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仇富问题

灭门案——人间罕见的悲剧,竟在半月内连续发生两起,而且主要被害者都是官员,怎能不让世人震动!

2006年12月11日晚8时,贵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全家六口被害的浓烈血腥气尚未在人们心头驱尽,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全家又惨遭灭门厄运。临夏,这个曾因“花儿之乡”闻名世界、代表静谧和睦的小城,这回却是由于发生甘肃省首例“司法审判人员灭门血案”,迅速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

围绕连续发生的这两起“官员灭门案”,社会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出人意料的是,不少网友竟从“千万县长”、“豪华别墅”、“80万现金”、“仇杀”、“庭长”等敏感字眼中,推断出一些带有明显情绪的结论。公众丢弃悲悯、责任和人道情怀,以如此冷漠的姿态看待此事,这到底是怎么了?官员连环灭门案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社会问题?12月13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几位知名专家和学者,深度剖析了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种种尖锐矛盾,并试图为解除潜在的社会危机寻找几剂“良药”。 ——评:呵呵,人是有阶级性的,人的情感也是有阶级性的,阶级社会中没有超阶级的爱与恨。

仇富行为增长 专家:社会转型期的一种独特现象。

在我们的社会中,“仇富”一词的出现及其频繁使用,从一个角度反映了社会心理中对贫富差距及其所彰显的社会公正问题的极大关注。

假如说在社会层面上存在某种“仇富”心理的话,那么,应该说这种心理并不是仇视一切富者,而只是对于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非法暴富者,以及变富之后“为富不仁”者的“恶行”的道德义愤,在这个意义上的“仇富”心理应该说是正当的。

但是,在现实中,在个人层面上,却有一些人身上表现出“仇富”心理的泛化和偏激化现象。所谓“仇富”心理的泛化,是指对一切富者都怀有愤慨态度;所谓“仇富”心理的偏激化是指用非理性的方式向富者表达愤慨、讨回“公道”,更有甚者用肆无忌惮的手段向社会发泄“仇富”的愤怒情绪。“仇富”心理的泛化和偏激化无疑都是不正当的。

评:呵呵,自阶级社会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仇富,怎么可以说是社会转型时期独特现象呢?只要存在贫富分化,就一定存在为富不仁,只要存在为富不仁,就一定存在仇富与劫富,说是社会转型时期的独特现象,意思是不是说社会转型后就不存在了吗?呵呵,睁着大眼说瞎话啊,以后不仅不回减少,还一定要增多。这是社会阶级分化的必然。那些咒骂人们失却良知与同情的所谓仁心之士,是否设身处地地为我们普通人想过?官员要是好好的,“歹徒”会痛下杀手“吗?所谓的被杀的好官员是真的”好“吗?呵呵,不见的吧。

]那些所谓的专家,也太老假了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