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文化篇2)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孔孟思想的建立仅仅只是完成了第二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的“人文化革命”既“思想文化革命”,类似于西方“文艺复兴”或“宗教改革”的“人文化革命”,而接下来的就是步入“社会文化革命”。当秦始皇运用法家学说,统一华夏建立起中央集权大帝国,也由此开创了中国封建专制社会发展历史的“社会文化革命”这一新阶段。“诸侯七国”疆域统一的历史使命秦始皇是完成了,可要统一“诸侯七国”的文化思想就远不是秦始皇所能及的,显然这超出了秦始皇的历史使命,只能寄希望于后人。正是由于缺少儒家学说,随着新型中央集权社会的建立,法家学说的弊端日渐显现,关于新型社会的“礼”和“礼制”问题便应运而生。法家的伟大之处就是开创了一个“察举制”新历史,但因此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问题——皇权从何而来,如果说秦始皇的统治地位和权力合法性来源于旧“礼”“礼制”或自身创造的丰功伟绩的话,那么秦始皇后继者的统治地位和权力合法性就理应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事实上就连秦始皇统治地位的合法性也仅仅局限于秦国周围地区(分封思想)。为了巩固强化自己的统治权力,秦始皇、秦二世只能求助于残酷高压的暴力手段,史称“法家”治国理念,于是,由非法性加剧残酷暴力,反过来残酷暴力更加大了其权力的非法性,文化思想斗争的恶性循环,结果导致秦朝的覆灭。“春秋”开始的“专制”与“分封”文化思想斗争——“约法斗争”,“焚书坑儒”“楚汉相争”展现的正是这场文化思想斗争之残酷之长期之复杂。同是出汉中,诸葛亮六次兵败,没有得到一寸关中土地,但刘邦只出一次汉中就足够了,不仅得到了关中大地,而且关中成了刘邦争夺天下的坚强后盾,拖垮了项羽,打败了项羽(可见诸葛亮与刘邦的差距就在政治上),由此发现,刘邦汉朝的建立,其实依然是秦国统一六国,历史不过是由秦始皇方式的失败换做了刘邦方式的统一,历史这个秦始皇换了另一种方法手段而已。也是缺少“礼”另一条腿的缘故,刘邦虽妥协和缓了文化思想矛盾,但集权与分封的斗争还只是表面现象,还不是斗争的实质,还不是文明变革的核心,文明变革的核心是由“世袭制”礼制破除到相对自由、公正、竞争的“察举制”礼制兴起的革命,这才是封建专制比奴隶制社会先进的本质,于是,同样掩盖不了权力合法性的难题,西汉初期的战乱不断——“韩信之乱”、“吕后之乱”、“七国之乱”等等,“察举制”带来了更是对皇权合法性的质疑。权力源于何处?是谁给谁的权力?为什么有人有权力,有人就没有权力呢?什么样的权力又是合法的权力呢?这些都是“第二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需要解答的,要建立的“礼制”。正是在这不断的文化思想斗争中,最终诞生出中国历史上具有标志性的“汉武帝”对立统一时期。“吕后之乱”平息后,汉文帝在各种政治势力的斗争、妥协中登上了历史舞台,期间的最原始民主形式赋予了汉文帝的合法性。汉文帝以其人性、人道(相对那个历史时期而言)的文治,开始了汉朝最为鼎盛的“文景之治”时期,也为人们反思过去创造了良好宽松的思想氛围。在反思秦朝灭亡和汉朝初期战乱的原因中,人们逐渐意识到法家学说仅仅是社会大脑的一半,而另一半就是复古谬误的儒家学说。到了汉武帝时期,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知识分子,结合孔子和老子思想,发展质变了孔子的“礼”学说,由鼓吹周礼转而建筑新礼制,形成新的儒家学说,建立起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礼制”,完成了新“礼制”的思想建设,也完成了孔孟思想后续的“社会文化革命”,标志着“第二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即将走完它近一千年的艰难探索历程。历史这个秦始皇终于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开始了“察举制”礼制的封建专制历史。回顾历程,“第二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与后来英国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是多么的惊人相似,惊人相似的也是这“第二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的社会大变革奠定了中华文明世界领先的地位,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命运”。“三纲五常”不过就是“孔孟思想”在社会文化的集中概括,既“孔孟文化”,如果说“孔孟思想”是理论基础,那么“三纲五常”既“孔孟文化”无疑就是具体的社会实用技术,显然,人文化革命仅仅完成的是理论创新,而只有完成了社会文化革命实用技术的创新,才能真正意义的“文化大革命”,实现社会发展意义的质变。然而,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提示着“人类族群演化论”真理,中国,五千年历史的民生命,不属于秦始皇的天下,不是刘家、李家、赵家、朱家、爱新觉罗家私有之天下,更不属于国民党私有之天下,而且历史还必将继续证明中国同样也不是共产党私有之天下。中国,五千年历史的中国,是属于其生养族群之中国人民公有之天下的中国,这就是“民之道”,这就是“民道”之“民为君纲”。于是,在“三纲五常”中明显缺欠一个“君与民(人民)”关系问题的“纲”——“道”,这个三纲之纲的“道”问题,历史的局限“孔孟思想”是无法诠释的,“三纲五常”因此更是无法解答阐述“君与民(人民)”之间的这第四个“纲”的“礼”“礼制”,是“民为君纲”的“民道”还是“君为民纲”的“王道”呢?显然这是那个历史所无法解答而回避的根本性问题。末了“天人感应”,这个新儒家的社会文化革命学说回避成了鼓吹皇帝是天之子,其权力是“代天行道”,试图用天道规范制约皇帝权利的人学说,用“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试图规范制约“党皇帝”权利与此是同样出于“进化论”的(党为主体,人民为客体)人学说。但是,毕竟人学说中的皇帝不再是人,升华变成了神(教皇),皇帝拥有绝对权力的合法性,神权化、宗教化已经不是由人类可以定性的“天意”,超脱人间“代天”行使权力,成为“皇权神授”,其人学说中隐含的这第四纲就是“君为民纲”就是“进化论”之“王道”,也由此“人与天、人与人、人与心和谐”注定了“三纲五常”这个“礼”“礼制”的封建专制性质,“天人合一”的中华封建专制文化思想。正是这个“君为民纲”的人文化,更注定了封建专制几千年的历史,直到今天依然成为民主思想民主文化不符合中国国情论的知识文凭,又开始鼓吹起“和谐”论。

