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090714伤情与伤理

(杂文)090714伤情与伤理
大家都知道人是感情动物,所以人间就有了情有了爱,但从的本意质特征上来讲人是有思想的,会讲理的,也就是有了心目中的道理,而且一个道理不是一个人的而是大家全社会共有的公用的。而现实生活中伤感情的事却比比皆是,伤天害理的也层出不穷,对此改革家似乎也束手无策,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了,但作为普通人却不能那样无动于衷了。
流血流汗苦心经营八年的桩园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偷偷推成了废墟,如果哪天中午我不回家吃饭,如果我晚上不回家睡觉,如果我那天不出差……………也许这一切不幸都不会那么快就发生,至少还可以作为筹码讨回一点赔偿,但无论如何也阻止不了政绩者的强烈欲望,其实我并不反对公仆捞政绩,但就是要看用法律的道德的礼貌方法,还是用违法的缺德的失礼的方法,这个政绩是为人民服务谋福利还是为公仆个人升官发财。
四亩价值十几万元的树桩盆景被毁于公益事业,这本来是值得的,可得不到赔偿只和荒地一样每亩两千元青苗费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从县委到政府大楼之间再到相关部门之间,我不知跑了多少趟,也无济于事,他们似乎也无能为力,那天我只好在县委的办公楼上无奈地等着书记散布会。
本来桩园被毁就感到可惜,好在市里文件规定给一次性自行砍伐费,报着这种心态就平静衡了,与开发商打交道顶多是个赔多赔少的问题,可无论是政策还是法律道德,一到领导这里就成了一纸空文,该赔的财产却成了完全不赔偿的空气,万万没有想到县委政府比资本家还要毒辣!不仅从经济损上感到惋惜伤感,也感受到法律道德道理也被扭曲了。
那年,在既不是精简人员,也不是精简机构,更不是单位破产,无缘无故工作劳动权就被剥夺了,还不许做生意,不许出门(上访),中领先在家看业务书籍,其实是被非法软禁起来了。怎么办?要生活呀,就一边上访,一边经营树桩盆景,做着发财梦。五岁的儿子最能理解我,他每天放学就背着书包随我到桩园帮我除草,栽树,背着三十斤重的喷雾帮我浇树,树大了,凭着他灵巧的身躯爬树帮我砍树枝。每当双休日,我就背上剪刀手锯铁镐,怀里塞着两块烧饼一瓶开水,骑着旧嘉陵上山找兰花,沿着新修的迎白路找那些被遗弃的树木,我认为我是在挽救它们的生命,挽救那一片绿色荫凉,因为在我热爱大自然,心目与生俱来就有“草木有情,山水有意”的观念。桩园虽然有几千棵不同品种的树木,可每一树树桩的来历、成长、成型过程都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当有人贬它们分文不值时,内心反到同情它们的命运来了,对桩园树木花草都有着深深地卷恋与珍惜之情。
该赔的却不予赔偿,在当世界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度都是错误的,无理的,野蛮的,借东西要还,损坏了还要赔偿,这是做人最起码的是非观道德观,也是天经地义的。在改革的今天为什么却被颠倒了呢?无论是从法律、法规,还是道德与道理上看,都没有不赔的规定与理由,天理被颠覆了,而官方的行为确实让众人郁闷了,大失所望了,让正直善良的人们愤愤不平了。不同的是“大扫荡”时小鬼子会先把有价值的东西“抢光”,而当今官方却抢时间把园林树木变成垃圾。三十年前,有人大批“大跃进”砍树破坏环境,可那是为了筑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权,为了祖国的强大,为了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国际社会争得一席之地,现在呢完全是为了政绩,让个别公仆升官发财飞黄腾达。
其实就众人而言,我对桩园对盆景的感情是我独有的,损伤了它只是损伤了我个人的感情,但是理就不同了,它不是我个人的,而是全社会的,大家的全体人民的,那么伤了理就伤害了大家,这就是情与理的不同。“利令智昏,使人迢迢”使某些人不知道人情更不知道理的存在,那么这样的人有了权,世界既没有人情味更没有理可言了,这个社会就必然陷入思想的混乱道德沦丧行为的扭曲,走向专制。这就不难发现情与理缺一不可,通情达理对对一个人,对一个文明社会和政权是多么地重要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