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扬党国专政──乌有之乡起诉活动的真实目的

乌有之乡贴出了一篇《茅于轼认输了,我们怎么办?》链接是[url=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1106/242573.html]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1106/242573.html[/url]
文中欢呼起诉活动的“胜利”,并且指出“胜利”得以取得的背后支持力量:
第二、说明了:人民团结和党国觉悟相结合
党国觉悟力量的引导下,我国民众已呈现出在毛泽东的旗帜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人民公诉团”的名义团结、组织起来的趋势
第三、说明了:人民民主和党国专政相结合,就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四海翻腾云水怒, 五洲震荡风雷激。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正是依法组成的人民公诉团和党国的《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共同构成了强大的舆论和律法的威慑力,茅于轼、辛子陵之流这才不得不“我愿意道歉”的。
我们深知,我们现在的“人民公诉团”及公诉活动正是依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律法所形成的,茅于轼、辛子陵之流之所以服软认输,是中纪闻《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在关键时刻发挥出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明白,任何只强调人民团结、却无视党国觉悟的力量,只强调人民民主、却无视党国专政的威力,企图全盘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彻底否定中共的言行,都是极端错误的极端思潮!
第四、我们牢记:“领导我们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坚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利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专政武器,坚决维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利用官僚主义扯皮推诿、磨蹭拖延,大事化小、小事化的契机,把人民公诉茅于轼、辛子陵的活动适时转化成为一场深入持久地“爱国护法”运动!
“党国觉悟力量”、“党国专政”、“党国专政的威力”、“专政武器”, 乌有之乡的起诉活动真正想宏扬的就是这些,可见起诉活动是“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思想来源”的民间实践,乌有之乡紧跟上面跟得紧呀。

“利用官僚主义扯皮推诿、磨蹭拖延,大事化小、小事化的契机,”
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希望利用体制内理性、健康力量的反应迟缓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