新儒家学说创立的封建集权“礼”,是维护皇权统治的“王道”,他所鼓吹的“和谐论”是为封建专制和谐而倡导和谐,可实际上专制独裁从来就不曾对人民论过和谐,“君叫民死,民不得不死”。由此,中华文化思想几千年来的核心是什么?是统治官僚王权的价值观,维护王权官僚统治的“王道”,文化思想以统治官僚自身权利标准判断民族社会是非,统治官僚的喜好决定着民族社会的好恶,“王道”以统治人们价值观的人学说,并依此建立起了政治、经济、思想、军事等社会文化构架——“礼制”,并成为中华民族文化思想现代化无法实现的根本原因。身处于这个积习几千年文化思想中,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怎么可能超越历史呢?为保证新儒家学说在社会树立起权威性,汉武帝厉行“罢黜百家,尊孔独儒”之思想运动。也许,这确实为孔孟文化的兴起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对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危害性却要远大于“焚书坑儒”,这种危害是深远而致命的。依个性,汉武帝与“尊孔独儒”,似滑稽矛盾,可文化革命的结果就在结构矛盾,于是发现,失去“汉武帝”(法家)的对立,也就失去了文化革命,“尊孔独儒”必然走向他自己的极端,进而社会创新能力的丧失,因此历史后来儒文化,虽然柔弱人性愚昧民众能强化皇(党)权,但弱民愚民最终战略柔弱的也是皇权自己蒙昧的也是自己民族。危害不在“汉武帝”,危害恰恰在于失去了“汉武帝”(文化革命)。“罢黜百家,尊孔独儒”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有史料记载的第一次“文革”(或许,“焚书坑儒”称之为第一次“文革”更为科学),和现代第二次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可见,就是现代第二次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也依然没能摆脱第一次“文革”的历史影响,不仅如此,历史文化的渊源性,还注定了集秦始皇和汉武帝于一身再现出毛泽东的一生,尤其是与汉武大帝的一生相比惊人地历史相似,几乎可以这样说,毛泽东就是中国历史、文化和二十世纪世界所造就的现代汉武大帝。中华文明历史就像是一条看不见无法挣脱的丝线,将(孔子、老子)秦始皇、汉武帝、毛泽东的命运紧紧情结,结成了中华民族的大命运,从“焚书坑儒”到“罢黜百家”再到“文革”。要说毛泽东本人最大的错,这就是错,错就错在生错在了中国!

