若全部收入原来游击队,而不耐心指导他们之大多数,去组织当地的独立的游击队,那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只有组织了那地方独立的小游击队,才能退却之后,维持未退却的那些群众的盼望革命再来的心理,也才能于第二次进攻时有个很好的向导,才是真正准备了第二次在那地方消灭敌人建立政权的条件。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游击队的党均须负责建立游击区域的党的支部,找寻贫苦的积极分子入党,迅速加以教育,使之成为当地领导斗争的核心。游击队的同志们若不顾及寻找贫苦积极分子组织支部,教育他们自己负责任的去从事斗争。使他们造成当地群众中独立工作的干部,而一切自己作主,使当地群众和他们的领袖完全处于被动地位,那是非常之错误的,因为这样必定要使得那地方的群众和他们的领袖软弱无力,游击队一离开,那地方的斗争便马上倒台。

(10)以上九项都是地方武装组织上和工作路线上最重要点。各级地方党部对于地方武装的各种重要问题,必须有经常的讨论与指导,特别是游击队进攻反动统治区域,地方党部必须每一次都有详尽的讨论指导。讨论时应召集游击队的负责同志参加,使他们完全明了游击任务和工作路线。不可像过去一样,许多地方党部只是命令游击队去打,工作路线一点也不指导,结果盲干一顿,得不到一点好影响,只得了许多坏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