新儒家学说全面完成了孔孟思想“礼”的现实化和现代化,这种“礼”的现实化和现代化表现为对立统一的两面性:一方面是以皇权为核心由上而下实行的“惟我独尊”体系,另一方面则是以广大劳动人民群众为基础由下至上实行“奴性化”体系,当然,这是几千年不变的孔孟思想“礼”的核心,至于形式,这种“礼”的现实化和现代化在今天已经进一步演化表现为现代的历史论和核心论,也由皇族“家天下”演化为今天政治集团的“党天下”、“人皇帝”演化为今天的“党皇帝”、“君为民纲”改头换面成了今天的“党(国民党或共产党)为民纲”,其抽象由“天”变成了“党”,客观“人皇帝”的实质依然不变,只不过是由“人与天这个神”的(客观与抽象)对立统一(人皇帝)变成了是“人与党这个神”的(客观与抽象)对立统一(党皇帝)。这种当今所谓国学竟也美化的“天人感应”,(皇帝)与人民的对立关系,封建朝代周而复始的不断轮回转世,几千年始终走不出封建专制社会的人学说。

皇帝(党派)作为一个人和所有的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天生(演化论)就不具有特殊绝对而至高无上的权力。其实,天子的神话也好,还是“历史论”也罢,仅仅是一种授权的内容和形式,都不过是掩盖了一个合法授权内容和形式存在的事实,这个事实所反应出的文化思想问题就是国家的权力从何而来既权力学说。过去古人说是替天行使权力,今天有人说是历史赋予的,也有说是人民授予的,显然,天子论和历史论既“皇权神授”论都是主观唯心、社会“进化论”的人学说,而人民授权论既“皇权民授”论则是客观唯物、社会“演化论”的民学说,也是被现代人类广泛所接受的现代国家权力学说。历史寻求进步社会寻求变革大趋势,“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新儒家学说毫无疑问地将走向社会“演化论”的反动一面,首先就表现在国家权力学说。

“老子”名李耳,生活于春秋时代。著名的《道德经》是其最高学术成就的体现,集中代表了老子思想的精髓。“道德经”的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生地,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张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应大。城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此,老子比较详尽地推理出“道”的存在,皇权由“道而天,天而地,地而王”。

宇宙浩大,无限与有限并存,无限与有限对立统一之宇宙。混沌或清明其实都是老子脑海里的宇宙物质世界的想象。无限则必存在无限巨大的星体,无限巨大的星体又可认为宇宙之中心,之中心又意味着宇宙之有限,无限与有限便构成对立统一体。这种对立统一反应在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上则表现为世界不是绝对的运动也不是绝对的静止,而是相对运动和静止的对立统一。运动和静止概念的本身就是意识相对的产物,却单单把其中的运动上升为绝对的,把唯心等同于唯物、主观说成是客观,其思维逻辑不免显得有些荒唐。如果说宇宙世界是运动的,那么宇宙世界同样也是静止的,是运动和静止的对立统一,显然,老子所说的“道”就是运动和静止对立统一的思维产物。宇宙演化诞生银河星系,银河星系演化诞生太阳星系,太阳星系演化诞生地球星体,太阳父亲和地球母亲在特定条件下在特定演化历程中,“十月怀胎”生就物种生命及人类。生命是万物不同形态之一,对于太阳地球父母而言,地球上的生命和物体都是他们的共同子女。生命是某种意义的物体,物体也是某种意义的生命,生命和物体其实都不过是宇宙之演化、太阳之演化、地球之演化、物体生命之演化的产物。“有阴必有阳,有圆必有缺,有生必有死”,这一切的背后或内在意义是什么?又是谁在决定着万物有始有终按部就班呢?今天的人们说不清,古代更是道不明,恐怕永远没有人能够解释的明白。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这就是确实存在着决定维系人和物种生命、地球太阳乃至宇宙运动及运动规律的某个东西,或者具有相应的某种能量。既然说不清道不明干脆抛开其束缚,不妨设想宇宙中或宇宙之外存在着具有决定宇宙一切生死的力量或东西。于是,两千多年前的某天,在老子思想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有物混成,先天生地,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东西,这个东西创造了宇宙,当然也包括创造人类及万物,“可以为天下母”,接着老子又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当然,同样的原委,西方人“吾不知其名,字之曰上帝”,佛教字之曰释加摩尼,伊斯兰教字之曰真主……,由此可见,“道”是一种具有浓厚玄学色彩的思维、推理、想象的产物,但也不经意间开创了中国哲学之先河。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是一种意念,也是客观存在,对于宇宙“道”是无名的,是意念,可对于具体的事物“道”又是有名的,真实存在的科学,万物之母。于是,“道”就有大大小小的“道,可道 ,非常道”;有名目繁多的“名,可名,非常名”存在于万物中,表现为门类庞大而复杂的不同学科。“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具体到个人因历史、阶级、文化等不同,其思维、推理、想象的过程也各异,当然也就赋予结果“道”的个性化,这其中夹杂着利益因素。同样的事物,夹杂着个人利益、阶级利益、党派利益、民族利益、人类利益的不同,得到的“道”也是各异的,“此两者,同出而异名”——人学说和民学说。显然,从个人利益角度得到的“道”是微小的人学说,从世界整体人类利益角度得到的“道”是其妙的民学说,利益的升华,得“道”的层次也在升华。相对于民族利益而言,就是无个人利益,无阶级利益,无党派利益的“常无欲”,当然也就有“以观其妙”的民学说了。事实上,世界根本不存在绝对单一的利益,总是以各种利益交织纠缠在一起的化合形式存在于得“道”的过程中,在这过程中,不能因大的民学说而否定小的人学说,更不可以小的利益否定大的利益。如何处理好各种利益相互间的关系,无疑也是得“道”——民学说之“道”。与其苦苦探求否定或肯定,倒不如让其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中自生自灭自然天成,在对立中得到统一,得到升华的“道”,或许,这就是民学说之“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新儒家学说抽走了其中的“天道”之说,创造出统治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天子论。

说到老子思想中的哲学意义,恐怕许多人将此归类于唯心哲学予以弃置,于是不得不说一下现代哲学两大流派的争论,既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争论。想必中国人都知道一个放牛娃与孔子就早晨、中午、黄昏哪个时辰的太阳离地球最近问题而争论的故事。通过故事情节及放牛娃与孔子的对答和两人分析问题的焦点既远近概念,可以发现,判断太阳与地球之间的远近,其实都是按照各人自身对远近的认知习惯来理解太阳的远近,换句话说也就是用建立远近意识的正常地球环境去套用太阳到地球之间的环境,当然就会出现逻辑上的矛盾。诸如,远近用冷热感觉、可视大小来判断,这些是用人在地球正常环境下建立起来的意识替代了太阳到地球之间变化环境中尚未建立起来的意识,这种替代完全忽略了两种意识存在的差异。事实上,任何环境都是变化的,所建立的意识也应该是变化的,更何况地球的环境也并非永恒不变,因此,在不同的环境中,同一物体并非可视小就一定远,感觉热度就一定近。就像从望远镜里看物体一样,虽然物体大了许多倍,可事实并没有改变物体与人的距离。于是不难发现,其实环境就是意识的望远镜,所有意识都有意或无意携带有各自特定配制的文化思想望远镜。推而广之,在建立意识的人与物之间,必定存在着具有望远镜放大或缩小功能的环境条件(历史、阶级、地位、群体等)文化思想背景。由此,所有的意识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配有属于自己的(文化思想)有色眼镜去看待世界,当然也有近乎平视镜的眼镜,但永恒不变的眼镜是不存在的,那种否定唯心主义的唯物主义是不符合宇宙物质运动性质的。到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意识从科学意义而言不是事物本身,两者总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有的微乎其微,不被意识所认知或可省略,而有些大的许多,同样也被意识所忽视。比如,阴沉沉的天,见不着太阳,难道说太阳就不存在了?远离的到了看不见的程度?其实都不是,太阳还是那个太阳,只不过是在太阳到人之间的气象条件发生了变化,多了层乌云,太阳的光线或被乌云吸收或被乌云反射,就是最晴朗的天空,也不能否认太阳光线有被改变的可能。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如,海市蜃楼等自然现象,还有摄影光线的设计和化妆技术、色彩搭配等等,都反映了事物与意识的差异,前者是自然界无意造成的错觉,后者是人为有意制造的错觉。说了这么多铺垫才刚入正题,事物与意识的差值在可被省略的条件下,就可视做意识是事物的本身,也是客观事物的直接反映,既哲学意义的唯物主义;事物与意识的差值在不可省略或永远不可改变的条件下,意识就不是或永远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一种心灵的反映,也是客观事物的间接反映,既哲学意义的唯心主义。于是,民学说之人的意识有两个世界,一个是心灵深处的抽象世界,另一个就是客观现实的具象世界。显然,意识和客观都有其唯心的一面,但也都有其唯物的另一面,都是唯心和唯物对立统一的产物,严格说是哲学意义的唯心主义,也是间接的唯物主义。

“民道”,顾名思义人民为道的“道”,既为现代社会的“天道”,人民不仅是社会具体事务有职有权的“民皇帝”,更是社会的思想皇帝、精神皇帝。无疑平等公正的“民道”就是最大的唯物主义,民主文化民主思想就是最大唯物主义的产物,因为,其信奉的“道”就是实实在在活生生的广大民众,是客观实在的事物;而惟我独尊的“王道”就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孔孟文化孔孟思想就是最大唯心主义的产物,因为,其信奉的“道”无视客观实在的广大民众,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天子”是逝去的“历史”是心灵感应的意识。“第二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也是文化大革命的唯心主义,其唯心主义深深地影响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发展,只要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这种影响就不会因为信仰马列主义自称是唯物主义者而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三次中华历史文化大革命”也是唯物主义的文化大革命,其唯物主义的“孙毛文化”信奉的是“民道”,这个“道”就是具体客观实在的广大民众。

在总结“新政”时慈禧曾说过:“兴一利,必生一弊!”可见其思想也时常流露出对立统一和辩证法的唯物主义色彩,那么是不是就此可认为慈禧是唯物主义者了?很显然做出这样的结论是荒唐的。自认为是唯物主义者的并不等于从来不说唯心主义的话、不做唯心主义的事情,同样被认为是唯心主义者的也并不等于其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情就不存在唯物主义。事实上,纯粹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是不存在的,只有物和心灵、主观和客观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完整的哲学命题,离开其中任何一个,唯物也好,唯心也罢,都无法生存发展。唯心和唯物构成了完整的对立统一关系,因此,老子的“道”学说,并不能由于感觉不到或感觉不同,就否认其存在或存在价值。一方面“道”确实是老子的心灵感应,但另一方面“道”作为事物却又是真实存在,如同没有人能够感觉到宇宙的无限性,但却承认宇宙的无限性一样,同样也可以认为宇宙的有限性,同样也没有人能够感觉到,更无需要感觉到,这些现象都只不过是在“道”与老子的心灵之间、人与宇宙的无限性或有限性之间多了层“乌云”的阻隔而已。

人类是有共性的,无论是西方世界还是东方世界,都有各自的“道”,如,佛教的“如来”、伊斯兰教的“真主”、天主教的“上帝”、古希腊的宙斯等等。通过同样的思维、推理、想象,西方人创造了类似于“道”的“上帝”,这种“上帝”学说与东方人的“道”学说同样都具有开创人类认识科学的非凡意义。万能的“上帝”,人们至今也无法说的清楚究竟是何许人也、何样物体、何种形态,同样也具有主宰宇宙的非凡能力,仅从上述两点而言,“道”和“上帝”就是相同性质的同一东西,具有无限性(无所不能)和有限性(有所不及)的对立统一,它的中国名字叫“道”西方名字叫“上帝”,“道”就是儒教信仰的“上帝”。不同的是中国人将“道”称之为唯心的,一直寄养在玄学摇篮侏儒人学说,而西方人将“上帝”称之为唯物的,早已迈入科学的神圣殿堂,出落成亭亭玉立的民学说。也许正是人学说与民学说的差异,导致了东西方社会发展和科技水平的落差,具体表现在中国人对牛顿晚年潜心于研究“上帝”行为的不解上。其实牛顿不过是继万有引力之后再继续探索太阳系之外(宇宙)的“道”,是其科学一生的继续,真正不理解的恰恰是那些不理解的人。西方人从这第一步中进化到了数学、物理、化学、哲学、生物、医学、思想、政治、经济等等众多大大小小的“道”或“上帝”,东方人却炼丹出皇帝不老皇权天授。片面刻意追求唯物,其实反倒成了真唯心。宇宙的无限性决定了“道”或“上帝”永远只能是人们心灵的感应,同时宇宙的有限性又决定了“道”或“上帝”也是客观存在的。没有人能感觉到宇宙,可任何人都承认宇宙的存在,那么为什么感觉不到“道”或“上帝”就否认其存在呢?

对于无限之宇宙而言,“道”或“上帝”是具有其唯心的一面,唯心表现为“道”总有以未知的内容形式存在于万物之中;对于有限之宇宙而言,既具体的事物在可认知的范围,则“道”或“上帝”又有唯物的另一面,唯物表现为“道”总是以“德”的形式存在于万物之中。“德”之意义,老子是这样解释的:“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立之,是以万物莫不遵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自爵,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宰,是玄德。”在这里如果说“道”是唯心的,则“德”就是唯物的。宇宙间的万物生死等自然奇观,其背后或内在都存在着幕后的导演——“道”,存在于事物每时每刻“德”的“生,畜,育,成,熟,养,覆”全过程,并且不断千变万化。这里的“道”也就是人们习惯常说的道理,道理的存在又必须是以某种具体形态为条件而建立起的感知,因此,“道”与道理是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两者决不是同一概念,其中表现“道”或“畜道”的具体形态具体形式就是老子所说的“德”,于是,道理不过是内含“德”的“道”。如果说“道”是物质,“理”就是“道”的意识;如果说“道”是玄学的概念,道理就一定是科学的东西,是“道德”。

现实远不是这么简单,“德”表现或“畜”的不仅仅是一个或多个“道”的简单叠加,而是由众多大大小小的“道”相互作用的综合体现,综合体现意味着“德”既受某种“道”的决定,还受其“道”的制约,但又不完全受其“道”的任意摆布,依然存有发展的空间。隐藏在“德”背后的诸多“道”中,永远存在着人类没有认识的“道”,从而注定“道”与“德”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统一的永恒性,也注定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统一的永恒性。意识不可能表现为也更不可能左右客观事物所有的“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秦始皇是压迫农民阶级的地主阶级头子,它和孔孟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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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当然是压迫农民阶级的地主阶级头子,但当时的地主阶级还是一个上升的进步的阶级,而孔孟代表的是没落的奴隶主阶级,很显然不能混为一谈。

“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法家坚持用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用地主阶级专政代替奴隶主阶级专政,适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因而是进步的。儒家反对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进步变革,则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因而是反动的。只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内加以考察,就会清楚地看到,二千多年前的儒法斗争,是没落奴隶主阶级和新兴地主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是维护和复辟奴隶制的路线同坚持和发展封建制的路线之间的两条路线斗争,这种斗争直接关系到两个阶级的生死存亡。既然历史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那怎么可以说成是“狗咬狗”呢? ”——《儒法斗争是“狗咬狗”吗?(《红旗》1974年8期)》

[ 本帖最后由 德东 于 2010-8-17 07:49 编辑 ]